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突发事件中的媒体应对策略
2015-03-26高亮,胡军
高 亮,胡 军
(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 西塞山分局,湖北 黄石435000)
公安机关在突发事件的应对中已经积累了不少媒体应对策略,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当今在新媒体环景下,任何一场“地方性”的突发事件都有可能借助于媒体的力量而演变为“全国性”的危机。因此,公安机关如何在突发事件的应对中寻求最佳的媒体应对策略,理应成为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的课题。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在本文中,笔者探讨的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一般来说,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重特大火灾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金融安全事件、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学校安全事件以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突发性社会安全事件。
一、探讨公安机关在突发事件中媒体应对策略的必要性
公安工作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公安机关不可避免地要与媒体打交道。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民众迫切需要通过媒体了解事情的进展。而在现实中,公安机关处于处置突发事件的一线,其媒体应对不妥当,就可能对公安工作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加深危机或酿出新的危机。
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和难以预测性。对媒体而言,突发事件能吸引大众眼球,具有极高的新闻价值,往往成为媒体争先报道的焦点。在信息社会,公众对信息的获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新闻媒介。因而,媒体如何报道突发事件,直接影响着公众对事件的认知判断,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国家公权力的重要执法部门,其执法活动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政府形象。突发事件发生后,借助媒体,公安机关可以发布正面信息,争取社会舆论对公安工作的支持,能推动公安工作的有序开展。突发事件的发生,通常会在一定区域内对社会的正常秩序造成很大影响。在现实中,公安机关处于处置突发事件的第一线,其媒体应对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给公安机关增加舆论压力,甚至会制约和影响公安工作,对警察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因此,如何寻求突发事件中的最佳媒体应对策略,理应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课题。
二、当前公安机关在突发事件中应对媒体的误区
由于缺乏舆论引导意识,突发事件发生后,部分公安机关在应对新闻媒体时,或者是封锁消息,拒媒体于千里之外;或者是口无遮拦,在没有向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的情况下,私自接受媒体的采访,导致泄漏公安机密,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后果。
(一)不敢说或者不愿意说,助长了流言的传播
有的公安机关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担心突发事件的公开会影响社会秩序,在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往往不会在第一时间将其信息见诸媒体。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如何封锁消息。但是,在网络发达的信息社会,随着QQ、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出现,人人都可以在网络上发布言论、传递消息,而网络上一些片面的、不实的言论会助长流言的滋生及传播,从而造成社会恐慌。公安机关如果不在第一时间告诉公众事实真相,滋生的流言会为其造成舆论上的被动。
(二)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泄露公安机密
公安工作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和保密性,对外界有一种天然的神秘感和吸引力。突发事件,特别是凶杀、恶性暴力案件、校园事件等,都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一些新闻媒体为了满足公众的猎奇心理,不断地挖掘案件的信息,以吸引公众的眼球。
在此过程中,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握好信息公开的尺度,导致一些破案线索提前公开。这些通过新闻媒体提前透露出的案件信息,给破案增大了难度。与此同时,对警方侦查细节的过分披露,会无意中提示犯罪分子和潜在的犯罪分子,使他们知道怎样犯罪有被侦破的风险,怎样做才不容易被公安机关发现。而媒体对于一些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的细节描写,也可能会引起不法分子的效仿,从而引发新的犯罪。
三、突发事件中公安机关的媒体应对策略探讨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要敢于发布信息,主动与媒体联系,掌握话语权,做好正面报道;同时也要积极应对媒体的负面报道,树立公安的正面形象,引导舆论发展。
2014年3月16日凌晨6时许,湖北省黄石市二医院住院部突发大火。事故发生后,黄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事故处置指挥部,启动了《黄石市公安局涉警舆情处置主动导控工作预案》,将媒体应对纳入事故处置的重要方面,采取了有效的媒体应对策略,为事故的处置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以下以此为例,探讨突发事件中公安机关的媒体应对策略。
(一)做好正面报道
1.严肃宣传纪律,规范新闻报道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作为处警的一线民警,要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务必遵守公安宣传纪律,不能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更不能轻率地发表言论。与此同时,民警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安宣传部门报告,为突发事件的积极应对赢得宝贵的时间,避免媒体的报道失实和负面报道的产生。
黄石市二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执勤民警严格宣传纪律,协助开展舆情应对引导工作。现场执行警戒执勤任务的黄石港分局、特警支队及消防支队负责人要求,各单位民警必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一是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或擅自透露、议论事故相关情况;二是要保持高度敏感,民警执勤要警容严整,文明执法,应对记者要做到用语礼貌、态度和气、有礼有节。
2.及时发布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在传播工具尚不发达,沟通渠道有限的年代,先封锁消息,把事情解决后再告知民众的方法是可行的。但在信息全球化的今天,传播渠道无法屏蔽,信息迟钝会引起民众的不满和质疑。[2]突发性事件由于其自身的对抗性、破坏性、灾难性特点,一旦发生就会引起民众的高度关注,无法屏蔽相关信息,唯有积极引导。
黄石市二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16日上午9时许,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处置原则,黄石市公安局以“黄石市二医院住院部发生一起火灾”为题撰写发布了第一篇“新闻通稿”,通报了现场灭火救援已成功完成,住院病人妥善安置,现场伤亡情况等公众关切的最新事故发展情况。
16日下午17时许,事故调查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放火违法犯罪事实指证确凿。黄石市公安局迅速策划召开有关“犯罪嫌疑人锁定落网”的新闻发布会,并再次紧急撰写了第二篇新闻通稿:“黄石市二医院住院部火灾初步认定为人为纵火”。当日18时,新闻发布会如期举行,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孔凡新向参会媒体记者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了社会关切,社会各界对官方及时发布信息的作法表示赞赏。
针对仍有媒体和公众还希望能尽快公布火灾事故原因的实际情况,17日下午19时,根据事故处置指挥部领导指示,黄石市公安局第三次撰写发布新闻通稿:“市二医院住院部放火案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积极地回应了社会关注的公安机关对涉案嫌疑人是否依法处置,嫌疑人作案动机、作案过程等情况。
通过连续3次发布新闻通稿,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黄石市公安局宣传部门在第一时间以渐进式的发布方式让信息透明化,消除了公众心中的疑虑,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
3.主动与媒体联系,把握话语主动权
在以往的突发事件中,公安机关往往被媒体牵着鼻子走,先有媒体的新闻报道之后再发布消息,结果造成了舆论上的被动,也不利于警察形象的构建。突发事件发生之初,是人们信息需求量最大的时候,这时谁先发布信息,谁就能抢占话语权。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公安机关应本着先入为主的原则,变被动为主动,主动与媒体联系,才能牢牢把握话语的主动权,营造有利于事件处置的舆论氛围。
黄石市二医院住院部突发大火后,黄石市公安局主动与中央、省、市媒体联系,积极配合宣传组向外发布新闻通稿,争取主流媒体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地占领了舆论制高点,成功地借力了权威主流媒体为警方发声。
4.积极策划宣传报道侧重点,抢占舆论先机
由于媒体的功能定位不同,面对同一突发事件,媒体报道的侧重点也会不同。黄石市公安局在与媒体的沟通中,提前作好了新闻宣传的总体策划,精心部署;与采编人员进行深度沟通,确保正确的舆论方向;通过提供素材和安排采访的重点,找准报道侧重点,进一步强化了正面宣传的社会效果。
(二)积极应对负面报道
在突发事件的应对中,除了要做好正面报道外,还要积极应对负面报道。针对公安机关的负面报道,是指新闻媒体就公安机关的某个事件或者某种现象所作的可能对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报道。[3]这些报道中有片面的批评性报道,也有为吸引公众眼球蓄意编造的假新闻。
1.关注媒体报道,及时纠正不实传闻
一些媒体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违背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为了满足公众的猎奇心理,不惜断章取义、添油加醋制造假新闻。对于媒体的失实报道,公安机关一定要及时交涉,予以纠正,并通过一定渠道追究他们的相关法律责任。
2.面对媒体属实的批评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
公众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有着高度的信任,面对新闻媒体属实的批评,公安机关如果一味否认与反驳,只会引起公众的反感。因此,在媒体属实的批评报道面前,公安部门要敢于认错,表现出勇于承担责任的态度,从而树立敢于承担责任的正面形象,获得舆论的理解与支持。
同时,公安机关还要积极策划,通过曾传播过负面新闻的媒体,将公安机关接受媒体批评后工作的改善状况发布出去,赢得公众更多的信任。
3.不断挖掘新的报道侧面,转移公众视线
议程设置是传播学的一个重要理论。该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和意见及他们谈论的先后顺序。[4]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往往有三个报道侧面:事件本身、事件中的受害者、事件所引发的政府和社会的行为。公安机关作为信息源,在出现负面报道后,在舆论引导策略上,可以通过不断挖掘新的报道侧面,如在应对突发事件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等,转移公众视线。
在黄石市二医院住院部突发大火这起突发事件的处置中,黄石市公安局始终实时掌握工作进展和舆情动态,连续三次主动配合市委宣传部发布新闻通稿,抢抓舆论话语权,抢占媒体制高点,有效地引导了社会舆论,并未出现负面涉警言论。
四、突发事件媒体应对的长期策略
从长远来看,公安机关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突发事件中有效应对媒体的前提和基础,建立良好的媒介公共关系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保障。
(一)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媒体应对能力
1.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和预测预警机制;第二,突发事件的信息沟通和决策处理机制;第三,突发事件的事后恢复与重建机制。只有建立健全的应急机制,公安机关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才能从容不迫。
2.提高民警应对新闻媒体的能力,积极培养专门人才
提升公安民警应对媒体的能力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在全体民警中进行宣传教育,学习公安宣传的相关纪律,学习接受媒体采访时的技巧,学习如何在执法现场处理与媒体记者的关系等,提高民警应对新闻媒体的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培养专门的人员,如积极培养锻炼宣传科的宣传民警。可采取与媒体记者交流学习、实地练习等方式来提高其业务能力,使得民警在应对媒体时能从容应对、语言得体。民警良好的专业素质可以提高公安机关与媒体沟通的效果。
(二)完善常态下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与媒体保持良性互动
1.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不是一个自然人,而是一个制度人,背后需要一个固定的专门团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组织和传播。对新闻媒体而言,公安机关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新闻源。而公安机关也需要借助媒体为工作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因而,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能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赢得话语主动权。
2.与媒体保持良性互动
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公安机关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为新闻媒体提供报道的素材,同时不断吸收媒体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了解;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可以主动与媒体合作,打造公安机关的宣传阵地,与新闻媒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策划宣传报道。
(三)针对新媒体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培养意见领袖
1.建立新媒体工作机制
目前,网络已成为继广播、报纸、电视之后极具影响力的第四媒体。面对网站、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安机关要与时俱进,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善用新媒体开展工作,开通并运用微博、微信,发布、更新信息引导公众,掌握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2.积极培养网络意见领袖
意见领袖是指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作为信息传播的中继和过滤环节,意见领袖影响舆论、引导舆论的能力越来越受到重视。公安机关要善于在宣传队伍中培养自己的“网络意见领袖”,经常以发言或更贴的形式出现在网络热门话题中,对突发事件中的一些敏感问题及时有效地疏导,逐渐形成倾向于政府和警方的正面舆论力量。
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策略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的重要课题。公安机关要高度关注、正确分析、不断研究,加强实践。这样才能将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1]黄小中.突发事件公安宣传的“为”与“位”[J].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0(3).
[2]张天彦,邓天颖.中西比较:灾难性新闻报道的弱化与强化[A].全球信息化时代的华人传播研究:力量汇聚与学术创新——2003中国传播学论坛暨CAC/CCA中华传播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册)[C].2003.
[3]虞航.公安机关形象建设的媒体应对策略[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6).
[4]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