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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警务时代公安课程教学模式的转变

2015-03-26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信息化教学模式



信息化警务时代公安课程教学模式的转变

张永礼,李强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110035)

【摘要】公安信息化是我国公安机关的建设目标。信息化警务是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专门的科学技术相结合的产物,代表了公安工作发展的新方向。因此,作为培养公安队伍专门人才的公安院校应该加强信息化课堂教学的内容,加大建设虚拟专门网络的力度,拓展公安院校学生的社会科学专门知识,提高实践性课堂教学的比例等。

【关键词】信息化;公安课程;教学模式

公安信息化是我国公安机关的发展趋势,信息化警务也成为我国公安机关工作的基本特征和模式。信息化警务是指公安机关在信息网络技术的支持下,通过对公安基础业务信息的分析研判而形成的情报信息主导决策、引领实战、指导防范,并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预警能力、精确打击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新型警务模式。它是以社会信息和专门知识为资源基础,以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打破了部门壁垒,真正做到了资源共享,实现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精确打击,从而有效地提高警务工作效率的一种新型警务。

公安信息化建设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后迅速在欧美国家得到推广。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人、财、物流动频繁,虚拟资源不断出现,犯罪形态发生巨大变化,流窜犯罪、团伙犯罪、智能化犯罪突出,职业化犯罪特点日益明显,传统的以属地侦查为核心的警务工作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警力匹配的不协调与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信息化警务作为一种积极主动型的警务模式,迅速被国内公安机关广泛接受而采纳,各级公安机关纷纷推进警务工作模式改革,积极构建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信息警务工作模式,如上海市公安局提出构筑“以情报主导侦查的大情报工作体系”,浙江和深圳等地提出“以情报信息为主导构建打防控一体化”工作体系等等,信息化警务在我国公安机关的工作中日益显示出积极而有效的功用。

加速推进情报系统建设是引领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首要工程,而情报系统建设的目的是为公安实战服务。强化基础信息服务实战的应用就必须依托公安机关的情报信息研判平台、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基础信息由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共享、全警应用的工作模式,发挥基础信息服务实战的牵动作用、主导作用、支撑作用和保障作用,充分体现基础工作信息在服务实战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提升基础信息服务实战的效能和目的,进而实现把基础信息转化为情报信息、将情报转化为公安实战战斗力的发挥和提升上的目的,从而更有效地实现公安机关保障国内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作用。

一、信息化警务的主要特征

信息化警务已成为我国公安实战工作的主要方式,这对公安院校的课堂教学、课程建设以及公安院校未来的发展方向都起到了很大的先导性作用,在客观上也给公安院校在实现教学完善方面以有益的指导作用。

信息化警务的实现离不开实现公安信息化关键要素的构建,只有建立适合本城市、本地区的信息化网络才能更好地实现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信息化警务就是一定范围或地域的公安部门以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为基点,以当前高度发达的网络、通讯等科技手段为依托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公安实战的网络化应用平台。纵观全国不同城市和地区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可以将构建信息化警务的要素归纳为下四点:

(一)社会空间动态监控信息化

公安机关充分利用网络和科技手段实现对社会面的实时监控。以信息化建设较为突出的深圳市为例,深圳是以外来人口为主的新型移民城市,其外来人口占到总人口的70%以上,并且其流动性特别大,外来人口在深圳违法犯罪人口中占有比较大的比例,而这也是深圳违法犯罪数量庞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深圳市公安机关根据街道特点总共安装超过25万个的摄像头,并且分为三级管理,公安工作人员全天候进行24小时的动态监控。这种视频监控,一方面可给欲实施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以现实的警告和威慑,另一方面也可以实时给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行为录像,从而实现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有效管理。

(二)公安办公业务信息化

公安信息化一方面提升了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效率,另一方面也极大地提升了公安机关自身队伍管理和建设的水平,起到了双赢的效果。鉴于网络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公安部门把成熟和先进的网络、通讯手段应用到公安日常业务工作当中,这样发挥了公安业务“扁、平、化”的优势,具有良好的效果。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公安部门的指挥中心都实行电子印章、电子录入,实现接警与警务的自动综合(所有辖区实现电子地图监控,每个派出所、值班民警等都有相对应的GPS定位系统,可以直接通过指挥中心实现电子检查、督察和指挥等),这样既方便又直观,而且便于管理。同时,公安部门对警务人员的管理全部实行网络管理,比如对警务人员的考勤、奖惩等标准都是由软件系统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而自动生成,在实践中相对公平,具有一定的客观性。

(三)情报信息采集信息化

公安部门结合本辖区内的特点自行开发和设计具有独立特色的情报信息网络数据库,然后通过公安部警务综合系统和自我开发的情报信息网络数据库进行比对应用,这样更能使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发挥高效能作用。在实战当中,这些自我开发的数据库种类繁多,重点不一,但都充分体现了本辖区内违法犯罪的重点,充分挖掘了数据的关联度和交集性。所有这些数据库都是动态管理,数据经常适时更新。在具体的实战过程中,既可以实行先利用已有的数据内容进行查询(或“比对”),也可以对一些漏网的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网络查控(或“碰撞”)。

(四)侦查办案信息化

侦查办案信息化即网络作战,是公安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之一。在实际操作中,所有案件首先进行相关网络查询,然后再具体应用各种已有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进一步“碰撞”和“比对”,从而达到从不同层面、不同方面快速而准确地确定人员、物品和场所,对违法犯罪活动作出快速部署行动的目的。在实战中,这些重点突出、特色各异的应用软件如话单分析软件、路面信息采集分析软件、网络通讯信息分析软件等等,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战斗力,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为公安机关更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增添了无限光彩。

二、当前公安机关信息化警务实战的现状

(一)构筑了高效的情报信息研判平台体系

从全国公安机关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我国公安部门在各个层面上已经建立了专门的情报信息中心。在不同的情报信息研判平台上开展从宏观到微观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活动,实现对不同区域公安情报信息的综合管理和应用,从而也实现了对不同案件情报信息的整合和共享,达到对情报信息利用的最大化。在具体工作中,情报中心负责对日常案件信息的梳理、研判,并通过发布重大警情和案件情况通报等多种方式实现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压态势,从而实现公安机关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职能。

(二)形成了规范的基础信息采集流程

近年来,伴随着国家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公安工作的科技化、正规化、信息化等要求进一步得到贯彻,而作为基础工作的公安基础信息的采集是其最重要的环节,并且已经形成完整的公安业务基础信息采集的规范流程。在具体采集过程中,不论人员、物品,还是案件、场所、行业信息等各个方面都实现了范围更广和内容更全面的信息采集与储存,并且做到精确化和系统化。目前,公安实战部门已经实现了“全警采集、全警录入”的局面,并形成了“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责任监督机制,在依托警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实现各个警种业务网络的共建、共享机制,从而使大量的“口袋信息”、“脑袋信息”转化为“网络信息”和“警情信息”,实现了对情报信息的高效利用,拓宽了情报信息的服务范围。

(三)实现了网络作战的日常工作模式

在公安机关各个部门最大可能全范围录入基础信息数据的保障和支撑下,通过公安部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和各个公安机关的信息研判工作平台的结合与应用,我国公安机关已经实现了网络作战的警务模式。在实战中,虽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实现了网络作战即网络破案,但公安机关充分应用网络信息数据从而实现了快速侦破案件的目标,达到了信息化警务的发展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网上作战等实战应用,公安机关实现了信息流和业务流的有机结合,促进了信息作战平台的全面覆盖。情报信息工作在服务实战、支持决策、提高防控等能力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提高了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挤压了犯罪空间,提高了公安机关的精确打击能力。

三、建立具有公安实战特征的课程教学模式

公安院校的生命力来自无限贴近和超越不断变化的公安实战。鉴于信息警务化的发展特点和现状,在具体的课程教学中公安院校也应该紧跟实战特色,紧抓时代脉搏,以实践来提升教学,以教学来指导实践,培养具有时代特色和实战技能的专业技术人才,使我们的公安教学具有鲜明的专业特色和时代特征,并与时俱进。

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立模拟数据库网络系统

在实战中,无论公安日常办公还是侦查办案,网络数据库已经成为“核心软件”和“必备要件”,没有网络数据库进行模拟教学就不能达到实战的现实性和真实性。当前,在相当一部分公安教学中只是提到有各种数据库,比如:车牌信息、追逃信息、指纹信息、DNA信息、吸毒人员信息库等等,但从来没有这样的模拟数据库在课堂上进行训练和学习。当前最缺少的就是模拟数据库的网络办公及作战训练,所以应加强模拟数据库的网络作战训练。

(二)开设公安科技应用学

现代社会是科技社会,因此,应加大模拟数据库网络系统的应用教学,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让学生时刻了解当前公安科技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初步掌握和了解公安科技的应用现状,这样在无形中也就使学生能结合社会的现实情况并自觉思考相关科学技术在公安业务和侦查办案中的应用,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思考,并能推陈出新。对有关公安警务技术的选择和学习可以根据不同违法犯罪的特点而相应展开,着重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出发点。这些技术应以网络技术、通讯技术、视频技术、微量物证检验技术等等各种公安应用方面的科技为重点。

(三)加大实战教学在课程中的比重

公安院校的职能是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公安人才。目前,我们应该压缩公安课程课堂理论教学的学时,突出实践教学及训练学时,尤其对侦查类课程更要突出侦查思维的培养,而这需要加强具体的实践课程设计。同时,在除了现有的现场模拟教学的基础上,应根据课程特点大力研发实战教学的新内容,进行多种形式的实战教学训练,比如案例教学、公安现场观察教学、对抗性演练教学等等,使课程无论从形式还是从内容上都贴近实战。同时,改革考试制度和形式,有条不紊、周密计划、逐步加大实践考试比例。对于这些教学课程的改革绝对不要停留在纸面上和口头上,一定要真正落实到课堂教学中。

社会发展今非昔比,科技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和社会生活紧密相连的公安工作也在时代的发展中推陈出新,而我们的公安教学更离不开社会现实的发展和公安科技的发展,只有我们紧密结合社会实战,时刻关注公安科技发展,才能真正为社会培养实用而又专业的高素质公安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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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小溪.李云秀.毕达宇.我国公安信息化评价理论与实践进展[J].科技创业月刊,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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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周西平.我国公安信息化工作机制完善策略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应用版),2010(11).

收稿日期:2014-11-20责任编校:周文慧

【文章编号】1673―2391(2015)01―0155―03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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