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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陕西文化产业研究

2015-03-31王伟

西部金融 2015年1期
关键词:金融支持金融创新文化产业

王伟

摘   要: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陕西作为文化大省,文化产业增加值逐年增加,但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亟须探索一种新型的文化产业融资模式。本文结合陕西省情,围绕陕西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探索符合本地区特点的文化金融创新模式,研究提出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策略,建议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融资体系,促进陕西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关键词:文化产业;金融支持;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1)-0004-05

从2009年到2012年,我国先后出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标志着文化产业的战略性地位的奠定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与2014年相关部委出台的《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对文化金融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措施。

目前陕西省金融与文化产业的结合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政策扶植力度不断加大,为西部地区文化产业提供了更多融资渠道;科技发展助力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而陕西具有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基础和优势;加之“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赋予了陕西“丝绸之路文化发展带”独特的资源禀赋。

一、国内文化产业主要融资方式

(一)政府拨款

截至201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累计安排142亿元,对推动全国文化领域结构调整、合理配置文化资源、优化产业发展整体布局发挥了重要作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文化体制改革、骨干文化企业培育、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文化企业“走出去”等六大方面,同时向中西部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业态适当倾斜。

(二)银行贷款

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和企业的发展必须依靠现代金融体系进行融资。截至2013年12月,文化产业中长期本外币信贷余额已达1574亿元,较年初新增419亿元,同比增长36.28%。

(三)上市融资

国务院2009年公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要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截至2013年末,共有77家文化企业在沪深两地资本市场上市,IPO上市文化企业融资规模达到1057.85亿元,全国各类型的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57只,募集规模超过1350亿元。

(四)风险投资

我国首只“国字头”文化产业基金的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于2011年7月6日成立,这一基金由财政部、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及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等联合发起,总规模200亿元,首期募集41亿元,采取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投资于新闻出版和发行及相关行业。截止2014年5月累计投资金额已达20亿元,完成了对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文化相关行业的大部分细分领域的覆盖。

(五)债券融资

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初步统计,截止2012年4月,我国已注册发行的文化类企业有69家,发行的各类债券达172只,发行金额1472.79亿元,存量800多亿元。目前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方式一般采用集合票据或区域推出的集优票据方式发行债券。集合票据发行利率低、担保方式灵活、募集资金使用灵活,对降低文化企业融资成本有着突出优势。

(六)其他融资

除以上五种主要融资方式外,我国文化产业还采用并购贷款、信托融资、质押权贷款、融资租赁贷款等创新性的融资方式。2014年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中要求要逐步扩大融资租赁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贷款等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创新产品的规模,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文化企业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

二、金融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的切入点

陕西文化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同时“丝路经济带”又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但在文化产业与金融的结合方面,却仍存在不少问题,面临各种挑战,下一阶段,应找好切入点,扬长避短,促进二者的有机融合。

(一)积极参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项目

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投人,基金是解决文化产业融资的重要途径。2012年5月16日陕西省的首只文化产业基金——陕西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第一期宣告募集到位,该基金是由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陕西文化产业投资管理公司,联合金融机构及实力雄厚的投资人共同发起(其融资模式见图1),计划募集总规模为30至50亿元,主要投向文化产业,其中60%-70%重点投向陕西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科技型中小文化企业或项目、陕西文化精品项目。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能够更好地实现现代金融与现代文化产业的发展,其建立更需要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满足新时期文化产业的风险投资需求。金融机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积极探索发起建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开创服务现代文化产业新模式,以便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降低文化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改善银行贷款结构,避免长时间高风险的资金占用,化解金融风险。

(二)选择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提供金融支持

近年来,西安曲江新区以打造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依托,先后建成大唐芙蓉园、大唐不夜城、法门寺文化景区等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逐渐形成“文化+旅游+城市”的“曲江模式”。这对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仅就西安市而言,2011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250.7亿元,占全省67.2%,占西安市GDP比重6.49%,2014年目标是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525 亿元,增长25%。

文化产业园区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发展平台,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金融机构对服务文化产业园区,应从以下两点着手:首先调整信贷供给的结构,寻求有效服务新文化产业的新机制,创新服务产品和服务手段,提高文化产业的附加值。其次,大胆进行服务渠道的创新来延伸服务触角,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项目具有风险大、地域分布较广的特点,可以将重心放在商业银行服务文化产业的渠道,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和政府的合作作,做到多渠道、综合化支持文化产业。

(三)推出金融创新产品全面服务文化企业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直接融资成为一些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文化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金融机构应顺应这种发展趋势,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提供理财、资金管理,帮助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融通资金,全面支持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

1、积极开发新型信贷产品。探索开发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以及以项目受益权和收费权为质押等多样化信贷品种。对于陕文投集团与曲文投集团等融资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文化企业,可以加强与其他银行互动合作,探索银团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见图2),将银团贷款优先用于陕西重点文化行业,支持陕西建设“文化航母”的产业政策。对处于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中的中小文化企业,如中小科技文化企业和起步较晚的文化创意产业,商业银行间可以采用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对于运作比较成熟、未来现金流较稳定的项目,探索开展文化产业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试点。同时尝试开办知识产权抵押贷款(见图3)、版权抵押贷款、电影电视制作权抵押贷款、收费权抵押贷款等新型贷款品种。

2、择优开展产业链融资模式。对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好的文化企业,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产业链融资,关注整个供应链的风险,针对整个供应链进行风险管理。根据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特征,金融机构针对陕西文化产业的产业链融资可以从三个方向入手:政府主导型产业链融资、园区主导型产业链融资、核心企业主导型产业链融资。政府主导型产业链融资是指政府从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出发,投资建立文化产业基地,鼓励文化企业组织化和规模化,并与金融机构合作对产业链条进行融资的模式。政府在其中引导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并积极作为商业银行与企业的中介,运用平台融资,通过政府担保,减少银行风险(见图4)。园区主导型产业链融资依靠产业集群内企业经营主体间在信息、资源、技术、销售渠道上的相互依存来缓解单个企业信贷风险,利用不同功能分区的企业间的联动关系和同一功能分区企业间的横向一体化合作关系,满足产业链资金循环需求的金融服务(见图5)。

在文化企业集团主导型产业链融资中,金融机构可以立足于陕西省两大定位于以产业化领域为切入点的专业化担保公司——陕西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银行与文化企业集团下设的担保公司共同核定中小文化企业的信用和贷款额度,担保公司对企业提供担保,银行则将贷款划拨到企业集团账户,由集团集中向中小企业发放,并进行贷后跟踪,保证贷款的使用方向。在还款期内,企业集团履行代偿追偿的责任(见图6)。

3、探索发放专项融资租赁贷款。对租赁演艺、展览、动漫游戏,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传输、集成和电影放映等相关设备的文化企业,金融机构对租赁公司发放专项融资租赁贷款,并以企业支付的租金归还融资,或购买租赁公司应收租金后直接向文化企业收取租金,并给予较低的融资成本和较长的融资期限,以引导新设文化企业形成合理的财务结构和资产管理模式(见图7)。

4、开发分期付款等消费信贷品种。加强网上银行业务推广,开发演出院线、动漫游戏、艺术品互联网交易等支付结算系统,提高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设计服务行业的网络支付应用水平。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挥贴近市场、支付便利的优势,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完善文化行业的银行卡刷卡消费环境。探索开展艺术品、工艺品资产托管,发展文化消费信贷。将互联网金融与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相结合,促进文化领域的信息消费。

(四)对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或项目直接授信

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拥有足够的规模、稳定的现金流与丰富的企业运作经验,对于该类文化企业就可以按照传统企业进行授信。对于陕西地区类似于西影集团的支柱性文化企业,要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该类企业的直接授信额度,保证企业的设备购买、影视投资与项目建设拥有稳定充足的资金流,带动陕西地区龙头文化企业发展。

同时,对实力较强的文化产业项目也应该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陕西目前认定了30个重点文化建设项目,这些重点建设项目已经得到一系列涉及投融资、土地等7方面内容的配套支持政策,具有完善的担保补贴、保险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因此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到陕西文化资产运营和投融资平台中,加大对30个文化产业项目的直接授信额度,与陕西文化项目建设与产业发展互利共赢。

(五)增强对中小文化企业和涉农文化项目信贷支持力度

针对民营中小文化企业,特别是有特色、有市场、有信誉的科技型文化服务企业的特点,量身定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以及票据承兑与贴现等金融产品;探索围绕核心文化企业集团的供应链、价值链,为相关民营中小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推动农村文化产业项目和民俗文化发展。在支农过程中,按照“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发展思路,把推动农村文化产业项目和民俗文化发展作为重要领域。推行“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多方合作模式,扶持陕西地区已初具规模的户县农民画、凤翔泥塑、华县皮影、千阳布艺等民间文化和艺术品牌,增加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支持民俗文化走产业化发展道路。支持依托农村地区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特色区域文化资源建立的民俗风情园、民俗文化村等文化旅游园区建设,提升乡村旅游和农业观光的文化品位,促进城乡文化市场共同繁荣。

三、金融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考

(一)完善重点项目和文化示范园区的投融资机制

通过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对重点文化项目建设资金新增的国内贷款部分,建议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贴息补助。充分发挥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优势,通过股权、债权投资等方式参与重大文化项目,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文化领域。同时根据发展需要,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可下设旅游、体育、影视、艺术品、出版、动漫游戏等子基金。各地区也要适时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和杠杆作用,推动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

(二)鼓励中介机构参与文化融资市场

建立起包括信息披露、投融资促进、登记托管、资金结算在内的文化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工作机制和运作平台;搭建文化企业数据库、投资人数据库和文化创意企业投融资电子服务网络;制定和完善规范专利权、版权等无形资产评估、质押、登记、流转和托管的管理办法,突破文化产业融资难的基础性制度障碍;鼓励熟悉相关生产流程和市场运作的专业担保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会计师事务所、版权交易机构等拥有专业知识的中介结构参与文化融资市场,支持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中国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中国西部版权交易中心发展,健全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投资、保险、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完善金融服务,促进文化成果转化和价值实现。

(三)完善担保补贴、保险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

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为省内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提供贷款担保或直接投资,对实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省属企业,可按其担保或投资额当年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抵缴国有资本收益。尚未实行的企业,建议按照担保或投资额当年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按照年担保额的部分比例给予担保补助。对文化企业重大项目实行保险的,按实际发生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对文化企业给予补贴。投资文化企业实现上市的风险投资公司,可以对其按投资额的百分比给予一次性奖励;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文化产业项目,对于盈亏相抵后的净损失可以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四)加强银行支持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鼓励文化企业通过利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投资开发战略性、先导性文化项目。商业银行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和涉农文化企业,由省财政补贴,给予一定贷款利率优惠。建立财政贴息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文化金融合作信贷项目库建设,减少融资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效应,抑制借款企业的道德风险。借鉴其他省份的先进经验,尝试成立中小文化企业授信风险补偿基金,对符合政策导向的文化产业不良贷款给予一定的补偿。鼓励现有担保机构开发适应文化产业融资的担保业务,通过担保再担保等多种渠道分散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投放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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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欣怡.张学海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云南社会科学,2014,(2):107-110。

The Study on Financial Support to the Cultural Industry in Shaanxi Province

WANG Wei

(Shaanxi Provincial Branch of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Xian Shaanxi 710065)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 has issued a series of policies and opinions which put forward clear requirements on the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 As a big cultural province, the added value of Shaanxis cultural industry has increased year by year, but due to the relatively single financing channel, it is urgent to explore a new kind of culture industry financing mode. According to the real situation of Shaanxi province, centered around the Shaanxis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 strategy, the paper explores a new financial innovation model accord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ocal culture, studies and puts forward the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suggests forming a multi-level and multi-channel and diversified financing system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 so a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prosperity of the culture industry in Shaanxi province.

Keywords: cultural industry; financial support; financial innovation

责任编辑、校对:杨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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