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音乐教育职能考论
2015-03-23殷莹
殷莹
摘要:说到唐朝音乐笔者不禁想到了白居易的《琵琶行》这篇文章,里面所描述的那个弹琵琶的女孩她所弹奏出的音乐是如此精妙,不禁使人感叹。唐朝是我国最为鼎盛的一个时期,无论在经济、政治还是文化方面都是超前的,在音乐方面自然也不会落后于同一时期的其它国家。文章围绕着唐朝音乐是否具有了相应的教育职能等问题展开。
关键词:唐朝 音乐教育职能
最能体现唐朝音乐发展成就的莫过于唐朝宫廷音乐了。因此,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对唐朝宫廷音乐机构是否作为音乐教育机构存在以及唐朝宫廷音乐机构是否具有教育行为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写作了这篇文章。
一、唐朝宫廷音乐机构是否是作为音乐教育机构存在
唐朝作为我国国力最为强盛的一个朝代,唐朝的发展建设和唐朝重视教育有着莫大的关系,因此在唐朝时所设立的教育机构可以说是较为系统的,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唐朝音乐机构是否真的隶属于唐朝的教育机构,唐朝音乐机构是否作为唐朝的教育机构而存在。在唐代文教得到极大重视,并且举世闻名的科举制度也是在唐朝得以发展起来的,既说到唐朝的教育机构就不可避免地要说一说唐朝中央官学的设置。唐朝在中央官学的设置上分为正系和旁系两类。其中正系的学校主要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广文馆、律学、书学、算学,时称七学。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唐朝的律学并不研究音律而是主要研究当时的律法。旁系的学校主要有崇文馆、弘文馆、医学、崇玄学、小学。由此可以看出唐朝音乐机构并不是作为音乐教育机构存在的。除此之外,在唐朝,科举制得以大力发展起来,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唐朝的科举考试都有哪些考试内容。由于在唐朝文教得到极大重视,因此在唐朝时儒学得到了大力推崇,儒家经典也就成为了各大学校的必修课,成为了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之一。从这点上,也可以看出唐朝在设立教育机构时并没有将音乐机构考虑在内,音乐机构也就自然不会作为教育机构而存在了。唐朝的音乐机构既然没能作为音乐教育机构而存在,那它存在的意义又会是什么呢?虽然唐朝是中国古代王朝中较为开明的一个,但等级的观念仍然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即便在较为开明的唐朝乐工也仍然不会有太高的地位,这也使得音乐机够不能够作为音乐教育机构而存在。唐朝音乐机构存在的目的主要在于满足各种礼乐场合以及唐朝统治者对音乐艺术的实际需要。
二、唐朝宫廷音乐机构中是否存在着教育行为
笔者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发现,虽然在唐朝音乐机构没能作为教育机构存在,但在唐朝的音乐机构中却存在着一些音乐教育行为,接下来就让我们来看一下在唐朝的音乐机构中都存在着哪些教育行为。原来,在当时的音乐机构中总会开展一些音乐传习活动。要是说道广义的教育概念,这一传习活动便具有了教育的性质。在广义上,教育的概念可以理解为使人们得到培养的一种社会活动,使得社会文化得以传承、使得生产经验和生活经验得以传递下去的基本途径,又或是通过培训使得人们在某种程度上发生改变,使得人们掌握了一项技能又或是具备了某种能力的社会活动。唐朝的音乐机构虽然不能算作正规的学校,但在这一机构中所开展的音乐传习活动却能够达到使人们在某种程度上发生改变,具有了某项能力的目的。因此,要是从这点上来看唐朝的音乐传习活动因而也在某种程度上属于教育行为。在唐朝的音乐机构中所开展的音乐传习活动意在使受到培训的人们掌握相应的音乐技能,在某种程度上发生改变,因此,在唐朝的音乐机构中所开展的音乐传习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教育的性质。
三、唐朝宫廷音乐教育机构是否具有教育的职能
在唐朝音乐机构主要有太常寺下属的太乐署和鼓吹署以及在太常寺之外新设置的教育机构教坊和梨园。笔者在查阅一些相关资料后发现:在太乐署中有着严格的教学进度和考核要求,甚至对教师都有考核,这说明在太乐署中有着明确的教学关系和教学制度。其次,太乐署所传授的音乐教育内容还具有着一定难度,具有着一定的含金量,对习乐者的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此外,太乐署中还建立了相应的奖惩制度,以此来激发习乐者对音乐技艺的学习。说完了太乐署中存在的一些音乐传习活动,接下来便要说说教坊和梨园了。教坊和梨园作为新设置的音乐机构其主要负责俗乐的掌管。但根据相关资料可发现在教坊中也还存在着一定的音乐传承关系,由此可以看出教坊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载着音乐教育职能。梨园的诞生据说是因为玄宗对音乐的特别喜爱,每当梨园中有活动时,玄宗都会亲自进行指导,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错误进行纠正,由此可以看出玄宗对音乐演奏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对于一些少年乐工,梨园中相关人员对其进行教习。因此,从这点上可以看出梨园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载着音乐教育的职能。综上所述:虽然在唐朝宫廷音乐机构没能被正式列入官方教育系统之中,也不以音乐教育机构的姿态存在,主要负责掌管各种礼仪、音乐、满足各种礼仪场合以及统治者对音乐的需求,但在其中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音乐教育行为,因此,从这点可以看出唐代宫廷音乐文化的发展、传播、传承是以宫廷音乐机构对音乐的教习为重要载体,在这方面,唐代宫廷音乐机构具有着突出的贡献。
四、结语
虽然那个曾经繁盛的唐朝早已远去,但唐朝所创造的悠久的文化却仍然使后人惊叹不已。那些浩瀚的历史典籍便是对唐朝文化最好的见证。那些浩瀚的历史典籍仿佛使人看到了一幅优美的历史画卷。音乐是代表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透过音乐的发展便可以看出唐朝人们生活的足迹。在对唐朝音乐机构是否具有了教育职能这一命题进行论证的过程中,笔者获益匪浅,不由感叹对唐朝音乐机构是否具有教育职能进行研究这是一次多么有益的尝试。
基金项目:
本文为2010年度国家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古代音乐官署职能研究》,项目编号:10DD17;2012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代宫廷音乐典制研究》,项目编号:TJZL12-020。
参考文献:
[1]孙晓辉.两唐书乐志研究[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3.
[2]左汉林.唐代教坊及内教坊乐官考论[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1).
[3]左汉林.唐代的内教坊鼓.相关问题考论[J].渤海大学学报,2011,(01).
[4]左汉林.唐代梨园弟子的产生与沿革考述[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4).
[5]易熳熳.浅谈唐代音乐机构中的音乐教育[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