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质疑“备以查考性说”的回应
2015-03-30伍振华张晓清
伍振华 张晓清
(南开大学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系,天津,300071)
20 13年《档案与建设》第11期发表的《“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一般属性非本质属性——兼与伍振华教授商榷》一文(简称《商榷》),对“备以查考性说”(即“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的理论)再次提出了质疑。
与过去的批评比较,《商榷》有的见解不失其值得肯定之处,例如:明确承认“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重要属性之一”,没有再出现“备以查考性作何解释都至少是所有文献全具备的”[1]之类的提法。然而,《商榷》关于“一切附着了档案信息的文献均具有‘备以查考性’”的核心论断(简称“皆论”),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
1 严重误解“备以查考性”的原文原意
《商榷》全文虽然引用了《再论档案的本质属性》[2]、《对“备以查考性是档案本质属性”置疑论点的浅析》[3]和《再论“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4]三篇文献的五段论述,但从头至尾都未能反映出对“备以查考性”本意起码的理解。
《再论“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针对先前曾出现的误解,用6000余字专门阐述了“备以查考性”的基本涵义和性质,明确指出:“备以查考性”是用以表示档案与其他文献本质区别的独特复合属性,包括档案在形成、价值和形态方面的特性;它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望文生义,不能将“备以查考性”肢解为普通意义上的备和查考性[5]。
可是,《商榷》仍然将它机械割裂为“备”和“查考性”,且加以望文生义式的泛化解读、使用——认为“一切附着了档案信息的文献,均具有‘查考性’”,“都可以‘备’”,“经过‘备’的文献,均存在一定的外表特征”,从而得出结论:“备以查考性”无法区分开档案与其他文献。
下列部分典型论述的对比分析,可清晰反映《商榷》对“备以查考性”原文原意的严重误解。
1.1 关于“备”
“备以查考性说”中,“‘备’最基本的要义,则是实践主体对文献客体是否具有或在什么意义上具有这种价值进行鉴定,将其中有必要作为档案管理和使用的部分纳入档案范畴,并为其价值实现创造必要条件。”[6](引文中“这种价值”指作为证据、凭据或依据备以查考的使用价值)
《商榷》中,“一切附着了档案信息的文献,均可以‘备’”。“实际生活中,人们也依照这样‘查考’价值的大小,合理地进行着‘备’的工作,而这一工作也绝不仅限定在‘档案’这单一的文献种类上。”
“均可以‘备’”,不等于已“备”。档案有效形成、存在及发挥其特色作用应有的“备”与其他文献的“备”,在其首要功能定位(动机或价值取向)、备的方式方法以及产生的实际效果等方面,都具有明显差异[7]。《商榷》也指出:“我们都必须承认档案在所有文献种类中的查考价值之大、社会各界对‘备’档案的认同感之强,都是其他文献所无法企及的。”
1.2 关于“查考性”
“备以查考性说”中,为了减少误解,在对“备以查考性”正面阐释说明时未使用“查考性”一词,而是不断强调档案特有的“查考保存利用价值”和“查考作用”,例如:每一文献个体都存在是否具有查考保存价值和是否已经备以查考之分,这种区别正是划分档案与非档案的重要尺度。人类之所以要把档案与其他文献区分开来,国家之所以要建立起专门的档案事业,其不可缺少的考虑就是要让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文献更好地发挥保存社会记忆的功能——查考作用。每一种文献都负有不可缺少的基本使命,对档案而言,最富有特色的属性表现为它的首要作用在于满足查考需要[8]。多次明确指出“查考”不同于“查阅”——富有档案特色的利用,一般是为了“查考”,侧重把档案作为一种客观的历史凭证来利用或者说看重其原始性价值;而现行文件、书报刊等文献资料的利用,我们通常只讲“查阅”,侧重于文献内容其他意义上的知识或信息价值[9]。
《商榷》中,“一切附着了档案信息的文献,均具有‘查考性’”,“因此只有档案才能‘调查考究,弄清事实’的观点,略显片面。”比方说“当时的报纸、期刊杂志、影像资料或者是亲身经历的当事人所编著的回忆录”“这些图书资料文献之所以能提供利用,就在于其上承载了相对真实的、可靠的档案信息,都是具备‘查考性’的。”
《商榷》反复使用“查考性”,试图通过淡化“查考”和“查阅”之间的区别,宽泛解读“查考性”,否定备以查考保存价值特性是档案本质属性构成要素。在《商榷》所言的“具有‘查考性’”的文献中,不排除很可能存在或确有极少部分就是或可视为档案,但其余的,由于未经“备”,没有纳入档案体系——不具“备以查考性”,无法实际拥有与档案等同的备以查考价值或作用。笔者从未讲过任何像“只有档案才能‘调查考究,弄清事实’”之类片面或过度强调档案特性的话。
1.3 关于“档案形态特性”
“备以查考性说”中,档案形态特性表现在档案的组成、结构和形式三个方面:档案单元由主体构件和辅助构件组成。前者是档案的主要构成部分,如:归档文件;后者是直接或间接支持主体构件价值实现的组成部分,如: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文件生成或承办形成的记录、档号等。对于典型档案,辅助构件是档案单元必不可少的构件,只是不同的档案单元在具体数量和形式上可能会有所不同。除了档案独有的辅助构件之外,大量档案单元都包含着其他文献单元没有的其他组成成份。最明显的档案结构特征——通常都是根据来源原则进行构建的。档案单元普遍具有外观特征:如一般都留有某些原始记录或原件的形式,档案整理赋予的种种的印记等之外,它们无不处于特定的备以查考状态(如:已经被认识到其档案价值、归卷、存档或归档,可以直接作为档案使用)。
《商榷》中,用“是否具备档案的外在特征”来区分档案与其他文献,是不能将所有现实存在的实体“档案”完全划入到“档案”范畴之中的。一切具有价值且保存了的文献,为了方便整理和利用,势必会存在与之相适应的外在特征,而档案的外在特征只是其中一种。
《商榷》如是说,表明其作者未能认清形态属性与本质属性的对立统一关系或内在联系(文献类型不同,其形态特性自然应当有同有异),误将“处于特定的备以查考状态”等都排除在他们所认同的“外表特征”之外,未能真正理解“备以查考性说”所指的“档案形态特性”的实质。
1.4 关于“三位一体”
“备以查考性说”中,“档案是在其特定的形成过程、特定的形式和满足特定的需要三位一体意义上根本区别于非档案文献的,‘备以查考性’的基本含义可以由此来加以认识。或者说‘备以查考性’包括前提、动机和行为三个方面:作为证据或依据而具有保存价值,为了要实现这种价值和保存起来且形成
《商榷》指出:依照档案所具备的特定外部特征来反过来定义档案、成为档案本质属性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有“循环定义”之嫌。笔者对于伍教授观点的理解是,档案之所以是档案,而非其他文献,是因为他们自身具备了档案的外部特了档案这类文献的外表特征。”[10]“备以查考性”的基本内涵包括档案在形成、价值和形态方面的特性(简称三性)[11]。
《商榷》——一切附着了档案信息的文献(简称“附文”),都具有“作为证据或依据而具有保存价值”,符合“备以查考性”三位一体中的“前提”。比如,图书馆的建立,以及图书馆中实施的越来越现代化的管理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图书所存在的一部分“查考”价值而做出的工作。也就是伍教授所谓的“动机”方面。假若我们在图书领域中寻找特定的“外在特征”也会有所收获。图书在经历了图书馆的一系列管理活动之后,也产生了同“档案”类似的外表特征,也是在围绕更好的保存和使用该图书的过程中形成的。这点同“备以查考性”中的“行为”方面不谋而合。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一切附着了档案信息的文献不仅具备了“查考性”的“前提”,而其中有价值的部分,也存在被保存并加以利用的“动机”与“行为”。
《商榷》对“三位一体”区分性的批评,值得商榷。首先,《商榷》批评的主要引文(论述)出自《再论档案的本质属性》而非《再论“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而对区分性论述的准确详细性和完整系统性及层次结构清晰性,后者远远优于前者和《商榷》;在认识的辩证性方面,《商榷》显得也不及《再论“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其次,《商榷》将“备以查考性”所强调的档案在形成、价值和形态或形成前提、动机和行为及其结果方面的特性作肢解和泛化式的不当解读。此外,《商榷》对“三位一体”的区分性存在苛求之嫌,未能从档案和其他文献外延部分交叉(重叠,如有的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这一事实中获得充分启示[12]。最后,以《商榷》上面提及的图书这类文献为例,一般意义上保存使用图书,与作为档案保存使用的图书,在“三位一体”方面,显然具有不容忽视的本质区别(又如《商榷》认定的“附文”都具有“作为证据或依据而具有保存价值”之说,其“保存价值”与档案具有特色的保存价值,两者之间实际存在着重要的差异)。总而言之,《商榷》对“备以查考性”区分性的质疑,具有明显的误解性质。
2 基本概念模糊,自说自话
《商榷》对档案、档案信息、原始记录性、查考性、循环定义、档案的本质属性、“附文”和档案文献等概念,缺少清楚的定义、解释或应有的认识、应用;对档案形成、价值和形态的特性以及内在联系,没有足够清晰的认知,模糊档案与其他文献在形成的前提、动机、行为及结果等方面的区别;将想当然的猜测或误解强加于人,部分关键论述前后不一。
2.1 关于“档案信息”概念
《商榷》:广义档案信息“是指来源于档案的能消除人们不确定性的,反映已经发生的各种事物运动状态、方式及其规律的征象或知识。它包含三个层面:档案载体信息(包括制成材料、规格等);其二,档案内容信息;其三,档案目录、索引、指南、论述、评述等档案再生信息。”也就是说“档案文献的非物质的那部分就是档案信息。”
商榷:①“档案文献”与“档案”是何关系,不清楚。②“也就是说”之说不妥,其前后“档案信息”所指的范围并非等同,混用了外延不同的“档案信息”(如“档案的”与“档案文献的”;加有与未加有“能消除人们不确定性的”限定的)。③“它包含三个层面”之说,没有明确是否涵盖了全部“档案信息”(如没有明确档案是否具有“结构信息”、“背景信息”和“过程信息”)。《商榷》作者对广义档案信息的宽泛性以及与档案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不易形成一致的解读)认识不足和使用欠严谨而造成的问题,本文后面还会论及。
2.2 关于“样书”和“过程信息”
《商榷》指出:“过程信息”(隐藏在样书身上所包含的一系列原始的制作、编辑过程的信息)才是样书身上真正的“档案信息”,也是将样书保存为档案的根本原因。所以真正使得样书与出版物区分开来的,并不是因为样书具有“备以查考性”,而是更深层次的成为档案的“样书”身上的原始记录性。
商榷:①对“样书”及“过程信息”的概念缺少清晰界定;②并非只是样书身上才具有过程信息;③并非仅有“过程信息”才是样书身上真正的“档案信息”;④样书和样书身上的过程信息并非必然属于档案和档案信息;⑤《商榷》没有就前面②至④点中的“只是”、“仅有”和“必然”给出应有论证;⑥如果说“‘样书’身上的原始记录性”仅为样书档案所特有,那么它正是“备以查考”实践的结果——应当(事实上)属于“备以查考性”涵盖的范畴(或一种具体表现)。
2.3 关于“循环定义”与“档案形态特性”
征。即某文献为什么是档案,因为他们具有档案的外部特征。但进一步问:为什么有档案的外部特征就是档案?从伍教授的观点中,笔者只能推导出“因为他们是档案”的结论。
《商榷》作者对“循环定义”以及“档案形态特性”的解读和运用过于草率。关于档案的定义和本质属性,“备以查考性说”在长期大量论证和继承大量科学合理共识基础之上,从不同方面和角度,围绕档案的定义和本质属性给出了较为系统的(而绝非简单同义循环反复式的)具体阐释说明。具有共性、规律性和实质性的档案形态特性,与档案本质属性有着内在联系——将它作为认识档案本质属性的一个重要视角或构成要素之一,并无不妥,反而有助于丰富对档案本质属性的认识。
2.4 关于档案与档案前身、失效档案以及档案鉴定、“备以查考价值”
拜读《商榷》,从头至尾看不出对档案与档案前身和失效档案(鉴定后不再作为档案保存使用的“档案”)之间的重要区别表现出了应有的肯定。作者一方面指出“备以查考性”确实是档案的“重要属性之一,特别是档案鉴定时,有无备查考价值,是一个很重要的鉴定指标”,另一方面又认为它“无法将档案与其他文献划分出来”。他们没有清晰认识到:“档案鉴定”的特色独具功能之一就是根据有无备以查考价值的判别,从可能成为档案的对象范围内进行挑选,将原仅具有潜在“备以查考价值”的档案前身真真切切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档案,或者将失效档案与实实在在的档案加以区别对待——换言之,档案的“备以查考价值”特性,是决定档案之所以成其为档案并与其他文献区别开来的不可或缺的属性。这是学界的共识,绝大多数档案定义和档案特性论述中都包含着这一要素。
3 立论欠明确,驳论论据不足
综观《商榷》全文,难以见到作者关于档案定义或档案本质属性是什么的明确表述,这直接削弱了《商榷》驳论说服力,也给有关比较分析研究带来了不便。“皆论”不足以驳倒“备以查考性说”的基本原因前文已有论述,本节再侧重通过“附文”与档案的对比,作进一步分析。
档案信息,一般多指档案原件的内容信息(如档案的内容信息等)或档案所包含的信息,偶尔也指与档案相关的信息(如由档案内容信息整理、加工或衍生出来的信息)。显然,存在着不同性质的档案信息(如档案内容、结构和背景的信息)和完整性程度不同的档案信息(如案卷和案卷内单件意义上的档案信息)[13]。而档案是具有“备以查考性”的文献,同时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用性[14],否则至少不能称之为科学和实践意义上的完整档案。
综上所述,不难得出这样一个总的基本结论:广义的“附文”(外延非常宽泛和容易产生歧义)与档案,两个概念在整体上呈外延部分交叉关系——有部分“附文”就是或可视为一种档案(简称“附档”;其基本原理的进一步阐释,受篇幅限制恕不展开,可参见《文献原始记录性浅识》[15])。在宏观上,由档案前身性质的“附文”转化而成的“附档”或由原档案转化为不尽相同的——另一种意义上的“附档”,只是全部“附文”中的极少数部分。
显然,“附档”的存在,不能构成否定“备以查考性说”的论据,因为“附档”属于(本是或在功能等同意义上可视为是)档案,而其他性质的“附文”不是档案。只有“备以查考性说”的(非“皆论”的)“备以查考性”,直接最终决定着“附档”之所以成其为“附档”而不是非档案意义上的“附文”。
档案与其他文献之间存在有条件转化的关系和外延交叉关系,是档案领域的一种基本事实和科学合理的共识,而“备以查考性说”的质疑者往往由于自觉不自觉地偏离或疏忽了这一点,对档案与其前身等相关事物同异(区别和联系)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动态性的认识欠到位,直接导致了对档案本质属性认识的偏差[16]。
从质疑“备以查考性说”的方式来看,《商榷》主要采用的一个基本方法是从微观和局部“各个击破”——认定不是档案的“附文”在“前提、动机和行为”三个方面分别都具有一定的“备以查考性”,由“皆论”推出“‘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一般属性”。殊不知:微观不等于宏观(个别不等于全部、特殊不等于一般),孤立的局部之和不等于有机的整体。鉴于这一现象在“备以查考性说”质疑者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笔者曾多次给出分析阐述和批评(包括针对《商榷》作者之一的),始终坚持从整体上把握档案的本质属性,反复申明“三位一体”——强调“备以查考性”的有机整体性。
《商榷》作者之一几年前就笔者三性论述的回复中指出:“档案在形成、价值和形态方面的特性(三性)是目前档案界对档案特性的共识,作为备以查考性的内涵(含义)令人费解,看不出它与备以查考有什么关系。一般而言,备以查考性的内涵只能是解释‘备以查考性’概念所要表达的意思,或者说对这5个字如何理解,档案的三个特性解释的全是档案,而且我觉得基本属于共识性的东西,不能够解释备以查考性,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
这段文字表明其作者对“档案在形成、价值和形态方面的特性(三性)”并无异议,只是由于“看不出它与备以查考有什么关系”而反对用“备以查考性”表示它。然而,“备以查考性”是笔者首先使用来表示档案本质属性的一个档案学术语,像其他任何一个专业术语一样,都必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应当结合专业特点和需要赋予它特定的内涵和说明。若只能按其字面作与档案本质属性无关的普通解释,那么用任何已有文字高度概括表示档案本质属性都必然会遭到致命非议,这样还可能有专业术语可言吗?其实,关于档案本质属性,并未见《商榷》作者给出过比“备以查考性”更适合的概括表述、解释或论证。
4 结语
《商榷》作者难以看清“备以查考性说”与相关普遍事实和相关科学合理主流共识(如,与古今中外普遍认同的档案是由档案前身有条件转化而来的)的根本一致性,除了有档案本质属性科学合理共识形成本身涉及因素错综复杂(如档案与其他文献之间存在有条件相互转化的关系)和“备以查考性说”的透彻掌握有一定难度等因素之外,最直接的原因反映在他们望文生义基础上的批评严重偏离了“备以查考性说”本意,对档案、档案需求和档案实践三者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必然联系(从根本上讲,档案是富有特色的备以查考需求和实践的产物)以及档案和其他各种文献之间外延部分交叉关系等欠缺到位的认识,陷入了试图将档案本质属性的区分性(区分功能、作用)绝对化的误区。
吴宝康前辈曾讲:“什么是‘档案’,恐怕要终生研究,不是一下子能认识清楚的。”[17]虽然“备以查考性说”具有十分坚实的实践和理论基础、极其广泛而长久的普适性,且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理解和支持[18],它的持续发展和完善却是一个需要学界不懈共同探索的过程——笔者抛砖引玉,敬请大家多多赐教[19]!
[1]档案本质属性“原始记录性说”的 严 重 缺 陷[EB/OL].[2010-10-31].http://www.danganj.net/bbs/viewthread.php?tid=35221&extra=&page=8.
[2][8]伍振华.再论档案的本质属性[J]。档案学通讯,2000(6):12-14.
[3]伍振华,王琳.对“备以查考性是档案本质属性”置疑论点的浅析[J].档案学通讯,2005(1):20-24.
[4][6][9]伍振华,贾燕华.再论“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J].档案管理,2008(3):22-27.
[5]注:“肢解为普通意义上的备和查考性”为发表于档案界论坛[2009-1-2 07:52]的《再论“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全文转帖中的一个用语,由原纸质版“肢解为普通意义上的备以查考性”的修改而成,其链接为:http://www.danganj.net/bbs/viewthread.php? tid=12198&extra=page%3D1&page=1.
[6]伍振华,贾燕华.再论“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J】. 档案管理,2008(3):22—27.
[7]关于这一点笔者先前的相关拙著曾多次论及,恕不赘述.
[8]伍振华. 再论档案的本质属性[J]。档案学通讯,2000(6):12-14.
[9]伍振华,贾燕华.再论“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J]. 档案管理,2008(3):22—27.
[10][11][12]伍振华. 再论档案的本质属性[J].档案学通讯,2000(6):12-14.
[11]伍振华.再论档案的本质属性[J].档案学通讯,2000(6):12-14.
[12]伍振华.再论档案的本质属性[J].档案学通讯,2000(6):12-14.
[13]伍振华,李真理.文件组成“三要素说”献疑[J].档案学通讯.2006(3).
[14]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第1部分:通 则(GB/T 26162.1- 2010/ISO 15489-1:2001,IDT)[S].
[15]伍振华.文献原始记录性浅识[J]。档案学通讯,2001(5).
[16]对此,《再论“备以查考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有明确的论述.
[17]吴宝康.加强档案学理论研究[J]。上海档案,1986(2).
[18]伍振华.关于唐莉和桑毓域批驳“备以查考性说”的回应[EB/OL].[2014-3-8]. http://www.danganj.net/bbs/viewthread.php? tid=51006&extra=page%3D6&page=1.
[19]伍振华.向唐莉和桑毓域二位请教[EB/OL].[2014-3-9].http://www.danganj.net/bbs/viewthread.php? tid=51016&extra=page%3D5&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