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津灌区“阳光水务”供水模式运行及效果
2015-03-22王艳丽
□王艳丽 叶 坦
石津灌区是河北省惟一省属国家大型灌区,担负着河北省石家庄、衡水、邢台3市14个县244万亩农田抗旱灌溉任务。多年来管理局党委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服务“三农”为主体,全面推行以“四公开”、“四到斗”、“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供水管理模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净化灌区行风,为区域粮食安全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1.“阳光水务”主要内容
“四公开”:水量指标公开、水费价格公开、实用水量公开、水费账目公开。
“四到斗”:输水到斗、计量到斗、收费到斗、服务到斗。
“五个一”:一联系:每个局领导联系2个基层单位,每个基层单位领导联系 1~2 受益乡 (镇)、2~3 个灌溉站,每名水管员联系3~5个受益村;一签字:供用水双方测流,当场签字认可;一盘点:水务信息逐级逐日上报,每天进行日盘点;一上墙:受益村设立水务公开栏;一监督:聘请在受益村的关心水利工作、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威望的人员为“阳光水务”义务监督员。
2.“阳光水务”具体做法
2.1 健全完善的公开体系
一是在公开形式上,坚持注重实效。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采取会议、文件、通报、查询电话、电子屏、公开栏等进行水务公开。公开的项目、形式、方案和内容由局务会监督实施,确保程序严格,操作规范。
二是在公开内容上,力求全面真实。坚持水量指标和水费价格公开,根据水情、旱情、作物生长和用水户的用水要求召开灌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合理的水量分配和水价方案,将输水计划、供水时间、水费价格落实到村、组、户,并在用水户大会上进行公布。坚持实用水量公开,在每轮水开灌前,对测水人员进行培训;在计量过程中,要求水管人员、协会代表、用水户三方共同观测签字。坚持水费公开,将每轮水收费标准、用水量、灌溉亩次、水费数额标示在“明白卡”上,下发给用水户。
三是在公开层次上,实行两级公开。实行用水户协会对用水组、用水组对用水户两级公开。
2.2 健全完善的监督体系
一是建章立制抓规范。为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基层工作人员行为,制订并完善了 《水管员工作守则》、《测水人员工作守则》、《水费计收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实行水管员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既树立形象,又方便监督。
二是强化监督促公正。管理局聘请了若干名“阳光水务”义务监督员对各单位的行风状况和用水管理进行监督;开通 “阳光热线”、意见箱拓宽监督渠道;购置触摸屏增设公开渠道。以用水小组为单位,设立“水务公开栏”,由水管单位包片的水管员和农民用水协会共同将每个农户的用水收费等情况公布上墙。
三是发挥职能保安全。管理局纪检委将工作不断渗透到灌区工程建设、用水管理、资金使用、干部管理等各个方面,努力保证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为推行“阳光水务”,树立良好的灌区形象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2.3 健全完善的联系体系
一是做到“三个联系”。在灌区内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反馈机制,做到局领导联系基层单位;基层单位领导联系受益乡(镇)、灌溉站;水管员联系受益村;全方位、多层次、广范围征求各级组织、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做到“两个及时”。首先,对各级组织、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反馈,并通过联系档案和意见簿定期统计。其次,针对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单位实际及时解决,并结合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追究问责制等制度,杜绝工作拖拉、不按原则办事等现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2.4 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
一是大力倡导“五送水”。一送公平水,让用水户用明白水,交放心钱。二送温暖水,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生活困难的用水户给予适当照顾。三送扶贫水,用水指标严重不足时,控制渠水尽量灌溉无井村、无井田。四送鼓励水,对新增或新扩面积,首次用水优先安排。五送稳定水,对不稳定因素较多,但群众积极性高的用水村,在时间和水量上给予适当倾斜。
二是坚持灌溉形式多样化。对村班子能力较强、用水秩序较好的用水组成立专业队,负责水费征收、渠道管护。对村班子能力较差、村子秩序乱的用水组实行内部承包,按亩次浇地费用公开招标承包。对农作物种植结构复杂、统一浇地较困难的实行联户浇地,用水户自己护渠、浇地、征费。对斗渠以下工程条件较好的实行计时到户,安排专人记录各用水户的浇地时间,以斗渠为单元,根据斗渠各用水户浇地时间核定水费数额。
三是成立用水户协会。用水户协会是在灌区范围内,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农村专业灌溉管理组织,由用水户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组成,协会代表由各用水小组选举产生;执委会由用水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灌溉管理、工程维修、协调水事纠纷等。目前灌区已实现了用水户协会的全覆盖,管理局规范了《用水户协会章程》,指导其建立了财务、灌溉、工程、水费征收和使用以及奖惩等管理制度,并坚持每年对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进行考核。对工程维修、财务支出等农民出资投劳的有关事项,坚持“一事一议”,经用水户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结合协会实际,完善制定符合群众要求、管理有效果的乡规民约,确保协会的规范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