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
2015-03-28
化学工程师 2015年8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8 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委会定于2015 年8 月下旬至9 月上旬对全国31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
检查主要对象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工作落实情况,抽查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电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交通运输(大客车、旅游包车、校车)、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及港口、码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
综合督查的时间为2015 年8 月25 日至9 月10 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16 个国务院督查组,分别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