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赏小说要“猎奇”
2015-03-31吴祖万
吴祖万
在做小说阅读题时,同学们常常读一遍文章、知道故事的经过后就开始答题。这样只是停留在知道故事“是什么”的层面,没有真正理解故事背后的含义,答题自然很难答到得分点上。要答到得分点上,就要在阅读过程中多问问“作者为什么这么写”“有什么作用”“有何意图”,深入挖掘作者的写作目的。当然,一篇小说不是处处都值得挖掘的,值得我们关注的往往是那些新奇、反常的地方,这就要求我们具有“猎奇”意识。
发现“奇”
“猎奇”,就是在阅读小说时,始终保持一颗“警觉”的心,找寻新奇或反常的地方。那么,究竟什么是“奇”?
异于平常、出人意料是“奇”。比如2014年高考浙江卷考查的《走眼》一文中,“买玉”情节的写法很特别,人人都以为很有经验的赵老板走了眼,没想到其实是李老板走了眼;大家都以为玉有价值,没想到其实是装玉的盒子有价值。这些情节看起来出人意料,细细品味却又在情理之中,这是欧·亨利式的写作手法。文后第12题恰巧要求我们分析文章中的“欧·亨利笔法”。
前后矛盾的地方也是“奇”。比如2014年高考重庆卷《东坛井的陈皮匠》一文,有一个令人感到奇怪的情节:既然陈皮匠那么痴迷藏书,为什么最后他把藏书送给了别人?文后第17题问“陈皮匠为什么要把自己费了不少心血得来的藏书送给牟汉达教授”,正是考查我们对这一情节的理解。
又比如苏教版语文教材必修二中的《一个人的遭遇》一文,在阅读过程中,我们能觉察出如下不合理的地方:首先,标题是“一个人的遭遇”,但文章写了不止一个人的遭遇;其次,文章第二段说自己像小孩子那样喜欢吹牛,第七段却又说自己常做着老头儿的梦;第三,躺在里面的的确是“我”的儿子,但又不是“我”的儿子,为什么?探究这些看似不合理的地方,无疑能帮助我们深入解读这篇文章。
总之,“奇”可以是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或结构技法上出人意料、看似反常的地方,甚至可以小到人物说的某一句话、某个词语或某个标点符号。
分析“奇”
这些“奇”的地方,往往是文章的精粹之处,能体现出作者的匠心,也是阅读题最容易考查的地方。如果只是发现了“奇”而不能透彻分析“奇”,那么“猎奇”对答题就起不到什么作用了。
小说中新奇或反常的地方,一般不会毫无缘由地突兀地存在,往往在前后文有与之呼应的内容。它们有时候交代原因,为后文作铺垫;有时候交代背景,丰富文章内容;有时候作为线索,串联全文;有时候帮助刻画形象,突出人物性格;有时候渲染主题,突出主旨……一旦找到新奇或反常的地方,决不能轻易放过它们,必须结合前后文,咂摸它们在文章中起到的作用,从而读懂故事情节背后蕴含的作者的写作意图。
下面以许行的小说《猎狐》(文章略有删改)为例,谈谈“猎奇”意识在小说鉴赏中的运用。
猎 狐
许 行
草原。晚秋的草原,一片浅淡的金黄。
他扎上弹带,背上双管猎枪和军用水壶,在衣兜里揣了两个馒头。把门上的暗锁锁好,又加了一把明锁。
大草原的新鲜干草味,一股扑鼻子的馨香。没有一丝云,头上的太阳仿佛离得很近,暖烘烘的。无阻无挡的清风吹过来,虽有几分凉意,但却使人感到清爽惬意。
啊!舒服极了。他锁好了车,摘下枪来,真想躺下来休息一会儿。不过,他还得往前走,而且要警觉地注视着四周的动静。已经上好子弹的枪,就在手里端着……他决定利用这个星期天打两只狐狸回去。他要让人看看,他曾志友不是孬种,他这支两百九十多元钱的猎枪也不是白买的。
至于她嘛,就由她去吧!她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她离开他这个家,到今天正好一星期了。也许想趁这次吵架治治他,他怕这个吗?男子汉大丈夫在老婆面前竖不起一根棍,那还有什么出息!
她要治他?好,他还要治她呢!如果今天她回来,门上新加的那把锁头就足够给她点颜色看看,让她在门口蹲半天再说。再弄不好,他要收拾收拾她,这女人也有点贱皮子!……
草越来越高,有的地方他需要用枪拨着草往前走。他的裤子挂满了蒺藜、苍耳子等带刺的草籽。在没有路的草原往前走,也不是轻松的。他坐下来喝口水,喘喘气。为了躲开太阳,进行隐蔽,他选择了一块蒿草深密的土岗,从草丛的缝隙端着枪往外观察。
大草原是这样的宁静,除了在微风中干草的摩擦声外,一点其他声音也听不到,真是静极了!他索性趴下来,翘起头听着、看着……
好啦,太好啦!一百米左右,两只狐狸从土岗下面草浅处向他走来了。它们跟干草几乎是一个颜色,如果不是他一点五的视力,是很难辨别清楚的。这使他周身的细胞都进入了兴奋的状态。他在这大草原上遛过多少次,从来没有在这么近的距离遇到过狐狸,看来他的机遇是来了。
他的枪口慢慢瞄准过去,手微微地颤抖着,这可能由于过于兴奋的缘故。
出乎意料,这两只狐狸走得非常缓慢,而且边走边互相凝视、亲嘴,比成对的鸽子还要亲热。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公一母,一对恩爱夫妻。他头一次见到动物间这样亲昵的情形,不免有一点惊疑和好奇。
九十米,八十米,一点一点走近了,可他的手也更加颤抖了。
突然就在七八十米左右那丛小树毛子处,它们停下来,除了亲嘴外,又用爪子互相搂着脖子。经过这番热烈的亲昵之后,一只走了,一只还站在那里不动。走的一步一回头,不住往回看,走出了不到三十米又跑了回来。它们再次热烈地亲昵了一番,于是又分开。各自向不同的方向走去。但难分难舍,不住互相回头看着。大约走出去不到三十米左右,又突然同时跑回来,嘴吻嘴,腿搭在脖子上,在一起亲昵起来。经过这又一番热烈的亲昵之后,它们才分开走去,还是一步一回头,直到看不见,最后各自飞快跑掉……他完全看呆了,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手中的枪已放在了地上。
狐狸走后,他慢慢地站了起来。他突然感觉自己已有些孤寂和惆怅。他决定快一点回家去,他不知道妻子回来了没有,他得赶快去把那把后加的锁头打开……
仔细阅读这篇小说,我们可以发现以下这些“奇”的地方:
一是小说题目为“猎狐”,文中也主要叙述了他猎狐的经历,但又插叙了很多与猎狐无关的他和妻子的事。二是小说写他猎狐的过程,却花了大量笔墨细腻地描写两只狐狸亲热的场景,对“猎”的描述并不充分,这似乎不合常理。三是小说中多处写到了锁,尤其是第二段、第六段和最后一段提到的那把锁,这样多次提及的事物往往是蕴含特殊含意的。
第一处“奇”,文章在描绘了草原爽朗美好的秋景后,按理说应直奔猎狐的主题,可是五、六两段笔锋一转,插入讲述他和妻子吵架、妻子离家以及他打算收拾妻子的心理活动,这一结构安排确实出乎意料。但是读完全文,尤其是结合最后一段,我们就能知道作者的意图。此文采用的是双线结构,明写猎狐的经过,暗写他和妻子吵架后的一系列心理活动,两个内容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水乳交融。因为吵架,妻子离家,他心情烦闷而出来捕猎,在捕猎过程中被两只狐狸充满恩爱和温情的场景感染、打动,放弃了捕猎,同时也解开了自己的心锁,决定与妻子和谐相处。这些插叙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也是后文他会因为狐狸的亲密举动而放弃捕猎的原因。
第二处“奇”,按常理写猎狐经过,应该把重心放在他身上,而文章第十三段作者却不惜笔墨、不厌其烦地写两只狐狸亲热和难舍难分的举动。为什么这么写?结合前后文不难看出,作者意在突出动物之间的那种温情,一是交代导致他放弃猎杀狐狸的直接原因,同时这一场景也是他对妻子态度改变的决定性因素,为小说结尾他决定与妻子和解作铺垫,暗示了小说的主旨:对爱与温情的追寻。
弄懂了以上两个问题,第三个关于“锁”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文章多次提及锁,尤其是那把后来加上去的锁,其实是他与妻子吵架后给自己加上的“心锁”,猎狐的故事也可以说是一个关于心锁的故事,因心锁而恼,因爱而弃锁,文章展示的正是这样一个心路历程。
可见,“猎奇”是一个突破口,是揭开文本之谜的一把钥匙。当然,鉴赏小说的根本还在于提高阅读理解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越高,“猎奇”的能力自然越强。反过来,平时在阅读小说时,多留意多思考文中的反常处、奇特处,也有助于提高理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