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与风险防范
2015-03-26郭可栋李小娟王晓丹
郭可栋 李小娟 王晓丹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浅议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与风险防范
郭可栋 李小娟 王晓丹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处于非常核心的位置,其工作质量和态度好坏直接决定了整个监理项目的优劣。随着我国监理行业的快速发展,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愈来愈大,风险随之增加。本文详细分析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并提出相关措施来防范、控制和规避风险,以期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服务水平。
监理工程师; 责任风险; 风险防范
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具体执行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责任和风险不言而喻。如何正确认识并控制监理工作的责任风险已经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重视。
1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1.1 工作技能风险
由于监理工程师受到本身专业技能限制,特别是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的更新发展,监理工程师难以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所有的工艺要求和技能规范,达不到建设单位期望的效果。
1.2 行为责任风险
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责任风险主要是因为监理工程师主观上的粗心大意,未能正确履行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职责,对该检查的项目未检查监督或不按规定检查,导致工程埋下安全隐患或造成资源流失。
1.3 技术资源风险
工程建设过程中受限于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的限制,即使监理工程师自身行为没有过错,也不可能对建设过程中的每一部位、每一环节都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监督,不能保证工程中所有问题都被发现。
1.4 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一方面来自监理单位与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约束机制,监理单位与总监之间是否有完善有效的约束机制,另一方面来自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约束机制,内部的人员、职能分工是否明确,沟通渠道是否畅通。
1.5 职业道德风险
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监督管理的具体执行人,应当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够按技术规范标准和工程相关合同办事,甚至为了私利不受职业道德的约束,必然会因此而承担相应的责任风险。
1.6 社会环境风险
人们对工程监理制度的认识存在偏差和误解,要求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大的质量和安全责任,甚至以建筑实体好坏和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多少来衡量监理工程师,则可能会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故意掩盖、隐瞒工程质量问题,反而使工程真正留下质量和安全隐患。
2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防范
针对上述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来源,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 提高专业技能
一个称职的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必须要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在现代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的层出不穷,这要求监理工程师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提高专业技能,适应现代工程项目建设要求,规避技能不足可能带来的风险。
2.2 严格履行合同
严格履行合同,不仅可以预防规避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更可以降低监理工程师的行为风险。所以,一、在目前监理制度不太完善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要积极主动地去履行监理合同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二、监理工程师要具备严格履行合同的意识,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合同的规定,运用专业知识,在授权范围内认真谨慎勤勉地为建设单位做好服务。
2.3 规避技术资源限制
监理单位承揽及履行监理合同时,应尽量降低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受限带来的风险。因此,一、监理单位应承担与其资质、能力相称的监理业务,应承担建设单位资金充足、信用良好的工程项目。二、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为压缩工期抢工时,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完善相应施工措施,若建设单位不能为抢工支付相应措施费用,监理单位应据理力拒并留下凭证,必要时上报主管部门。
2.4 提高管理水平
监理单位是否有条不紊、高效地完成监理目标,规避管理风险,取决于该监理单位是否有一套完整、配套、高效、科学的运行机制。所以,一、监理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约束机制,将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责任落实到到每个总监理工程师肩上。二、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划分监理责任,明确总监及监理机构其他成员自身责任。
2.5 加强职业道德约束
工程监理工作的公正性,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具有职业道德操守,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所以,一、根据监理工作特点,界定易于遵守的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准则。二、定期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监理工程师树立自觉遵守的意识。三、积极发挥监理行业协会的作用,2.6 完善社会环境
做好监理行业的职业道德监督工作。
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雇来的,监理单位就得完全按照自己意愿去办事,监理单位是质量检查的检查工具,工程出现问题就将责任归咎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的工作就是检查质量,与其他工作无关。这些认识偏差和误解,与工程监理的目标和内容相违背,会使监理工程师少作为不作为。所以,一、健全完善监理法律法规,修订相互矛盾之处,明确其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二、有关行政主管部及行业协会需要站在更高的角度,积极引导宣传监理法律法规,对监理工作有更清晰的认识。
3 结论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具有存在的客观性、发生的偶然性等特征。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预防、控制和规避能力。具体来说,要做到:提高专业技能、严格履行委托合同、规避技术资源限制、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职业道德约束,完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对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有更全面、更清晰的认识,才能把风险控制防范工作做的更好,才能使我国的监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1] 尤亚兰.浅谈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与风险防范[J].建设监理,2013,(12):13-18.
[2] 叶文正.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防范与探讨[J].福建建材,2014,1(7):1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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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5168(2015)11-2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