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生态文明制度的内涵
2015-03-26乌云罕
乌云罕
摘 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生的关键是生态文明制度的规范和保障,这就需要我们明确生态文明的内涵以及制度的内涵,进而,了解生态文明制度的内涵及其特征。生态文明制度是以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为目的,调整人、社会、自然之间相互关系的规范准则的总称,它是共性与个性、整体与部分、科学性与价值性的辩证统一。
关键词:生态文明;制度;生态文明制度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1-0124-02
全球范围内的生态文明理念,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社会环境保护运动,1995年美国著名作家莫里森在他的书中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并且提议所得税应该以污染税来代替。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不仅导致环境承载力不断下降,以及接连不断的环境恶化和全球范围的气候异常带来的极端气象等诸多问题,而且现代工业文明发展模式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质疑。我们党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并且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更是强调有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即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如何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前提就是要正确认识生态文明制度的内涵,而正确认识生态文明制度的内涵离不开对生态文明内涵和制度内涵的探讨。从现实的状况和研究成果来看,分析生态文明制度的内涵对于丰富可持续发展理论并且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生态文明的内涵
原始的“生态”一词的概念,是指生物与生物之间以及生物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关系与存在的状态。环境是相对某一中心事物而言的,与事物有关的周围事物,就是该中心事物的环境,生态就是各种生物有机体以及环境的相互联系。生态是一个关系的范畴,包括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生态环境系统的存在和发展的关键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而解决人与自然的和谐离不开人与人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特征。
所谓文明是人类文化历史发展的成果,是人类在实践生活中改造世界的物质与精神文明的成果,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生态文明是人类对工业文明继承和发展的先进成果。生态文明是以“生态”为特征,高度重视生命系统与非生命系统之间的交互作用、人文活动与自然活动之间的交错运动、科技效应与制度效应之间耦合效应的文明形态。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自然、社会之间和谐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社会经济生产方式为内涵。生态文明不仅追求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还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实现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而对于制度来说其内涵的研究至关重要。
二、制度的内涵
美国学者萨缪尔·亨廷顿把制度视为一种模式,认为制度有一定的文化意义,说明制度给人提供了某种行为标准和准则。我国学者陈颐进一步阐述了这一观点,他认为,制度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然形成并创造出来的,是决定人们行为的文化现象。而美国学者诺思从经济学的角度给出制度的定义,他认为,制度是人类设计的,构造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关系的一系列约束,在他看来制度是对人的一种约束,制度是一个社会生活中的游戏规则,或者可以说他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种制约。与其他思想家定义制度的视角不同,马克思主义没有就制度谈制度。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论著中并没有将制度专门作为一个范畴进行讨论,但在他们的唯物史观中,制度却作为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贯穿整个社会发展过程。马克思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提到:“现存的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这句话虽然简短但却抓住了制度的核心“交往的产物”。因此,制度是规范化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结构和国家与个人生活其中的社会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制度更是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人们共同遵守的规程和行动准则,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要依靠制度来约束和衡量自己的行为。
人生活在制度中,而且生活在不同的社会关系的制度中,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规范形式,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的产物。制度的产生逻辑是: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在生产活动中,人们之间有着交往的关系,而在人们交往实践中,交往主体的交往目的都不同,甚至是对立的,这就有了人们之间的冲突矛盾,为了使人们在冲突中不至于同归于尽,必须把这种矛盾约束在一种规则内。就是说人们在社会生活、社会交往中,必然会有些冲突,而为了解决这些冲突或矛盾必须制定相关规则把这些冲突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即制度。由此可见,制度的产生并非偶然,它是由一定的历史背景和人们日益变化的社会交往和生活环境而产生的,它也正是在矛盾和缓和矛盾的交织中产生出来的。
制度的实践主体是人。无论是社会生活中的个人还是社会生产关系中的集团和阶级都需要某种规则制度来维护和缓和利益矛盾及冲突,而制度建设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一种社会化的表现形式,一定要符合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一般规律。制度建设必须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也要符合科学标准和价值标准。首先,制度是一种利益分配方式和权利表达方式,制度建设要发挥这种功能,引导约束人们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并合理分配资源,形成公正和谐的社会秩序。其次,制度在限制人的某些行为的同时也在倡导另一种价值取向,并且鼓励人们的这种正确的行为,这必然是有利于社会发展,最终也是有利于整体的人的发展,所以,制度建设的最终目的不是约束人,而是满足人的需求和利益追求。从生态文明视角来看,能否使人类走出工业文明的环境破坏陷阱,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需要构建生态文明制度规范人类的行为理念和实践活动,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了解生态文明制度的内涵及其特征。
三、生态文明制度的内涵及其特征
生态文明制度是指以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为目的,调整人、社会、自然之间相互关系的规范准则的总称。生态制度是把社会发展制度体系纳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全方位,使生态文明理念和精髓与社会制度保障体系结合。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在充分考虑生态系统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完善制度和政策体系,规范人们的社会活动,强化生态文化教育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提供相应的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先关制度安排。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既涉及自然资源与环境系统的结合,还涉及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构建。因此,它既要求全新的认识与协调生態文明制度建设与其他制度建设之间的关系,又要求启蒙并推进其他制度建设向生态化方向的变革,还要求以法律制度体系的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实践方案的实施。显然,比起其他制度建设来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更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创新性、探索性。而从最终目标来看,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一脉相承。因此,要把制度体系的构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途径,即借助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转化为物质力量的行动。
正确分析生态文明制度的内涵不仅要把握其概念定义,更要准确理解它的本质特征,这样才能够更准确的建立与生态系统相应的生态制度保障体系。但是对于生态文明制度本质的分析不能局限于制度本身,应该从制度存在的更广泛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把握和理解。制度的本质不是自由契约,而是社会整体中不同集团、阶层和阶级的利益关系,一定的制度形成过程就是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建立过程,以及维护这种社会生产关系的规则的建立过程。因此,生态文明制度有以下本质特征:
首先,生态文明制度是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生态文明制度的共性是指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不依赖于任何人的一般规律。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只要社会生产中存在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一定会有生态文明制度发挥作用。而且这种制度不仅适用于所有人,还适用于所有形式的社会生态活动,任何个人以及集团都生存在一定的生态制度的约束下,任何与自然环境系统有关的行为都必须遵守生态文明的一般规律。生态文明制度的个性是指某一具体的生态文明制度形式都有一定的适用时域和地域,它会随着环境和人们的价值取向的变化而变化,任何具体的生态制度都有它特定的生态环境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调整某一生态文明制度适用的某一区域的自然环境系统。
其次,生态文明制度是整体与部分的辩证统一。生态文明制度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工程,包括了各种具体的部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求我们在这整体的制度体系内,推动各个具体制度形式的合作协调相互促进。生态文明制度的建设不仅要注重整体制度的完善和推进,也要促进包括生态补偿制度、资源产权制度、环境产权与补偿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环境法律监督等具体制度的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共同发展。
最后,生态文明制度是科学性与价值性的辩证统一。生态文明制度对社会和个人的存在和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需要制度来调整,生态文明的成果也需要制度来保护。生态文明制度的科学性意味着要遵循客观规律,生态文明建设以效率为核心,以有用性为目的,以科学的方法设计并建构,追求精确的计算和逻辑演绎,使生态文明制度的每个环节都形成一个逻辑衔接的体系。这种科学性还显示出生态文明制度的设计、建构的方法和原则、由谁实施、怎样落实、怎样监督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并且派出任何个人感情、利益、习惯等主观因素的干扰。生态文明制度的价值性既追求制度对人的意义和价值,更重视制度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价值,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宗旨在于生态文明制度的构建和运行满足人的合理需求,维护、发展、实现人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解放和自然的解放,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四、结语
生态文明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旨在为人们行为的规范性、稳定性构建一种扩展的合作秩序。生态文明制度的核心就是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保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支撑,也是自然界有续发展的生态化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制度必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制度建设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制度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小康目标的实现,最终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张春华.中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路径分析[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3(2).
〔2〕孙洪坤.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3〕冯倩.浅谈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J].华人时刊(中旬刊),2013(2).
〔4〕徐民华.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与中国生态制度建设[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1.
〔5〕董焕景.和谐谁会视域下的生态文明研究[D].河南师范大学,2013.5.
〔6〕林坚.生态哲学智慧探析[J].学术界,2013(5).
〔7〕黄晓云.从制度上保障生态文明建设[J].特集: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
〔8〕张克难.把建设生态文明的点子敲在制度创新上[J].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体會.
〔9〕徐斌.制度建设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
〔10〕李仙娥.西部资源富集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研究[M].陕西人民出版社,2012.8.
(责任编辑 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