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文注释的理解与取舍:典籍外译的一个重要过程——以“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为例
2015-03-30黄国文
黄国文
(中山大学,广州,510275)
对原文注释的理解与取舍:典籍外译的一个重要过程——以“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为例
黄国文
(中山大学,广州,510275)
摘要:在典籍外译的过程中,语内翻译者对源语文本的解读将直接影响语际翻译者对具体语言形式文化内涵的理解和翻译。典籍的语际翻译者如何理解、如何取舍语内翻译者的相关解读和诠释,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论语·子罕篇第九》中的“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翻译说明典籍外译过程中,译者是怎样理解和取舍原文语内翻译者的观点和注释,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语言形式体现原文的意义内涵,以达到合理翻译典籍和传播经典的。本文强调,对原文注释的理解与取舍是对外译者学识和个人综合素质的考验,更是典籍外译的一个重要过程。
关键词:典籍,《论语》,翻译,注释
1. 引言
在汉语典籍外译中,历来都存在着对典籍中涉及的典故、事件、人物、语言等的理解和解释问题。当学界对典籍本身的解释存在争议时,外语翻译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学识、翻译的目的、读者的对象以及自己的价值取向和个人的翻译动机等因素,合理、合适、有选择地运用有关专家学者(如古汉语、哲学、历史、社会等学科的专家)的研究成果,选取自己认为能够自圆其说的观点,并在译文翻译过程中体现出来。对现有的研究成果(包括对典籍中的一些事件、词句、段落的考究和解释、注解)的理解与取舍因而成为典籍翻译的一个重要过程。只有这样,典籍的外语翻译才能够顺利完成。本文以《论语·子罕篇第九》的第1章“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为例,阐释上述基本观点。
2. 不同解读
典籍是文言文写成的,没有断句也没有标点;其中隐含了诸多历史、地理、文化的事件和知识,势必存在很大的理解和注释空间与余地。关于《论语》的断句、解释和注解,长期以来都是中国思想史研究者(包括古汉语、哲学、历史、社会等学科的专家学者)讨论和争议的问题。就“子罕篇”中第一章(节/句)“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八个字的解读,古今学者的讨论、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普遍的共识,其中一个争论焦点就是该句所传达的意义问题,与此联系紧密的是其中“与”的词性问题(连词、动词还是介词)和这八个字所构成的语法结构问题(是一个主谓宾的简单句,还是有两个或三个主谓宾的复合句)。如何合适解读“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八个字,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到对孔子思想的合理诠释,因为“利、“命”、“仁”是中国哲学的基本范畴,而“仁”更是孔子儒家思想的核心概念。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论语》汉英对比研究的功能语言学方法”(编号14BYY027)的部分研究成果。
关于《论语》的注解,(魏)何晏(?~249)的《集解》、(梁)皇侃(488~545)的《论语义疏》、(宋)邢昺(932~1010)的《疏》、(宋)朱熹(1130~1200)的《四书章句集注》和《四书或问》、(宋)史绳祖(约公元1241年前后在世)的《学斋佔毕》、(金)王若虚(1174~1243)的《误谬杂辨》和(清)刘宝楠(1791~1855)的《论语正义》都是公认的权威著作;近现代的有程树德(1877~1944)的《论语集释》、杨树达(1885~1956)的《论语疏证》、钱穆(1895~1990)的《论语新解》、杨伯峻(1909~1992)的《论语译注》、李泽厚(1930~)的《〈论语〉今读》等,这些著作对《论语》均有影响深远的考究和解释,其中绝大多数都曾论及“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中的“罕”和“与”的意义和解释。
2.1 三种常见的解读
综合关于“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之断句和解读的许多相关文章,我们发现它主要有三种句读方式:(1)“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意思是孔子很少谈及利、命和仁;句法上,这是一个简单的主谓宾结构。(2)“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讲的是孔子很少谈及利,但赞同命和赞同仁;句法上,这是一个包括三个主谓宾结构的复合句。(3)“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指的是孔子很少谈及利和命,但赞同仁;句法上,这也是一个包括两个主谓宾结构的复合句。从现有文献看,采用第一种解读的人最多。
在第(1)种解读中,“与”是连词,利、命、仁三者作为“言”的宾语;现当代的很多学者都采取这个观点,如杨伯峻(2006)的《论语译注》就把“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翻译为“孔子很少[主动]谈到功利、命运和仁德”。
在第(2)种解读中,第一个“与”字是动词,意思是“赞同”、“赞许”,“命”充当它的宾语;第二个“与”字也是动词,意思也是“赞同”、“赞许”,“仁”充当它的宾语。整句的意思是:孔子很少谈到利,却赞成命,赞成仁。钱穆(2005)的《论语新解》所提供的译文“先生平日少言利,只赞同命与仁”应该就属于这个解读。
在第(3)种解读中,两个“与”字的意思不一样:第一个是连词,意思是“和”,连接“利”和“命”,“利”和“命”一起充当动词“言”的宾语,第二个“与”是动词,意思是“赞同”,“仁”充当它的宾语;吕庙军(2006)采取的就是这种观点,他认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断句和解读应该是:“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意思是“孔子很少说到功利、命运(天命),但称道(赞许)仁德”。
从句法角度说,首先要看这句话应该解释为简单句还是复合句,其次是看动词管辖宾语的情况,同时确定“与”的意义和词性。
2.2 其他解读
上面我们概括了三种不同的解释,并把问题集中在句法层面的解读。从文献上看,除了对“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八个字所构成的语法结构以及对“与”的解释存在争议外,近年来还出现了其他几种解读。
2.2.1“仁”是“夷”
于省吾(1980:136)基本采用“孔子很少谈及利、命和仁”的解读(即上述第一种解读),但他认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仁应读为夷。……罕言夷者,内诸夏而外夷狄也”。之所以这样解释,是因为“仁与夷古字通”(同上);也就是说,在古文字中“仁”与“夷”是相通的。从另一方面讲,《论语》中,孔子也确实很少谈及夷狄之事。按照这一观点,“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意思是“孔子很少谈及利、命和周边的民族”。这里说的是“仁”本身的词义问题。
2.2.2“罕”是“轩”
清代黄式三(1789~1862)在《论语后案》中认为,“罕”应读作“轩”,意为“显”,即显豁也,明言也:“《说文》罕训钢,《汉书》注罕训毕者,本意也。经传中罕训少者,借字也,罕言之罕为轩显之轩,古‘罕’‘显’二字通也……则罕言者表显言之”(转引自孔筝2008:130)。按照这样的理解,那全句的意思是:孔子明显赞成利与命与仁。这里说的是“罕”本身的词义问题。
2.2.3“子罕”是“一个人的名字”
贾庆超(2007:95)认为,子罕是一个人的名字,“‘子罕’不是‘孔子很少’怎么着,而是指一个人,是春秋中叶宋国的政要‘司城’之官——乐氏子罕”;他还指出,“‘与’字仍然当‘和’讲,‘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也就应当释为:子罕在谈论(或处理)利(功利、利益或利害)的时候,总是能够和命(个人或国家的命运)及仁(仁德、道义)联系起来”。贾庆超通过引用《左传》(“襄公十五年”、“襄公二十九年”、“襄公十七年”、“襄公二十七年”)中的有关记载说明:他把“子罕”解释为一个人的名字是符合孔子思想体系的。他还对“乐氏子罕”的有关情况做了交代:子罕生活于孔子之前,他德高望重,影响久远。这里说的是“子罕”本身的所指问题。
2.2.4“与”是介词
傅允生(2000)首先指出,王若虚(《误谬杂辨》)和史绳祖(《学斋佔毕》)的“孔子很少谈到功利,赞许命运、赞许仁德”、黄式三(《论语后案》)的“孔子很明显地谈到功利、命运和仁德”和杨树达(《论语疏证》)与杨伯峻(《论语译注》)的“孔子很少谈到功利、命运和仁德”,这些解释的理由都不是很充分,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中的“与”不是连词,也不是动词,而是介词,“其作用在于引出有对应关系的双方”。他认为,如果把“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解释为“孔子很少谈到功利,赞许命运,赞许仁德”,则违背了孔子思想的前后一致和内在逻辑性。
傅允生(2000)从语意、句式和思想内涵几个方面进行讨论,认为应该把“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解释为“孔子很少谈到功利与命运与仁德的关系”,并强调说:“利、命、仁三者的关系主要是指利与仁,命与仁的关系”。他还从孔子思想的特点以及逻辑结构上去解释为什么“孔子很少谈到它们之间的关系”。这里说的是“与”的词性界定问题。
2.2.5较新的解释
关于“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解读,我们看到最新的是常佩雨和金小娟(2013)的研究,他们“结合《论语》本文及出土文献对孔子言论进行考辨”,并认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句读当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与’当看作‘举’(称引)的通假字”,“两个‘与’字均为动词(‘称引’义),该章可直译为:孔子很少说‘利’,却(多次)称引‘命’、称引‘仁’”。他们在这里说的“举”(称引)就是“引证、援引”的意思,用英语表达就是“quote”或“cite as proof”。从语法结构和各个成分的语法关系看,他们的解读与2.1小节中的第二种解读基本是一致的:“孔子很少谈及利,但赞同命和仁”。这里说的是“与”的词性和意义确定问题。
2.3 小结
上面所列举的几种解释,第一种(“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即孔子很少谈及利、命和仁)是“主流”观点。但是,虽然其他的“非主流”解释还不能得到很多人的认同,但这些研究对多方面研究孔子及其儒家思想是有益的,不同研究者之间不同的研究成果可以给彼此的研究带来启发;互相认同和运用也是有的。例如,贾庆超(2007)关于“子罕是一个人的名字”的观点就被天宜撰(2010:131-133)所认同。
可以预料,关于“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解释和讨论会一直继续下去。毕竟,对于两千多年前的文本,是不容易考证清楚的,有很多问题可能永远都不会有公认的共识。同时,这种对典籍多角度研读以及不同观点诠释的情形对于深入挖掘典籍本身所蕴含的文化精髓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当然,对于典籍外译者来说,这就意味着译者要根据自身的学识以及翻译的目的、读者对象等等,对语内翻译者的相关观点和注释进行合理合适的理解和取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
3. 英语翻译情况
研究者对“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不同解读,事实上就产生了不同的“语内翻译”(intralingual translation)(Jakobson 1971)译本。早期的典籍翻译很多是根据有关学者对原文的注解来翻译的,而现代的典籍外译往往是经过“语内翻译”,然后再到“语际翻译”(interlingual translation)(同上)。黄国文(2012:70)曾写道,“像《论语》这样的典籍翻译不同于现代文本翻译;典籍翻译通常要经过语内翻译和语际翻译两个阶段,即将典籍译成现代英文时,需要先把用文言文撰写的典籍翻译成现代汉语,然后再根据现代汉语把它翻译成英文”。但必须指出的是,“把用文言文撰写的典籍翻译成现代汉语这个语内翻译过程可以是有明显的实际文本,也可以是只存在于译者头脑中的‘后源语文本’(post-source-text)(即介于源语与目的语之间的文本)”(同上)。
现在我们看看“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语际翻译(中译英)情况。从我们手头上所收集到的60多个《论语》英译本看,大多数人都采取了“主流”的解释(即“孔子很少谈及利、命和仁”),尤其是在早期的译本中,例如:
Legge(1861/1971:216):The subjects of which the Master seldom spoke were—profitableness, and also the appointments of Heaven, and perfect virtue.
辜鸿铭(1898:66):Confucius in his conversation seldom spoke of interests, of religion or of morality.
Waley(1938:138):The Master seldom spoke of profit or fate or Goodness.
虽然上面三位译者都把“利”、“命”和“仁”当作并列的成分,但Legge(1861/1971)的处理方式是全部用表示“相加”意义的连词“and”连接,表示“利”、“命”和“仁”都是孔子很少谈论的话题;辜鸿铭(1898)采用的是“选择”意义的连接(用or表示),严格地回译起来就是“孔子在他的谈话中很少谈到利益或宗教或道德”,同样Waley(1938)采用的也是选择的连接方式,三个名称词组处于选择的地位,回译起来就是“孔子很少谈及利益或命运或仁慈”。由此可见,虽然三个英语翻译者都认为“利”、“命”和“仁”处于并列的地位,但他们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有“相加”,也有“选择”。严格地讲,只有Legge的译文才与上面2.1的第(1)种解释(“孔子很少谈及利、命和仁”)完全吻合。
最近出版的几个《论语》英译本采用了2.1小节中所提到的第二种解读(即“孔子很少谈及利,但赞同命和仁”)的译文,例如:
宋德利(2010):Confucius rarely talked about lucre, but he had a great esteem for the will of God and virtue of humanity.
王福林(2011):Confucius seldom talked about gains, and yet he was for heavenly principles and benevolence.
张威麟(1986):Confucius seldom spoke of profit. He ascribed to destiny, he ascribed to benevolence.
第二种解读认为这是一个有三个主谓宾构成的句子:“孔子很少谈到利”、“(他)赞成命”、“(他)赞成仁”。当然,也可以把第二个“与”看作是连词,这样的话,就只有两个主谓宾结构:“孔子很少谈到利”、“(他)赞成命和仁”。上面宋德利(2010)和王福林(2011)的译文都把原句作为只有两个主谓宾结构来处理。但是,张威麟(1986)的译文则表明:原文被理解为由三个主谓宾结构组成。
从近些年来学者的研究可以看出,早期的“主流”的解释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没有必要再研究或提出商榷的。菲律宾学者丘文明等人(John B. Khuetal. 1997:128-129)对这一句的翻译显示出了与别人不一样的理解:
[今译] 孔子很少(同时)谈论利益、天命和仁德。
[英译] Confucius seldom talked about profit and destiny and humaneness (together).
他们的译文加进了“同时”(together)这一意思,还给了一个很长的注解,说很多专家对这一章都感到头疼,因为该句所说的内容有矛盾,有以下四个别人的译文可为例证:
Shi Shengzu: Confucius seldom talked about profit but gave forth on destiny and humanity. (回译:孔子很少谈论利益,但对天命和人性却有看法。)
Laufer: The Master rarely discussed material gains compared with the will of Heaven and compared with humaneness. (回译:相对于天意和仁爱,孔子很少讨论收益。)
Jiao Xun: Confucius seldom talked about profit except together with destiny or humaneness. (回译:除非是与天命和仁爱连在一起说,孔子很少谈论利益。)
Huang Shisan: Confucius elucidated on profit with respect to destiny and humaneness. (回译:孔子在与天命和仁爱问题上会讲到利益。)
谈及这一句话的翻译问题,丘文明等(1997:128)评论说,对于两千多年前(可能记录有误)的话语,不必过于直接地或教条地进行解释。
许渊冲(2005:58)将这句话译成“The Master seldom talked about what was profit or fate or benevolence”。从译文看,许渊冲对“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理解是:先生很少说到什么是利,或什么是命,或什么是仁。在这里,“利”、“命”和“仁”是选择成分,因为英语中用了“or”表示。
Slingerland(2003:86)根据上面2.2.2中讲到的黄式三的观点,认为“罕”就是“轩”,因此在英译文中不能译为“seldom”,而应该采用“轩”的本义(open,wide)。因此,他提供的英译文是:“The Master openly expressed his views on profit,the Heavenly Mandate,and Goodness”。这个英译文回译过来就是:“先生公开表达关于功利、天命和仁慈的观点”。
梅仁毅(1992:153)的解读尤其值得注意。他所提供的译文是:“The Master seldom spoke of profit and fate and he seldom accord the title Good to anyone”。其现代汉语译文是:“孔子很少讲功利和命运,也很少认可什么人达到了‘仁人’的标准”(同上)。这里的特别表现为两点:一是“罕”的管辖范围(修饰两个动词),二是对“与命与仁”(“认可什么人达到了‘仁人’的标准”)的理解。
从上面的各种英译文看,有的译者对原文的理解是根据某一语内翻译版本的,如Slingerland(2003:86)根据黄式三的观点,把“罕”当作“轩”解释,因而在其英译文中就用了“openly”。有些译者在给出自己的翻译的同时,也明确说到这句话有不同的理解,上面说到的丘文明等(Khuetal. 1997:128-129)就是这样做的;Huang(1997:101)和Slingerland(2003:86)都对“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不同理解有比较详细的解释和说明。Waley(1938:138)对此句的原文也有独特的理解和说明。
4. 译者的选择
从上面的例子和讨论可以看出,像《论语》这样的典籍的翻译,要做好是不容易的。对于典籍的翻译,通常要经过雅各布森(Jakobson 1971:261)所说的“语内翻译”和“语际翻译”这两个过程;后者的完成是基于借鉴、理解和取舍前者的相关研究成果而成的。可以说,对于绝大多数外文译者来说,“语际翻译”的过程,一定离不开理解和借鉴前期有关专家学者(如古汉语、哲学、历史、社会等学科)经过不断考证而对典籍本身所作出的解读、注释。从翻译好一个作品的角度来说,典籍的外译者理解和借鉴“语内翻译”者的相关解释、注解乃至白话文翻译,是一个非常必要也是必须的过程。毕竟,“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身份不同,研究工作的分工势必不同;绝大部分的外文翻译者不可能同时还是古汉语专家、历史学家或哲学家;因此,对于典籍本身进行诸如断句、解释和注解等就不大可能是典籍外译者自己能够“随心所欲”、“得心应手”的事情了。
由于学界对特定典籍中的某些内容、某些记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与不同的解读,这就必然涉及到外语翻译者如何通过自身的学识以及自身的翻译目的、读者对象等因素,对相关的观点和注释进行合理合适的理解和取舍。在典籍外译过程中,这既考验外文译者的文化素养和个人综合素质,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对典籍文化内涵的传承与传播的问题;因此可以说,这是典籍外译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
对于像“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一“无定论”话语的翻译,翻译者应该通过阅读和吸收有关的专家所作出的“语内翻译”(包括注释、评论等),同时根据自己的学识、翻译的目的、翻译的动机等因素做出选择,然后把汉语的文本转换成外(英)文。有了这一认识,那“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也可翻译为以下任何一种(限于这里的讨论重点,对“利”、“命”、“仁”等概念和有关动词的翻译暂时不作为考虑对象):
(1) Confucius seldom talked about profit and fate, but he was for benevolence. (回译:孔子很少谈及利和命,但赞同仁。)
(2) Confucius seldom talked about profit, fate, and neighbouring regions. (回译:孔子很少谈及利、命和周边的民族。)
(3) Confucius was in favour of profit, fate, and benevolence. (回译:孔子赞成利与命与仁。)
(4) Confucius seldom talked about the relationship among profit, fate and benevolence. (回译:孔子很少谈到功利与命运与仁德之间的关系。)
(5) Confucius seldom talked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ofit and benevolence on the one hand and that between fate and benevolence on the other. (回译:孔子很少谈到功利与仁德的关系,也很少谈及命运与仁德的关系。)
(6) Confucius seldom talked about profit in connection with fate and benevolence. (回译:孔子很少谈及功利与命运和仁德的关联。)
如果接受贾庆超(2007:95)的观点,把“子罕”看作是春秋中叶宋国城乐氏子罕,并接受他对“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解释(“子罕在谈论利的时候,总是能够和命及仁联系起来”),那英语译文可能就是:When Zihan was talking about profit,he would always relate it to fate and benevolence。
上面这些译文是根据第2节中有关专家对“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解释作出的;选择哪个译文,主要取决于翻译者对某一观点的认同和接受。像《论语》这类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典籍,很难明确判定某一种解释就一定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对于《论语》的解读,既要考虑词汇、语法、语义,也要考虑其儒家思想内涵以及孔子思想的整个理论体系;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合理、合适地解读、翻译,并传播经典。
5. 结语
在进行典籍翻译工作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翻译者如何对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包括对典籍中某些词句、段落的考究和解读、注释、注解)的理解、接受和选择。如果典籍中存在着学界无法达到共识的问题,那外语翻译者必须根据自己的学识和价值取向、翻译的目的、读者的对象等因素,合理、合适地对有关专家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推敲和理解。对典籍相关注释的理解与取舍,是典籍外译必须经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是外译者合适地翻译经典的首要前提;同时也是考验外译者文化素养和个人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从这一角度看,翻译者也是重写者(re-writer)和创作者(creator)。
当然,由于研究者的身份及其自身的研究重点不同,对于那些长期以来一直在中文、哲学、历史学界争论的与典籍有关的问题,翻译者是无法将其当作自己的主要工作或研究重点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同翻译者根据自身不同的翻译情况,选取能够自圆其说的观点和注释,在此基础上进行翻译。因此也就出现了本文所提到的不同的翻译者对这同一句话采取了不同的解释,也就有了不同的译文。
我们收集到的60多个《论语》英语译文绝大多数是在别人的基础上修订的。就“复译”而言,对于译者来说,参考别人的翻译是不可避免的。2011年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召开的“首届《论语》翻译研讨会”上,我们问了作为特邀报告人的许渊冲教授,在他英译《论语》的过程中是否参考了别人的翻译,他给了肯定的回答,并明确说出了他参考过的四个译本(两个语内翻译译本,两个语际翻译译本):杨伯峻(1958/2006)、李泽厚(2004)、Legge(1861/1971)和Waley(1938),并说他既有按照自己的理解也有依照他人的注释进行翻译。
我们认为,对于《论语》的复译者,只有真正理解整部《论语》的传统文化精髓乃至孔子儒家思想的深刻内涵,才有可能对已经存在的语内翻译文本和语际翻译文本进行鉴定、筛选和评估,才有可能“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篇第七》),从而达到合理解读经典、合适翻译经典、真正传播经典的目的。当然,这个要求是比较高的,但也可以由此给大家提个醒:典籍的外语翻译是不容易做好的,不是所有懂点外语的人就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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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甄凤超)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921-(2015)08-0001-05
[doi编码]10.3969/j.issn.1674-8921.2015.08.001
作者简介:黄国文,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功能语言学、语篇分析、翻译研究。电子邮箱:flshgw@mail.sy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