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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研究——基于合肥市调查数据

2015-04-02梁如彦,马宏宇

关键词:生育意愿



农民工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研究
——基于合肥市调查数据

一、问题的提出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一变化对人们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也同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13年,国家实施“单独二胎”的计划生育政策,这些新的形势和政策调整将对人们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具体产生何种影响?这就迫切需要人口学学科与研究者及时加以关注并开展系统化研究。本论文即是基于这一现状而开展研究的。

当前,我国农民工总数已经超过了2亿人,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通过抽样调查的方式来了解农民工总量的动态变化,结果显示,2013年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到26 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还将会持续进行。[1]

本论文研究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旨在结合国家最新的“单独二胎”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变迁研究其对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所带来的深刻影响,进而研究农民工面对新的社会经济、政治形势在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上的变化和反应,以便及时跟踪研究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发展变化的特征和趋势。

鉴于农民工群体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深远影响,需要认真研究农民工群体的生存与发展,特别是农民工的新老交替的延续,而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就是其中的最重要一环,通过对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问卷调查和访谈来研究农民工的生育倾向追求、价值观念和内心世界以及影响其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深层次原因。随着时代的变迁,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变化特征、发展现状以及影响农民工生育观变化的因素需要及时加以关注,进而,分析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

(二)研究方法

论文主要是通过开展农民工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研究——以合肥市为例的问卷调查与半结构式访谈进行,获得第一手资料。笔者于2014年7月与9月先后两次开展实地问卷调查与详细访谈,具体的问卷调查与访谈的地点在安徽省省会所在地的合肥市港澳广场、明珠广场、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高新技术开发区四个调查点,主要是考虑到这些样本点的农民工比较集中,便于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工作。港澳广场与明珠广场的农民工群体主要以从事餐饮业、零售业、文化娱乐业等服务业为主,人群分布集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农民工群体主要是从事制造业、装饰业、建筑业及园艺绿化等方面的工作为主。本次问卷调查与访谈的样本为600份,受访者的年龄范围主要分布在20~60岁,其中,男性占58.33%,女性占41.67%,去除85份无效问卷,还剩余515份有效问卷,回收率达到85.8%。本次问卷调查得出一些基本结论:1.在生育意愿数量方面,平均的意愿子女数为1.54个。有54.72%的人愿意只生育一个孩子,有43.25%的农民工意愿生育两个子女,意愿子女数达到三个及以上的农民工比例是1.87%,还剩0.16%的受访农民工表示不希望生育子女。2.农民工的生育意愿性别偏好方面,有45.83%的认为儿女双全更好,有51.39%的认为“顺其自然”,还有2.78%的认为男女都一样,无所谓。3.由于城市生存压力巨大,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更多的支持,以及夫妻个人的发展和情感需要,这些因素成为农民工进行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时必须考虑的重要方面。

尽管,笔者所开展的问卷调查研究为了解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实证材料,但仅仅依靠问卷调查所反映的农民工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还远远不够,这是因为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受其价值观念和思想认识影响很大,是一种自我认知和价值判断,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所以,要想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工真实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还需要开展耐心而细致的结构式和非正式的深度访谈工作,以便全面而完整地反映农民工对生育的真实态度。2014年10月份,笔者在合肥市农民工集聚的地点开展了深度访谈,选取具有代表性的60名受访者,这60名访谈对象中,男性36人,女性24人,已婚41人,未婚者19人。通过深度访谈可以收集到问卷调查所了解不到的重要内容。由于受访者回答问卷调查时对一些问题还是持保留态度的,通过深度访谈,获得受访者的信任后,受访者可以敞开心扉说出他们的真实感受和想法,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得的信息更加可靠,可以进一步深入了解他们对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心理愿景和对意愿子女数与性别偏好的期望,掌握对他们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具有重要影响的因素,以便于国家对农民工群体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管理和服务,切实解决好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在城市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多的帮助。

二、农民工生育意愿现状分析:以合肥市问卷调查与深度访谈为例进行分析

农民工群体从农村来到城市,背井离乡,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远离妻子、儿女和父母,奔波在城市之间,他们为了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为自己也为家人的幸福生活而奋斗。城市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社会观念对农民工群体有着怎样的影响?他们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受到现代城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影响,还是在固守着传统的生育观念?他们的生育意愿与具体实现的生育行为是否存在差距,以及这些差距出现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是什么?文章主要从农民工的意愿子女数、意愿性别偏好和意愿生育时间与间隔等进行探究。

(一)意愿子女数

农民工从农村到城市务工或创业、经商,深感城市的生存压力和巨大的经济负担,通过理性思考和亲身体验,他们对生育子女数量的要求,远不像以前那样强烈。尽管国家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微调,即便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农民工家庭对于是否再生育孩子也是经过更多的慎重考虑才做出决定。因为他们首先会考虑孩子将来的生活、成长和工作情况,而经济状况成为决定性因素,为减轻经济压力,使个人更好地发展,他们也倾向于减少生育孩子的数量,提高孩子的质量。因此,很多受访者也都表达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愿望,如果条件允许,最好是生育一双儿女,生育三个及以上的受访者极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受城市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影响,逐渐接受了通过孩子的质量来代替孩子数量的观念。这与美国经济学家H.莱宾斯坦根据微观经济学原理提出的边际孩子合理选择理论模型并系统阐述孩子成本与效用理论的观点是一致的。他认为一个家庭是否决定生育第n个孩子取决于这第n个孩子的成本与效用之间的平衡关系。当该边际孩子的效用大于成本时,家庭便决定生育孩子,反之则放弃。[2]可以说,农民工在决定生育孩子数量时已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莱宾斯坦的理论。

农民工为缓解在城市的生活压力和经济成本,为个人的生存与发展,也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选择减少生育孩子,以便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其效用最大化,只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孩子,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机会,更加注重孩子的质量提高。[3]深度访谈可以验证他们的想法,例如,访谈对象1(女,23岁,高中,未婚)在被问及将来希望生育几个孩子时,毫不犹豫地回答最多只生育一个孩子,理由是一方面女人生孩子时有风险,另一方面是生活压力太大,孩子多了,负担重,养不起,还不如就生一个孩子,把全部精力都用来培养一个孩子,给孩子更好的物质条件,更好的教育机会,这样,孩子也会有更好的发展前途。访谈对象3(男,34岁,已婚,育有一子)说:“我希望以后再要一个女儿,这样我的家庭儿女双全,我认为这样才完美。虽然,我会承担更大的经济压力和养育负担,一开始辛苦些,但我还是愿意承担的,而且,孩子又会有一个童年的小伙伴,相互有个照应,父母也会更省心,但最多两个孩子。”

从调查和访谈中可以看出农民工的意愿子女数与上一辈相比是大幅下降的,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成为绝对的主流观念。一般他们也不会考虑生育更多的子女,生育三个或以上的子女数所占比例极小,甚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4]

(二)意愿性别偏好

农民工的生育意愿在性别偏好方面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的重男轻女、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观念已没有太多的现实支撑,取而代之的是受现代的民主、自由、平等等观念的影响,他们认可并践行着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生育观,很大一部分人已不再是必须生个儿子才罢休。而且,由于现实生活的压力,一部分人开始重视生育女孩。例如,访谈对象7(女,33岁,已婚,育有一女):“我和我爱人都喜欢要个女孩,因为女孩比较会关心父母,不需太多的操劳,女儿嫁出去一般有男方家庭购买房子,只需要给女儿准备一些嫁妆就行了,女儿也可以像儿子一样经常回家看看父母,所以,我们认为女儿和儿子没有太大的区别了,我们宁愿选择要女孩。”访谈对象9(男,42岁,已婚,育有一子一女):“我还是比较喜欢要个儿子,老观念也好,新观念也罢,一生中没有儿子总觉着是一大缺憾,感觉这样的人生不够好,不满意。在农村,尽管没有儿子也不会像过去那样受到歧视了,不会被视为家族人丁不旺,断了香火,但还是感觉有一种无颜面对先祖的内疚感。现在,我有一双儿女,心满意足了,还算是很十全十美的。在外务工,虽然辛苦,但生活还是很有盼头的,我希望好好挣钱,让家人过上更好的日子。”访谈对象12(女,22岁,未婚):“我来合肥工作三年了,我对以后结婚是生育男孩还是女孩,我认为都无所谓,顺其自然,两个人一起生活,孩子是爱情的结晶,生男生女都一样。”

有一些农民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他们的意识里还是希望生育男孩的,但更多的人已经不太在意是生育男孩还是女孩,他们大部分人都能够坦然接受自然的赐予,生男生女都一样,顺其自然,甚至还有的出现了女孩偏好的情况。[5]最好的情况是,在条件允许时生育一双儿女,十全十美,人生圆满。

(三)意愿生育时间与间隔

农民工的意愿生育时间和间隔主要包括农民工结婚后多长时间内生育第一个孩子以及生育第一、二个孩子的时间间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6]

凡是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青年在自由、平等、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结为合法夫妻,可以自由安排个人的生育时间,一般在结婚一两年内就可以生育第一个孩子。农民工在城市务工,受到工作环境的影响和家庭经济实力的制约,一般比上一辈结婚和生育时间均有所推迟,特别是由于结婚需要一笔很大的支出,需要足够资金支持,为了积累足够的结婚礼金,就需要赚更多的钱,这也是一些农民工推迟结婚的原因,经常看到新闻或媒体关于天价婚礼的报道正是这一问题的反映。例如,访谈对象20(男,30岁,未婚):“我今年都30岁了,高中毕业后到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闯荡了几年,之后就来到了合肥务工,到合肥已经有4个年头了,如果当年考上大学,也算在合肥的大学毕业了。”他自嘲地笑着说。“家里人都说‘三十而立’,现在的时代,三十已经‘立’不起来了,像我们在外面务工,每年虽然也能够剩余一些,但年轻人消费高,存不住钱,工资很快就花掉了。我曾在新闻上看到过河北省有个地方买越南的女人做媳妇,越南媳妇花钱少,成本低,新闻说河北省那个地方娶本地的女人花钱花不起,天价彩礼,导致很多人结不起婚。按照当下的时髦词语,我也算是‘剩男’了,在农村,更是剩男了,压力也非常大啊!我还需要赚两年钱,回家盖个二层小楼,娶个老婆,结婚生子,不能再让父母担心挂念着了。其实,我也想早日完成,哎!”访谈对象22(女,26岁,未婚):“我希望在28岁完成结婚的计划,下一年就生孩子,女人再晚了,生孩子就有风险了,老家人都说年龄太大了生孩子是不好的,而且,我自己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女人大了,还没嫁出去,那是很令人头疼的事。我结婚后一两年内就会考虑生孩子,如果想要第二个孩子的话,肯定会再隔两年再生第二个孩子,或者就生一个孩子就够了。”

通过以上调查问卷和深度访谈,可以进一步了解到受工作环境、生存条件和经济负担等各种压力的制约,农民工的意愿子女数已经大幅减少,生育一个孩子,最多两个,这是他们的主流生育观念。在性别偏好方面,大多数的农民工倾向于生男生女都一样,重男轻女观念进一步淡化,甚至有一部分农民工希望生育女孩。在生育时间上,他们的结婚或者生育的时间都推迟了很多,生育间隔也有相应的延迟,对于大龄婚育青年,他们结婚时间很晚,生育孩子和生育间隔相对短一些。

三、农民工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影响因素综合分析

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不是无政府主义的,无序的,随心所欲地安排自己的生育行为。因此,深度挖掘农民工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的原因以及他们背后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是很有必要的。本文主要从国家的政治和政策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和社会心理因素四个角度来分析农民工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影响因素。

(一)国家的政治和政策因素

国家宏观的政治大格局和政策规划的调整将会对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我国早已把计划生育上升到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充分表明了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视。同时,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增长速度变缓,人口老龄化加剧、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劳动力资源结构性短缺等等矛盾凸显,国家为了解决人口面临的新问题,提出了实施“单独二胎”的政策,这一政策调整将对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产生何种影响?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单独二胎”政策将对我国人口规模和人口结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是未来研究的重点。

(二)经济因素

从经济角度看,家庭在考虑生育孩子时会认真权衡其所能够承担的经济能力。如今,养育孩子的成本很高,特别是培养一个“高质量”的孩子所投入的各种成本是传统社会所无法想象的。因此,经济因素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反映了农民工群体在生育方面的理性经济人决策的行为。美国经济学家莱宾斯坦指出:由于养育子女的成本越来越高,而子女对家庭的效用越来越小,这使家庭的生育观发生变化,不愿多生子女。[2]

(三)文化教育因素

从文化教育角度来看,尽管传统文化是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观念,但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可以对人们既定的文化观念造成一定的文化冲击。为了适应新的环境,人们会对原有的文化观念做出一定的调整。教育对农民工的生育意愿的改变有很大作用,要想改变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必须从教育开始着手,提高农民工的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7]

外出农民工的受教育年限较长、文化素质较高,对降低生育意愿具有相对显著的影响。[8]农民工对生育的理解更多地表现为增进夫妻情感和维护家庭的和睦和谐,同时,农民工对传统的生育文化进一步淡化,对男孩偏好趋于淡化,重视男女平等,甚至更愿意生育女孩。

(四)社会心理因素

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不仅仅与自己的意愿、观念、价值判断和心理偏好有关,而且还与其所工作和生活的社会环境以及个人交往圈的生育文化观念、价值取向和社会心理紧密相连。他们所在的交际圈会影响着甚至左右着他们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选择,从而促使他们做出某种具有农民工群体特征的生育行为选择。例如,当他们所处的群体或者只是他们所接触的一小部分人群,具有浓厚的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观念时,在他们的小的交往圈子里,有的家庭没有生育男孩,那将是一件非常不光彩的事情,甚至被嘲弄或受欺凌,如果终生未孕,没有子嗣,在他们的群体中将是被排斥的,甚至会走向灭亡。这就是社会心理因素对农民工的身心带来的无形的、难以摆脱的精神枷锁。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交往范围的扩大,信息的可获得性、农民工的视野得以扩展,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的与时俱进,农民工不再局限于过去的观念和传统,进一步接受文明、开放的现代生育理念。

四、结论与思考

通过调查问卷和深度访谈,可以得出一些共同的看法,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重视孩子质量胜于孩子数量的观念逐渐被认可。[9]农民工通过在城市的工作和生活逐渐受城市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影响,他们不再像上一辈那样重视多子多福,转而减少生育,用更多的精力和资源重点培养一个或两个孩子,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尽可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从而,使孩子在未来的人生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寻求更好的发展空间。

第二,更加重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理性决策生育行为。农民工为使自己在城市的发展更有竞争力和获得晋升空间,就需要尽可能地减轻生存压力和生活负担,少生孩子,甚至不要孩子成为减轻负担的一种可能的选择,这样就可以专注地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同时,有些农民工还主动参加相关工作技能的培训和再教育,以期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技术水平,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因此,农民工为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和上升空间,改善生活条件,实现更有尊严的生活,他们也逐渐倾向于减少生育,减轻压力,提升自我,追求自身的发展。

第三,性别选择呈现出理性的一面。农民工受到现代社会自由、平等、民主观念的熏陶,观念更加开放,性别偏好趋于淡化,不再强烈要求生育男孩,重男轻女的观念进一步弱化,生育孩子顺其自然。鉴于男孩子将来面临着结婚和买房子的生活压力,很多人甚至希望生育女儿,这样可以不需要操劳太多,减轻负担。生育观念对生育意愿也存在诸多影响,生育观念越是趋于传统和保守,则越是希望生育二胎。[10]但是他们对于生育孩子数量和性别都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孩子数量和性别的追求均不像过去那样强烈。

综上,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已经发生了很多大的变化,他们中更多的人关心孩子未来的发展空间和自身条件的改善,他们的意愿子女数有所减少,性别偏好趋于淡化,婚育年龄大大推迟。但是,尽管农民工为减轻压力做出了一些牺牲,他们仍然处于城市的弱势群体地位,还需要各级政府更多地关心他们的生存与发展,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帮助和相关政策的扶持。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2014-05-12)[2015-01-10].http://www.stats.gov.cn/tisi/zxfb/201405/t20140512 5515.html.

[2]李竞能.现代西方人口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9):29-38.

[3]江丽娜.皖北地区“80后”青年生育意愿的实证分析——以安徽省利辛县为例[J].青年探索,2010(6): 62-66.

[4]风笑天,张青松.二十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变迁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5):21-31.

[5]郑真真.中国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04(5):74-78.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EB/OL].(2005-05-25) [2015-01-10].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7.htm.

[7]徐映梅,李霞.农村外出妇女的生育意愿分析——基于鄂州、黄石、仙桃三地的数据[J].南方人口,2010(2):56-57.

[8]沈毅.苏南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研究——以吴江流动人口为例[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5(5):48-49.

[9]吴帆.新一代乡——城流动人口生育意愿探析[J].南方人口,2009(1):9-10.

[10]李建新,苏文勇,张月云.中国当代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分析——以江苏6县市调查为例[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24-26.

(编辑:程俐萍)

The Research on Fertility Desire and Fertility Behavior of Migrant Workers——A Survey in Hefei

LIANG Ru-yan,MA Hong-yu

(InstituteofPopulationResearch,AnhuiUniversity,HefeiAnhui230601,China)

梁如彦,马宏宇

(安徽大学 人口研究所,安徽 合肥 230601)

摘要:2013年,国家出台了“单独二胎”的计划生育政策,这一政策调整将会对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产生何种影响?以及当前农民工群体对生育意愿的态度如何?这是迫切需要回答的课题。通过调查问卷和深度访谈,主要针对农民工的意愿子女数、性别偏好、生育时间等现状及其变化的原因进行了探讨,进一步了解到农民工的意愿子女数大幅减少,性别偏好相对弱化,婚育时间进一步推迟的结论。这一变化的背后,蕴含着深层次的原因,综合分析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影响,由此,可以归纳和总结出农民工的生育意愿不够强烈、生育行为不够积极,他们更加重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理性决策生育行为。

关键词:生育意愿; 生育行为; 单独二胎

Abstract:In 2013,the state introduced a"selective two-child policy".What effect will the policy adjustment of migrant workers produce on fertility intentions and fertility behavior?And what attitude do the migrant workers hold to fertility desire?In this paper,through the questionnaire and depth interview,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rresponding reasons of the expected number of children,children sex preference and the time when they wish to give birth,which discloses that they do not think the more children,the better,and that children sex preference is not important,and that they are willing to delay the marriage and fertility time.Behind the change,lies the profound reasons.After general analysis of the political,economic,social,cultural and other aspects,it can be summarized and concluded that the reason why migrant workers are not willing to have more children is that they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need of their own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and they have a rational attitude toward reproductive behavior.

Key words:Fertility desire;Fertility behavior;Selective two-child policy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16X(2015)06-05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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