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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措施探讨

2015-04-03李伟丰索延乐

兽医导刊 2015年6期
关键词:产地检疫防疫

李伟丰 索延乐

(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济源 454450)

提高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措施探讨

李伟丰 索延乐

(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济源 454450)

动物检疫工作在预防动物疫病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保障肉类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文章主要针对动物产地检疫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检疫工作的措施。

动物检疫;问题;对策

动物产地检疫是发现和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防线,是动物防控工作中最有效、最基础的有效手段,也是人们吃上放心肉和保证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文章主要针对动物产地检疫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检疫工作的措施。

1 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1 对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难度较大,工作面较广,这样就造成一些基层检疫人员对检疫工作没有引起充分重视。一些检疫工作人员认为进行产地检疫不但购买票、证增加了成本,而且要有大量人员进行该项工作,从造成在工作中畏难发愁,对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使命感、责任感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1.2 检疫工作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进入流通区域的动物产品,没有进行疫苗注射也将免疫耳标戴在动物身上,甚至还出现免疫合格证的发放不是根据动物是否进行了免疫。这些做法阻碍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还会对检疫工作造成不良的影响。

1.3 动物检疫操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一是动物产地检疫程序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动物产地检疫应当做到:查验养殖档案、免疫标识、查验免疫档案、临床健康检查、实验室检验等,但是还存在着部分检疫人员漏项缺项检疫,不入户、不进场,不检查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免疫耳标,仅仅凭借临床经验出具检疫合格证。二是进行违规检疫。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个别检疫人员不检疫,只进行收费,甚至为未免疫的动物加挂免疫耳标、出证。三是对于引进的种用动物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就出具了检疫合格证,从而造成疫病的带入。四是对于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往往采取让货主进行处理,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缺乏监督,从而造成畜产品安全留下隐患。

1.4 动物产地检疫基础设施和检疫手段还比较落后

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检疫设施比较落后。虽然加大了经费投入,但是在一些地方还没有诊疗化验室和兽医站。由于受到检疫设施和交通工具的限制,试剂、检测仪器还比较缺乏,检测手段还较为落后,对于动物产地检疫的技术支撑还不够,从而对检疫的准确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2 提高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应当采取的一些措施

2.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动物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是动物进行流通环节的关键环节,也是检疫工作的职责。结合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领导机构,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座谈学习等方式加强检疫人员、基层站对产地检疫工作引起重视,从而保证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对检疫网络进行科学设置

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交通、地域、动物饲养量等设置检疫点和检疫申报点。一是以养殖大厂大户、收购站点为依托科学设立报检点,二是在养殖的密集地区设立检疫点和报检点,从而有利于检疫和报检。三是对于一些交通不便、偏远的地区,可以在重要的交通路口设立检疫点和检疫申报点,实行动物运出检疫地时进行检疫。

2.3 对基层检疫机构进行科学设置,加强检疫检测设备的投入

为了适应当前畜牧业的发展,要科学地建立一支动物防疫队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现有的监督、检疫、防疫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作为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使改革各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同时在乡镇设立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由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人员实施产地检疫工作,改变乡镇畜牧兽医人员承担检疫工作不合法的工作模式,并争取配备与实际工作量相符的动物检疫专业人员及编制。二是加大基础设施的经费投入,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要多方争取完善动物检疫、防疫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化改善检疫办公设备,尤其配备快速检测设备,推广快速检疫技术,逐步建立健全试验体系,配备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中所必须的交通、取证、办案等设施设备,提高动物检疫工作装备水平、执法和工作效率。

2.4 对检疫体系不断进行完善

一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检疫员素质。要通过人才振兴计划等,尽可能把大专院校毕业学生充实到基层产地检疫队伍中来,加强检疫人员培训,强化防疫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强化检疫检测新知识、新技术培训,提高检疫科学性。二是提高检疫员待遇。要统一着装,统一标志,加强人身防护,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发放卫生津贴和生活补助等,以调动检疫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检疫项目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强检疫检测仪器设备、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建设,提高检疫工作科学性和检疫结果准确性。四是理顺检疫体制。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设立由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出的乡镇或区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使其从基层畜牧兽医单位分离,独立从事动物检疫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5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产地检疫氛围

要采取各种方式,深入广泛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面向各级政府宣传检疫工作重要性,使其重视检疫,把检疫工作作为公共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管理;面向广大经营者及养殖户,宣传检疫工作的意义、检疫法治性、强制性,使其知法、懂法、守法,主动报检,自觉配合检疫;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畜产品安全知识,使其关注检疫,积极监督、举报产地检疫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产地检疫工作氛围。

[1] 贺春,韦兰娟.动物产地检疫问题及对策[J].湖北畜牧兽医,2014,(6):85-86.

[2] 冯丽波.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和建议[J].贵州畜牧兽医,2014,(5):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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