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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行业乱象亟待标准

2015-03-31崔泽坤

大众标准化 2015年4期
关键词:国外品牌琴行商家

● 崔泽坤

闲来有余,笔者来到省职业艺术学院,看到形形色色的艺考生背着自己的乐器来来往往,参加新一年的艺术校考,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当年从事乐器行业的经历与生活。

记得刚刚接触乐器销售时有朋友曾说“乐器销售是个暴利行业,有很多品牌乐器一般人根本分辨不出真假,就拿吉他来说,真正的品牌吉他在市场上很少,都是一些小厂家自己做的山寨货,进货便宜卖出利润大而且销量高。”“回收一架二手钢琴只需要五六百元,但是经过翻新处理,至少能卖五六千元。”

近年来,随着网络、电视等媒体的发展,音乐文化得到了迅速传播,以及中小学对音乐素质教育的重视,我国社会音乐教肓和文化推广活动非常活跃,从专业院校到琴行的音乐艺术培训;从学校、社区文化活动,到遍地开花的各类艺术节、 音乐节;从全国数以百万人的艺术考级,到行业、企业广泛的乐器比赛、音乐会等推广活动,使得乐器的需求和市场迅速扩大。城市里也不知不觉的出现了各种大大小小的琴行。但由于种种原因,乐器的质量问题事件也逐年增长。

资料显示,中国的乐器制造企业目前有5 000余家,据中国乐器协会统计2010年规模以上生产企业322家,乐器零售业企业、琴行大大小小己超过了2万家。但是乐器市场低价竞争、假冒伪劣、恶意侵权、以次充好现象比较严重,诚信度低,市场规范体系还没有完成,加上其他行业和外来市场竞争的压力,造成工厂、琴行、教师、网络、中介等市场流通环节的矛盾错综复杂。

就消费者而言,乐器的选购以及使用相对专业,而大众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对产品所要达到的标准和要求也不甚了解,故而在购买乐器产品时盲目性比较大。有的消费者认为只要能吹奏出旋律就行,有的消费者认为只要是品牌的、价格昂贵的乐器就是好乐器,还有些消费者不懂得向商家索要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及发票。

其实不然,正是人们的这种心里才助长了一些不良商家投机取巧,造成可乘之机,使得乐器市场鱼目混杂。不良商家将一些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产品卖给消费者。有些乐器产品的推销人员与音乐老师串通一气,为拿高额回扣,胡吹乱捧,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往往在购买并使用一段时间后,才发觉所购买的乐器产品存在缺陷和质量问题,但往往为时已晚,索赔无门。

目前,国内外乐器品牌杂多,一些消费者更倾向于国外品牌,为了迎合消费者迷信国外品牌的心理,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二手乐器以及山寨假冒乐器。有的商家专门从海外收购使用过的乐器运回国内进行整修或者翻新再出售。有的商家则私自生产假冒乐器并冠以国外品牌商标及包装,销售给琴行,从而流向市场。

而就国内品牌来讲,除了传统的民族乐器在市场上占有优势,西洋乐器则不受消费者喜欢,虽然在价格上国内品牌乐器较便宜,但是质量堪忧。据报告显示,近年来国产乐器合格率虽然有所好转,但仅为80%左右。笔者建议消费者可在进行市场调研或经过一些必要的咨询后,慎重地、有选择性地购买乐器。并且应在生产商授权的琴行或经销商购买,切不可贪图便宜而在没有代理权的琴行购买。

总之,消费者一定要提高产品质量意识。购买乐器时,要检查产品三证是否齐全,商家是否能提供正规发票等。作为乐器生产商家,应该转变生产销售理念,团结一致使乐器生产营销市场与音乐教育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自身要认识到从事的事业是艺术事业,销售的是音乐文化产品;转变发展目光,坚定信念, 不断地吸取其它行业的经验; 增强社会责任感,努力担负起培育文化市场的重任。在推动社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形势下、拓展市场、努力营造一个健康、快乐、规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目前,我国还没有有关乐器生产、销售方面的标准,笔者在这里呼吁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应尽快出台相关标准,加强对乐器生产及销售的监管,打击假冒生产厂商;加大对各琴行的监督,规范乐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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