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探讨
2015-04-02霍红
霍红
摘要: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对于阜新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具有明显的引导作用。介绍阜新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以期为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合作组织;效果;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3;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4)12-0067-02
农机购置补贴是2004年国家开始实施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之一。该政策实施10 a来,各地充分利用这一利好政策契机,组织和引导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极大地激发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热情。尤其对于“十年九春旱”、人均耕地多、农民购买力差的阜新地区而言,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无疑是农民和农业的福音,在改善阜新地区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阜新市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效果
1.1 提升农业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
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大大改善了阜新地区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应用力度,推进了阜新市现代农业的发展。到2014年底,全市农机总值达25亿元,比2005年增长2.30倍,年均增长幅度达到23.3%;全市农机总动力达250万kW,是2005年的1.72倍,年均增长幅度7.2%;拖拉机保有量达5.6万台,是2005年的1.62倍,年均增长幅度6.2%;机引农具达10.3万台(套),是2005年的1.82倍,年均增长幅度8.2%;全市农田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0%,比2005年增长31.5个百分点。
1.2 弥补薄弱环节短板,解决劳动力季节短缺问题
玉米机械化收获一直是阜新地区玉米全程机械化的薄弱环节,为了提高玉米机收水平,市农机管理部门将玉米联合收获机列为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实行优先补贴,加大扶持力度。2014年全市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 000余万元,购置玉米联合收获机979台,带动农民投入9 370万元,使得玉米收获机保有量达到1 930台,完成玉米机械化收获面积13.6万hm2、同比增长82.1%,玉米机收率达43.2%、同比增长17.0个百分点,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1.3 推动市场主体日益壮大,提升农机服务产业化水平
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机合作社所购农机具给予优先补贴,积极引导和重点扶持申博公司、强盛农机合作社、瑞丰大地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以及阜蒙县张雷、彰武县刘春山等农机大户,并建立了辽宁首家现代化家庭农场——庆年福田雷沃农业装备示范农场,使得全市农机市场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14年,全市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176个,同比新增26个,从业人员达3 013人;拥有资产3.10亿元,作业服务收入达1.68亿元,同比增长20.0%;拥有各类农机具10 111台套,可为5.8万户农民提供农机作业服务;服务领域涉及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棚菜等产业,服务内容也由产前、产中向产后延伸,有效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了农机作业规模化、产业化。
2 阜新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要做法
2.1 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农民积极性
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一是通过阜新市农机局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专栏、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补贴信息和补贴通告,宣传购机补贴政策、补贴机具产品目录、补贴范围、申请程序、补贴额度、补贴标准及相关要求,使农机补贴政策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办法、流程,公开补贴办公室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质量监管等信息,使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并在申请购机时不走弯路。二是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对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要求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供农民参考,供社会监督。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市级人民政府网站或农机部门网站上公布,让社会广泛知晓,并确保5 a内随时查阅。
2.2 抓好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责任
为确保中央及省农机补贴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阜新市成立了由市领导牵头,农机、纪检、财政、审计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阜蒙县和彰武县也成立了相应机构。财政、农机部门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制定方案,按照“突出重点、补到关键”原则,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导向作用,重点向滴灌节水农业工程、玉米全程机械化、花生全程机械化、水稻全程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棚菜机械化、“20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所需机具倾斜,实行优先补贴,对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优先安排。全面落实补贴工作责任制,既要对具体实施人员进行监督,又要及时了解落实补贴政策中存在的困难,落实补贴工作经费,创造宽松外部环境,推动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主动与纪检监察、财政、公安、工商、审计及农口相关部门配合,具体推进落实。各级农机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这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3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补贴政策操作程序
在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检查中,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补贴工作各环节公开公正公平。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确保补贴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有责任人。严格申报程序,实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审核、及时结算,严把补贴机具审核关,确保核实材料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报送结算申请材料,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财政、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农机部门接受同级财政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4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
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践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解决:一是补贴资金指标下摆晚、补贴工作启动慢。为了不误农时,建议在春播前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二是相对于农民高涨的购机热情,补贴资金明显不足。建议分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时,要依据土地面积和县区农机拥有量情况综合考虑,并考虑农民购机热情,适当增加阜新地区补贴额度,满足用户需求,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优越性。三是实行全价购机,农民购机资金压力增大,增加了农民负担。建议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设定农机具指导价格,使其公开、透明,防止经销商随意涨价,农民利益受损。农机管理部门要与信贷部门主动协商,为农民提供低息贷款支持,减小农机购机资金压力。四是补贴工作相对复杂,操作难度大。资金结算流程复杂,资金兑付进度缓慢。建议改变补贴方式,按家电下乡补贴模式,以方便农户,也改变了现行补贴操作难度大、操作复杂局面。五是项目后续跟踪调查服务尚未跟上。少数购机户转移倒卖利用补贴款购置的农机具,从中牟利。应定期对办理补贴的机具进行质量和作业情况跟踪调查,了解并掌握农机具的作业动向,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利益,从源头上杜绝倒卖农机具等套取国家补贴行为的发生。六是农机生产厂家在售后服务、机械维修等环节投入力度不够。一方面需要农机生产厂家自身放远眼光,把售后服务作为品牌树立的重要一环;另一方面农机管理部门在农机补贴目录制定中应把售后服务作为产品入围的基本要件,严格监管产品,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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