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工程的主要监理工作
2015-03-21李寿元
李寿元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61000)
智能建筑工程的主要监理工作
李寿元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61000)
智能建筑工程监理是一种专业化的、全过程的工程监理。这里针对智能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智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实施要点。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工作
1 建筑智能化系统的特点及对工程监理的要求
1)系统的复杂性。建筑智能化系统是在强电、弱电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传统建筑的基础上,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实现通讯自动化、建筑设备自动化和办公自动化。从工程技术上看,智能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通信网络系统(CN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大量系统设备汇集在一起,其复杂性表现在它是多专业高科技的结晶,系统集成更是将智能化建筑内不同功能的子系统通过集成方式把它们从物理上和逻辑上连结在一起,以实现综合信息、资源的共享,使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形成一个纵横交错、有机结合的“系统工程”。监理人员只有提高自身的各项组织管理能力、利用系统的方法去管理工程和控制施工质量,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才能适应智能建筑监理工作的要求。
2)技术的先进性。智能化系统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由大量微电子设备组成,是信息技术在建筑领域的成功应用,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这一特点要求监理人员必须适应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建设要求,具备较高的学识水平和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知识面要广。
3)检测上的定量性。面对一大批形式各异的微电子产品,在工程建设中,通过一般的感观方法,不能满足质量检验的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求监理人员要熟悉智能化系统验收中各项技术性能的质量指标以及允许的偏差范围,而且还要熟悉各类测试仪器原理、操作方法、测试条件、使用范围;特别要注意在测试中测试仪器要先经过技术鉴定部门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4)结构上的标准性。建筑智能化系统突出的特点是结构标准化、器件模块化,但各厂家的产品仍各不相同,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器材设备的特点、线路标准和模块功能,这些需在工作中逐渐积累形成。
5)运行上的智能性。智能建筑中系统集成中心、楼宇自控主机、监控系统的管理主机、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中央处理机等,广泛应用计算机。监理人员要熟悉计算机原理及应用,使计算机系统与管理要求相适应。
2 建筑智能化系统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2.1 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在设计方面,由于智能化设备目前主要还是进口产品居多,且分属于不同的生产商或集成商,有的设计公司往往是简单地套用商家提供的资料,使得各系统之间由于技术参数、性能、开放性等各有区别而不能很好地匹配。再加上建筑(包括结构及给排水、强电、暖通等)与智能化设计任务通常分属于两个不同的设计单位,相互之间的配合和协商差,导致各专业施工图之间“错、漏、碰、缺”的现象经常发生。而按照目前我国的监理工作情况,监理还无法在设计阶段实施,无法全面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再加上业主对智能化系统的功能目标不明确或不能完全确定,使得设计单位对所要实现的目标也很难明确,随着后期目标的一一明确,常出现边施工边修改图纸的情况。
2.2 在施工建设阶段存在的问题
1)行业管理部门多,协调困难。智能建筑中的安保、消防控制、电视与广播、通信与网络等系统分属于公安、消防、文化、电信及建委等专业部门归口管理,在报批报建、设备选型及安装队伍选择时,往往会受到某些干扰,使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时常遇到困难,有时甚至难以正常开展。
2)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还不完善或滞后,给工程质量的管理带来“空白”之处,使施工质量无标准可依。
3)投资控制缺乏相应的依据。由于大多数智能化系统设备需要进口,其价格咨询往往比较困难,除了安装的人工费、材料费可依据当地定额或行业定额外,其系统的设备价格只是向厂家询价后的参考价,对这部分的投资控制往往心中无数,对做好投资控制往往缺乏依据。
4)实施过程中参与的专业队伍较多,且同一专业又可能有不同的施工队伍,在实施过程中各专业队伍之间相互影响,互相扯皮的事情经常发生。
2.3 智能建筑工程监理现状
1)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管理,需要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诸多专业知识的支持,这就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专业知识、工程技术、管理经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目前大多从事智能建筑专业的监理人员专业技术背景较为单一,同时智能建筑工程技术进步快,技术含量高,对专业监理人员要求相对较高,现有智能建筑工程监理人员难以完全满足各专业工程对监理工作的不同要求。
2)偏向重视程序控制,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相对薄弱。对于智能建筑工程,由于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性强,在实施过程中,专业监理人员往往偏重于程序控制,而忽略设备、配件,尤其是软件质量及过程质量的控制,缺乏对工程质量的主动控制。对于工程变更,参建各方往往迁就来自系统供应商的意见,导致工程质量与系统性能经常出现达不到预期效果的情况。
3)依赖专业单位系统检测,忽视现场环节的质量控制。智能建筑工程各系统的检测由省市级以上的建设行政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组织实施,出具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加上监理机构很少配备智能化检测设备,无法进行平行检验,这样往往造成忽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现场调试环节,忽略了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的全面检查与验收。专业检测报告是对系统主要检测项目性能参数的检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检测后出具,报告具有权威性与法律效力。在智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容易产生只看重系统检测结论,而忽视对其他验收项目逐项检查验收的情况。
3 智能建筑工程实施各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3.1 智能建筑工程深化设计阶段
1)在智能建筑工程的深化设计阶段,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能已经开始主体施工,监理单位也已进场。且在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大型复杂工程的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由于其专业化程度高,往往由工程主体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之后,再由弱电专业单位进行深化设计,才能完成真正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然而进行深化设计的弱电专业单位往往正是智能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智能建筑工程深化设计阶段,作为监理单位如果能够充分有效地开展工作,将会对施工阶段智能建筑工程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2)在深化设计的过程中,如果业主需要,监理可以协助业主进行需求分析和功能定位,不盲目追求高档次和高标准性,应根据业主对建筑物功能的需要及其重要程度来确定智能建筑的功能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设计协调会,对业主的需求、主体设计院的要求,施工单位的建议等多方面意见进行讨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落实深化到设计中去。这样将有助于实际施工结果与业主功能需求目标的一致性,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情况,有利于智能化系统的投资控制。
3)在深化设计阶段可进行各专业初步协调,讨论协商强电、弱电、暖通、给排水、消防等各机电安装之间是否存在管道路由矛盾的现象,以及与土建结构、装修、室外市政专业是否存在预埋、标高、路由合理性的问题。可通过总包组织各专业对集中的槽、管通道等进行预先规划,对重点部位如管道井、设备房、楼宇公用部位等进行管道预排,提早统一布置,避免冲突,以便以后施工中严格控制。
3.2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阶段
1)智能系统集成商对智能建筑的深化设计,一般是结合了具体品牌设备的功能,对系统结构进行优化面形成施工图。对智能系统集成商所做的深化设计进行图纸会审,监理需熟悉工作范围所涉及的各专业施工图纸(包括与智能建筑工程有接口关系或监控关系的其他专业施工图纸的相关部分),熟悉相应的规范、标书、合同、施工概预算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当地供电、电信、消防、技防、质监站等部门的要求等);审核智能建筑工程图纸或有关设计文件是否满足业主的需求以及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和要求,并就深化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图纸会审中监理需着重注意,所选产品及设计图纸需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每个弱电子系统需具有合理性、兼容性、开放性和可靠性;深化设计中系统图与施工平面图要匹配;各终端、各回路标示要清晰、正确;导线型号及规格、导管规格、数量、敷设方式等要正确和一致;需电源的部位是否配置到位并满足要求;系统的防雷与接地是否满足要求;工程信息点设置的位置必须正确并能满足功能的需求。
2)具体工程的智能化深化设计中可能存在问题多种多样,在图纸会审时要注意。常见的有:①施工图针对性不强,套用其它项目的设计,这将影响到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成本、使用便利性;②与建筑、强电、水暖等专业的相互衔接不够,导致不同专业产生冲突,如弱电各子系统的供电方案考虑不周,弱电桥架尺寸偏小,弱电机房或弱电井面积过小导致弱电设备安装很难合理布置,弱电机房设计在不合适的位置(机房顶部有雨污水管、机房上方是卫生间等);③设计中片面追求大和全,缺少针对性,实用性、可靠性的追求,片面追求智能化系统的集成,有的设计功能很多,功能多了,产品的可靠性也受到影响。④在弱电设备选用上缺乏考虑使用成本及全寿命周期费用,采用进口弱电设备未考虑备品备件的价格及到货是否快捷,系统一旦损坏就需花费大量资金且等很长时间才能恢复运行,导致智能化系统的开通率、无故障运行率、节能增效的实际情况与预期的要求有较大差距。这些问题需要设计单位在深化设计中尽量避免出现。
3.3 施工安装阶段
1)监理人员要重点审核系统承包商的资质、资历、工程业绩;审核承包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和设备供应计划;审核承包商项目实施组织设计。
2)监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和协调会,协调各方关系和进度;审核批复施工联系单和技术联系单,组织系统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移交;对拟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抽样检验并见证送检;定期检查分析进度计划实施情况,必要时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3)监理人员要加强隐蔽项目检查验收以及智能化各系统所使用的材料、硬件设备、软件产品、各种系统接口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杜绝不合格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特别是线材)用于工程之中。检查材料、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说明书等,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产地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及报关单,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资料手册应有中文文本等,产品功能、性能等应满足国家有关产品标准,供需双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可按合同规定或设计要求进行;检测报告是否完整,强制进行见证抽样检查的材料、设备应进行见证抽样(封存)送检,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硬件设备要重点检查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确认设备正常;商业化软件产品应检查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等;系统承包商提供的系统接口质量应满足合同要求。
4)监理人员必须加强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协调工作,包括智能建筑各系统的施工单位协调以及智能建筑施工与建筑、装修、水暖、强电、电梯等专业施工之间的协调。避免出现责任推诿和工期延误。
5)监理工程师要加强设计变更控制,避免增加建设成本。主要是控制设备变更,对于因厂家型号更新等理由提出的设备型号变更,要仔细进行核对确认。
6)督促系统承包商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对系统进行自检,自检时要求对检测项目进行了逐项检测,再依据各系统的不同要求,按有关规范进行连续不间断试运行。
3.4 系统检测
1)系统检测是智能化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过规定的试运行后,在竣工验收前所进行的对系统功能、性能及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其评价结果将作为竣工验收和智能化系统评估的依据。智能建筑工程的系统检测由省市级以上的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组织实施。
2)智能建筑工程包含系统多,各分项工程(子系统)验收内容项目很多,在进行系统检测前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各分项验收时,要紧扣验收规范中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内容及设计系统技术要求与参数,逐项检查,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记录表、子系统检测记录表等验收表格,并填写明确的验收结论。子分部(系统)、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内容有汇总系统检测结果、检查相关工程资料。对强制性条文涉及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测,单独填写检测记录。
3.5 智能建筑分部工程竣工验收
1)监理人员应核查智能建筑各系统竣工验收所包括的内容是否完整,主要是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检查是否完成、系统检测是否合格、运行管理人员是否完成培训并可上岗,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是否完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