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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总领所设置成因及建制沿革述论

2015-03-24王海芳

河北地质大学学报 2015年6期

王海芳

(周口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0)

南宋总领所设置成因及建制沿革述论

王海芳

(周口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0)

总领所是南宋特有的军需供馈机构。之于南宋朝廷,它既有效地在军政上适应了国防建设的需要,又有效地在政体层面上重建、巩固了赵宋以文制武的国是。通过对总领所的设置成因及建制沿革两方面的考察,力图从整体上勾勒出总领所的概况和特征,进而管窥南宋初年的政治生态。

南宋;总领所;权力制衡;建制沿革

“总领所”全名为总领某处军马钱粮所,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是南宋特有的军需供馈机构。初置时是为了缓解地方政府对军队军需供馈的乏力,至绍兴十一年政局稳定后,为了恢复以文制武的祖宗家法进而制度化。有关总领所的研究,国内的学者将目光放在了总领所的隶属关系及个体的总领所的职能上,如张星久《关于南宋户部与总领所的关系》关注户部总领所之间的隶属问题,奠定了国内关于总领所的定性——户部的派出机构。袁一堂《南宋的供漕体制与总领所制度》一文从南宋初期供漕体制的变化、间接地概论了总领所的基本面貌,并对总领所定性——“总领所是在特殊的背景条件下形成的以供军为主要目的、兼有多方面职能的综合性财赋管理机构”。何玉红《试析南宋四川总领所的职能》则是论述总领所在四川及南宋这个历史大背景下权力延绵所引起的职能在军政、财政、行政方面的游离,举一反三窥知东南三大总领所的影像,霍香君《南宋湖广总领所》,主要关注的是湖广总领所的职能等。国外的学者则将目光放在了个体总领所考察及其职能上,如内河久平《南宋总领所考》;川上恭司《关于南宋的总领所》;内山正博《关于总领所设置的一点考察》。二者均未专门关注总领所的设置成因及建制这两个能对总领所作一概貌了解的方面。因此,笔者将通过讨论总领所的设置成因及建制沿革两方面对其概貌做一建构。

战争对经济的依赖,反映在战略上就是受后勤供给的制约,后勤又以粮食为最。

臣窃以强敌授首中外大庆,惟是军食一事不可不虑……若诸葛亮用兵如神,每以粮道不继师出无功……则粮者,实兵之急务也……。[1]

正所谓“御敌者在兵,而所以聚兵者在食。”[2]

因此,军粮馈运就成为战争胜利与否的一个关键因素,上升到了战略性的军事规划之中。

一、南宋初年混乱的经济基础

南宋初年,延绵的战事使社会基层经济结构处于一种岌岌可危的状态。如

(茶陵县) 人口凋零十无八……[3]

金州残弊特甚,户口无几……[4]

南宋政府不但需要挽救、调整崩溃的社会经济,而且还需要面对财政管理系统内部的多头之政。其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南宋建立初期,中央政府由于战争原因,将部分财赋的征调权下放,中央的全国财赋管理权被削弱,中央集权的政治意识受到一定程度的挑衅。建炎四年,宰相范宗尹建议与诸将暂时实施“建藩分权”,给与他们部分便宜行事之权。“诸镇除茶盐之利,国家大计所系、所入并归朝廷及依旧制提举官外,其余监司并罢所有财赋,除上供钱帛等合认数送纳与权免三年,其余并听本镇帅臣移用,更不从朝廷应副。”[5]由此,南宋政府就失去了湖北、淮南、京东、京西等路的财赋管理权,从而分散了南宋中央对全国财赋的整体统筹能力。

第二,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南宋政府却谁敢其何。由于南宋建立初期宋金战争的持续,宋廷的财政整体上处于上供财赋无源可稽,州县各自为政,包揽境内的各种赋税收纳,大量侵吞国家财富,国家的经济主导权绝大部分掌握在个人、利益集团势力的手中。

中央财政管理权的主观和客观上的下移,导致南宋朝廷从全国层面统筹时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顾前不顾后。然而,作为支撑南宋朝廷的军队,它们混乱的军政则从另一个侧面加剧了政府条理财政管理的行为。

闻军兵所屯之地发掘坟墓鞭尸暴骨,旁无百里间鲜有免者。[5]

张俊自明引军至温,道路鸡犬为之一空,居民闻其来,逃奔山谷,数百里间寂无人烟;韩世忠逗留秀州,放军四掠,浙西为之骚然,至执缚县宰以取钱料,平江府自城而外无不被害。[6]

官军盗匪式的“就粮于民”,进一步扰乱社会基层经济。时人评价到:“(建炎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州县畏威暴敛,民力重困……毁撤民居,以为蒸薪,强市饮食,不还价值,甚至攫拿财物,诱掠妇女……。”[5]军队种种盗匪式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基层经济结构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进而干扰到军队供馈的有效性,形成供给疲软的恶性循环。

南宋初年在金军的军事进攻下,赵构政府承受着巨大的财政压力,种种权宜的战时政策造成其财政管理权力从中央下移到地方,导致财赋正常的征调丧失了制度上的依托,各种权力掺挤到财政管理系统中,使国家财政管理正常化迟滞。但从另一方面看,南宋初期国家财政管理的无序化打破了北宋固有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管理权的分配原则,从而迫使赵宋政权的重建者不得不重新考虑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关系。

二、赵宋的政局考虑

(一)考虑的出发点——祖宗家法

南宋学者叶适曾评价本朝的政治意识:

绍兴更新以致于今日;然观朝廷之法制,士大夫之议论,提防局论,孰曰非矫唐末而惩五季也哉。[7]

而本朝之所以立国定制、维持人心,期於永存而不可动者,皆以惩创五季而矫唐末为言。[7]

武职的任何行为皆必须时刻归属于文官体制。这一政治意识起源于赵宋开国、建制的两位君主——宋太祖和宋太宗,他们目睹了“城头变幻大王旗”的五代时期,而其内部屡生变乱、政权频繁更迭教训成为其须臾难以忘怀的。并且宋太祖与宋太宗等人又事实上是五代时期成长起来的职业军阀,他们并非凭借“真龙天子”的高贵血统,而是倚持自身掌握的军事实力发动兵变登基的。因此太祖、太宗设范立制的出发点主要是出于对五代十国前车之鉴的考虑,大体上是在“专务以矫失为得”的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即如何防范文武重臣的篡夺之祸;如何防止人事、财政、军政等国家大权的旁落等等。而且,追念祖宗,严守祖宗之制被宋代历朝奉为圭臬。朱熹曾对赵宋政权的此种做法说道:“于古制虽不能守,然守得家法却极谨。”[8]

(二)考虑的制度背景——祖宗家法影响下的赵宋军政国策

北宋的军制是枢密院三衙体制,枢密院是宋代主管军机事务的最高机关。据《宋史·职官志》:“枢密院主要掌管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及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的招募,阅试迁补、屯戍、常罚等事”。“三衙”指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和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其职能是掌管殿前诸班直及步骑诸指挥名籍,包括统制、训练、番卫、戊守、迁补、赏罚等。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枢密院——三衙体制巧妙地把兵权一分为二,“兵符出于密院,而不得统其众;兵众隶于三衙,而不得专其制”。有调兵权的枢密院不掌管军队,掌管军队的三衙却调不动兵,遇有战争,由皇帝任命率臣领兵出征,从而实现了“发兵之权”与“握兵之重”的分离,使兵权直隶于皇帝一人。南宋大臣李纲曾论道:“祖宗之时,枢密院掌籍、虎符,三衙掌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所以维持军政,万世不易之法”。[3]据此,可见宋人认为这种互相牵制的体制造就了北宋“百年而无兵患”的社会,是国家政治稳定的保障。

(三)南宋初年政府的应变

在金军不断地入侵下,宋廷固若金汤的以文制武国策遭到了彻底破坏,这从南宋初年军制的变化中可以寻迹。

建炎初年,在抗金斗争中,诸大将逐渐加强个人对军队的控制,以至形成了“泗州之兵,事无大小则知有张俊;楚州一军,则知有韩世忠;襄阳一军,则知有岳飞;殿前一军,则知有杨存中的局面。”[9]军队类似于大将的私人部曲队伍,甚而宋廷中央政府对各大将的具体兵马人数一无所知。(绍兴二年)二月庚辰,“诏内外诸军,并各供具人马、衣甲、器械总数,及开坐统制、统领官所辖数以闻,自今每军月具籍申枢密院。时吕颐浩以诸大将专兵难制,故举旧制行之,然终不能得其柄”[9]。直到绍兴十一年收了兵权后,宋廷才得以查清各大军队的确切人数。这一现状是时刻铭记家法的赵宋政权不堪忍受的,并且也是文臣官僚体制所不能容忍的。

建炎初,大臣季陵就指出,“今将帅拥兵自卫,浸成跋扈……凌轹官吏,莫敢谁何。[4]

绍兴元年,汪藻上书言:“今诸将之骄,枢密院已不得而制矣。臣恐寇平之后,方有劳圣虑。孔子所谓: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蔷之内也。[6]

从上面南宋初年大臣的言论看:南宋政权从它建立的那一刻起,文臣们就已经开始关注文、武之间的关系了。为了防止武将们握兵自重、位高震主,南宋朝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恢复以文制武的体制。在四川,绍兴四年,宋高宗派王似、卢法原出任川陕宣抚处置副使,以监督和节制都统制吴玠。“川陕宣抚处置副使王似、卢法原人望素轻,颇不为都统制吴玠所惮”,[9]高宗为此亲笔赐书要吴玠遵守“尊卑之分”,说“羊祜虽居大府,必任王睿以专征伐之图;李朔虽应殊员力,必礼裴度,以正尊卑之分。”[9]而对韩世忠、岳飞等官高权重的大帅,宋廷虽没有派遣地位更高的文臣来节制他们,但利用皇权意识进行影响。这从绍兴十一年初张俊入觐时,宋高宗对其讲的一番话可以看出,“上问曾读郭子仪传否?俊对以未晓。上谕云:子仪方时多虞,虽总重兵,处处而心专朝廷,有诏即日就道,无纤介顾望,故身享厚福,子孙庆流无穷。今卿所管兵乃朝廷兵也,若知尊朝廷如子仪,则非特身享福,子孙昌盛亦如之。若恃兵权之重而轻视朝廷,非特子孙不享福,身亦有不测之祸,卿宜戒之。”[9]观此,正如宋高宗说:“刘豫败北,朕不足喜,而诸将知尊朝廷为可喜也。”[9]

从上面多侧面的考察可以看到,总领所设置的原因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应对军需供馈体制的疲软及南宋新形势下的国防需要;另一方面是源于宋廷的政治意识和祖宗家法的贯彻。高宗绍兴十一年外部战事的停止,朝廷基于对战争时期迅速膨胀的武将势力的和平瓦解及控制,以全力供馈军需为由设置了新机构——总领所,并在新机构长官的职衔上增加了“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这几个文字进而表达出宋廷的真正的想法——使其“不独职馈饷”,从而以便其对各支国防军起到监察的作用。换句话说,南宋政府借此增添了一条直通的军队信息监察渠道,变通的运用了宋太祖以执其财用为先而制藩镇这一理念,将总领所的“单一”军需供馈职能衍伸出监察权力,进而制衡了新型的国防战区防御体系的长官权力的无外围的扩张。所以,总领所的设置是因势而生,追随于南宋的政治格局。

三、总领所的建制沿革

从南宋绍兴十一年起,总领所完成制度化并进一步详化为:淮东总领所、淮西总领所、湖广总领所和四川总领所。它们的内部建制基本上处于稳定状态,以下为笔者摘录于《宋会要辑稿》对总领所机构设置的记载。

总领浙西、淮东财赋淮东军马钱粮所,置司镇江(初置司楚州)。总领所属员包括:干办公事,准备差遣各一员。所辖局务分别有:分差粮科院、审计司、榷货务都茶场、御前封椿库、甲杖库、大军库、大军仓、赡军酒库、市易抵挡库、惠民药局。吏额九人;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所,置司建康府,设立一分司于池州。总属吏员包括:干办公事二员(其中一员为分司主持人)、准备差遣二员。所辖局务分别有:分差粮科院、审计司、甲杖库、大军库、大军仓、赡军酒库、市易抵挡库、太平惠民药局、杂卖场。吏额十人;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路财赋湖北、京西军马钱粮所,置司鄂州。总领官以下官属有干办公事,准备差遣各一员。所辖局务分别有:分差粮科院、审计院、御前封椿甲杖库、大军库、大军仓、赡军酒库、给纳场。人员十人。另一总领所处于西南四川,被定名为: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所,置司利州,(分别于金州、兴元置厅,后又于鱼关置厅)。总属吏员包括:干办公事、主管文字各二员。准备差遣、准备差使各一员。所辖局务有:分差粮科院、审计院、大军库、大军仓、拨发船运官、赎药库、籴买场。吏额二十人。

(一)四大总领所内部人员及机构配置沿革

随着政治运行的需要,总领所的部门设置也出现了变动。笔者据《宋会要辑稿》将总领所在南宋时期内部人员及机构配置的沿革汇总,将其制成两个图表,见表1、表2。

表1 南宋总领所内部人员的变更

时间总领所绍兴三十一年乾道元年乾道三年乾道五年淮东总领所天平惠民药局兼职监镇江大军仓置准备差遣一员淮西总领所复置准备差遣一员湖广总领所添置干办公事、准备差遣各一名四川总领所复置一员属吏(主管文字、准备差遣、准备差使,选择其一)

表2 南宋总领所内部机构建制沿革

时间总领所绍兴十二年绍兴三十年乾道元年乾道二年淳熙八年淮东总领所添置甲杖库淮西总领所惠民药局与杂卖场合并;甲杖库与大军库合并取得建康都统司酒库的管理权湖广总领所添置甲杖库于江州置大军仓四川总领所罢兴元、金州签厅,置鱼关签厅

从上表看,总领所的人员及部门的变化集中于宋孝宗乾道时期的前三年,而在乾道三年,宋孝宗设置了一个高于尚书省户部、中央财政政策的决策机构——国用司,这一机构是为了进一步调适、完善南宋的中央财政体制而出现。那么,可见总领所人员及部门的变化前期的反映了南宋中央整理地方财政、完善中央财政体制的想法。

四大总领所除了上述变动外,还有四点须加关注。

第一,各总领所曾为了强化军需的征调力而设置专门的拘催纲运人员。

淳熙元年三月十七日,诏淮东总领所差置催纲使臣三员内选差,专一往来催促大军钱粮使唤,……既而六年三月淮西援例差置,从之。[5]

嘉泰年间罢之。

(嘉泰)八年正月二十五日,吏部言:淮东西、湖广总领所昨来系援引户部例置催纲官,徒费廪给,合照户部例一体住罢。[5]

专门催纲使臣是模仿户部的财赋管理模式设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军需征调的效率。之所以未存留下来,一方面是缘于催纲官员凭借“军需”的名目擅用权势,导致中央朝廷、地方政府及总领所三者间财赋征调的矛盾;另一方面总领所借鉴仓、宪、倅征调系统的财赋管理模式而建立了自己的征调体系,所以催纲官的作用逐渐消退。

第二,乾道年间,淮东总领所与淮西总领所合并,随后不久又分离。

淮东、淮西总领所的合并,且又稍微进行了调整。

(绍兴六年)闰五月五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淮东总领废并司名合行入,诏以总领两淮浙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所为名。[5]

(乾道)六年四月一日,诏淮东总领所并归淮西总领所,令沈复通领,存留属官一员,铸钱司可减罢并归发运司,存留干办公事二员,亦归发运司。[5]

南宋政府对于淮东、淮西二所的合并仅是按照一加一的方式运行的,并未优化重组内部机构,因而很快合并后的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矛盾,(乾道六年)六月十七日,户部言:淮西总领沈复奏,淮东总领所事务至繁正要,稽考出入,及检察粮审院批放,缘淮西相去隔远,难以革弊,兼照得淮东签厅从来不曾与务、场、仓库干涉,今欲依防池州例,委自属官管干给纳,本部勘当,欲依所乞以户部给纳所为名,并令总领官往来提督施行,从之。[5]从而迫使南宋政府对合并的机构进行了局部的调整。

淮东、淮西总领所的重新各自独立:

(乾道)七年五月五日,权知镇江府兼权淮东总领蔡洗言:承指挥复置淮东总领,乞依旧作浙西江东财赋淮东总领钱粮所为名,户部给纳所却行废罢,所有应干合行事件欲乞并依前后总领所官已得指挥施行,本所元管印记近缘省并别降两淮总领所印记,今既复置,所以淮东总领所元印乞依旧行使,从之。[5]

关于此次淮东、淮西总领所的合并,它是源于发运司的重新置司。这是南宋第二次置发运司。发运司置司后仅负责和籴粮食,但南宋定都临安,并不需要籴粮食去满足政府的需要,且南宋已经形成了不同于北宋的、新型的战区防御体系,两大总领所的分置满足了战区防御体系的要求,故而,南宋政府很快的结束了两大总领所的合并,再次废置发运司,仍分置淮东总领所、淮西总领所两大总领所。

第三,对于“总领浙西、江东财赋淮东军马钱粮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的淮东总领所,其中的“浙西、江东财赋”是增添于乾道元年。这是一次正官名的政治行为,目的是为了精确地实施总领的权力范围。洪适在《盘州文集》中如此记载此次事件:

臣闻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臣所居官以淮东入衔,而置司镇江府,拘催钱并是江浙诸州,向来只有镇江一军,则无科拨钱米足可支遣。自用兵以来,淮上增添宿卫军马及李宝一军,并是镇江总领所应副,所蒙朝廷科拨钱物,而州郡顽慢官吏各以不相临统籍口,视文移为故纸,公然占吝,不以军事为意。虽朝廷屡有指挥,许按发违慢去处,及浙西官办许通行荐举,但官名未正,终是军令不行,……臣愚乞依鄂州总领官例,於衔内添总江浙财赋四字,所有违慢去处,乞依前后已行得指挥,将当职官奏劾取旨,重行黜责……。[10]

终于宋廷政府下达了诏书。“(乾道元年)八月二十五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淮东总领所系是拘催江东浙西州郡钱米,虽有指挥,许按发违慢官吏,及浙西官亦许荐举,缘官称未正,事权不专,乞依鄂州总领官例,於衔内添浙西江东财赋六字,将合举官员於二路通举并依旧,从之。”[5]

从洪适的这段话看,淮东总领所由于之前在官衔上没有精确其官职的职权范围,从而引起权力的权限模糊,所以洪适要求朝廷给予精确的职衔,这样才能做到“名正言顺”,使总领的职权在地方的行政层中掷地有声。

第四,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正式定名于绍兴十八年。

四川自建炎三年张浚宣抚承制,任命赵开为随军转运使、专总四川财赋起,军需供馈的体制一直为都转运使。

绍兴十五年,秦桧忌四川宣抚使郑刚中的权力在四川的影响及扩展,特派遣右中奉大夫、江南东路转运判官赵不弃、行太府少卿、充四川宣抚司总领官。“四川都转运司,盖总四路财计以赡军需也。俾乘间上书并归宣司,则是制军给食通而为一,虽密院、户部不得如此,祖宗维持诸路之计於此扫地,……总领司建置之意盖于诸路一体。”[9]“(绍兴)十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侍御史汪勃言:四川都转运司并于宣抚司,乞就四川路宣抚司置总领一司,专掌财赋从之。”[5]“(绍兴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诏以赵不弃为太府少卿、总领四川宣抚司钱粮,以总领四川宣抚司钱粮所为名。”[5]

绍兴十八年罢宣抚司,始改为今名。“(绍兴)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诏以汪召嗣为太府少卿、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先以总领四川宣抚司钱粮为名,至是罢宣抚司,始改为四川总领。”[5]

所以,尽管四川地区与东南地区的三大总领所在同一年成立,但直到绍兴十八年机构的名称才与东南三大总领所相统一。

四、结语

南宋总领所的设置缘于南宋军需供馈力的疲软,但在运行的过程中则不断地被揉进了政治因素并制度化,在其制度化的背后充分展示出来赵宋以文制武的国是。总领所在制度化后,一方面通过不断地与宋廷中央之间的博弈来逐渐地完善自我的机构配置,进而完善其权力网络的构成,为进一步使自我融入传统的官僚行政体系增加资本。[11]另一方面南宋中央则运用总领所与财赋的关系从一定程度上去影响宋廷财政体制的整理。

〔1〕 (元)富大用.古今事文类聚遗集[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575.

〔2〕 (宋)程俱.北山集[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243.

〔3〕 (宋)李纲.李纲全集[M].长沙:岳麓书社,2004:388,515.

〔4〕 (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11442,11646.

〔5〕 (清)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3271,6751,6749,3195,3200,3194.3194,3194,3194-3195,3192,3189,3189,3190.

〔6〕 (明)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3151,3149.

〔7〕 (宋)叶适.叶适集·水心别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1:789.

〔8〕 (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3063.

〔9〕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共四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549(2),694(1),31(2),31(2),856-857(2),458(2),191(3).

〔10〕 (宋)洪适.盘洲文集[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520-521.

〔11〕 余蔚.宋代的财政督理型准政区及其行政组织[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20(3):39-50.

(责任编辑 吴 星)

On Set Reasons and System Evolution of Zonglingsuo in Southern Song Dynasty

WANG Hai-fang

(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 Zhoukou, Henan 466000)

Zonglingsuo is special quartermaster in Southern Song Dynasty. It was enough for meet arm, but also to effectively rebuild and consolidate "To restrict military attaché by civilian" national policy. It makes a panoramic overview of Zonglingsuo to analyze set reasons and system evolution, and glimpsing political ecology beginning of Southern Song

Southern Song Dynasty; Zonglingsuo; power balance; system evolution

10.13937/j.cnki.sjzjjxyxb.2015.06.021

2015-11-12

http://www.cnki.net/kcms/doi/10.13937/j.cnki.sjzjjxyxb.2015.06.021.html

时间:2015-12-20 15:30

王海芳(1981—),女,河南开封人,博士,周口师范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唐宋史。

K245

A

1007-6875(2015)06-01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