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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设计形态的认知

2015-03-28左铁峰

衡水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设计

左铁峰,高 巍

(黄山学院 a. 艺术学院;b. 图书馆,安徽 黄山 245041)

论设计形态的认知

左铁峰a,高 巍b

(黄山学院 a. 艺术学院;b. 图书馆,安徽 黄山 245041)

在现代设计的理论与实践中,设计形态的内涵丰富而严谨,它是设计及其工作的重要物质表象与价值载体。在设计形态诸要素构成的系统内,设计“形”具有外显与表象的特征,是设计给予用户与环境的客观物象表征;而设计“态”则具有隐性和本质化的属性,是设计依托“形”的内在“神”与“质”。设计“形”与设计“态”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与辩证的,存在着指向性、叠态性、决定性与能动性等逻辑关系。全面、深入地理解与掌握设计“形”与“态”的关系,对于架构相对科学、完整的设计形态认知及其实践方法论的完善、拓展,均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现代设计;设计形态;设计形态认知;“形”;“态”

设计形态,作为设计及其工作的物质表象与价值载体,它既是设计工作具体、可观与可感的外在形式,也是用户(环境)认知设计、理解设计、感受设计与体验设计的媒介之一。在现代设计的理论与实践中,构建相对全面、科学与系统的设计形态认知,无论是对于设计学相关学理的完善与拓展,还是设计形态实践方法论的整合与架构,均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设计形态的内涵界定

按照我国现行设计学科的专业门类划分,设计形态的对象包括产品设计形态、环境设计形态、视觉传达设计形态、服装与服饰设计形态等内容;按照物理学的维度考量,设计形态的种类涵盖了从零维到四维的各个维度。而依循设计的物质与非物质属性分类,设计形态是物质设计的主要形式与内容,是设计工作时刻围绕的核心,它既是设计工作的目标对象,也是研判、评价设计工作成效的具体依托;作为与之相对的非物质设计,尽管其倡导的是资源共享,强调以服务为核心与非设计实物的占有。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现有的理论与实践背景下,非物质设计的达成仍需要物质化的设计形态予以保障与支撑,是其构成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1]105。

根据唯物辩证法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分析,设计形态可分解表述为设计的“形”与设计的“态”。就设计的“形”而言,它主要是指设计及其工作可被视觉、触觉等感官所认知的设计物外在表现形式,是设计呈现的各种表征因素构成的现象[2]9。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用“造型”来描述设计“形”的构建,常见的设计行为表现与工作内容包括尺度、形状、比例、材质及结构、层次关系等设计物物理表象因素的创设、选用与推敲,属于设计工作的形式和现象层面内容。在设计领域,设计“形”的构建可理解为设计艺术的“造型”行为。而所谓的造型,就是创造物体形象[3]15。设计造型通常是设计者依托形状、色彩、材质等媒介,以既定的思想、学理为指导,以相关的法则与技能为手段,以一定的科技与工艺为方式,完成的可视、可感的物质形象。体认其表象,它既是一项设计工作的具体实施,也是设计区别于其他活动的现象之一。

对于设计的“态”,它主要是指设计及其工作依托其“形”,可被思想、心理等所认知的设计对象内在各种信息构成的总和,属于设计及其工作的内容与本质层面[2]11。通常,我们可以用接受、感悟与体验等词汇去描述设计的“态”,是设计对象通过其机能运行、行为发生、结果效应等所表现的能够被用户心理(环境)解读(契合)的信息。落实于具体的设计活动,设计“态”主要表现为构思、规划、创意等设计思维领域,其中包括预设的设计物效用、运用的设计学理、构想的设计主题与拟用的科技手段等。与设计“形”关注形、色、质等具体的设计物表象不同,设计“态”的构建主要面向的是设计的基础、本质与核心因素,是设计及其活动中相对隐性的属性与特质,是设计内在的意涵与价值的彰显,是设计造物活动的“神”。

在设计“形”与“态”构成的整体中,相较于设计“形”,设计的“态”常存在于“形”的表象之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与确定性,是此设计区别于彼设计的本源所在;而设计的“形”则是设计给予他人(环境)的第一印象实体,属于设计的“表情”因素,易变性、表现性与个体性等特征显著,是设计物千姿百态、各具风采的成因之一。

二、设计 “形”与“态”的关系

基于目前设计学与形态学的认知,设计“形”是具有外显与表象的特征,是设计给予用户与环境的客观物象表征;而设计“态”则具有隐性和本质化的属性,是设计依托“形”的内在“神”与“质”。在具体工作中,设计“形”与“态”的关系主要表现为设计的“外”与“内”、“表”与“里”的协调统一关系,其问题的实质是唯物辩证法的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问题。

(一)指向关系

依循唯物辩证法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辩证统一关系,在设计“形”与“态”构成的系统中,“形”是设计“态”的存在方式与外在表现,是“态”的结构和组织,具有个体性、局部性与变化性等特质,是“形”与“态”构成系统中的形式与现象因素,汇集、构成的是设计物的各种外部信息;“态”是设计“形”的存在基础和内在动因,是设计的内在诸要素(物质与精神)的总和,是设计的根本属性与特征,是同类设计“形”中一般的或共同的因素,属于“形”与“态”构成系统中的内容与本质部分。就特定的设计物而言,设计的“形”与“态”分别标示着设计的“外”与“内”,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逻辑指向关系,即一定的设计“形”需要一定的“态”的依托,而一定的设计“态”也会衍生出一定的“形”。依循认知心理学,这种“指向关系”既与设计者和设计物的个体因素有关,也与用户(环境)的既定认知经验关系密切。正如中国京剧的脸谱一样,艺人可以通过勾画不同的脸谱图案以饰演不同的角色,而观者也可通过特定的脸谱造型判断角色差异的性格和特征。

需要说明的是,设计的“形”与“态”虽存在着一定的“指向关系”,但这种“指向”不是单纯、绝对的“因果关系”与“对应关系”,而是以相对独立的状态存在着。根据唯物辩证法,在设计“形”与“态”构成的系统中,同一“形”可以容纳或表现不同的“态”,而同一“态”也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同时,旧“形”可以服务于新“态”,旧“态”亦可以采用新“形”。设计领域常见的“一形多态”与“一态多形”正是这种辩证关系的具体彰显与印证。

(二)叠态关系

在设计形态构成的系统中,设计的“形”与“态”既相互独立,又密不可分;既彼此左右,又呈现出动态的发展态势。设计的“形”与“态”是不可割裂与孤立的整体,二者共同“叠态”地反映于设计及其工作。

“形而上者谓之道”,设计“形”需要出色“态”的支撑才会具有“道”的无穷底蕴与深邃魅力。同时,“秀外慧中”,设计“态”同样需要依托优秀“形”的彰显才会“尽显其能”“畅所欲言”[4]6。环顾世界优秀的设计作品,“形劣、态优”与“形优、态劣”都是少有与乏陈的,而“形神兼备”者却不胜枚举,形与态的协调、统一一直以来就是人类设计造物活动的理想与追求[3]46。“形式追随功能”的倡导者芝加哥学派的现代主义建筑大师路易斯·沙利文,其代表作品圣路易斯的温莱特大厦(1890年)并非是只讲“态”不顾“形”的作品。其设计结构体采用钢框构架代替了承重外墙,立面处理摆脱了传统而有所创新。同时,大厦的“装饰”也随处可见,并给予这座大楼以形态上的个体统一性。对于这些“装饰”,沙利文本人认为“装饰的有无在设计的最初时就必须加以确定”。作为与之相“对立”的设计形式主义,虽然强调审美活动的独立性和艺术形式的绝对化,提出几何形体和纯粹色块的组合构图设计理念,但作为其代表者的荷兰设计师G·里特维德设计的“施罗得住宅”,却在强化“形式”的同时,以其开创性思想与理念的独特“态”,成为现代建筑的重要参照物和先导。

(三)决定关系

根据唯物辩证法,内容和本质决定形式与现象,是形式与现象的根据,且总要表现为一定的形式与现象。由此可见,在设计形态的系统中,设计的“态”构成了其“形”的决定性因素,是“形”描述的对象,指导、界定与规范着“形”的面貌,并以“形”作为其表现、阐释的手段与方式。具体而言,设计“形”的构建需要依托、服务与表现设计的“态”,“态”的内涵与主旨是“选形”“用形”与“调形”的关键依据与指导原则,是设计“形”从“雏形”“成形”到“完形”等各个阶段工作围绕的核心与检验的尺度[1]107。基于现有的设计学认知,在设计“态”的导引下,设计“形”达成的学理来源与原则依据包括了设计语义学、美学与人机工学等内容,而实施的手段和方式则主要指向了“造型”所需的材料、成型及其工艺等。其中,设计语义学解决的是设计“态”以何“形”来表述,实现的是设计“态”的“不言自明”[4]30;美学是以审美的视角与原则处理“态”与“形”的协调问题,达成的是设计的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效应[3]7;而人机工学(交互设计)则强调了设计“形”表述“态”的效率(或是原则)[5]。该项工作的实施犹如一场学术演讲,围绕演讲“主题”,在设计语义学的指导下,设计“形”可视作演讲者的“语言”,它首先应做到能够准确、全面地“说明”设计“态”——听懂;遵循美学的原理与法则,会使这个“语言”变得格外地生动、曼妙——好听;而人机工学的组织、调整,则促使“语言”与用户、环境等因素之间取得和谐——悦耳。同时,设计形所需的物质支撑——材料构成了“语言”的具体“音符”,成型方法指导着“音符”的组合、排列方式,工艺则是“音符”采用的“语气、语速与腔调”。

由上述二者的类比可以看出:设计形态是一个构成因素庞杂且因素间彼此关联的系统工作,设计“态”是系统的核心与节点,设计“形”是各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呈现的表象。在该系统中,任何因素的变化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结果”的状态;同时,“结果”的状态并非是哪一个因素独立决定的,各因素有机、协调、互为补足地发挥作用才是“结果”有效达成的途径,而且“结果”的实现途径也会因介入因素的“丰富”而趋于多样化、综合化。因此,设计“态”虽决定着设计“形”的基本面貌,但这一“决定”的内涵与方式却是复杂的、综合的,是处于不断发展、变更与调整之中。

(四)能动关系

在设计的“形”与“态”构成的辩证统一体中,设计“态”虽然决定着设计“形”的基本态势与走向,是设计“形”依托和凭借的对象。但设计“形”也常常会反作用于“态”,并影响着“态”的内涵和价值,对“态”的发展具有促进或阻碍的效应。当设计的“形”达到或超出“态”的诉求时,这种作用就会表现出“完善”“提升”与“延展”效应,反之则会走向“缺憾”“限制”,甚至导致“误解”。在具体的设计实践中,对于设计者,设计“态”的构想与设定往往是处于构建工作的前置地位,设计“形”的勾画与呈现常常发生在设计“态”之后;而对于用户和环境,这个过程与结果则往往是逆向的。依循认知心理学,一个新事物的出现,人们不能直接了解其内部心理过程,而是要通过观察输入和输出的讯息来加以推测[6]。同样,新事物融入一个既定的环境(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也需要一个“接纳”过程。因此,在用户与环境通过设计“形”的讯息分析来推测、接纳设计“态”时,便存在着认知摩擦与认知能动问题。美国认知心理学家唐纳德·A·诺曼认为,在面对依托特定设计“形”的设计表象模型时,认知摩擦的存在会使得用户模型与设计模型之间可能存在着近乎迥然不同的设计“态”信息;而认知的能动性则会使这种设计“态”的认知超出(或低于)设计者的既定“范畴”与“预期”,出现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的现象[7]。同时,就特定的设计“态”而言,高效、优美与合理的设计“形”会有效地丰富、拓展与提升设计“态”的内涵和外延,而拙劣、丑陋与蹩脚的设计“形”也会使原本科学、新颖和健康的设计“态”出现“折扣、曲解”,甚至“夭折、流产”。就上述层面的意涵而言,设计“形”是设计及其工作极其重要与关键的要素,是设计给予他人(环境)认知信息的主要载体,更是设计打动他人(环境)的着眼点与动情点,属于认知学的本能水平(设计物的外在表现)。而设计“态”是依托与借助设计“形”的内在行为,是对人(环境)的思维、情感具有影响意义的行为,属于认知学的行为水平与反思水平,是决定“形”“如何走”与“走何方”的动力源泉与价值取向。需要说明的是,重视与关注设计“形”对于“态”的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并不意味着设计的“唯形式论”,而是强调设计“形”与“态”的互为能动效应,关注二者互为依托、阐述的价值与意义。设计“形”与“态”的这种能动性恰是造成设计史上重功能与重形式观念之争的因缘之一。

三、总结

作为设计造物活动的重要内容与主要表现形式,设计形态的认知是一个不断更新、修正与发展的动态过程,这是由设计学科理论与实践的相关属性与特质决定的。纵观现代设计学的发展史,设计的变迁与进化常常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技术的革新与知识的革命。相较于社会、经济、技术、文化,设计总体上是处于消极的、被支配的地位,表现为人类文化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彰显与衍生[8]。因此,随着设计学科及其相关领域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嬗变、推进,设计形态的认知深度、广度也会不断得到拓展、丰富与完善。

[1] 左铁峰,舒伟.设计形态及其构建剖析[J].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105-107.

[2] 王默根.视觉形态设计思维与创造[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3] 李砚祖.造物之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 高力群.产品语义设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5] 李乐山.工业设计思想基础[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115.

[6] 斯滕伯格.认知心理学[M].杨炳钧,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26.

[7] 唐纳德·A·诺曼.设计心理学[M].梅琼,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37.

[8] 柳冠中.事理学论纲[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7:5.

Cognition of Design Form

ZUO Tiefenga,GAO Weib
(a. School of Arts; b. Library, Huangshan University, Huangshan, Anhui 245041, China)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modern design, the connotation of design form is rich and rigorous, which is the important material appearance and value carrier of design. In the system of design form, design shape, characterized by outside and appearance, is the objective image provided to the user and the environment by design. While design status, with the properties of recessive character and essentialization, is the “spirit” and “quality” of desig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esign shape and design status is complex and dialectical with logical relationship of directivity, stacked state, definitiveness, initiative and so on. A full-scale and profound understanding and great master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esign shape and design status has importan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value in optimizing a relatively scientific and complete cognition of design form and its practical methodology.

modern design; design form; cognition of design form; shape; status

J506

A

1673-2065(2015)06-0116-04

10.3969/j.issn.1673-2065.2015.06.023

(责任编校:耿春红 英文校对:杨 敏)

2015-06-22

2015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SK2015ZD23);安徽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013zy171);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大教研项目(2014zdjy121)

左铁峰(1972-),男,黑龙江齐齐哈尔人,黄山学院艺术学院教授,文学硕士;高 巍(1973-),女,辽宁沈阳人,黄山学院图书馆助理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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