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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下人与孝道的关系

2015-03-22王继宇

大连大学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伦理逻辑发展

王继宇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思政部,辽宁 铁岭 112000)

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下人与孝道的关系

王继宇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思政部,辽宁 铁岭 112000)

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伦理道德的社会规范,具有深刻的社会影响。从哲学的理论层面来理解孝道,首先就要搞清楚孝道的基本问题,即人与孝道的关系问题。人是孝道的逻辑起点,孝道是人的改造对象,人与孝道的实践关系就构成了孝道的基本问题。

孝道;社会关系;社会规范

孝道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不仅具有约束人的行为的能力,而且具有社会批判和社会重建的力量。孝道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协调整合,对个人、家庭和社会提供了一种道德的范式,彰显出子女对父母及长辈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规范。当前,关于孝道的探讨主要集中在教育学、社会学等领域,即使在哲学领域里讨论,绝大多数从认识论和价值论的角度考虑孝道,往往忽视了本体论的探究。从本体论考虑孝道的基本问题,重点把握孝道的逻辑起点、改造对象和实践关系等问题,才能理清孝道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活动。

一、人是孝道的逻辑起点

孝道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的存在,必然有其出发点,这既是符合认识社会世界的理论需要,同时也是符合改造社会世界的实践需要。孝道的基本问题其实是人的问题,而“人”正是在孝道的基本问题中处于主体性的地位:人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孝道的产生与发展,逻辑上是以“人”为出发点,是在“人”的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上演绎出有关孝道内容的社会规范、社会准则。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自苏格拉底提出“认识你自己”的言论以后,人类对自己所处的自然世界和社会世界开启了永无休止的探索。在自然层面上看,人类的繁衍,上一代人繁育了下一代人,并为下一代人提供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源和生存技巧,保证下一代人生命的不断持续;同时,下一代人也要为年老的上一代人提供生存下去的必要保障,进而以自然需求来实现生命的延续和发展,形成了最为原始的、纯粹的孝道关系。在社会层面上看,人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地把自然层面上的生命繁衍反映到人的主观意识中,进而形成了社会伦理观念。孝道观是在人的社会生活中产生意识观念,并为其意识观念而服务社会。

人作为孝道的主体,同时也是孝道的载体。人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主观能动地进行孝道的认识和实践,这是人的主体性地位的体现;而孝道又必须依附于人的社会生活中,通过人这个载体来发展孝道的社会伦理和践行孝道的社会规范。马克思主义认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孝道的逻辑起点是“人”,而这个“逻辑的人”必须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应当具备人的现实需求性和社会伦理性。一方面,孝道符合人的现实需求性。人出生以后,被抚养者需要哺乳喂养、思维培养和观念教养。在经历这一过程中,同时又反作用于抚养者,是抚养者和被抚养者的双向互动的关系体现,而这种互动关系是人的社会现实的需求。另一方面,孝道彰显人的社会伦理性。人在社会关系中,通过社会生产生活形成了多重的社会关系,而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家庭中的孝道关系。正如中国哲学大师冯友兰先生所说:“真正是有道德的人,他所做的都是符合严格的道德意义的道德行为。他所做的各种事都有道德的意义。所以他的人生境界,就是所说的道德境界。”[2]伦理道德的孝道关系奠定了人的生存和发展,是人成长过程中心灵最佳的归属圣地。孝道在现实需求的物质层面和社会伦理的意识层面的基础上,经过千百年来的历史整合,经过思维培养的逻辑整合,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孝道的社会规范体系,为人的孝道观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

人作为孝道的逻辑起点,把“自然人”和“社会人”、“具体人”和“抽象人”进行整合,进而来关注人、讨论人、追问人和反思人,把人的问题推向哲学的最高点,从自然性、社会性、历史性、现实性、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多重维度来考虑人的孝道问题。人是打开孝道“潘多拉魔盒”的一把钥匙,把人作为孝道社会现实需求和孝道社会伦理需要的出发点。人是孝道的逻辑起点,这是基础性的、前提性的、必要性的。

二、孝道是人的改造对象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就是人的社会属性,即“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人的社会属性就是人的本质属性,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进而形成了多重复杂的社会关系。孝道正是从社会关系中产生,成为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研究孝道的问题必然要追问社会关系的问题。社会关系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简言之,社会关系就是关于“个体”与“类”的社会层面探讨。孝道从社会关系中产生,进而衍生出孝道的多重理解的角度。从狭义角度来看,孝道是人对其父母及长辈的社会关系处理。从广义角度来看,孝道以人对其父母及长辈的孝顺为基础,进而延伸到国家、民族和集体的大层面来理解孝道。

对象性的问题,实际上是人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进行认识对象和改造对象。孝道作为人的改造对象,在其社会现实性上的理解,应该把“道”与“孝”进行深度理解。一方面,“道”是一种规律性的存在。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人们只能是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进而去改造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孝道中的“道”从人的自然属性上来看,人类孕育和繁衍下一代,有着生产和养育的关系问题;而人类成年以后,还要对自己的孕育者进行生命维系的保障,就此循环往复,保持人类的向前发展。这种循环往复的螺旋式上升的关系就是社会规律。另一方面,“孝”是一种规则性的创造。规则是规范人类社会行为和人们社会关系的规定法则。第一,规则是人们建构出“有没有”的存在问题,规则是人自己建构出来的“人工物”;第二,规则是人们关于“对不对”的认识问题,在实践过程中,人们可以遵守规则也可以违反规则;第三,规则是人们关于“好不好”的价值问题,规则实施的效果、效率和程度的好坏问题讨论。“孝”作为规则,来规范人们对父母及长辈的社会关系,以及针对两者甚至几者间关系的处理方式、方法来进行评判标准。“道”与“孝”的有机统一,进而形成了“孝道”的社会关系大体系,建构出庞大的、系统的、复杂的“孝道”社会工程。

伴随着孝道的社会历史发展,人也在不断地改造孝道,体现出孝道的横向的地域性和纵向的时代性的特征。首先,人对孝道的改造体现出地域性特征。东方孝道规范了子女回报父母及长辈的养育之恩,并且保持长久性的赡养关系,子女以家庭为载体进行赡养父母;西方孝道同样也规范了子女对父母及长辈的报恩之心,但其固定性和持久性不确定,子女把赡养的载体转嫁给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代其履行赡养职责。其次,人对孝道的改造体现出时代性特征。传统孝道从敬养层面来看主要表现为敬亲、奉养、侍疾、立身和善终等内容,但其中不乏出现了愚忠愚孝、三纲五常的传统落后孝道。对待传统落后孝道,要秉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古为今用和借鉴甄别的科学态度。现代孝道主要表现为尊老爱幼、和睦互爱、平等互敬和大爱教育等方面,协调和谐的孝道关系,塑造文明的社会风尚,是我们时代的召唤。孝道作为人的社会实践的改造对象,在空间和时间的双重作用下不断地更新发展,使孝道文化大放光彩,更是彰显了人的改造能力的发展。

三、人与孝道的实践关系

人是孝道的逻辑起点,孝道是人的改造对象,这就形成了基本关系问题的探讨,即人与孝道的关系问题。人与孝道的关系问题包含多重关系,诸如存在关系、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等方面;但从马克思主义角度来看,实践关系才是人与孝道的基本关系,真正去构建孝道的社会伦理架构,改造孝道的社会伦理内容,协调孝道的社会伦理关系。当然,重点探究人与孝道的实践关系的同时,也会涉及人与孝道的存在关系、认识关系和价值关系。实践,就是去“做什么”,是主体对客体发生作用,即人对孝道的实践活动。例如,给老人做做饭,陪老人聊聊天,同老人锻炼锻炼身体,为老人快乐快乐心情,等等。这种孝道,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既能满足老人的物质需要,也能满足老人的精神需要。

人与孝道的关系问题就是人与孝道的实践关系,因而这种实践关系呈现出三个基本特征,即客观现实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首先,人与孝道的实践关系体现客观现实性。实践的要素需有主体、对象和手段等,人是实践孝道的主体,孝道是人的实践性的社会对象物,通过社会关系、社会技术、社会伦理和社会规则来运用有效的孝道手段。因此,孝道符合了实践的客观现实性的各个要素,能够践行人对孝道的实践关系。古代的《孝经》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一直遵守的孝敬父母的道德规范指南;现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用社会主义的法律手段来强制子女履行对其父母的赡养义务,保障父母的晚年生活质量。其次,人与孝道的实践关系体现自觉能动性。人在尊重客观现实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改造世界。孝道作为人的社会对象物,并不是孤立地存在于社会当中,与社会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是需要人去改造孝道这一社会对象物。孝道本身的存在和发展,必须有人去主观能动地认识它、改造它、发展它和创新它。“鸦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子女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赡养双亲、孝敬父母的责任,这是传统孝道的重要内容,更是新型孝道的时代内涵。再次,人与孝道的实践关系体现社会历史性。人是在社会关系中对孝道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受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并随社会的变化发展而历史地变化发展。一方面,从孝道的发展纵向来看,孝道的前世今生的分析与综合要相一致。孝道的历史发展经历了萌芽、形成、发展、成熟、变革的历史演进过程,并且这种演进永不休止,始终在矛盾的推动下向前发展。既要分析每个时期孝道的历史演进,也要综合整个历史发展的总体状况。另一方面,从孝道的结构横向来看,孝道的工程建构的分析与综合要相一致。孝道之所以能成为一种伦理道德的文化体系工程,存在必然有其合理性和规律性,分析出每个组成部分的特点和脉络,诸如基本内涵、主要内容、基本特点、主要作用等问题的分析;之后,又要将各个组成部分进行整体性地综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文化系统工程。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历史主要分为三个历史形态,即“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3]孝道在第一阶段中,人们完全对物的依赖,衣、食、住、行构成了原始的孝道关系。人们在生存的基础上,需求物质来维系生命,需求环境来保障健康,需求方法来获取资料,孝道就是在这种对自然的依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孝道在第二阶段中,除了对物质依赖的前提条件外,开始产生人脑中意识的孝道观念。在社会的人伦价值观念中构建出孝道的社会伦理体系,进而来维护和促进孝道的社会性、意识性的发展。孝道在第三阶段中,成为自由个性的孝道观念,达到一种道德高尚的理想社会。人类社会在社会财富极大丰富的时候,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人的发展的终极目标,孝道必然会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人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添砖加瓦。人与孝道的实践过程就回答了人与孝道的基本问题,既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性回答,也是一种逻辑的规律性回答。因此,人与孝道的实践关系就构成了孝道的基本问题。

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孝道问题一直是一个永无休止的探讨问题,存在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域,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维度,等等。在众多孝道问题的探讨中,基本问题是不可回避的。孝道的基本问题是理论基础的必然存在,也是实践过程的必然认识,更是工程建构的必然方向。人是孝道的逻辑起点,孝道是人的改造对象,在相互作用下构建出人与孝道的基本问题,即人与孝道的关系问题,就是人与孝道的实践关系。孝道的基本问题的回答,为孝道文化的社会发展提供了逻辑上的理论指导和实际中的实践意义。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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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Filial Piety From Marxist Philosophy

WANG Ji-yu
(Ideological Instruction Department,Liaoning Engineering Vocational College,Tieling 112000,China)

Filial piety,the core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is the ethical and moral norm with profound social influence.To understand the filial piety from philosophy requires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filial piety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filial piety in which man is the starting point of filial piety where filial piety can be reformed,and filial piety cover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filial piety.

filial piety;social relations;social norm

A811

A

1008-2395(2015)04-0094-03

2015-06-15

王继宇(1983-),男,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教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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