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不问动机”的辩证分析
2015-03-29段元俊
段元俊
(首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北京100089)
“心理学一般认为,动机是指由目标或对象引导、激发和维持个体活动的一种内在心理过程或内部动力。也就是说动机是一种内部的心理过程,而不是个体心理活动的结果。”[1]慈善动机是指促使人们从事慈善活动的内在心理过程或内部动力,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内驱力。它反映的是慈善过程的主观方面,它是慈善意识的重要内容,包含着对慈善理想、慈善原则和慈善规范以及人生目的的认识,是慈善行为的基本动因或出发点。
一、慈善不问动机的合理性
由于我国还有大部分人需要慈善救助的国情和慈善事业处于起步阶段的发展现状,慈善不问动机有一定的合理性,对行善者多一分宽容,有利于以善促善氛围的形成。
(一)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改革开放以来,消灭贫困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点。特别是20 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地实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贫困人口不断减少。然而,贫困地区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贫困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截至2014年8月份,全国县以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口有5 237.5万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2 915.3万户。全国县以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口有1 942.0 万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1 049.1 万户。”[2]需要救助的老年人、残疾人群体十分庞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 亿,占总人口的13.26%,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3]“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数,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和各类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推算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总人数8 502万人。”[4]自然灾害频发,灾民数量不断上升。“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范围广、发生频率高,并呈现出多灾并发、群发和集中爆发的特征。全国70%以上的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5]
也就是说,每年有这么多的贫困人口、老年人口、残疾人和灾民需要救助。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已经成为政府公共财政倾斜的重要领域。然而,面对如此庞大的需要救助的人群,单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慈善事业的作用自然就得以凸显。慈善的本意就在于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二)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现状决定的
慈善事业的发展同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也要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当前正处于起步阶段。在这一阶段,公民慈善意识薄弱,慈善观念落后,慈善的社会心态比较脆弱,受不得半点质疑。郭美美事件、卢美美事件、中华慈善总会发票门事件、明星诈捐等事件的发生,将慈善推上了人们关注的风口浪尖。陈光标“裸捐”、王健林“天价慈善”等现象更是激起了一部分人对慈善动机的质疑。一定的动机质疑可以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凡事都要遵循适度的原则,一旦超过了必要的限度,给慈善带来的将是巨大的伤害。怀有善心的人将畏惧行善,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宽容的社会心理环境也将难以形成。为鼓励慈善践行的积极性,应倡导“慈善不问动机”的观念。
二、慈善不问动机的局限性
在公众的慈善素质还不是很高的情况下,慈善不问动机,必然会导致功利性慈善大行其道,使慈善成为圈钱工具,最终使慈善文化受到腐蚀。
(一)功利性慈善大行其道
近年来,明星诈捐事件接连发生,从余秋雨到章子怡,再到成龙,无不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明星关注慈善本应是值得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的好事,但是却屡屡出现让人们大跌眼镜的“诈捐”、“骗捐”等现象,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明星慈善的动机了。明星做慈善似乎都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企图,无论大小明星都想“慈善”一下,一方面做了所谓的“好”事,另一方面又在社会大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一箭双雕。明星们这种沽名钓誉的行为、作秀般的演技,无不是出于功利性的慈善动机。许多企业家也把慈善当作扬名的机会,把慈善当作秀场,当成数字秀、媒体秀、营销秀、表面秀,如此一来,必然伤害我们本来就孱弱的慈善生态和慈善文化。
在慈善事业发展的起步阶段,慈善不问动机固然可以鼓励慈善行为的发生,但对于慈善动机的过度宽容也导致了功利性慈善大行其道,甚至把慈善当作圈钱工具。不管是打着慈善名义的“全国健康扶贫工程服务中心”、“爱联国际”、“中华学生爱眼工程”等非法机构,还是被授予“慈善家”称号的潘锴红、张田等人,林林总总的问题,使得慈善行为严重变味,慈善成为个人或小集体圈钱的工具。
(二)慈善文化受到腐蚀
慈善文化在中国世代相承、深入人心,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核心是利他主义价值观,是平等互助的理念。慈善文化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是观念层面,“人类在社会实践和意识活动中化育而生的价值取向、审美情趣、思维方式,凝聚而成的文化精神内核,其核心是人们对自身所取得的财富的态度,对他人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程度,以及人们对慈善行为的价值评价和社会认可度。”[6]这是慈善文化的核心层面,是慈善文化的灵魂。第二是制度层面,即人们在从事慈善活动时所必须遵守的制度、规范,这是促使慈善文化向健康、和谐方向发展的保障。第三是行为层面,即以载体形式出现的人们自觉自愿帮扶助困的慈善行为。慈善文化的三个层面相辅相成、共生共进。
从整体上来说,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比,与国际慈善事业发展相比,我国的慈善文化建设都处于落后状态。正如有学者所说:“当代中国慈善文化生态总的表现是慈善公共空间的狭窄以至缺失”[7]。动机属于思想观念的东西,包含于慈善文化最核心的观念层面。在慈善文化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如果一味“不问”动机,慈善文化将受到腐蚀,不仅不能形成良好的慈善氛围,反而形成一种错误的导向,助长功利动机之风。
三、慈善问动机的方法和策略
慈善不问动机有一定的局限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慈善要问动机,慈善问动机并不是习惯性的考问,而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动机与效果统一论为基础,并注意一定的方法和策略。
(一)注重因果关系,防止动机评判的简单推论
慈善动机与慈善效果的关系是多维的。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一致性,即好的慈善动机产生好的慈善效果,坏的慈善动机产生坏的慈善效果。两者又具有不一致性,好的慈善动机可能会产生坏的慈善效果,即好心办坏事,坏的慈善动机可能产生好的慈善效果,即歪打正着。因此,问动机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因果关系,防止动机评判的简单推论。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检验一个作家的主观愿望即其动机是否正确,是否善良,不是看他的宣言,而是看他的行为在社会大众中产生的效果。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8]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动机是一种内在的心理活动,无法直接观察到,一般情况下只能通过慈善效果来检验出慈善动机。但是,用慈善效果来检验慈善动机不是简单的逆推,如果是好的慈善效果,并不能简单的推导出是好的慈善动机,同样如果是坏的慈善效果也不能简单的推导出是坏的慈善动机。不能因为动机与效果的不一致就简单的判断动机有问题,要拒绝动机评判的一票否决制。
(二)注重听言观行,防止动机评判的主观片面
慈善动机是主观性的东西,是人内心的心理活动,而人的内心是复杂多变的,再加上外在因素的影响,慈善动机往往不能转化为相应的慈善行为,出现言行不一的情况。因此,评判一个人的慈善动机,不能只听人们口若悬河的描述,不能听其言而信其行,而是要看人们具体的实践行为,做到听其言观其行。评判一个人的慈善动机也不能只看一次慈善行为,而是基于长期的慈善表现的观察,甚至是基于一生的慈善表现的观察,这样才能做到慈善动机评判的客观全面。
慈善动机与慈善效果的一致是一个过程,对慈善动机的分析也就不能简单从事。列宁说:“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9]分析社会问题时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分析慈善动机时也要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境。对不同情境下的慈善动机,应当采取不同的评判标准。比如,对“见死不救”这一行为,如果救助者没有救助能力或不具备救助条件,在这样的情境下就不应该给予救助者过于严苛的指责。如果救助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或具备救助的条件下,那么对其动机、行为和效果给予道德性的评判则是必要的。总之,对慈善动机评判的标准要根据时间、地点和条件的不同而不同,做到客观全面。
(三)注重就事论事,防止动机评判的超越时空
在评判人们的慈善动机时,往往会犯动机评判扩大化的错误。如果慈善捐赠者某一次的慈善动机不是利他的,或慈善捐赠者某一次的行为表现出了不合宜性,道德洁癖分子便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将慈善捐赠者所有的慈善动机、慈善行为一棍子打死。这种动机评判的方式实际上已经将某一次的慈善行为延伸到了所有的慈善行为,将某一次的慈善行为本身延伸到了慈善行为者的品德。
实际上,人们在进行慈善捐赠时,每一次的慈善行为可能都出于不同的慈善动机,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出现多样化的慈善动机是很正常的,不能因为一个人某次的慈善动机是外在诱发的,就主观断定他所有的慈善动机都是外在诱发的。只有坚持就事论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全面准确的了解一个人的慈善动机。如果在动机评判时超越时空,势必对慈善捐赠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可能会误伤其爱心之举。
(四)注重包容宽容,防止动机评判的一票否决
对包容宽容应当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只有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才能正确提出包容慈善动机的策略。包容宽容不是简单的彼此隔膜的“互不干涉”,否则就成了“各人自扫门前雪”;包容宽容也不是传统理解的容忍、忍让、退避三舍;包容宽容也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一种随意性、等量齐观的相对主义态度,包容宽容始终是与责任、惩罚紧密相关的。包容宽容存在着自身不断演化和不断超越自身限度的特征,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其实现内容和程度具有很大的差异性。
在现实生活中,慈善动机评判标准过于绝对化,人们认为慈善动机应该是纯而又纯的,只有纯粹利他这一种可能,不允许含有任何利己的成分。在慈善事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慈善动机是多元的,甚至可以说有多少种慈善行为,其背后就有多少种慈善动机。如果用苛刻的标准去评判当前阶段的慈善动机,将不利于人人慈善的形成,反而会伤害慈善捐赠者。因此,要本着以善促善的理念,用足够的包容心和宽容心对待他人的慈善动机和慈善行为,允许慈善动机与慈善效果不一致情况的存在。同时,人无完人,在评判慈善动机时,要注重慈善动机的主流,而不要苛求每一次的慈善动机都是完美的、纯粹利他的,这样才能鼓励慈善行为的发生,促进人人慈善、全民慈善的到来。
[1]赵守盈,潘运.心理学[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2:151.
[2]2014年8月份社会服务统计月报[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网站,2014-09-19.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J].司法业务文选,2012 (9):15.
[4]赵燕潮.2010年末全国残疾人总数及各类、不同残疾等级人数[J].中国残疾人,2012 (4):20.
[5]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规划财务司网站,2011-02-01.
[6]肖国飞,任春晓.论慈善文化的道德意蕴[J].中州学刊,2007 (1):141.
[7]靳环宇.试论中国慈善文化形态及其变迁[J].船山学刊,2005 (1):154.
[8]毛泽东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68.
[9]列宁选集(第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