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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疆打造“示范区”的战略思考

2015-03-29聂书明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18期
关键词:援疆示范区新疆

□文/聂书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 新疆·乌鲁木齐)

一、建设“示范区”背景和环境

(一)国家高度重视。我国高度重视新一轮产业转移,并积极制定发展战略,推动国内产业有序转移和结构优化升级。为了促进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推进中西部地区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2010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家先后共批准设立了安徽皖江城市带、广西桂东、重庆沿江、湖南湘南、湖北荆州、黄河金三角等6 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并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中西部各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争夺战越演越烈。按照国家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中西部各省区纷纷成立承接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甘肃、内蒙古、广西、河南等省区出台了一系列承接产业转移的优惠政策,支持本区域高层次承接产业转移。安徽、广西、重庆、湖南、河北等部分省区积极争取将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

(三)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取得了良好成绩。国家批复承接产业转移以来,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取得了良好成绩。安徽省皖江城市带示范区引进外省投资项目2,800 多个。广西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在世界经济低迷的大背景下,桂东四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3%,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1%。重庆沿江示范区在沿海地区外贸受到较大冲击的情况下,连续多年工业增长20%以上,位列全国第一位。示范区建设成果证明,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新疆打造“示范区”的优势和不足

新疆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促进新疆发展和稳定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出台了促进新疆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新疆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了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把新型工业化作为第一推动力。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全国19 个对口援疆省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援疆工作。新疆承接产业转移呈现出良好开局,已形成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建设热潮,在承接产业转移上形成了政策优势、机遇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迅速推进。

一是新疆具有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叠加优势。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国家从金融、土地、税收、产业、人才培养等方面陆续出台一系列促进新疆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为新疆承接产业转移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新疆具有承接产业转移的机遇优势。全国19 个对口援疆省(市)加快推进经济援疆、干部援疆、人才援疆、教育援疆等,援疆省(市)的企业、技术、人才不断涌入新疆。国内外一批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参与新疆的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为新疆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三是新疆具有承接产业转移的区位优势。国家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提出加快中巴经济走廊建设。新疆是欧亚大陆桥的桥头堡,有对外开放的一类口岸17 个、二类口岸12个。与欧洲及周边国家的经贸往来,物流成本相对低于其他省区,承接产业转移区位优势明显。目前,中亚国家经济进一步加快,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为新疆承接产业转移、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提供了新的市场发展空间。

四是新疆具有承接产业转移的资源优势。新疆水土光热、矿产资源丰富。在新疆发现的矿产有138 种。丰富的资源为新疆有效承接产业转移,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提供了战略支撑。

但是,新疆承接产业转移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规范和解决的问题。兼顾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还不够,产业布局和地方比较优势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产业承接的质量还不高,重点不突出,承接高起点、高水平的项目较少;承接产业层次低、核心技术少、市场竞争力弱的矛盾突出,行业内存在简单复制、重复建设现象;在保护环境、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增加了新疆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难度,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留下了隐患,增加了困难。

三、新疆打造“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和重点

(一)战略定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新型工业化为第一推动力,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科学布局、有序承接。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产业承接平台,增强产业承载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探索科学承接新途径,提升综合竞争力;着力促进创新资源整合,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着力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着力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科学发展的试验区,西部地区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重要经济增长极。

(二)发展的重点

1、高起点承接下游消费品产业,推动主导产业战略转型。主动承接延伸石油石化下游产业项目,重点发展以聚乙烯(PE)、工程塑料等产业;高水平、高效益推进煤炭资源深加工转化,加快承接一批煤制清洁燃料、煤制天然气等现代煤化工项目;深度开发利用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等矿产资源,高起点承接矿产资源综合加工利用项目。

2、高起点承接下游消费品产业链条,推动传统产业战略转型。高水平承接食品、饮料、葡萄酒等精深加工项目,促进轻工消费品行业向高度产业链延伸;加快改造完善纺织产业链,重点承接印染、布料、服装产业,推进纺织服装产业由上游、中游向下游高档消费品行业转型;重点承接高档石材、新型陶瓷、新型墙材产业,推进建材行业战略转型;依托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快配套产业发展,重点承接机械零部件制造业、铸造业,促进装备制造业向消费品行业战略转型。

3、高起点承接先进服务业和新兴产业,促进传统服务业战略转型。服务业增长7%,拉动的就业相当于制造业增长10%。要多领域承接先进服务业发展,重点承接批发零售、餐饮、现代物流、金融等先进服务业态,推进传统服务业的转型发展。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要高起点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商务、云计算、信息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

4、“双轮驱动”夯实承接产业转移的企业基础。继续发挥大企业、大集团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的重要作用,重点承接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能够抢占产业制高点的重大项目;继续大力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重点承接一批创新型、就业型的专精特新项目,把承接项目落到实处,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5、紧密依托产业援疆承接产业转移。认真贯彻第一、第二次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把新疆丰富的资源优势、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地缘优势和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的巨大空间,与内地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优势紧密结合,通过加强与援疆省市的沟通衔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合作共赢,吸引内地各类企业参与新疆的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有优势的产业,延长产业链,实现与内地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有效对接。

6、积极营造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环境。加快营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环境,积极落实国家差别化产业政策,完善配套政策。加强要素保障供给,着力解决承接项目在推进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资源、土地、环保等方面的问题。

四、政策建议

在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框架下,把新疆承接产业转移上升到国家战略,打造新疆承接产业转移国家示范区,为新疆提供了优化结构、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就业倍增、实现稳定发展的难得机遇。

一是制定规划。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也是转型升级过程,不是简单复制,更不是承接落后产能。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必须突出规划的科学引导作用。因此,建议尽快组织有关部门,抽调力量,编制新疆承接产业转移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规划,明确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承接原则、承接重点、载体建设和重大举措。

二是加强领导。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建立推动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机制,统筹负责,积极推进,将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上报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推动国家层面加快规划批复,力争尽快实现将新疆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上升到国家战略。

三是出台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 号),及时出台《新疆自治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配套支持政策,形成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体系。完善财税、金融、土地、环保、人才等方面政策措施。

四是抓好落实。协调各地各部门力量,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主动作为,为国家级产业示范区建设打好基础。落实好与国家各部委、中央企业等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促进产业转出项目加快向新疆转入。

五是先行先试。充分利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与中央相关部门建立的各类合作机制,对口援疆省区的帮扶机制,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和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良性互动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在南疆的巴州、喀什、阿克苏,北疆的乌昌、石河子、伊犁等具有明显的产业和区位优势的地区,编制规划、明确承接的重点和方向,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先行先试,推进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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