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子诛少正卯问题
2015-03-28黄瑞云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733(2015) 05-0001-04
doi:10.3969/j.issn.1009-4733.2015.05.001
[收稿日期]2015—05—14
[作者简介]黄瑞云,男,湖南娄底人,湖北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
(一)
孔子诛少正卯的记载首见于《荀子·宥坐》:“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贼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后来有关诛卯的故事皆源于此。司马迁用一句话将诛卯事件揽入《孔子世家》,曰:定公十四年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到汉人更加以炒作。王充《论衡·讲瑞篇》曰:“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唯颜回不去。”故事说得越来越玄。
文化大革命中“批林批孔”,“学者们”发现了历史上有两名反孔英雄,武的名为柳下跖,文的就看中了少正卯。柳下跖应该叫盗跖,见《庄子·盗跖篇》。这位“人民英雄”的伟大业绩是“从卒九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穴室抠户,驱人牛马,取人妇女,贪得忘亲,不顾父母兄弟,不祭先祖。所过之邑,大国守城,小国入保,万民苦之。”而且还有一项嗜好,“脍人肝而脯之”,干脆吃人。对这位英雄,现在仍然崇拜的人可能不多,可以姑置不论。少正卯则不同,当年赵纪彬教授对他进行了深入的论证,不能等闲视之。在那场空前浩大的批林批孔运动中,赵纪彬教授出版了两部大著,一曰《论语新探》,二曰《关于孔子诛少正卯问题》。当年全国发表的成千上万批孔的文章,就像遮盖苍穹的乌云,经拨乱反正的清风一吹,也就自然消散;赵教授的大著则不同,它是以学术的面孔出现的,堂皇而又深奥,因而仍有讨论的必要。特别是《史记·孔子世家》确实提到了诛卯事件,有根可据,也就更不容回避。——批林批孔是一场政治斗争,中国共产党中央自有结论,将来的历史学家会去研究,不在本文讨论的范围;本文探讨的只是少正卯,只是所谓少正卯的思想理论,只是“关于孔子诛少正卯问题”。
早在赵纪彬教授之前,杨荣国教授已给少正卯戴上了一顶“革新派人士”的桂冠,说“少正卯大概是反对这行将腐朽了的礼治,而要施行适应时代要求的法治的一人”。杨荣国留有馀地,他使用了“大概是”一词。赵纪彬教授出来加以证实,在其《关于孔子诛少正卯问题》的大著中,考证少正卯确有其人,孔子杀之亦实有其事。证明孔子杀少正卯是“先秦儒法两个对立学派斗争的发端,而尤为揭露当前尊孔逆流反动实质的一大关键”。赵纪彬先把儒法斗争上提到春秋时代,一下又把它下拉到两千多年以后的一九七三年。所谓“尤为揭露当前尊孔逆流反动实质的一大关键”,似乎他在一九七三年写这本小册子的“当前”存在着一股具有“反动实质”的“尊孔逆流”! (所引赵文见《关于孔子杀少正卯问题》,全文同。)
赵纪彬教授的研究方法很有特色,他只要使
用连锁式的文字通假,就轻而易举的给少正卯制订出了一整套“革新”理论。经他证明:“心达而险”,就是说少正卯“力求掌握政权,以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而倾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邦家”。“行辟而坚”,“就是说少正卯的政治实践,是固守刑辟观点,以捍卫商贾及广大个体私有者阶层的利益。”“言伪而辩”,就是说少正卯“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是非标准,颠倒过来”。“记丑而博”,“即少正卯的著作为关于对立斗争的论述”,“乃是充满劳动人民变革精神的朴素对立统一理论”。“顺非而泽”,“义即顺从批判现实的思想和言论,而又加以润泽提高”,“使之赋有更大的革命威力”。最后,这位教授得出结论:“法家先驱者少正卯战斗力量的源泉,来自‘烝民’和‘小人’。”“先秦思想战线上的儒法斗争过程,是从孔夫子诛少正卯到秦始皇焚书坑儒,此一思想史过程,反映人民斗争的伟大胜利。”少正卯竟然可以和秦始皇相提并论,焚书坑儒竟然属于“人民斗争的伟大胜利”,赵教授的研究成果何等辉煌!
经这位教授先生发掘,人们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才恍然大悟,原来两千五百年前的春秋末季,中国的天空里曾升起过一颗政治思想的明星:少正卯!少正卯不仅是“来自烝民和小人”的“变革思想家”,“坚定地站在商贾阶层的立场上”“倾覆奴隶主世袭贵族邦家”的“法家先驱者”,而且还是一位其著作“充满劳动人民变革精神的朴素对立统一理论”的大师!简直是在马克思出生前两千多年就超前成为一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
(二)
看一看赵纪彬对少正卯那些伟大理论从语言文字的角度所作的解释,更能认识他的研究方法非同一般的特色。
“心达而险”的“达”本是通达的意思,并不深奥。赵纪彬却要故作艰深,说什么“达与挑为连语”,而“挑又作 ”,字“训牛行迟缓从容之貌”,“又有轻薄不耐劳苦之义”,又“表示农作物的萌生”,又“表示事物的运动无阻”……这样无边无际地转来转去,最后得到结论:“心达而险”,“揭示少正卯积极要求掌握政权,企图用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试问:考索“ ”字的训诂作为“达”字的含义,与以吏部尚书的显赫家世作为隔壁王婆婆的履历有什么区别?而“牛行迟缓从容之貌”,“轻薄不耐劳苦之义”、“农作物的萌生”、“事物的畅通无阻”等等彼此
互不相关的内容与少正卯“要求掌握政权”哪有半丝半缕必然的联系?
赵纪彬对“行辟而坚”的“辟”字的解释也很典型。他先引《方言》:“南禁凡骂佣贱……或谓之辟;辟,商人丑称也。”接着又说:“辟”又训“法”。然后由“刑法”之名扯到《左传》昭公六年郑国的刑书,由刑书扯到郑国的邓析事件,又扯到谁杀邓析的问题,又扯到孔子与子产在礼制与刑辟问题上“不同的策略”。最后的结论:“行辟而坚”,就是说少正卯要“捍卫商贾及广大个体私有者阶层的利益。”——试问:孔子在东鲁说话(假定这话真是孔子说的),怎么可能使用南禁的方言?“辟”字既为“商贾”之义,又为“刑辟”之义,还有“邪辟”之义,一个词在一个短语里怎么会同时表示几个彼此互不相干的概念?“行辟而坚”的“辟”如果不看作形容词而解成名词“商贾”,“行辟而坚”即“行为商贾而又顽固”这成什么话?还有最主要的一点,少正卯“捍卫商贾及广大个体私有者阶层的利益”,教授先生能否在典籍中找得出任何根据,哪怕是只言片语的根据?
再如,“言伪而辩”的“伪”就是虚假,本来不难理解。赵纪彬却偏要说:“伪”就是“为”;“为”字《说文》训为“母猴”,罗振玉又发现甲骨文的“为”是“手牵象”。这位无比渊博的学者从“母猴”和“手牵象”中得到“明显地启示”:“动物的爪和人的手,同为原始的劳动工具。”因此,“‘为’字是指农业手工业劳动”。然后又从“为”转到“伪”,从“伪”扯到“伪言”,说“人为言乃非法之言”。--这很奇怪,“言伪”的“伪”为什么就是“为”,作者并没有说出任何理由。“言伪”与“母猴”或“人牵象”又有什么关系?“动物的爪和人的手,同为原始的劳动工具”,这种高论出自何经何典?这些烦琐无聊的考证对于“言伪”就是“非法之言”(姑不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有什么裨益?
还有,“记丑而博”就是记的东西又丑又多。荀子指斥子思、孟轲“闻见杂博”也是这个意思。但赵纪彬却硬要说“记”是指少正卯的著作,而且“少正卯著作的思想内容,为古代朴素的对立统一理论”。教授先生肯定拜读过少正卯先生的大著,要不然就不会这么了解。然而历史上什么地方有过少正卯一个字的著作,赵纪彬竟然如此清楚他的著作“为古代朴素的对立统一理论”!《宥坐》原文是清清楚楚的:“人有恶者五……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前边的“人”是泛指;“此五者有一于人”是假定语气,是说任何人有其中一项就该杀;最后才说到少正卯五项俱全,所以不可不诛。如果照这位教授的话,“记”是少正卯的专著,那么前面的话怎么说得通呢?
赵纪彬的全部“研究”就是这样通来假去,东挪西扯,“论据”之间,不需要逻辑联系,就可以得出结论;如此少正卯就成了“法家先驱者”,“变革思想家”,完成了“对立统一理论”!
(三)
《宥坐》并非荀子本人的著作,唐人杨倞早就指出《宥坐》以下五篇为“荀子及弟子们所引记传杂事”。清人崔述谓《宥坐》“盖申韩之徒重刑名者所託”,不是没有道理的。
从前人们认为诛卯事件之不足征信,是因为它不见于《论语》《左传》《国语》等较为可信的儒家著作和史籍。这是一条重要的理由。赵纪彬反对这条理由,说这是儒家“从尊孔出发”而“讳言其事”。这种反驳完全站不住脚。只要那些“儒家”认为没有杀错,那么他立了大功,“从尊孔出发”则要大加歌颂,怎么倒要“讳言其事”呢?周公也是儒家尊崇的人物,周公诛管蔡,杀武庚,有哪一个儒家为他“讳”过呢?
诚然,所谓较为可信的著作并不一定都可信,而传闻杂事也不一定不可信。信与不信都必须具体分析,都必须提出必要的理由。诛卯事件之不足征信,不仅在于它不见于孔子当时以及其后两百多年间的有关著作,而出于战国后期的“记传杂事”;史料的可靠性就很成问题。不过这也不很重要,孤立的的史料也不一定不可信。更重要的还在于《宥坐》中“孔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孔子”,是哪家哪派的“孔子”?《宥坐》中“孔子”指斥少正卯的五条罪状,真是赵纪彬所说的儒家在批判法家,还是法家在批判儒家?
法家的时代,特别是后期法家的时代,已到了诸子争鸣的晚期,天下分裂的局面趋于统一。新兴的法家理论,强调绝对的专制和集权,对待与之敌对的思想,异于先前诸子的互相辩论和攻讦,而干脆主张镇压。诛卯传说正体现了这种极端的理论。
少正卯致杀的罪由是所谓“五恶”,即“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反对这五者,不是儒家所反对的法家的观点,而恰恰是法家一贯反对的有异于法治的言论,是法家强加给儒家的罪名。
《管子》是具有代表性的法家著作。其《法禁》篇云:“行辟而坚,言伪而辩,术非而清,顺恶而泽者,圣王之禁也。”用语与《宥坐》指斥的“五恶”非常相近,内容实质完全一致。这是法家对儒家的批判,而绝非儒家对法家的批判。
《商君书》也是具有代表性的法家著作。在其《去强》篇中说:“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在其《靳令》篇中把“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称为“六虱”。都在必需消灭之列。这些内容如果揆诸“五恶”,那么,“礼乐、诗书、仁义”是异于法治的思想,精通它们就是“心达而险”;“修善孝弟、诚信贞廉、非兵羞战”就是异于法治的行为,坚持它们就是“行辟而坚”;谈论它们,熟悉它们,顺从它们,就是“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都是应该反对的。这同样是法家对儒家的批判,而绝非儒家对法家的批判。
荀子是从儒家营壘中出来的,他的思想虽仍属儒家,但有很重的法家倾向。他在《非十二子篇》中用激烈的语言,批判十二家学者“饰邪说,文奸言,以枭乱天下”。并且指出:“知而险,贼而神,为诈而巧,言无用而辩,辩不惠而察,治之大殃也。行辟而坚,饰非而好,玩奸而泽,言辩而逆,古之大禁也。”这段话包含了《宥坐》中“五恶”全部内容而说得更为详尽。特别应该指出的是,荀子批判的是包括子思、子张、子游、子夏以及孟轲等大批儒家人物,而赵纪彬却硬要证明被指斥的这些内容是“法家先驱者”的“变更理论”!又,《荀子·非相》篇的结束一段也很可注意。它说:“听其言则辞辩而无统,用其身则多诈而无功,上不足以顺明王,下不足以和齐百姓,然而口舌之均,噡唯则节,足以为奇伟偃卻之属:夫是之谓奸人之雄,圣王起所以先诛也,然后盗贼次之。”这里面隐然包含着一个诛卯故事的内容:诛卯故事的“小人之桀雄”,这里称之为“奸人之雄”,“君子”在这里换成了“圣王”;“奸人之雄”或“小人之桀雄”的罪过,同样都在“盗贼”之上。这段话只要加一句某圣王杀某奸人之雄,就成了一个完整的诛卯式的故事。荀子的“奸人之雄”当诛的理论出现在前,记录诛杀“小人之桀雄”少正卯故事的《宥坐》篇产生在后,诛卯故事的传说性质不是非常明显吗?
韩非总结并发展了法家学说。他坚决反对诸如“仁义”“廉爱之说”、“慈惠”“贞信之行”、“微妙之言”、“文学之士”等等一切和法治相抵触的思想、行为和言论;他把“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的“学者”,“为设诈称,借于外力,以成其私而遗社稷之利”的“言谈者”,通通视为螙虫而主张彻底清除(《五螙》)。韩非所反对的这些,如果用“五恶”去衡量,那么,通晓所谓“仁义”“廉爱之说”的思想就是“心达而险”,坚持所谓“慈惠”“贞信之行”的作法就是“行辟而坚”,而使用“微妙之言”去谈论、记述、顺从那些东西就是“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而清除它们即是“不免于君子之诛”。
考查上述商管荀韩的言论,充分证明,诛卯故事所体现的思想是法家的思想,诛卯故事中“孔子”的语言是法家的语言;诛卯故事中的“孔子”不是鲁国那个姓孔名丘字仲尼的儒家创始人,而是法家人士塑造出来发表法家言论采取法家行动的人物形象。赵纪彬用“孔子诛少正卯”故事来攻击孔子,是担水走错了码头,本想打伤对手却打破了自家祖宗的脑袋。
如上所述,《宥坐》中的“孔子”是一个虚构的形象,装在他脑子里的思想是法家的思想;那么少正卯之为子虚乌有也就不言而喻。何来的少正卯确有其人,孔子杀之亦实有其事?
司马迁作《史记·孔子世家》有所疏忽,用“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一句话把《宥坐》中孔子诛少正卯故事揽入孔子传中,还称少正卯为“鲁大夫”。春秋时代诸侯国诛杀一名大夫是重大事件,在《春秋》经上大书某国杀其大夫者达三十三次之多。如僖公十年书“晋杀其大夫里克”,僖公三十年书“卫杀其大夫元咺”,宣公十三年书“晋杀其大夫先縠”,成公十八年“齐杀其大夫国佐”。而少正卯如此“桀雄”,《春秋》并没有书“鲁杀其大夫少正卯”;《春秋》是孔子本人修订的,更足以证明诛卯故事纯属战国时人的传说,而并非实有其事。
(四)
为什么体现法家思想的故事却要塑造一个儒家的“孔子”来充当主角,由他来发表法家言论呢?
这现象似乎不可理解,但只要浏览一下战国时代的非儒著作特别是法家和道家著作就不会感到奇怪了。在那些著作里,“孔子”经常出面。作者们有时让他唱副净,让他发表仁义之说,然后作为靶子加以抨击;有时让他装白脸,借他的口发挥作者自己的思想。道家让他阐扬道家学说,法家让他发表法家言论。这些“孔子”都不是春秋时代鲁国真实的孔丘,特别是白脸的“孔子”更纯系虚构。下面我们从《韩非子》中略举数例,来看一看后一类型的“孔子”。
《内储说上》:“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重罚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离所恶,此治之道。’”——这个故事表现的思想是:对轻过用重刑是“知治之道”。这是纯粹的法家理论而绝非儒家思想。
同篇:“鲁人烧积泽,天北风,火南倚,恐烧国。哀公惧,自将众趣救火,左右无人,尽逐兽而火不救。乃召问仲尼,仲尼曰:‘夫逐兽者乐而无罚,救火者苦而无赏,此火之所以无救也。’哀公曰:‘善。’仲尼曰:‘事急,不及以赏,救火者尽赏之,则国不足以赏于人,请徒行罚。’哀公曰:‘善。’于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逐兽者比入禁之罪!’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这个故事表现的思想是:役使人民,宁不行赏而必须行罚。这只能是法家政策而非儒家之道。
《外储说右上》:季孙使子路为郈令,役使民众开长沟。民众饥饿,子路用自己的俸粮熬点粥给民众吃。孔子知道了,叫子贡去把粥泼掉,把炊具打毁。子路怫然大怒,揎拳而入,质问孔子。孔子告诉他:“女之食之,为爱之也。夫礼,天子爱天下,诸候爱境内,大夫爱官职,士爱其家;过其所爱曰侵。今鲁君有民而子擅爱之,是子侵也,不亦诬乎?”孔子的话还未说完,季孙的使者就来了,斥责孔子指使弟子熬粥给民众吃,是有意夺民。孔子因而被迫出走。--这个故事的虚构性是显而易见的,历史上的孔丘从来没有因为弟子熬了粥给民工吃而被迫流亡的记载。在“评法批儒”运动中这个故事被许多文章加以引用,说明孔子仁爱的虚伪性。其实他们“忽视”了一点,他们批判的不是历史上的孔子,而恰好是批判他们顶礼膜拜的韩非。故事表现的思想是:民属于最高统治者所专有,施惠同行罚一样是最高统治者的权力,臣下行之便是“侵夺”。
这些故事的主角都是“孔子”,但这些“孔子”发表的言论却是极端的法家思想。这些“孔子”就都是虚构的形象,与真实的孔丘毫不相干,他发表的议论与《论语》中的“子曰”也迥然两样。——《宥坐》中杀卯的“孔子”正是这样的“孔子”,《宥坐》中“孔子”的思想言论也正是这样的思想言论。杀卯故事之不足信也就不言而喻。
(责任编辑:胡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