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2015-03-22何菲菲
何菲菲
(辽宁省汤河水库管理局,辽宁 辽阳111000)
1 基本概况
汤河水库位于太子河支流汤河干流上,是一座以防洪、工业和城市生活供水为主,兼顾发电、养鱼、灌溉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位于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汤河镇境内,距辽阳市39 km。汤河全长90.9 km,坝址以上68.4 km;流域面积1 460 km2,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为1 228 km2。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85 亿m3,水库按100 a一遇洪水设计,1 万a一遇洪水校核。总库容6.26 亿m3,兴利库容3.59 亿m3,调 洪 库 容2.87 亿m3,水 库 最 大 泄 量2 662 m3/s。主要枢纽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输水洞、水电站、取水建筑物等。汤河水库常年为弓长岭矿山公司、辽阳石油化纤总公司、辽阳自来水公司、鞍山自来水公司提供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供水保证率为 95%。汤河水库日供水能力可达63.5 万m3,年供水能力为2.3 亿m3,是国家重点饮用水水源地。
2 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
汤河水库表层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水污染、富营养化现象:2008年,库区底层水硫化物、锰超标并伴有异味;2014年水库一些位置出现藻类植物,持续一周左右。汤河水库局部水体异常的主要原因是入库污染物不断增加、长期积累,在一定的气象、水文条件下发生前述情况。汤河上游分为东西两支,共有20 余个村屯,多沿河道修建,当地村民囤积的柴火垛、稻草、苞米杆等日用燃料多离河道较近或直接堆放在河道旁,汛期降水、水位上涨时极容易带入库区;村民在河道两岸水淹地种植了很多庄稼,化肥、农药的残留物会随雨水直接流入水体,甚至有些农民习惯把农药瓶也丢弃在河中,当水位升高时或暴雨形成洪峰时,大量庄稼、农药、农村生活废水、固体废弃物卷入库区形成漂浮物。2012年发生50 a一遇洪水时,多个村镇被淹,部分房屋、庄稼、动物尸体冲入库区形成漂浮物。2013年8月16日至17日,汤河地区普降大暴雨,历时17 小时,汤河流域水位陡涨,在东、西河头上游形成了大面积的水面漂浮物。大量漂浮物进入库内,造成水质污染,并且水体中氮磷元素含量增加,造成水体富营养化。
3 解决办法
3.1 修建隔离防护工程,对饮用水水源地实行封闭管理
根据汤河水库的工程管理范围,计划在汤河水库坝下修建隔离防护网,与坝下已有的防护网、护栏等形成整体封闭结构,只在溢洪道右岸、东上坝公路、电站、输水洞出口闸室、西上坝公路5 处留有出入口,方便管理,做到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接近工程管护重点部位、接近水体。
在库区上游也实施隔离防护,以实现水库的陆地整体封闭,考虑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库区上游的隔离防护应该注重生态保护建设,从源头上保护环境、保护水质,计划在上游东西支两岸村落附近及地形平坦开阔地带易于进行农耕、垂钓等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容易造成水质污染、水土流失的部位的110 高程淹没线上种植树木,实现生态防护。
3.2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水库水政执法和保卫部门每周至少巡查库区2次,主汛期时天天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要巡查非法挖沙、取土、开挖鱼池,向库区、河道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漂浮物出现,在保护区内开设工厂、采矿、堆放尾矿渣、建养殖场、非法建筑、破坏水利工程及其它违反水法律法规的水事行为,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拆除、填平违章房屋和鱼池切实保障水质免遭污染,有效防范和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1]。编制水污染防治预案和漂浮物清理预案,发现水污染、漂浮物等问题立即启动预案,避免污染物、漂浮物进一步污染,进入枢纽建筑物、取水口,影响供水、行洪。
建立水资源保护工作报告制度及库区执法工作档案并定期做工作简报。水政执法、保卫等人员要对每日工作进行梳理,记录在档。定期对水库的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发布工作简报,使水库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水库周边情况,共同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
3.3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预警预报和应急能力
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实现实时水质在线日常自动监测和应急监测功能,对水库水质变化、防范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有效监测饮用水源水质、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起到重要作用。针对近几年汤河水库出现的几次水质异常现象,主要监测项目为PH 值、溶解氧、浊度、水温、电导率、氨氮、叶绿素、藻类、铁、锰、硫化物等。
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水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监控大坝、输水洞、溢洪道、辽化取水口、鞍山取水口等重要建筑物及防护网的安全状况,实现对饮用水水源地的24 小时实时监控。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管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废水污染源必须达标并符合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总量控制要求。
3.4 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水资源保护,人人有责的思想
库区周边村民对水质保护方面意识淡薄,对水源保护没有什么具体概念。水库单位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环保部门的联系,共同为水资源的宣传、保护工作努力。与水库周边的乡镇政府、村委会协调,由他们帮助宣传,并定期派工作人员下乡宣传水资源保护的意义。同时根据环境保护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设置规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标志和警示设施,在进库各路口、主要建筑物附近及每个自然村竖立宣传牌,营造保护水质光荣、污染水质可耻的良好氛围,引导农民讲卫生、重环保。
3.5 饮用水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推进农村社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厕、修建小型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立生活垃圾收集点、减少农村污染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监督保护区内沼气池、粪便、垃圾等各种污染物的存放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废渣、垃圾、人畜粪便等其它废弃物。
3.6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恢复与建设
遵循生态经济理念,加快水源地周边地区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力度,深入推广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科学技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着重从源头控制污染负荷,进一步保障水质。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涵养林和生态湿地,涵养水源,逐步实行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补偿措施,发挥林木和草地植被的生态功能,营造生态缓冲区,实现自然保水、保土,减少由于耕种原因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化肥农药对水资源的污染,改善水体富营养化等问题。
[1]段晓娟.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完善探析[D]. 昆明:昆明理工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