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以唐山市为例
2015-03-22于志清马振华
于志清,马振华
(华北理工大学 经济学院,河北 唐山 063000)
科技企业孵化器,简单来说,就是为初创期的科技企业提供生存沃土,助力企业发展壮大的载体平台。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一方面经济增长速度换挡,由高速向中高速转换;另一方面,受到资源、环境等的限制,我国目前这种粗放型规模速度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亟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保证降速不失速,促进经济逐步转型升级,如何实现持续创新、高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毫无疑问是破解难题的关键。从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经验看,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引领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如何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如何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良性健康发展,成为我国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应该思考的命题之一。具体以唐山市为例,着重分析了唐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成就与不足,突显出当前的孵化器还无法满足经济新常态对它的需求,这也是目前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面临尴尬境地的一个缩影。
一、唐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建设现状
自1998年4月唐山市成立了本市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唐山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以来,相继成立了16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中国家级科技孵化器1家、省级3家。其中,唐山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累计孵化企业300多家,其中毕业企业50多家,培育了一批国内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唐山百川集团、唐山开诚电器集团、唐山国华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在6万平米的场地内,孵化了唐山市近1/4的高新技术企业、60%的软件企业,对唐山市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唐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存在的问题
进入新常态后,作为典型的资源型重工业城市,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等因素制约日益明显,唐山要实现持续发展,就必须走转型发展道路。2011年,唐山市立足科学发展、争先进位,确定了未来五年的工作方向: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经济结构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坚持把科技进步与创新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支撑和中心环节。因此,实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将潜在的生产力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成为唐山市经济发展的努力方向。如何促进社会的一体化发展,如何缩短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间调试到规模生产的周期,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这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所起的催化作用至关重要[1]。然而,目前唐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经济的能力与新常态的要求并不匹配,在管理机制、发展模式、利益分配机制、用人机制等方面还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行政化
在唐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初期,政府提供政策、财税、法律、信息等方面支持,为其迅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障。但随着科技企业孵化器进一步发展,过多的行政干预所带来的问题愈发突出。政府主导下的孵化器发展并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甚至考虑因素中可能会掺杂自身利益,导致专业化服务水平低、创新能力不足、运营效率较低等问题。一个充满官僚习气的孵化器,不可能向依靠灵活多变地适应环境求得生存的新创企业提供任何真正有价值的创业支持[2]。
(二)资金结构单一
目前,维持孵化器运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资助,基本没有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的参与,更不要说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了。从长远看,这种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单纯靠政府出资,是无法保证孵化器健康发展的。
(三)资源整合能力不足
对于一个初创期企业来说,不仅缺少资金支持,在人才、技术等方面也无法与大型成熟企业相比。一个优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要不仅能为企业提供支撑研发所需的科研人员、实验平台和研发设备,还要为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在项目选择、企业规划、市场调研、财务与法律等方面提供帮助。在这些方面,唐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做的远远不够,所能够提供的服务根本无法满足企业所需,而这些服务资源,唐山市并不欠缺,缺少的只是把它们整合在一起的能力。
(四)人才欠缺
一些孵化器工作人员对企业孵化器认识不足,认为孵化器就是为企业提供场地、设备和物业服务,不了解科技企业的真正需求,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和对入驻企业的培育能力,混淆了企业孵化器与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的概念;部分政府派驻人员将孵化器看做政绩工程,务虚不务实,忽视入孵企业的核心需求和发展目标,较少把精力放在对企业的服务上。
(五)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
唐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上都是政府投资建立的社会公益性孵化器,更加注重社会功能的实现,忽视了孵化器内部工作人员,特别是专业科研人才合理的利益诉求。这种模式使得孵化器从业人员安于现状,缺乏进取精神,“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明显,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丧失了自主成长的能力。
(六)科技孵化器数量较少
和上海、武汉等创新能力强的城市相比,唐山市孵化器数量过少,仅有16家,且规模和分布也不合理,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区,拥有良好的可孵化资源和服务资源,但没有几家运行规范的孵化器,近半数的县区没有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无法满足“转方式、调结构”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求。
三、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投资主体社会化
改变以往由政府主导的单一投资结构,撬动社会资本,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大学科研机构、大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投资建立孵化器,积极向各风险投资机构、风险基金和风险投资家推荐优秀的在孵企业,及时获得资金支持。对于一个初创期科技企业来说,资金往往是发展壮大的拦路虎,绕不过去的坎,扩大融资渠道对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至关重要。基于此,政府应主动作为,积极推动金融体制改革,探索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的路径,促进银行为孵化器信贷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缩短时限,为孵化器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管理方式企业化
以政府为主导的孵化器发展运作模式缺陷日益显现,已经无法适应时代进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管理机制的变革势在必行。科技企业孵化器实质上就是一个企业,健康运行的中小企业是它所提供的产品。因此,实行企业化运营模式是其必然选择,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经营目标。政府应主动转变职能,由建设者、管理者向服务者、监督者转变。具体来说,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对正在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出租或出售的方式交由私人或社会组织运作管理,引入激励和监督制度,逐步实现其商业化运作,对即将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全面由社会力量参与负责。政府以购买服务、监督服务质量的方式促进孵化器持续健康发展。在这种运作模式下,孵化器的经营应由具备开创和发展企业能力的管理者承担,政府主要对孵化器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行业规范以及发展导向,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构建一个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制度环境,为孵化器提供坚实的发展基础。
(三)“互联网+科技企业孵化器”
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互联网+”模式逐渐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在工业4.0阶段,互联网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信息网络,而是一个物质、能量与信息相互交融的物联网,从设计、生产、销售到售后的全流程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3]。加快促进互联网与科技企业孵化器融合发展,实现孵化器转型升级,才能跟紧时代步伐,引领科技创新。依托互联网技术,立足孵化器自身现实,以研发数字化、服务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为突破口,着力破解“互联网+科技企业孵化器”难题,助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更加生态、更加高效、更具活力。
(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国际趋势,现代科技企业孵化器本质上是一种科技创新资源链接组织,是人才、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的集聚平台。任何系统或主体所拥有的资源都是有限的,系统或主体只有依赖于支撑环境来弥补自身的不足[4]。孵化器本身所拥有的资源相对于科技企业的创新需求是十分有限的,但通过孵化器的中介作用将创新企业与投资者市场智力资本所有者相链接,则可使创新企业获取充足的的创新资源和动力。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整合制度、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技术和人力资源,更加有力地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提高初创企业成活率,促进企业成长。例如,制定专门针对孵化器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营造适合新创企业成长的制度环境;在技术方面,要积极吸引科研实力雄厚的企业机构入驻,大力引进人才与技术,促进技术交易与转让,同时要加强行业间、企业间、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资源整合能力,提供涵盖政府、大学、研究机构、金融机构、技术交流机构、产权交易机构等主体的孵化网络[5]。
(五)发展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政府、企业、科研人员、投资者利益诉求不同,没有一个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就难以调动各方积极性,资源配置效率也无法提高,孵化器的发展必然面临困境。充分重视各方利益诉求,创新激励约束机制,比如建立合理的股权分配机制,可参考以色列的股权结构:发明者拥有50%的股权,孵化器期间被托管,不能交易或转让;孵化器占有20%的股份;职工占10%的股份;投资者占20%的股份[6]。当然,各方的持股比例,应当按照市场价值分配、统筹考虑多种因素最终确定,实现权、责、利的有效统一。在这种分配机制下,孵化器从业人员能够享受在孵企业的股权增值收益,创业创新激情就会大大提高,全力为在孵企业的发展努力,从而极大提高创新速度,迅速形成较强的竞争力。
(六)创新用人机制
从我国企业创新实践看,创新人才短缺成为制约创新的突出问题[8]。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一个知识含量较高的服务行业,一般的从业人员难以满足在孵企业对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高要求。用人机制创新,已成为孵化器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和突破的最理想的切入点。科技企业孵化器应打破制约,向全社会优秀的人才开放,积极引进海内外创业团队,让有创新想法、有科研能力的人进入孵化器这一平台,共享孵化器的所有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更好地把创造的知识和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服务国计民生。
(七)推动孵化器专业化、多样化
不同类型的科技企业对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需求也会不同,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应当推动孵化器多元化,逐步建立专业孵化器,集聚同领域项目与技术,促进同领域间交流,分享经验和信息,甚至结成业务伙伴,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同时,从近两年企业创新实践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自身的演进,高新技术不再是创新的关键决定因素,创新不再“高大上”,只要有好的想法,融合互联网,就可能会颠覆一个传统产业、形成一种新业态。因此,要建设及引入多家企业孵化器和多种形式的孵化器,对于符合园区标准的企业孵化器应该均等地给予优惠政策,这样可以通过多家孵化器共同利用园区资源,通过各自的服务水平和孵化能力为入园企业提供更好的支持。
四、结束语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要想保持适度增长,避免出现趋势性大幅下滑,必须尽快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向创新“引擎”切换。在动力转换过程中,科技企业孵化器将会发挥建设性作用。从运营模式、利益分配机制、用人机制等方面着力创新,构建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实现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1]李恒光,赵巍,古力群,王振.基于3C 系统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7).
[2]宋德文.美国孵化器的发展沿革[J].政策与管理,2000,(9).
[3]是“互联网+”不是“+互联网”[EB/OL].人民日报社,2015-04-13.[2015-04-23].http://media.people.com.cn/n/2015/0413/c14677-26833509.html.
[4]李刚,张玉臣,陈德棉.孵化器支撑环境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1,(23).
[5]左志刚.知识管理与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中国科技论坛,2011,(5).
[6]我国企业创新能力明显上升制约创新的问题仍比较突出[EB/OL].中国发展门户网,2015-03-26.[2015-04-23].http://cn.chinagate.cn/news/2015-03/26/content_351626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