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鉴定时能予以照顾吗
2015-03-30本刊编辑部
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鉴定时能予以照顾吗
问:河北邯郸市孙冉
我一亲友需要鉴定工伤,但他行动不便,不知道鉴定委员会能否予以照顾?
答:
可以。
文件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保部令、国家卫计委令第二十一号)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主要适用于哪些人
问:辽宁葫芦岛市绍祺
我是一名准备报考公务员的大学生。请问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主要适用于哪些人?改革以后公务员养老待遇会降低吗?
答:
文件规定:“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Tips
辽宁抚顺市韩晓注意:
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
辽宁沈阳市刘芳注意:
根据《辽宁省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与单位建立劳动或者人事关系的职工,才有资格当选为职工代表。派遣职工目前并无明确规定。
Tips
辽宁本溪市刘敏注意:
来信咨询大集体职工如何办理退休,可查询《关于解决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3号)。
夫妻间房屋产权变更是否要缴纳契税
问:北京市汤丽
我结婚前的房产,准备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请问是否要缴纳契税?
答:
不用。
文件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