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重化工时代的安全忧虑
2015-03-23吴学安
文/吴学安
7月10日上午,一辆运输危化品五硫化二磷的货车,在连云港赣榆区境内发生货品遗失。据当地媒体称,共遗失34包五硫化二磷,每包重约50公斤。资料显示,五硫化二磷为金黄色晶状颗粒,有刺激性气味,有毒。是农药合成的重要原料,可合成生产多种二硫代磷酸酯类农药,如乐果、甲拌磷、马拉硫磷等;也可合成多种硫代磷酸酯类农药,如杀螟硫磷、辛硫磷、二嗪磷等。遇水后会产生剧毒硫化氢气体,人吸入后有致命危险。
近年来,化工事故频发,让人们关注的焦点逐渐聚集:中国的化工安全到底怎么了?化工安全事故频发时刻提醒人们,重化工时代带来的不只是环境污染,还有对公共安全的巨大威胁。这个问题不仅与现在的化工企业相关,而且也是今后政府和社会都必须要面对的课题。尽管近年来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并采取了一系列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的措施,但由于国内危化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意识不够,而且相关生产设备简单,工艺水平落后,再加上管理水平低下等原因,危化品事故时有发生。
众所周知,化工是一个高危行业,由于原材料、工艺和产品的特殊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泄漏等事故,而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轻则污染环境,重则造成人员死伤。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表明,近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尽管国家三令五申,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但一次次的化工事故,一幕幕惨痛的教训,一次次敲响的安全警钟却并没有阻止事故的发生。
化工事故频发固然与经济发展模式有关,也与我们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有关。现在政府部门对这种化工安全的风险并非不清楚,但化工企业带来的税收很高,很难舍弃。可以说,政府在化工利益和老百姓安全之间做了一个选择题,而最终的选择又是缺乏智慧的。在实际的权衡中,政府考虑到化工产业会带来丰厚的收益,就会选择火中取栗。近年来发生的数起化工安全事故则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在享受着重化工时代所带来红利的同时,并没有同步重视其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
毋庸置疑,加强化工安全管理,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销售等诸环节的安全管理,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经济发展观的偏差、法律责任不明确,导致一些经营管理者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降低生产和物流成本,而置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于不顾,最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譬如,青岛前年“11.22”油管道燃爆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输油管路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变薄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所挥发的油气与暗渠当中的空气混合形成易燃易爆气体,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集聚,现场处置人员使用不防爆的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进行钻孔粉碎,产生撞击火花,引爆了暗渠的油气。
不言而喻,在科学安全环保的规划布局之外,唯有构筑化工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化解老百姓对化工安全之忧。尽管对于近期连续发生的多起化工安全事故,有关方面不可谓不重视,然而,公众所期待的,有关方面不只是停留于个案的惩处,而是能够从全局和未来着眼,健全和完善化工安全监管机制,以破解重化工时代公众的安全忧虑。可以说,靠科学发展观引领经济发展、用法治确保公共安全,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本应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