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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办高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几点思考

2015-03-27

关键词:民办大学办学学术

郭 辰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辽宁 大连 116052)

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现代大学制度成为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更成为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与发展方向。一般认为,现代大学制度起源于西方,是指由欧洲中世纪大学所确立的包含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民主管理、教学管理以及学位授予在内的一系列制度。19世纪,以德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创建学术自由与教学科研相统一的现代大学制度,影响了世界大学的发展方向。20世纪以来,美国后来居上,“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的现代‘典范’,世界各国的高等教育或直接间接地、或自觉不自觉地受到‘美国模式’的影响”①,大学制度的变革与创新显然是重要原因。美国现代大学制度的特色在于:坚持教学、科研与社会需求密切结合,兼顾学术性与实用性,兼顾精英化与大众化。这一时期,德国、英国、日本等国也遵循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教授治校的原则推进本国的高等教育。随着世界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西方现代大学制度的精神内核已经形成,即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教授治校、民主管理。

20世纪90年代起,国内学术界已对现代大学制度展开关注与研究。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创建现代大学制度正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符合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正如袁贵仁教授所言:“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发展的必然要求。”②而对民办高校而言,由于其面向市场,自主办学,自负盈亏的特性,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更是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内涵

在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通才教育、学生自治。这五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要素。

大学自治是一种制度,为学术自由提供坚实的保障。它体现在大学对自身内部事务的决定权。在我国传统高等教育体系中,国家、政府等行政力量起主导作用,大学发展模式相对单一,缺乏自主性与创新性。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机制逐步引入,大学迫切需要实现自治,以有效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我国,出于体制、经费等方面的原因,完全实现大学自治不符合实际,但大学自治又势在必行,科学的方法只有推进大学自治与政府管理相结合,在政府行政力量的宏观调控下,赋予大学自治权利,健全特色办学机制,实现效率管理。正如袁贵仁教授所指出:“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大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②

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密切相关,它与大学自治一道,被《世界高等教育宣言》确立为21世纪大学发展的永恒原则。我国《高等教育法》第10条明文规定:“国家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活动的自由。”从宏观角度来说,大学是学术的殿堂,以传播学术知识为责任,学术自由对学者保持研究志趣,探寻学术价值,坚持真理以及追求卓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从微观角度来说,教学与科研是现代大学全部活动的中心,学术自由是教学与科研得以创新、发展的基本要求,关系到现代大学的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实践与科学研究的各个方面。减少行政干预,健全学术保障制度,是学术自由得以实现的要点,这也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求。

教授治校发源于中世纪欧洲大学的管理传统,也成为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无论大学自治,还是学术自由,都需要现代大学将主要的管理权限、学术权利交付到教授手中,其根本目标是要建立有效的学术工作机制。教授群体是知识文化与实践技能的研究者,担负着教书育人的使命,在大学中处于核心地位。现代大学要求建立以教授、专家、学者组成学术权力机构,如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按照学术规律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以主体身份参与专业建设,并对大学的发展规划、学术评优、科研创新、资源调配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评估与监管,为校长主持行政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在日常基层学术管理工作中,应赋予教授自主权与决策权,以保证其学术权力,促进学术创新,实现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

现代大学还需要实现通才教育。随着21世纪知识经济的发展,传统大学以培养单纯学习型人才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与需求。现代大学的角色与使命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大学已成为社会的中心结构,大学教育之良窳足以影响乃至决定一个社会的文化与经济的盛衰。”③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就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创新,推行通才教育模式。要使学生不仅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同时具备出色的综合素质、过硬的动手能力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充分利用网络、通信技术,革新教学手段与培训方法,强化外语交流能力与计算机操作能力,培养真正具备国际化视野与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虽然教师是教学与科研的主体,但也不能忽视学生在大学自治中的作用。从制度层面看,现代大学制度要求教师参与到大学决策和日常管理,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在这一过程中,如何理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课题。学生是教学活动的对象,大学的教学与管理是否科学合理,需要得到学生的主动反馈。应依据《高等教育法》,实施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民主监督机制,为学生自治提供制度保障。从个人发展层面看,传统大学制度侧重行政管理,限制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现代大学制度下,要实现通才教育,需要充分面向市场,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自学能力与自律意识。学生自治不仅仅是一项制度,更是特色大学理念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

二、找准定位是民办高校建立现代大学的关键

上世纪90年代起,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开始用“路径依赖”理论解释制度变迁,认为路径依赖是“一个具有正反机制的体系,一旦在外部偶然事件的影响被系统所采纳,便会沿着一定的路径发展演进,难为其他潜在的甚至更优的体系所取代。正是这种路径依赖的存在,使得一个系统一旦选择了这个制度,无论它是否有效率,都很难从这种制度中摆脱出来。”④现阶段,民办大学要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就必须找准定位,走出社会与历史因素所造成的路径依赖。

根据这一理论,大学制度变迁存在“自我强化”的现象。如果沿着既有的路径进行发展,有可能进入良性循环,发生优化;但如果既有的路径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则有可能陷入停滞,发生制约。而在制度变迁中,出于对成本投入、既得利益的考虑,对旧有体制的习惯性与依赖性往往形成思维定式,造成战略选择倾向于对现有路径的强化,从而阻碍新的路径选择。我国传统的大学制度沿袭“苏联模式”,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路径依赖”。单一的公有制模式使得国家在组织结构、资源供给、管理体制、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全面居于主导地位,国家与大学形成行政制度中的上下级关系。这种大学制度在计划经济时期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发展,但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已经越来越呈现出效率低、依赖性强的弊端。另一方面,“路径依赖”理论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变革与创新。破除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实现大学制度创新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时代要求。

对民办大学而言,要摆脱“路径依赖”,就要坚持找准定位,坚持应用型和特色化发展之路。这是实现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大学的办学定位包括发展目标定位、发展功能定位、发展类型定位、办学层次定位以及学科建设定位等五大方面的内容。首先,应找准发展目标定位。在教育主管部门转型“有限政府”的背景下,民办大学应突破传统体制束缚,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充分遵循市场机制,以现代化特色大学为发展方向,以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获取教育资源,为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其次,应找准发展功能定位。将大学功能定位于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依据市场规律,履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职能,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再次,应找准发展类型定位。以建设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学校为发展方向,创新民办大学发展类型。第四,应找准办学层次定位。依据自身条件,实现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第五,应找准学科建设定位。跟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和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建设重点学科,形成特色专业群,对接重点发展领域,推进“产学研”结合。

从制度领域看,多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是破除“路径依赖”的最佳方案。大学需要完善相关办学机制,推行配套措施,改革行政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应有意识地在大学与政府之间培育缓冲区,实现政府、社会与大学之间的有效沟通与广泛合作。

从深层文化领域看,全球化背景下的文化自觉是现代大学制度得以确立的文化前提。制度传统与价值观念是产生“路径依赖”的文化因素。应进行大学文化重构,重拾学术自由,发掘求知意志、独立意识和责任观念,同时,摆脱旧有思维定式,营造新型大学文化,实现制度文化创新。

三、借力于民办体制机制优势是创新制度设计的有效途径

创新是时代变革的要求。现代大学制度起源于西方,其发展轨迹与我国的实际情况存有差异。国内大学应在加速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时刻进行自我审视,打破以西方经验为中心的思维定势,结合民族传统文化,坚持特色化制度建设,以制度创新求发展。

与公办院校相比,民办院校具备特有的优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十三章明确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求大学从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章程建设、扩大社会合作以及推进专业评价四个方面推进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具体措施有:完善校长选拔机制与校长负责制;发挥董事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群众团体的作用;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等等。结合民办院校的实际来看,董事会制度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术委员会制度、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等多项措施,已经得到确立并实行。由于政策划分与市场化需求,民办大学独具特质,公立大学所存在的体制束缚并不存在于民办大学的办学实践中,这正是民办大学创新制度设计的有利条件。

民办大学立足机制体制优势,创新制度设计,可以从内部与外部两个方面加以考虑。

从内部来看,首先,要坚持以先进的办学理念构筑校园文化精髓。西方现代大学的学术自治、学术自由与制度创新,往往都是建立在统一的文化根基之上。一流的大学精神、崇高的价值观念、先进的办学理念是创新现代大学制度的思想源泉。民办大学与公办大学相比,运行机制更为灵活,易于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凝聚统一的文化心理,促进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实现。其次,要坚持以完善的教育方法与手段革新人才培养模式。民办大学以实践教学为特色,应深入进行教育方法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育手段,倡导个性化发展,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注重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推进学生自治,为现代大学制度增添活力。再次,要坚持以科学的管理提供效率保障。现代大学制度需要科学的管理与出色的效率。对民办大学而言,要在三个层面做好科学管理。第一是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社会发展与市场需求决定着办学理念与战略发展规划,招生与就业质量又决定着办学条件与办学效益,而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对民办大学发展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对教育质量、教学质量与科学研究质量的管理是现代大学管理制度的核心,其有效实现形式是建立健全覆盖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的质量保障制度,并辅之以合理的评价考核机制。第二是资源管理。大学资源主要包括资金、校舍、图书、仪器设备等,其管理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资金方面。现代大学制度鼓励多元化的投资机制,而民办高校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自筹,辅之以企业投资、社会捐赠和少量的政府拨款,这完全符合投资多元化的要求。应依法建立健全资源管理机制,拓宽资源获取渠道,并做到统筹安排,科学使用,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第三是民主管理。这是实现大学自治、学术民主、教授治校的基本原则。民办大学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要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学术权力,发挥学术委员会在重大决策中的咨询作用,同时,为教师的教学、科研活动提供便利,提高效率。

从外部来看,首先要加强社会联系,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现代大学制度要适应时代发展与社会变化。当今社会所需要的是具备知识与技能,面向市场竞争的高素质人才,根据这一人才培养目标,民办大学应积极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建立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运行机制,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课外实践等方面进行创新,实现人才培养模式与市场需求的嫁接,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其次,要坚持国际化办学方向。经济全球化已带来教育国际化的趋势,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是现代大学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民办大学应结合专业特色,与国际现代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定期学习、交流经验,在掌握世界教育趋势的同时,不断提升层次,拓展视野,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与人才培养方案。再次,要推进“产学研”相结合。“产学研”相结合并非一个全新的概念,但它却能体现出民办大学灵活的机制优势,是民办大学实行制度创新的坚实保证。

四、遵循教育规律与健全法律法规是实现现代大学制度的保障

现代大学制度以维护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学术权力为基本内容,但如何实现这些制度,就需要教育规律与价值标准的约束;另一方面,市场机制的引入增强了大学与社会的联系,促进了现代大学制度变革,但市场机制的调解功能需要符合教育规律,更要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有序进行。

教育规律是教育内部诸要素以及教育与外部事物之间客观的、必然的本质性联系,其核心是教育、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现阶段,高等教育外部规律要求现代大学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要求,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民办大学应紧密围绕教育规律,革新办学理念,树立一专多能,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观,明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遵循市场规律,侧重创新意识与实践技能培养,同时,坚持因材施教,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而高等教育的内部规律则要求民办大学转变观念,加速改革进程,提升管理效率。具体地说,就是要实现招生就业以市场为先导,基础设施建设以实用为原则,学科建设以科学为前提,质量管理以绩效为标准,实现师资建设“梯队化”、行政管理“动态化”、后勤改革“社会化”,不断降低办学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大学自治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表现形式,也是内部教育规律的体现,但现代大学制度也需要遵循法律约束,不能完全抛弃法律的制约。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逐步推行高等教育改革,减少对大学的行政干预,并要求大学在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同时,加强大学法制管理。《纲要》第二十章也明确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现代大学必须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以法律形式规范大学治理结构,制定大学章程,优化组织机构,在招生、人才培养、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等各个环节实行依法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并通过立法,对大学的出资人、管理者、教职员工和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实现制衡。

目前,相关法律条文滞后,严密性不足,实效性仍有待验证。《高等教育法》实施多年,我国大学仍有诸多法律问题尚未解决。对民办大学而言,《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是基础性法律,分别颁布于2002年和2004年,至今已近10年,但民办大学在法人治理结构、法律地位、法人财产权、教师待遇、合理回报、公共财政扶持政策等问题上依然举步维艰,导致分权与问责不清、行政决策与学术决策脱节以及行政体制中的权力与责任不明等诸多现象先后出现。可见,现代大学法制体系的建设绝非一劳永逸,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不断修订与完善。

综上所述,现代大学制度发源于西方,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已成为我国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民办高校应抓住机遇,深刻理解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在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通才教育与学生自治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应找准定位,坚持应用型和特色化发展之路,破除“路径依赖”;还应借力于民办体制机制优势,创新制度设计。与此同时,要遵循教育规律,循序渐进,而有关部门也应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为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进其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

(注:本文系2014辽宁省教育厅项目“民办高校校园文化评价体系研究”,项目编号:W2014277)

注 释:

① 张应强:《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构建与反思》,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68页。

② 袁贵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推进高等教育改革》,《中国高等教育》,2000年第 3期。

③ 金耀基:《大学之理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页。

④ 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 1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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