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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核心价值的建构——以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为线索

2015-03-22慧,陈

东岳论丛 2015年8期
关键词:建构数字化价值

董 慧,陈 兵

(华中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430074)

自20世纪,特别是到了21世纪,数字化已经成为这个时代显著的特征。数字化时代,各种高科技通讯工具蓬勃发展,网络、信息、数据对社会产生了推波助澜的深远影响,由此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而且我国也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多元价值观对主流政治发展方向造成冲击,这种冲击因为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更为猛烈。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表征着这个社会的本质内涵、实践诉求及理想追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①《十八大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对我国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核心价值的建构,表达了对实现人类生存意义以及人类价值完美的追求,这种价值图式的探讨需要建立在具体的社会和历史现实,以及个人和社会过去的经验基础之上。而且核心价值作为社会价值理念的最高抽象,时代精华的缩影,不仅仅是理论上的认知和论断,也是现实中、行动中的过程,更是人类文明最本质的内涵。数字化时代的核心价值建构,毫无疑问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维度。法兰克福的批判理论,作为对当代人类文明危机和生存境遇进行全方位的批判反思,其批判利剑不仅仅指向资本主义各种现实社会问题,而且深入到人类文明所内在包含的理性之中,对工具理性进行了深刻批判,并且进行了意识形态危机、总体性危机、心理危机、文明危机的诊断。其批判方法、视域及旨趣可以为我们深刻理解人类文化精神的演进提供一些有益借鉴,能够为信息技术变革所带来的数字化时代建构核心价值提供洞见。

一、数字时代的内涵

“数字化时代,是计算机与数字化通讯技术、网络技术等及其发展过程在全部社会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拥有强大功能、具有深刻影响的高科技信息时代”②康化椿:《数字化时代的和谐发展道德观》,《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第12期。。它使“数字成为交往凭证和必要工具,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凸显出数字化日益重要的塑造机制和影响”①鲍宗豪:《数字化与人文精神》,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8页。。从哲学层面理解,数字化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生产的各个要素都被转化成数字的处理形式,以进行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因此可以说数字时代集中体现了一种工具技术的数字化操作方式和以数字、计算、工具为主的价值精神;二是这种操作方式和精神超越了自身的领域,进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就是说数字化操作原则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存在方式和运行步调的主要逻辑,从而表现为数字化时代。

在更深层次的意义上,数字化不仅仅代表着简单的工具变革,而是一场全新的高技术信息的时代革命。它以“比特”为核心,对知识、技术和信息进行同一化、统一化和系统化重构,化“质”为“量”,这种重构消解了空间距离和时间,解放了物理时空对事物的限制。而且数字化时代的社会组成要素,按照一种网络化的更为自由开放、无限扩展的方式建立自己的组织原则,网络化建构了新的社会形态,产生了新的空间逻辑-流动空间。流动空间既是一种具有完整的社会、文化及功能特点的崭新的认知和生存环境,同时又是一种没有清晰构造与固定边界的空间形态。在对世界的数字化认知和世界的数字化自我表征的辩证互动中,人们的认知方式、表达方式和组织方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现实社会的实体、价值和关系制度等等重新被过滤和进行编排,在新的空间形态下呈现出与传统物理和社会空间全然不同的性质。在新的空间环境下,一切都呈现出灵活、多变、流动、易逝的特征。数字化时代技术的进步性和可能性赋予人类巨大的潜能,人们以一种更加高效和深入的空间方式来认识并改造着世界。被人类重写和改造的空间也在慢慢形成自己的运行逻辑及价值原则,一方面对人类主体意识和行为方式产生影响,伴随着主体价值个性化、自主化、开放化、多元化的趋势,主体内在思维意识出现混乱并导致价值选择、判断、塑造能力的弱化;另一方面,资本的统治力量大大加强,利益驱动的支配性空间逻辑决定着社会主体的动机、决定和执行,削弱了诸如公平、和谐等重要核心价值在社会中的主导地位、凝结吸引、规范制约的作用,改变着核心价值来源的知识基础和价值基础,从而影响核心价值的自我生长和传承。

二、数字时代核心价值建构面临的挑战

数字化变革,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生存交往方式、思维认知方式、价值观念形态及整个生活的意义。数字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加速信息的创新和流动,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全面交流和发展,为平等、自由、民主、自我完善和价值整合及生成等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它也造成了信息网络化、消费符号化、生存无根化、认同模糊化和交往虚拟化等诸多问题。而立足于批判、人道的哲学立场和价值取向,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文化工业、科学技术、心理结构和消费方式进行总体性批判的法兰克福批判理论,能够为我们分析数字化时代我国核心价值建构所面临的问题提供启示性洞见。

1.信息网络化

自进入信息化时代以来,人类信息的传播方式逐渐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尤其是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基础的网络化传播方式,使信息传播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网络化的信息传播方式,既能够将核心价值内容进行数字及符号转换,使其突破传统时间、空间界限,实现其空间拓展、效率提高的传播,又可以为主体提供政治交流与参与平台,为全球文化交往以及核心价值对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吸收提供新的、时代化的平台。但信息网络化也具有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消弱、威胁着核心价值的建构及认同。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在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路径的平台上传播的同时,不断超出自身的限制,高效的组织原则逐渐向社会全方位渗透,单纯网络空间渐渐催生出流动的社会网络空间,整个社会的链接方式就是以“网络空间”为模版而重新建构的(此时“信息”的外延会更广,包括一切以社会的网络空间(socialsociety)而非仅仅是基于信息和网络的单纯的网络空间(sybersociety)为载体而传播的要素)。“信息”要素的流通具有即时性、开放性和隐蔽性,因此主体可以进行自由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导致多元价值观念并存,这一方面会削弱占主导地位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另一方面会增大了文化整合、文化控制及掌控意识形态的难度。网络技术从来就不是价值中立的,它会带来意识形态的后果。“第一位的生产力—国家掌握着的科技进步本身—已经成了统治合法性的基础”。①[德]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69页。但这种“合理”的形式本身所蕴含的价值观念并非完全合理,它包含着诸如自由的无政府主义精神,非中心化特征催生出相对主义的精神,高效的信息传播导致的“快餐”精神,西方信息霸权精神等等,这些精神所生发的价值和价值观念在网络化的高效技术的作用下一同被合理化,渗透至人们的意识形态之中。“现实对意识形态的同化并没有预示‘意识形态的终结’。相反,在某个特殊意义上,由于当今意识形态处于生产过程本身之中,发达工业社会比它的前身更意识形态化。”②[美]马尔库塞:《单面人》,左晓斯等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9页。作为新的意识形态控制形式,信息网络化以一种更“真实”的形象出现,它不仅不是“欺骗的”,而且在现实中是可以得到验证的,“具有一种辩护的功能”,使人们相信这是他们的利益所需,反对其中的一方就是对另一方的否定,它改变着人们对世界的认知精神和把握方式。因此,这种从信息网络化自身内部所成长起来的原则和价值在浸入意识形态的同时,也渐渐占据了人们的整个意识,并在其中生根发芽,排挤、消弱和抑制着其它价值和观念,而意识形态内核的核心价值也因受到上述排挤和抑制,使其对社会其它价值、观念和行为的指导和规范作用消弱了,并且核心价值自我本身的成长空间和土壤也越来越小。

2.消费符号化

消费就其本性而言,主要是进入人类社会的物品的“使用价值”满足人的需要的现象,但是,自现代工业社会以来,消费越来越脱离人的实际需要,而商品逐渐成为一种异化的力量支配和安排着人们的生活,成为人们在生活中为之奋斗的“灵魂”。这是消费的异化,它的进一步发展,表明了符号化特征的加强,“要成为消费的对象,物品必须成为符号,也就是(在)外在于一个它只作意义指涉的关系”③[法]鲍德里亚:《物体系》,林志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3页。,因为“产品规定了每一个反应,这种规定并不是通过自然结构,而是通过符号作出的。”④[德]霍克海默,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3页。并且,伴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当代人的消费需求发生了重大改变,对于他们而言,商品的使用价值已不再重要,他们看中和追求的是商品所被赋予的意义和价值。而且在数字化时代,这种趋势尤为明显,商品(品牌)通过数字化编码,借助于大众媒介包围着我们的生活,这些商品在形象化和生动性的数字化设计中,逐渐构建了另一种虚假、表象化的意义表达。所有的商品由于自我构建的意义在整体上呈现出一种差异化的意义符号代码,不同的符号代表了不同的身份、地位、权力、品位、个性和圈子。这是另一个世界,一个用符号来表征意义的、直指虚幻消费本身的世界。大众传媒在非暴力、美学化、潜意识、诱导性的建构商品符号的话语体系的同时,也建构着人们对这种符号的认同。这种话语体系所筑起的“神话世界”引导着人们向着一个“大他者”不断追逐,在对符号的消费中逐渐绘制出一个梦幻“自我”。对商品的消费就是对符号的消费,它表现为对自我的重构,这种自我重构也就是对现实自我社会地位的把控。因此,对符号所代表的不同意义结构的消费之中内含着现实社会中人的关系结构。符号化的消费,最终成为一种被符号逻辑所控制的对虚幻的欲望本身的无意识的消费。这种消费并不是表达消费主体真实的对物的需求,而是对社会等级、地位、身份、差异及区分的需求。符号化消费,抽空了消费的真实内涵与意义,将人们置于不断膨胀的欲望被刺激被激发、人通过购买消费符号所带来自我快感意义不断被满足的无限循环过程之中。符号化的消费,对于社会发展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符号会弥漫至文化精神以及价值意义领域,会渗透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这类关乎我们自身终极意义、价值追求和发展动力的精神内核之中,最终导致价值的虚无化。消费的符号化实际上在深层次上是自我意识的异化和消解,自我意识被所谓的符号神话填充,它主宰着、控制着、引导着消费者的精神,使他们在符号消费的幻想中醉生梦死,丧失了对精神世界和本真精神价值的追求,而核心价值作为人的精神世界的坐标和本真精神价值之基也一同被抛弃了。它不再追问核心价值的本根意义和作用,消解了核心价值内在深层次的人文关怀,而且消费领域的意识形态渗透,冲击着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瓦解支撑社会发展强大精神力量的核心价值。

3.生存无根化

当代哲学的生存论转向使人的生存问题更加凸显,生存论的转向旨在把人的活生生的生存以及此种生存基础上的人的价值和精神追求作为讨论问题的源头。人的生存问题是一个历史性的存在问题,人的历史性的存在集中体现在人的实践活动上。实践是丰富的,它是价值与工具的统一,感性与理性的统一,时间与空间的统一。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作为工具存在的技术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追求—技术理性,技术理性极大地压抑了实践的丰富性,使其呈现单纯的工具活动倾向。实践的意义被曲解,实践的多样性被遮蔽,实践的单一化倾向使人把数字化的技术理性作为自我存在的唯一价值指导原则,人的行为动机、思维方式,操作规律和最终目的都遵从这种价值规范,人存在的根本价值追求让位于数字的操作方式和逻辑原则。正所谓,“按照技术手段采取的理性行为,既受人们欢迎,也是‘理性’的。”①[德]哈贝马斯:《理论与实践》,郭官义、李黎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45页。另一方面,在数字化时代,无论是“网络空间”还是“流动空间”,都使人与自然社会及人与人的关系不断发生着变化,人们不断离开固定的物理和意义位置,按照数字化的逻辑方式来分配人和事物的空间关系和意义组合,从而失掉了心理固定的基点,失去“根”的感觉,“扎根于地方意味着拥有一个面向世界的坚固的基点,就是把握一个人在事物秩序中自己所处的位置,就是对特定地方的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深深依恋。”②董慧,高晓溪:《城市空间批判与生态城市化》,《学习与探究》,2013年第9期。这也是归属感的丧失,人与地方空间实体之间的依恋感被切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疏远、隔离,人的内心意义和归属感在这种抽离了地方实体和社会意义的存在方式中逐渐失落。

人的内在价值的缺失和生存的无根化,实际上反映了内蕴于生活之中的文化价值的丧失。文化外化于行是一种生存方式,内化于心则表现为人类的精神家园,它是人的内心深处和精神之巅牢固不变的价值归宿。而内化于心的文化所表现的精神家园是核心价值自我发挥作用的场域,在内化于心的过程之中精神家园也得到重塑。人类生存的无根化既不能建构文化上的自觉,也不可能让人找到价值及灵魂的归属之地精神家园。数字化文化产品的肤浅性和快餐性,使人永远活在消费逻辑的控制中,在不断的数字、信息、商品流动中成为文化产品自我存在的附庸和支撑,虚假的意识及其价值观念充斥着精神家园。正如哈贝马斯所言,“无论是新的意识形态,还是旧的意识形态,都是用来阻挠人们议论社会基本问题的。”③[德]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40页。人们抛开了现实的真实世界,在娱乐、忙碌、压抑和自愿的背后是深深的恐慌、虚无和“不存在”感,这种“不存在”感和无根化使精神家园变得日益荒芜。人们找不到精神家园,内心深处的价值之维、社会的价值旨趣受到破坏和动摇。精神家园的颓废实际上是对核心价值关闭了大门,核心价值无法将新的积极的能量注入到人的精神家园和本真文化当中。这不仅使人的生存更加没有归宿感,而且也使核心价值与人们的生存、生活越走越远,甚至导致自身的弱化和边缘化,失去了本应发挥的作用。

4.认同模糊化

“所谓认同问题,就是你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以及你归属于哪个群体的问题。”④韩震:《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及文化认同》,《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1 期。认同在含义上有多个方面,有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等。认同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结果,作为一个过程,它是主体在与外界的关系互动中,在一个他者作为参照的条件下,不断认识自我和环境,从而在环境中建构自我,确定自我的历史社会过程,当然此处的环境是广义的,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等一切能够影响主体形成自我和确证自我的要素;作为一个结果,认同就是自己与环境意义关系相统一的结果。所谓认同就必然是统一的、稳定的和确定的。然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经验环境的方式,使我们对自身的认同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数字化在认同上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总体的排他性和具体的流动性之间的共谋,从而导致认同模糊化。所谓总体的排他性,也就是数字化在总体上为我们设置了一种关系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凡是其内容超越了已确立的话语和行动领域的观念、愿望和目标,不是受到排斥就是沦入已确立的话语和行为领域。”⑤[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11页。这种关系模式就是数字化的编码程序,要想进入这种方便快捷和符号化的沟通交流或位置转移中,必须按照这一套模式才能实现。在数字化时代,它基本上排除了人与人之间交往沟通关系的其他模式的可能性。而这种关系模式会改变我们自我认同的经验基础,如果自我认同的基础发生变化,那么自我认同也将随之改变。然而数字化时代又是一个流动的时代,社会沟通与交流超越了传统的物理时空的限制,主体占据的位置和实践行动具有暂时性,加上各种文化观念变动不居、交相混杂,会打破和消弱传统认同的统一性,从而产生历史性和社会性的断裂。这种与传统的断裂是无法让人们在分享意义的共同体中建立起认同感的。尤其是网络空间的发展,主体与网络之间关系更加复杂,自我身份识别难度增大,而且网络交流打破了地域的限制,国家概念逐渐模糊化。随着各种价值观念特别是西方价值观念的传入,基于传统文化因子上的民族认同也开始变得松动,由此产生的网络空间的价值多元和混合特征使认同趋于混乱。另外,网络主体的虚拟化和符号化使其角色多样化和不确定化,这些多样化、不确定性的角色没有一个统一的内核,使得主体在网络中,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关系上自我身份建构与识别也变得模糊,变得更加流动与碎片,保持具有稳定性格实体的内在自我出现危机。身份认同模糊化,即主体或自我的分裂与消失,这也是信任的缺失。所以,数字化时代的关系模式消弱了传统认同的要素,使自我认同趋于模糊化,主体或自我在数字化时代消失了或分裂了。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数字化时代主体的分裂实质上是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价值认同和自我内心认同的分裂,进而对核心价值的认同产生动摇和不信任感。

5.交往虚拟化

与传统交往方式相比,数字化时代的交往特点集中体现在网络交往上。其显著表现就是身体的不在场,人们借助互动界面,凭借数字媒介自由的交流。在虚拟世界的交流中,主体身体不在场,身份则变成了抽空了具体社会关系意义的空洞的存在,这对人们的交往方式产生深刻的影响。传统交往方式是面对面的现实的交往,它将交往限定在特定的物质社会关系框架之中。交往确证了人的对象性本质,也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人对自己不断占有的历史,也是交往日益丰富与深化的历史。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人与人社会关系不断丰富,见证了交往的真实性、确定性,也突显了交往的关系性与活动性、静态——动态的辩证统一。而网络社会的交往,主体身份虚拟化,主体的本质是被想象与建构出来的,因此不再具有社会属性。在网络世界中,人可以逃避现实世界的各种约束包括社会道德、核心价值的规约,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心理体验任意建构“自我”。这种新的交往方式,重新定义了交往中的主体、对象、途径和环境,容易使人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社会角色。数字化时代的交往是以数字化方式为技术手段的组织系统对交往合理性的奴役,这也是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数字化的组织行为方式,其本身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时代表征以及人类行为的合目的性、合理性表达,但这种组织方式会不断浸入到生活世界,把生活世界的主体间的交往整合为合目的行为方式基础上的间接交往或主客交往,并且这种合目的的网络化的交往方式会造成自我表达的虚拟化,即“戏剧行为”的虚拟化。久而久之,人们在交往中会建构一种自我虚幻的感觉或意识,交往就会丧失真实性、真诚性。在虚拟交往过程之中,自我社会属性的抽离反过来又加剧了社会交往规则在网络空间的解体。生活世界作为整体性的和源泉性的存在,本身包含着各种文化和价值,特别是处于中心地位的核心价值,它对社会的各个方面都起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交往者要想实现真正的交往,也必然不能离开生活世界。正如哈贝马斯所说,“交往行为者不可能走出其生活世界境域。他们本身作为解释者借助言语行为属于生活世界。”①[德]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2卷),法兰克福/美因,1981年版,第191页。 (转自艾四林:《哈贝马斯生活世界》,《求是学刊》,1995年第5期。 )然而,这种殖民化、虚拟化和社会交往规则的解体破坏了“生活世界”的和谐统一,这种破坏使生活世界趋于碎片化和片面化,也使人们无法把握和返回“生活世界”。但人们又不能脱离生活世界,因为归根结底,生活世界是产生真正交往的发源地,而核心价值又是生活世界的内核支撑。这样,交往虚拟化实质上就是剔除了以核心价值为根本之维度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的失落和交往合理性的丧失必然拒绝核心价值对其的维系。

三、数字时代核心价值建构的路径

人类的行为常常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走入顾此失彼的境地。面对数字时代这样一个全新的时代背景与发展潮流,既要利用先进的信息科学技术优势,又要避免信息及数字带来的弊端,处理好人与技术的关系、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关系及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关系,积极培育与建构健康的核心价值。

1.人与技术的关系

在技术的人性化与人的决定性原则之间保持辩证张力。

技术的人性化原则。技术的人性化原则主要指技术必须始终反映人类的真实需要和思想,并且促进其发展和进化。一方面,人类无论是对自然、社会或自身的思考,都源于自身对未来的深切关怀,为谋求更高层次和谐基础上的幸福。但单纯思想不能使人类真正获得福祉,必须诉诸某种技术手段,并使其作用于物质世界,才能解决我们的物质需要。“技术和科学便成了第一位的生产力”①[德]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 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年版,第62页。,成为反映人的思想和解放人的力量。但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始终需要以人对世界的真实把握为指南,它必须越来越真切的反映外在的自然界,而非创造一个将人与人的真实行动虚拟化的世界。另一方面,技术反映的是人类延伸的器官的力量,它超越了人作为现实存在物对世界有限性把握的局限性。人可以借助于技术,实现对以往单凭自身的自然能力所不能达至的领域的把握。“这样人就从进化的产物变成进化和变革的生产者,从现存世界的理解者变成新世界的创造者”②盛国荣:《数字时代的技术认知》,《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2年第4 期。。

人的决定性原则。技术总是属人的技术,技术的逻辑总是人的逻辑的反映和延伸。技术的发展和全面应用总有其非技术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的普遍认可。若技术只反映某些人的利益或伤害大部分的利益,那么它必然会遭到抵制。由此看来,在技术中至上性的人是作为普遍的人,这是人类共同福祉的要求。唯此,这样的技术才可能在现实中获得广泛的运用,从而走向繁荣。并且,人类总是不断进步的,而人类的进步恰恰也说明了人类的不完美性。作为人类需要和思想现实化的技术,同样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技术在其发展过程中造成的技术性问题,除了通过技术性方式来弥补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确定人在其中的决定性影响,技术的发展必须面向人类的共同福祉。

因此人与技术的关系最终是走向统一的关系。技术在辉煌腾达、一路高歌猛进的时候,人类要牢牢的确定它的属人性,技术的发展必然是核心价值的表达和延伸,技术始终代表的是人类的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些人或它自身的逻辑,技术的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类的幸福和对自身的价值追求为代价;同时,当人类用技术来认识和改造世界时,要防止陷入人类中心主义的歧途,避免造成对自然的奴役和人类自身的控制,也不能背离了人类发展和文明演进的初衷。

2.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关系

在价值理性的指导地位与工具理性的效用范围之间保持辩证张力。理性是完整的,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同属于理性这一价值体系的不同方面,不能单纯的褒此贬彼,不能单纯而抽象的谈论两者的融合,要在历史和社会的现实语境中协调二者的关系,在辩证的基础上将内外尺度统一起来。

确定价值理性的指导地位。在韦伯看来,“价值理性即通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行为—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作任何其他阐释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③[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6页。。也就是说,价值理性是一种以主体(人)为中心的对事物本身的价值的信仰的理性。它的明显特征就是以人为中心和出发点,关心人的内在价值、感受、渴望和精神状态,价值理性更多的反映了人对世界的内在的精神上的把握。价值理性指向终极的意义和价值,表达着人对理想生活的追求,以及人类希望超越现实的不完美性而建构起来的一种完美幸福的生活状态。当然,价值理性同时也表明人对其本质的全面占有。在处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关系时,应该尤其强调价值理性对工具理性价值的激发、规范和引导,使其背后总能显现人的影子。但同时也应认识到价值理性的内在尺度不能完全脱离工具理性自身的时代局限性,更不能以价值理性取代工具理性,否则,这种价值理性最终只会是幻想。

确定工具理性的效用范围。“工具理性即通过对外界事物的情况和其他人的举止的期待,并利用这种期待作为条件或者作为手段,以期实现自己合乎理性所争取和考虑的作为成果的目的”①[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6页。。也就是说,工具理性更多强调的是外在尺度,强调有利的工具行为是达到某种既定目标的唯一标准。它注重的是工具效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遵循人可以凭借理性把握的手段和技术的征服办法以控制自然的精神,奉行实用主义的目的。若单纯从社会生产效率的视角来看,工具理性对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物质财富的积累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并且满足了人类的物质需求。但人的需求是全面的,人在本质上是不断趋向丰富的,物质层面只是人呈现的维度之一。工具理性对人类其他领域的渗透是其否定自我的开始,它会导致人的感性沦落、效率计算思维和控制支配思维,“技术的解放力量——使事物工具化一一转而成为解放的桎梏,即使人也工具化”②[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127页。,这种工具化的主导价值,其实违背了工具对人的意义的最初设想。因此,对工具理性应该不是否定而是引导,不是抛弃而是激发,使其在自身的领域和对人特定的层面上发挥积极作用,而非演变成一种破坏性力量。

3.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关系

在本真的物质世界与自由的精神世界之间保持辩证张力。

把握本真的物质世界。文化工业在现代数字技术的支撑下,以商品化符号化的存在方式,为人们构建了一个幻想的精神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欢笑在娱乐工业中成了骗取幸福的工具”③[德]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片断)》,洪佩郁、蔺月峰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132页,第158页,第145页。,使人们沉溺其中而隔断了与真实物质世界联系,失掉真正的存在之基。具体而言,文化工业在提供娱乐化消费方式和生存方式的基础上,通过对现实世界有选择的呈现,过滤掉具有批判性的细节和场景,以再现的方式,让人相信这些文化产品所呈现的就是现实世界,从而遮蔽了现实的完整性和人的存在本性问题,进而使人们丧失对现实真实的观察和判断。并且,文化工业在构建想象世界的过程中,进一步编造出自己的价值逻辑,使人们相信这就是真实事物的存在方式,这就是人的意义逻辑,“人们内心深处的反应,对他们自己来说都感到已经完全物化了”④[德]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片断)》,洪佩郁、蔺月峰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132页,第158页,第145页。。这会直接造成这个真实的物质世界的丢失。我们应该认清文化工业与现实的本质关系,以批判的眼光审视文化工业对现实的遮蔽,重构文化对现实世界的真实表达和关怀,是我们把握本真的物质世界的前提。

建构自由的精神世界。文化的商品化和齐一性垄断并控制了人的精神世界,使人的精神世界变成了对大众文化的注解和消费的场所,从而使精神世界丧失了自由判断和创造的维度。文化的商品化,使文化生产服从于商品对利润的积累原则,它关心的是交换价值的实现。因此,文化本身作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体现人对自由的向往和对现实世界各种规范制度及既定行为习惯的超越,变得不再重要。这种商品化文化价值的内在化替代了精神世界的本质属性,成为精神世界主动背离自我的动力。而大众文化的齐一性则更多的表现为对主体个性的消解。文化生产仅仅是标准化批量化的复制,人们的感受、思考和价值变成了同样的一种东西,作为创造性基础的个性成为一种同一性,“在文化工业中,个性之所以成为虚幻的,不仅是由于文化工业生产方式的标准化,个人只有当自己与普遍的社会完全一致时,他才能容忍个性处于虚幻的这种处境”⑤[德]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片断)》,洪佩郁、蔺月峰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132页,第158页,第145页。。创造性和个性的消失实质也是人的精神世界自由的消失。而建构自由的精神世界,就是扬弃精神世界的异化,要以精神价值的自由为导向来面对商品文化的消费,这是信仰前提。建构过程中,摆脱文化工业的控制,基于真实的把握现实世界的基础上,需要对现实问题和限制的超越,构建一种对主体价值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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