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澳門淪為“醉駕天堂”
2015-03-31
所謂醉駕,顧名思義飲酒後駕駛車輛,在酒精影響下進行在公共道路上的駕駛行為,不僅害人也會害己,其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有鑑於此,全世界絶大多數的國家地區都視之為嚴重違法行為並加以重罰。如在美國加州,酒駕撞死人等同故意殺人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不過,在澳門來說,卻被人們經常戲稱:大不了罰款代刑!似乎澳門人對酒駕醉駕並不認為是那麼一回事!澳門已是國際旅遊城市,擁有世界居前的人均GDP,優越的公共服務設施處處可見,卻掩飾不了城市交通安全意外的缺失?究其原因在哪裡?我們是不是該反思?
近年越來越多的交通意外都被揭發與酒精有關,日前在關閘附近發生一單30歲司機醉駕交通意外,因為涉及人命,再度為社會輿論關注。過去每每發生類似案件,人們往往不忘譴責當事人的行為,政治社團人物亦忙於呼籲要加大刑罰,只是,即便輿論如此給力,我們又見到有所改善了嗎?
很多人總喜歡不自覺地以澳門式的人情味為豪,也正因此,過去澳門社會的大小事件,都是因人情而起,也因人情而止,以交通意外來講,澳門地少路少人多,大家駕駛私駒出街,自然會路路相見,即使不小心擦火,相互間的座駕受傷,能夠和解的當然十之八九是一笑泯恩仇,為的是不傷和氣,更重要的是免了惹來官非。可能因為這種和解文化,令到澳門人遇到大小糾紛,也都樂於私下和解,只要講定條件,大事小事都可化大為小、化小為零。回到澳門馬路上日日上演的交通意外,除了涉及人命的, 紙包不住火的,最後CALL 交警調解的,上法庭的,能佔幾成?即便是經交警跟進及判決對錯,交警也多數會勸雙方和解了結。這就是澳門文化使然,也是本文所擔憂的,為什麼澳門醉駕一路屢禁不止,更越來越猖狂的問題所在,於此,也難怪有人提出莫讓澳門淪為“醉駕天堂”的感慨了!
(澳門/鄭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