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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佛教生命观

2015-03-22温珍金

关键词:幻化众生人生

温珍金

(南昌大学 哲学系,江西 南昌 330031)

在现代社会,生命哲学亦或生死哲学研究的主要理论目标是:获取关于生死的知识性学问,并把这些知识性的学问落实到生活实践,以期望能够解决人生问题、超越死亡问题。在解决人生问题上,认为人生包括生命和生活,本来生命是生活的基础,生活是生命的体现,两者是合一的。但在现实的人生中,生命表现为内在的、稳定的,生活表现为外在的、变化的。于是,人的生命与生活形成了一种内在的紧张,经常发生矛盾、摩擦。在超越死亡问题上,第一是认为遵循“生死互渗”的原则,“死”并非出现于人生命的终点、而是渗透于人生整个过程,认为新陈代谢便是生中有“死”的表现之一,认为过去了一天便是“死去”了一天。第二是认为遵循“死是生活的终止,生命可以永存”的原则,反对“人死如灯灭”,认为死对动物而言既是生存的结束也是生命的终结;而人不一样,死意味着人的生存的终止却并不意味着生命的完全结束。认为人作为万物之灵可以通过一定途径和方法超越死亡,因为人的死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生物性的生死,二是血缘、人际的社会生命的生死,三是活在他人心中的精神生命的生死。

这种生命哲学在解决人生问题上的分析是非常到位的,但是在超越死亡问题上却不能说是圆满的。首先,“生死互渗”原则认为“死”是渗透于人生整个过程,却也仅限于人生这个过程,并不能解释整个人生走完之后,人到哪里去的问题,也就是说依据这个原则,人死了就是没有后面的事情了(这里暂时不管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其次,认为人死并不如灯灭,“死是生活的终止,生命可以永存”。这里就要为生命的永恒找一个依托,认为血缘、社会生命还在延续,子孙后代在延续死者的生命;认为精神生命还在,还活在世人心中。这种依托是依托于一种“他在”,寄希望于外在因素来延续死者的生命,这是靠不住的,终属枉然。总之,不管是用“生死互渗”来解释“生”之过程,还是用社会生命和精神生命来延续“死”之终止,都不能改变一个事实:人的生物性生命已经终止了。可以说这种研究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人生问题,却并没有超越死亡问题。

其实,在两千五百年前就有了超越生死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佛教的生命观、生死观。很多人通过学习佛的智慧,听闻、思维、修习、证悟佛法,打开本来,亲证诸法实相,用佛陀的智慧照见生死,了知生死等空华,才是圆满究竟的解脱之道。依据佛教的生命三世流转及六道轮回之理,人的命运随时可以改变,而改变的主权就在人自己手里。

一、生死根本

一个人只要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不得不感受生老病死、爱恨别离等痛苦,就算有暂时的欢乐也如梦幻泡影、露珠闪电一样了不可得。我们为什么会有生死?我们将何去何从?是谁在主宰我们的命运?我们生命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佛教有一幅著名的图画叫《生死轮回图》,画中描绘的正是这些问题的答案。《生死轮回图》的最中间有三种动物:鸽、猪、蛇。分别代表贪、嗔、痴“三毒”,这三种烦恼时刻都在左右着我们的心念和行为,这三种烦恼也正是令我们不断流转生死的根本原因。

贪是指染著于色、声、香、味、触等五欲而心为之攀援、念念不忘。眼、耳、鼻、舌、身等器官与外界相接触,产生色、声、香、味、触等感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众生的利欲之心,由于不了解事情的真相,执著于此五欲并产生染爱之心,就成为贪。《俱舍论》卷十六中说:“于他财物,恶欲名贪。”贪是产生一切烦恼的根本。

嗔是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蕴论》中说:“云何为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嗔的产生与作用与贪正好相反。贪是由对事物的喜好而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却是由对众生或事物的厌恶而产生愤恨、恼怒的心理和情绪。《大智度论》卷十四中说,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种心病中最难治的。

痴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俱舍论》云:“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众生因无始以来所具之无明,致心性愚昧,迷于事理,人生的种种烦恼,世事之纷纷扰扰,均由此而起。因此痴为一切烦恼所依。《唯识论》卷六:“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碍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又说:“诸烦恼生,必由痴故。”

人因无明,对喜爱的事物起贪爱之心,对厌恶的事情产生嗔恨之心,于是造下或善或恶的行为或起心动念,这就是造业。“业”是一个人的起心动念和行为,每个人造的业都会在未来成熟,“业”也就成为生死之轮轮转不息的推动力。自种善因,自得善果;自种恶因,自得恶果。因果规律是真实不虚的宇宙基本规律。因为无明,众生都在制造善业或者恶业,善业会将众生带入较高的生命层次,即天、人、阿修罗三善道;恶业会将众生带入较低的生命层次,即地狱、恶鬼、畜生三恶道。由行善、造恶形成的“六道”,每一道都不断处于轮转状态之中,没有一道能够超脱轮回。其中,“人道”众生必须忍受生老病死,亲人别离,饥渴冷热等痛苦。“人道”中的人类活动中既有杀生也有出家修道,这些迥异的活动说明了: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能够改善生命是人道独有的,人道苦乐交杂,虽然有苦却还不至于极苦,足以激发人类改善生命的意念。

二、生死流转

因无明引发的贪爱和嗔恨,继而造就善恶两业,使众生进一步感召六道轮回,众生始终处于六道轮回之中,生死流转,无有出期。佛教的十二缘起,告诉了轮回发生的过程以及因果关系。

第一缘起“无明”,无明即幻心妄执,它使人对事物产生错误的认知,也使人误解了因果循环,无明让人看不清种什么因会招致什么果。无明虽然能产生很多痛苦,却没有真实的基础,所以能被般若破解。无明激发了第二缘起“行”,有情众生一旦发生业行就会在心识里种下习气种子,直到产生果报。业行终止后产生于意识的习气叫做因识,现行习气是堕入轮回的牵引动力,因识导致的投胎叫果识,因识和果识统称为识,这是第三缘起。新生命时期的开始叫做名色,是第四缘起,名是一个生命受、想、行、识等四个精神现象的聚集,色是一个生命的物质现象的聚集,合起来就是构成生命的“五蕴”。名色会发展成第五缘起“六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这是胚胎的发育,当身体形成之后,内六根接触、感知外六尘,第六缘起“触”也就发生了。六根与六尘相对而起六识,进而产生喜欢、厌恶和中性等感受,也就是第七缘起“受”。这里揭示了此时的心识将左右下一个心识的发生,然后再产生业行,就这样连续下去,我们的心识也就承载着以往生命中的一切所作所为,这正是生死轮回不息的方式。由受产生第八缘起“爱”,是指一个生命因为觉受到苦乐等分别,而产生贪恋和嗔恨。由爱产生第九缘起“取”,“取”是对“爱”的更强烈的执著。有了“贪爱”和“执取”的业因,产生充分成熟的业力,召感出了未来生的业报,也就发展成第十缘起“有”,也就是下一个生命开始前的最后一个阶段。第十一缘起“生”即是下一个生命,十二缘起中“生”不是指脱离母胎的时候,而是指是受孕的那一刹那。有了“生”自然就有了标志着衰变毁坏的第十二个缘起“老死”。

由上可知,六道的不停轮转以及十二因缘的发生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础,那就是表现为愚痴的根本无明。由于无明而执取幻心幻境,沉沦生死苦海,不得解脱。只要破除了无明,轮回便不复存在。所以,在《生死轮回图》的右上方,释迦牟尼佛用手指着一段经文和一轮明月,告诉了我们出离轮回的道路和自在安乐的结果,经文内容大致是:“汝当求出离,得此佛说教,以恒坚实志,奉行此法规,如象推草寮,摧破死主力,当舍生死轮,灭苦尽无余。”这段偈文教导我们看清六道轮回之苦,并生起出离之心,修持佛陀开示的教法。明月表示“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灭”的无苦解脱、究竟安乐的境界。

佛说人生是苦,当我们处于逆境逆缘的时经常引起苦痛和忧虑,如果仅仅以这个层面来说“人生是苦”是不够的。我们偶尔也会遇到很快乐的事情,佛又说无常故苦,一切都是无常,都是变化的。佛就是以无常变化的意思说人生是苦的,譬如我们现在年轻貌美,但终究会衰老病死,所以说人生是苦。佛陀超越了六道轮回,同时还为发心出离的众生教授解脱苦的方法,佛陀并不是强迫我们要依循他的教法,他只是说:“我是过来人,我也曾经历你现在身受的苦,后来我脱了苦,我脱苦的方法是这样的,如果你也想脱苦,只需依着同一条路走便行了。”佛说人生是苦,苦是有缺陷、不长久、不彻底、不圆满的意思。佛不仅说人生是苦,还说苦有苦因。知道了痛苦的原因,按照佛指示的方法修学,把苦因消除了,就会得到彻底圆满的人生。这个境界,佛教里称为“常乐我净”。

三、生死义、无生义、不死义

古人云“生死事大”,但人们往往不明白生死为何事,总以为从呱呱坠地到一口气上不来之前是生,一口气上不来之后是死,并且死了再不来。有此观点的人是因为不明白因果轮回的道理。要明白什么是生死,就要先明白用什么来生死。我们的肉身,本来就是生灭无常,必然经历生住异灭的过程,佛说“诸行无常”,现在虽然是“有”也是暂时的“有”,毕竟幻化不实,空无自性,这也就谈不上生死。至于不生不灭之性,是永远存在的,如此不生不灭之性,更谈不上生死,这不是造作出来的无生死,因本性原来是无生死的。所以,所谓的生死流转就是我们的幻心在流转,认妄为真才有轮转生死。佛出世度众生就是度这幻心,使其由迷转觉,也就是了生死。人若了知生死是无明幻心妄执,是理上了生死;若勤修实证,明心见性,痛除习气,才是事上了生死。

云何无生?先得明白什么是生,生是相续之相,是继续相生,不是凭空而有。任何事物一不自生,二不他生,三不共生,四不无因生,是因缘和合而生,假名为生,毕竟幻化不实。世间一切,本无自性。生不能叫做有“生”这么一回事,不是从无到有叫做“生”,是因缘和合而生。因“生”是相续之相、幻化之相,本无自性、本不生灭,故名无生。幻心依幻境而起,境亡心空,然而凡夫却凭空攀缘过去幻境,执幻为真,执空为有,逐境流转,入生死而不觉。云何不死?先得明白什么是死,死是败坏之相,生是幻化,死也是幻化,幻化的生相在时时败坏,败坏至不可维持时,假名为死。前面说无生,死是败坏之相,同属幻化,毕竟空无自性,故名不死。任何事物也是不自死,不他死,不共死,不无因死。一生一死如梦幻泡影,暂时像真,毕竟是假。人死了就认为什么都没有了,这是非常错误的观点,这是无因果,无是非,断灭虚无的谬误。当人死后,灵台智性随缘而往,遇缘而会,再入轮回。

明白了生死是幻心在流转生死,相续之相、败坏之相本是生灭无常,唯有灵台智性是无生、不死,永远存在的。所以,要了生死,就是要了此幻心,由理而事,勤修实证,证知生死亦不可得,才是真了生死。

四、明心见性为了生脱死之关键

要了脱生死、超越轮回,必须觉破迷情,消除无明,“识自本心,见自本性”。明心见性是了生脱死的关键。

明心见性一词意义深广,可以说三藏十二部都是它的注脚,元音老人将其总括为:从究明人们的“心”(本心)的形相与作用,而彻见、领悟、神会生命的根源——“性”(本性)之妙体与真理,以觉醒迷梦,而了生脱死,证大涅槃。心是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内六根与色、声、香、味、触、法外六尘相对,集起的影子。性是生起心的根本,在佛经里面也叫佛性、真如、如来藏、一真法界等等。心与性原是一物,就像浪花与大海的关系,不是两回事。佛经里经常用体用关系和理事关系来类比心性:性是体,心是用;性是理,心是事。性是生命的根源,心是性的事用,因缘集起的影子。但我们却经常追逐影子而泯灭性的存在,正如追逐浪花的此起彼伏而忘却大海的存在。

生死的由来是幻心在流转生死,幻心是虚妄不实、了不可得的,而能生起心的性却是不生不灭、恒常存在的。性虽然是恒常存在的,却不可以眼见、不可以耳闻,更不能用意思去理解,但可以通过勤修实证,用般若智慧去观照,用心地法眼去体会。元音老人说:“明心见性,乃于打破妄知妄见,狂心息处,身心消殒时,彻见真性也。”明了心之虚妄不可得,息下狂心,彻见真性,故曰“歇即菩提。”我们的心能见闻觉知,都是心的妙用,都是性体生起来的,所以从心的妙用反观,这能见、能闻、能觉、能知的能性是什么。待得根尘脱落,能所双亡,身心消殒时,无明已破,我执不复存在,六道轮回也不复存在,也就了脱了幻心的生死流转。悟后正好用功,勤除习气,明悟即心即性,即性即心,体用如如,百尺竿头更进步,臻至明悟心性无住,一物不立,归无所得,才是真正了生脱死。

佛法讲的就是生命。佛是生命的本体,法是在生命本体确定和存在的条件下所观察到的一切现象及其特性。佛是恒定的、不生灭的、非因果的、非和合的;法是无常的、生灭的、因果的、和合的。借用一法来证得生命的本体,证得后,法也应当舍去,经云“如筏喻者”。至于修习的法门,佛法有八万四千法门,对治众生八万四千烦恼,“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只要与众生根器对机,就是好的法门。但综归一点,任何法门,都必须以明心见性为纲宗,不能明心见性,学法无益。

五、结 语

所以,我们要重视生命,不仅要了解生死,还要了脱生死,因为了脱生死之后的生命,才是真正自在与解脱的生命。可惜人不肯追求生命的自在与解脱,反而贪恋有限的生命,因无明妄动,追逐那如梦幻泡影的名利与享受,都头来终归“竹篮打水——一场空”,毕竟不可得,毕竟带不走。自己死了,还寄望于子孙后代能把我们的生命延续下去,寄希望于亲朋好友能把我们的精神生命留在心中。孰不知,我们有我们的命,子孙有子孙的命,就算子孙和好友心中记得我们,但我们的有限生命毕竟没有了,我们还是没有了脱生死。所以,自己的生死自己了,别寄托外在因素,误己慧命,人身难得。

佛教认为人生的意义,是在获得永恒的生命。仅在有限的生命中,渴望长寿,无异于水中捞月。我们的目的不是在于今生能活多长的寿命,而是在于证得法身,证得永恒的生命。

[1] 郑晓江.关于生死问题的几点思考[J] .哲学研究,2007(9).

[2] 元音老人.佛法修证心要——元音老人文集[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1.

[3] 王骧陆.王骧陆居士全集[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9.

[4] 苏树华.明心见性[M].济南:齐鲁书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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