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三块地”改革
2015-03-31
创新时代 2015年3期
备受关注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也就是俗称的“三块地”改革,已经箭在弦上。2月25日,羊年第一个工作日。《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决定草案,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邓州市等33个县(市、区),将突破现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在“三块地”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光明日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