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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2015-04-01胡宏亮

职业教育研究 2015年8期
关键词:订单式城轨订单

胡宏亮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31)

我国高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以下简称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通过学校与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实施教学,双方共同进行教学过程的监督和学习效果的考核,最后按照协议,共同完成“订单”就业的模式。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企业、学校、学生和社会的多赢,改变了高职院校的传统办学模式,提高了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为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借鉴,是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突破学校招生瓶颈的有效举措。

一、我国高职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培养的观念落后

高职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兴起的。在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方面,一些院校的领导者和管理层受到传统管理方式思维定势的影响,对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认识不充分,还是以传统的管理方式组织教师授课,侧重于课堂讲授,忽略了利用实习、实训基地授课,甚至片面地认为城轨专业“订单班”学生只是就业上有保障,在班级教育和管理上与其他班级无异。

(二)人才培养的师资不足

近年来,各个城市地铁项目纷纷开建或立项,对城市轨道交通人才的需求激增,考生纷纷报考高职城轨专业,学校也得到了新的发展机遇,高职院校纷纷扩招。城轨专业“订单”学生人数的增加,使得原有的高职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的教师数量相对不足,而引进教师又要增加学校的引进及培养成本,学校一般无意于此。更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一些本科院校纷纷开设城市轨道交通专业,高职城轨专业教师无法抵挡本科院校学校层次、工资待遇等方面的诱惑,导致高职院校的城轨专业教师更加不足。

(三)人才培养模式缺乏管理方法和力度

首先,高职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形式较为传统,没有突出特色。虽然高职院校与企业签订了合作培养人才的协议(即“订单”),根据协议,校企双方负有共同办学、育人、就业、发展的责任,但在现实中,主要还是以学校为主,学校不论在教学还是课外活动的组织以及学生的管理上,与非城轨专业“订单班”并无差别。尤其在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中,由于实践课需要繁琐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且要考虑到学生在现场的安全,费时费力,授课成本较高,所以大多数学校习惯于采取传统的授课方法,偏重课堂的理论课程。在教学管理上,学校没有对城轨专业“订单班”与非“订单班”加以区别。这就明显地从外部抹煞了城轨专业“订单班”学生的自我区分度,不利于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其次,在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过程中,校企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施教的配合不够密切。校企双方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对城轨专业“订单班”学生实施教学是“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关键和核心。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当前校企双方建立教学团队还只停留于各个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协议”上,与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开展教学还有相当远的距离。

再次,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运行机制不顺。学校和企业在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过程中,沟通互动的体制机制不顺畅。根据相关信息来看,当前只有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与南京地铁公司在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过程中建立了“地铁学院”,通过“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订单式”人才培养工作中校企双方的深度合作进行了实践探索。实践证明,要使城轨专业“订单培养”成为校企双方事业发展的平台,必须进行体制机制层面的精心设计和谋划,从宏观上搭建保障体系。目前,高职院校与订单企业在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过程中,普遍重协议(也即“订单”)、轻过程落实,校企双方完成“订单式”培养的协议签订后,简单地交由双方的二级部门具体操作实施,缺乏一个跨部门的权威牵头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协调和问题解决,这必然会导致双方在互动运作中出现扯皮现象。

(四)人才培养注重技术培训、轻视人文教育

一是高职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导向出现偏差。高职教育的办学宗旨是“培养高素质的应用性、实用型人才”。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提高了高职院校的就业率。企业的需求影响了学校办学的方向和导向,使得学校片面理解了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应用性、实用型人才”的涵义,降低了对“高素质”的要求,刺激了各高职院校盲目扩招,而由于师资力量远跟不上学生规模的扩张,以及对自身办学宗旨和功能的认识模糊,在与地铁企业合作设计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标准时偏向了“技术指标”,淡化了人文素质的培养要求。学校按照企业的需求,大量删减了基础理论课程和人文社科类课程,替换为与企业生产岗位联系紧密的侧重于动手操作的技能培训方面的课程,致使城轨专业“订单班”学生理论基础知识不够扎实,人文素质方面的知识不够牢固。

二是高职城轨专业“订单班”学生“技术立命”的功利思想严重。与本科院校以提高学生的学科综合素质为目的不同,高职城轨专业“订单班”学生以技术技能的掌握为培养的第一要务,以就业为根本目的。虽然城轨专业“订单班”里不乏高考成绩达到本二层次的学生,但他们就读高职,最务实的目的就是为了顺利进入地铁企业就业。入学进入城轨专业“订单班”之后,只专注于将来面向的工作岗位的技能学习,而对于专业技能之外的内容却无太多的兴趣,表现出了突出的“技术立命”的功利思想。

(五)“订单班”学生综合能力弱、知识面狭窄

一是高职城轨专业“订单班”学生的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综合能力不强。“订单班”培养的学生由于被定位于针对地铁企业的相关特定岗位,岗位针对性极强,并且按照企业的要求尽量压缩了基础理论课程,最大限度地实施特定岗位的技能培训,这使得学生的基础理论功底薄弱,与高等教育对大学生文化素质的基本要求不符。

二是高职城轨专业“订单班”学生的专业知识面狭窄,职业迁移能力不足。“订单式”人才培养积极重视学生专业技能课程的传授,为学生的上岗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大量的基础理论课程和人文素质课程被压缩和删减了,这种模式下培养出的学生,虽然在岗位实践操作方面有较高的水平,可满足企业快速培养一线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但同时也导致学生知识面狭窄,职业面向的幅度不宽,不但对相关职业的适应性、触类旁通的敏锐性减弱,而且对本职业群内其他相关专业的接受能力也不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能在本专业的狭窄领域内求生存,职业迁移能力不足,一旦遇到不可测的变故,转向其他职业以规避职业风险的能力较差。

二、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地铁学院”的运作模式

(一)“地铁学院”的来历和组织架构

南京地铁公司与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早在2002年初就开设了3个城轨专业“订单班”,学生人数一百多人,主要是为2005年南京地铁开通运营储备员工,此阶段的城轨专业“订单班”的数量较少,专业教学方案完全由学校制定并实施,学生毕业后经南京地铁公司考核后录用,南京地铁公司基本上不参与人才培养。

2005年9月,南京地铁正式投入运营,为了适应各个岗位对专业人才新的要求,公司与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2006年正式签署了校企合作协议,向学校提出了设立“冠名班”的要求,同时要求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享实训资源。4年来,先后成立了各专业的南京地铁“冠名班”18个,学生达千余人。办学主体慢慢过渡到校企共同培养人才,合作办学的体制雏形初现。

2014年,南京青奥会开幕在即,南京地铁建设提速,对地铁城轨专业人才的需求逐渐增加,经多方努力和协商,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获得了南京地铁公司两千七百多个城轨专业“订单”的培养任务。如此巨大的育人工程,仅靠原有的合作办学规模和体制已不能满足需求,校企双方从各自的发展需要出发,成立了国内第一家“地铁学院”,这标志着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超越了“单主体”、“双主体”阶段,过渡到了“订单培养”的深度合作阶段。

地铁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负责地铁学院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决策,由双方派员协商组成,院长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后聘任,负责实施理事会决定,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理事长和副理事长,随着地铁学院的发展,将吸纳其他城市的地铁企业加盟,为更多城市的地铁企业提供人才培养培训服务,逐步形成“1(南铁职院)+1(南京地铁公司)+N(若干城市地铁公司)”的理事会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地铁学院组织架构图

(二)“地铁学院”的运作实践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地铁学院的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主要体现在与地铁企业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等方面。

一是校企双方共同搭建新平台,推进合作办学。校企双方于2009年组建地铁学院理事会,同时成立了地铁学院,南京地铁公司总经理任理事会理事长,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副理事长,双方主要部门负责人任理事,地铁学院还吸收了其他地铁企业加盟,形成了“1(南铁职院)+1(南京地铁公司)+N(若干城市地铁公司)”的理事会结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地铁公司领导担任地铁学院院长,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领导担任执行院长,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各专业教学团队、职业素质训练项目组等机构是地铁学院的下属机构。地铁学院整合了校企双方的优质资源,组建了6个专业的混编教学团队,共享实训资源,融合校企双方文化。

二是校企共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合作育人。首先,“订单班”学生每个学期至少深入地铁现场一次,或听一次地铁工程师及工人师傅的专业讲座,让学生了解地铁的工作性质和内容,这是“走入地铁,感知职业”;另外,将学生将来的工作内容分解到课程中去,帮助学生逐渐熟悉岗位的工作程序和内容,这是“深入地铁,熟悉工作”;学生三年级时,通过实习和定岗工作,开始自己的地铁职业生涯,这是“融入地铁,胜任岗位”。其次,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共同评价培养质量,根据校企间的合作协议,各订单专业混编师资团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人才培养规格,共同组织理实一体化教学,使兼职教师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同时,成立由企业人员与学校教师共同组成的学业评价小组,校企共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制定考核标准,实行年度学业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再次,教学过程实行三个一体化,即:实行理实一体化教学,校企共同开发工作过程导向的项目课程体系,做中学,学中做;实行校内和现场一体化,城轨专业课程现场教学与校内课堂教学相结合,以企业兼职教师为主,让学生在企业和学校交替学习;实行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一体化,在技能教学中,将责任、态度、精神等融入其中,将职业素质作为考核内容,实行职业技能与职业素质的综合考核。

三是校企共同推进学校招生和学生就业。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和南京地铁公司共同进行城轨专业“订单班”的招生,在招生章程中共同约定招生岗位、区域人数、男女比例和身体条件等,并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以扩大社会影响,校企双方共同坚持“一年打牢基础,二年熟悉岗位,三年强化岗位”,实现了城轨专业“订单班”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和高质量的就业。

三、完善我国高职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对策与建议

(一)要全面树立“订单式”人才培养的理念

在高职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全面树立正确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理念,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与其他人才培养模式的不同就在于高度紧贴企业,依靠企业,不论是招生、教学,还是考核、就业,都需要与企业同步配合,学校不能撇开合作企业“自说自话”。另外,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要摆脱传统办学模式的思维定势,规划好课堂教学和实训实习的时间分配比例,最大限度地避免用传统的授课方式代替或简化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

(二)要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高职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必须积极改革传统的办学体制,调整校企合作体系,理顺人才培养机制,从原来的以学校为主的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为“校企双主体,全过程”的校企合作,并在体制上做出调整,成立校企合作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通过理事会这个校企合作的平台,将企业吸纳到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过程之中,使得企业能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专业建设,并且应通过理事会建立有行业专家参加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架构真正的开放式的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体系。要在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育人机制上实现突破,将学校的优质资源与企业自身的培训需求相结合,企业可以按照自身的实际发展需求,以一定的用人标准和用人规格向学院提交人才培养“订单”,引进学院的智力资源参与到企业职工培训之中。

(三)“订单式”人才培养要把好“进口关”和“出口关”

高职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进口关”就是学校生源的选拔。生源选拔关系到学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利益。“出口关”就是毕业生的就业,要把好“出口关”,就要严格进行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定,要不断提高合作企业对毕业生和学校的满意度,从而确保合作基础的牢固性和长期性,同时,严格把好“出口关”也是确保城轨专业“订单班”优良的学风和班风的重要举措。

(四)“订单式”人才培养要坚守高等教育的理想

“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目标”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责任,但“以就业为导向”不能理解为“以就业为目标”,否则就是对高等教育宗旨的偏离。高职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是解决就业问题的策略,是校企合作的途径和方法,是为高职院校的总体目标服务的。因此,在城轨专业“订单式”人才培养过程中,不能完全听任企业有时基于功利主义和短期效应所提出的 “技术挂帅”和“重技能轻素质”的培养要求,必须将技能教育与素质教育同等看待,严格坚守高等教育的理想。

[1]刘明浚.大学教育环境论要[M].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1993:126.

[2]穆晓霞.高等职业教育的探索与创新[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56.

[3]钟秉林.第一次全国高职高专教学工作会议论文集[C].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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