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獐子岛“扇贝劫”事件的原因及其反思
2015-03-29吴艳琴
吴艳琴
一、案例背景
1.公司背景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58年成立,2006年在深交所上市(证券代码:002069,简称:獐子岛),曾先后被誉为“黄海明珠”、“海上蓝筹”等,公司已成长为国内最大的以水产增养殖为主,集海珍品育苗、增养殖、加工、贸易、海上运输于一体的综合性海洋食品企业。
2.案例简介
2014年10月30日,獐子岛发布预亏公告:称因北黄海遭到几十年一遇异常的冷水团,公司在2011年和部分2012年播撒的100多万亩即将进入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受此影响,獐子岛前三季度业绩“大变脸”,由预报盈利变为亏损8.12亿元,全年预计大幅亏损。
二、事件原因之公司解释——天灾:北黄海冷水团
1.公司对灾害的解释
獐子岛2014年10月31日发布的《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海域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核销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表示:“灾害主要原因为北黄海冷水团低温及变温、北黄海冷水团和辽南沿岸流锋面影响、营养盐化等综合因素。”(根据该公告中的释义,北黄海冷水团为“周缘水体相比,以温度低、盐差小为其主要水文特征的盘踞在黄海中央的一个水体”。)
2.冷水团说法矛盾
獐子岛并非首次提到“冷水团”,在其2013年的年报中,獐子岛曾特别强调其“在獐子岛海域构建了北黄海冷水团监测潜标网,对底层水温变化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提升了海域环境监控力。”该说法与上文提到的灾害解释相矛盾:若“24小时不间断监测”属实,则公司理应更早发现扇贝“消失”并止损,而非一味等待报损与核销;如果灾害原因解释属实,那么公司对冷水团监测能力有夸大陈述的嫌疑。
三、事件原因之舆论质疑——人祸:造假与管理不善
1.贝苗曾被报道掺假
本次绝收的百万亩海域,主要为2011年底播,根据獐子岛集团在灾情发布会的说法,2011年底播的苗种,公司自己培育的仅占10%,外购的达90%。而资料显示,2011年前后獐子岛曾集中爆发“采购猫腻”,当时负责采购贝苗的多为公司高层的亲属,包括獐子岛集团董事长吴厚刚的弟弟吴厚记。在2012年,《每日经济新闻》曾报道,獐子岛扇贝苗种采购环节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报道称,收购苗种的业务人员与养殖户达成私下协议“筐里压着砖头”,“每1亿元的苗种,实际可能只有6000万”。此外,近四年獐子岛集团的多名高管和采购人员频繁更换,似乎也映证了“采购猫腻”。
2.存货奇高且连年增加
獐子岛存货占总资产比例长期较高,2006年上市当年的年底,獐子岛存货金额为3.89亿元,仅占总资产的31%,2007年之后,存货就长期占据总资产的半壁江山,存货金额在2009年6月和2011年6月分别突破10亿元和20亿元大关,2014年6月,已达28.3亿元(经本次核销后,9月底尚余16.96亿元)。在同行业中,獐子岛的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最高,其存货在不断增加,养殖规模在不断扩大,令人生疑的是其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不增反降,2011-2013年獐子岛虾夷扇贝营业收入分别为11.8亿,10.6亿,9.58亿,年均增长率为-9.9%。养殖规模与营业收入明显背道而驰,反应了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的下降,也使“虚增存货”的嫌疑加大。
四、事件结果定性:内控问题
证监会于2014年12月5日就獐子岛集的核查情况进行了说明:“经证监会核查,未发现獐子岛2011年底播虾夷扇贝苗种采购、底播过程中存在虚假行为;未发现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獐子岛存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以及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核查结果将獐子岛事件定性为管理和内控的问题,而非财务造假。这却无法抹灭投资者和舆论的质疑,大量信心受挫的投资者在股市上“以脚投票”:2014年12月8日,獐子岛复盘即迎来连续两个跌停,三天之内市值蒸发多达22亿元,同时导致其他渔业上市公司普遍微跌。
五、事件反思
1.水产养殖企业角度
(1)强化企业内控,防止管理层贪腐。企业应建立和实施科学的内控制度,完善董事会制度,正确处理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公平的聘用和竞争机制,避免家族式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提升管理层素质,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树立诚信的企业文化。
(2)加强存货监盘,控制存货规模和质量。存货是水产养殖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企业应高度重视,加强存货管理。具体来说,首先,应根据各种存货重要性程度确定其盘点频率,可采用抽样盘点或轮流盘点的方式,避免如案例中獐子岛一样产生“存货盘点面积过小、频率较低”的管理漏洞。其次,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合理控制存货规模,提升存货质量,避免因盲目存货扩张造成资金链断裂的情况。
(3)提升监测技术,做好风险防控。水产养殖企业较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一方面,企业可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加大研发投入和设备投入,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和监测,制定科学的风险应对方案,尽量减少灾害威胁和灾害损失。另一方面,企业可与保险公司合作,对其养殖中的主要风险进行投保,使企业在灾后能获得一定的赔付,为企业持续经营提供相应的保障。
2.会计师事务所角度:培养CPA职业道德,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在本案例中,一方面,负责审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仅用3天时间就监盘了獐子岛105万亩的扇贝存货,有同行戏称其为“走过场”,可见,会计师事务所有必要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恪尽勤勉义务。另一方面,监盘的会计师是否具有海底存货监盘的能力,各方也表示质疑,因此,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提升自己在这一特殊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或利用外部专家的工作,使审计结论更有说服力。
3.监管部门角度:完善相关审计准则,探索实践创新
现有的审计准则和审计程序在水产养殖领域的适用性有限,为切实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需要对准则加以完善。首先,有关部门应推进对审计准则的研究工作,对已有的漏洞或不足之处进行填补或改进,修订和发布水产养殖这一特定领域的专项规定。其次,应允许对特定领域的审计创新。
总之,本文深入剖析了獐子岛“扇贝劫”事件的可能原因与最终结果,对事件进行了反思,并从三个主体的角度对生物性资产的存货管理和审计提出了改进对策,笔者希望有关各方能不忘此次事件的警示,存忧患意识,持“有责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吸取教训,加强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将财务造假防范于未然。
[1]章琳.水产养殖业消耗性生物资产内部控制研究——以“獐子岛”为例[J].财会月刊,2015,09:63-65.
[2]文一墨.生物性资产存货的审计难题——对獐子岛“扇贝门”的深思考[J].财会学习,2014,1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