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及创新措施
2015-03-23朱智翔赵起周亚京马国强
朱智翔++赵起++周亚京++马国强
摘 要:该文介绍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的背景,回顾了近年来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分析了目前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基于现状、针对问题系统提出了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未来的发展思路和创新措施。
关键词:金华市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现状 创新措施
中图分类号:U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11(c)-0103-02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与日俱增。据统计,目前金华市机动车总数已超100万辆,并且这一数字还在以每年新增约16万辆的速度逐年高速增长。机动车尾气对大气造成的污染也日益加重,机动车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已经占了城市空气污染物的近30%,大气中的PM2.5约1/3来源于道路源污染。因此,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对深化金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都具有重要意义。
1 金华市打出“六记重拳”全面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1)创新模式,完善排气检测体系。截至2014年6月底,全市具有环保检测资质的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已覆盖7个县(市、区),共计9家、29条检测线,其中已建设升级为简易工况法检测线的有20条;市区、兰溪、永康、武义等地均已启动排气检测机构扩建和检测方法升级,以满足国家、省排气检测的要求;义乌市于2013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进行了路上排气遥感检测,翻开了金华市机动车排气路检崭新的一页。
(2)精心部署,开展环保标志核发。金华市环保标志核发工作于2013年7月15日,全面实施。之后通过开通机动车环保标志委托申领双向快递(EMS)平台、简化环保标志申领方法、设立移动申领窗口、增加临时工位、延长工作时间和开设代办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方便车主首轮申领环保标志。截至2014年6月底,实现了全市全覆盖,共核发环保标志80多万张,核发率已超80%。
(3)有序推进,落实区域限行管理。市区车辆区域限行,2013年11月4日发布公告,12月10日起市区一环内对黄标车实施限行;出台“黑烟车”举报办法,鼓励市民举报限行区域内的“黑烟车”;抓好限行区域的路查监管工作,开展公安、环保限行路查劝导宣传行动;落实环保标志管理执法,2014年5月29日再度发布执法公告,7月1日起实施执法。截至2014年6月底,金华市已实现了市区和所辖7个县市黄标车限行措施的全实施。
(4)管促并举,督促车辆注销淘汰。一方面严格落实国家车辆注销淘汰规定,实行强制淘汰;另一方面按照于2014年7月出台《金华市区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实施机动车淘汰补助,“管、促”并举的推进高污染机动车尽早更新淘汰。截至2014年6月,全市2014年上半年已淘汰黄标车近9000辆。
(5)严格规范,提升车油质量标准。于2013年7月1日向社会发布公告,明确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的机动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现阶段相应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动实行了车用汽油国Ⅳ标准,并积极向出租车和公交车等高频使用的车辆推广清洁燃料和替代燃料,推进广泛普及甲醇汽(柴)油和混合动力公交车。
(6)奖督结合,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284家加油站,除搬迁的27家之外,均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建设;57辆油罐车,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建设;3座储油库,其中2座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建设、1座已关停汽油储油业务。
2 目前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法律法规未健全、难操作
目前,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适用的法律法规,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部上位法。其他《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和《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虽然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规范了各部门职责,但由于属于行政规章,法律效率低,部门约束力差,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致使出现机动车排气检测规定与安全检测规定互相矛盾、3个机动车年检周期未年检车辆强制注销的判定标准不明确的现象,从而导致金华市在各部门协作联动和工作整体推进中问题较多。
2.2 协作机制未形成、缺合力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公安、交通运输、环保等多个部门,而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多部门配合,共同协作。但目前各部门间自上而下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尚未形成,且上级部门对各自相关工作未给出明确的指导实施意见,致使基层部门工作开展缓慢且相互间步调不一致,从而导致整体工作部门联合推动困难,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难以形成。
2.3 思想观念认识浅、不重视
多年来政府和广大群众关注最多的是工业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但对近年来日益严重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却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关注,致使个别县(市)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到位,部分群众不理解、不支持,造成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困难大、问题多。
2.4 机构队伍欠完善、不齐备
目前,全市仅市本级和所辖义乌、浦江单独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机构,且各县(市)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的人员普遍较少、流动也大。除此之外,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系统性工作刚起步,从事机动车排气检测和油气回收治理等这些专业技术性较强工作的专业人员也很匮乏。
3 创新六大体系,构筑六类监管,全面强化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下一步,金华市将创新出“制度规范化、考评制度化、工作信息化、部门协作化、队伍梯队化、宣传系统化”六大体系,构筑起“精细化、奖惩式、自动化、联动制、持久型、公众性”六类监管,全方位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endprint
3.1 建立制度规范化体系,实现精细化监管
(1)出台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管理规定。该规定旨在对全市排气检测机构建设规划编制,以及排气检测机构的委托、续延、变更和责任、义务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明确和规范,使金华市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从申请资质、变更续延,到能力建设、日常检测,再到内部管理、外部监督均有规范可执行。
(2)制定车辆排气维修管理规范。结合金华市实际编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管理办法。该办法将明确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业务的维修机构所应达到的等级标准和所应执行的标准规范等。并把维修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技术性能指标纳入维修质量保证体系,排气维修列入车辆维修单位二保内容,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气维修,完善对车辆排气维修行业的准入与管理,确保排气超标车辆能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
(3)编制油气回收治理工程运行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和日常运行标准,列出治理单位和业主应建立的运行管理制度、台账体系和人员监督备案机制,并要求各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业主对油气回收治理工程要开展日常运维巡查和年度检测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的出台利于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业主按规定落实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日常运行,便于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操作,助于保障油气回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3.2 建立考评制度化体系,施行奖惩式监管
(1)拟定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考评办法。对全市具有资质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每年一次的年度考核考评,并将监查考评结果作为环保检测资质续延、扩建和开展特定业务的评判依据,对监查考评结果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将给予一定业务工作限制;对监查考评结果优秀的检测机构将授予先进检测机构称号,同时给予相应奖励。以此来确保检测机构按规范开展排气检测工作。
(2)拟定车辆排气污染治理维修机构考评办法。采用自查和抽查、排气污染治理维修考评和其它维修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具有二类以上资质的机动维修机构开展考评,并将监查考评结果作为机动车维修资质续延、升级和维修业务扩展的评判依据,对监查考评结果不合格的维修机构将不予续延资质;对监查考评结果优秀的维修机构将授予先进排气维修机构称号,同时享有优先升级维修资质或扩展维修业务的权利。以此来保障维修机构按规范开展排气污染治理维修工作。
3.3 建立工作信息化体系,打造自动化监管
(1)完善机动车排气检测和复检监控系统。使系统能全程视频监控检测机构检测行为;能随时查询车辆检测数据和通过率,以及复检车辆排气维修信息;能即时查询各检测站设备运行情况,各站、各条检测线检测人员开机、校准、运行及检测数据报告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能通过输入车辆牌号,远距离调用车辆检测数据及检测时间等资料;能自动存储检测车辆和复检车辆排气维修资料;能自动生成检测设备运行维修记录汇总报表;能自动告警提醒有异议的数据记录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2)部署机动车环保标志验证系统。在新购、转入机动车领取车辆悬挂车牌和核发年检合格证书的窗口部署与车辆管理系统联通整合的环保标志验证系统,并依托该系统建立环保标志前置审验机制。即通过扫描环保标志上印制的二维码,读取车辆环保标志信息进行验证,只有在环保标志通过验证后,方可通过年检。
(3)建设非绿标车区域限行车辆查控系统。建立公安、环保机动车非涉密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并向现有道路交通监控平台和“警务通”系统中即时导入环保标志信息,同时增加监控平台和“警务通”的限行区域自动识别和车牌筛选、抓拍等功能,建成限行区域监控网络和车辆查控系统。
(4)开发车辆尾气治理监管系统。对现有系统进行拓展,增加整合排气检测和复检监控及车辆尾气治理监管功能模块,并通过信息数据交换,实时同步具有车辆尾气治理资质的维修厂的控制参数、维修项目表以及维修车辆的有关数据;及时跟踪高排放车辆的维修记录,记录包括故障原因、处置措施、处置时间等信息;按时出具维修报告;及时上传至环保和交通运输部门。实现对车辆尾气治理信息的跟踪与采集,进一步规范车辆排气维修和复检工作。
(5)应用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控和集中地抽检系统。将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控和集中地抽检系统,分别与环保部门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督管理和环保标志管理信息系统及公安部门车辆管理系统联网。在开展道路尾气监测时,应用遥感监控系统,以避免道路拥堵;在同步开展集中停放地尾气监测和安全检测时,应用集中地抽检系统,以实现高效便捷。
(6)研发黄标车淘汰管理系统。该系统作为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督管理和环保标志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与公安部门车辆管理系统及商务部门车辆报废管理系统数据共享,实现对通过政府补助、注销转出、主动报废和管控倒逼等措施淘汰黄标车的实时分类统计分析和自由跟踪监控管理,为黄标车治理淘汰任务完成情况提供实时报告和及时预警,为政府工作决策提供信息辅助和数据支撑。
3.4 建立部门协作化体系,落实联动制监管
(1)联合实施高排放车管控。针对黄标车淘汰,由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供各自所属和监管车辆信息,环保部门根据相关标准规范梳理出黄标车信息,并协助其督促淘汰;针对“黑烟车”举报,在根据举报办法采取限期接受排气检测和维修的基础上,由环保部门向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通报其管辖范围内被投诉举报的“黑烟车”信息,再由其落实进一步的管理监控或淘汰更新措施。形成“所属部门直接管理、环保部门辅助监控”的高污染排放车辆联合管控机制。
(2)合力强化标志管理执法。公安交警部门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执法,并适时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抽检监察。
(3)协作开展运行管理监查。由环保、交通运输、商务、质监等各相关部门遵循各自监管职责,分别牵头,联合其他部门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尾气治理维修厂和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治理回收工程开展定期日常巡检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记录评分,发现的问题限行整改,违法的行为依法处理,并及时落实后督查工作。endprint
3.5 建立队伍梯队化体系,着眼持久型监管
(1)实现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机构市县全覆盖。在各县(市、区)单独设立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及技术机构,配备充实的专职人员,建立一支既懂行政和法律知识,又精通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业务的队伍。
(2)组织相关学习培训活动。不定期组织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排气检测技术、尾气治理维修、油气回收工程运行维护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活动。组织省内外考察,学习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开展调研和民主恳谈。采用发放调查问卷,走访交流,邀请座谈等形式,就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帮助基层环保部门切实解决困难。认真梳理调研对象提出的建议和建议,帮助改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4)成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相关课题研究小组。启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相关课题研究,通过推荐选拔,抽调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排气检测、尾气治理维修、油气回收治理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成立相应课题研究小组进行课题研究,在为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支撑的同时,也进一步培育增强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人才队伍。
(5)组建机动车排气检测协会。协会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全市各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共同参与组建,以“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为宗旨,实现协会增进检测机构交流合作、维护检测行业合法权益、推动检测质量技术进步的作用。
3.6 建立宣传系统化体系,开展公众性监管
(1)编印资料手册宣传。组织印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知识读本,编发宣传资料和相关政策解读宣传页,分放在车管所、机动车检测机构和环保标志申领窗口供车主取阅。
(2)借助社会团体宣传。与金华市各大车友会联合,发动车友积极参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并通过合作开展绿色行车、宣传巡游和环保车展等活动向广大公众发放宣传材料,解答提问。
(3)组织主题活动宣传。一是设置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开放日。二是组织绿色低碳骑行活动。三是实施黑烟车有奖举报活动。
(4)利用多种媒体宣传。除了新闻媒体和平面媒体,还积极借助新兴媒体,利用公安短信平台及“金华市环保局”等官方微博和微信发布信息,达到滚动宣传的效果。
(5)依托网站互动宣传。在金华市人民政府和金华市环保局等门户网站上及时上传政策法规、重要信息和宣传知识等,并开展“网上座谈”和“网上对话”等互动活动,切实发挥好网站互动宣传的优势。
参考文献
[1] 杨贻清.汽车尾气对人体健康与影响[J].现代医药卫生,2001:78.
[2] 邵文燕.汽车尾气污染及治理技术[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9:167-169.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