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津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2015-03-21张红梅
□张红梅 张 彬 王 蕾
河北省石津灌区位于河北省中南部,设计灌溉面积240万亩,灌溉范围处于石家庄、衡水、邢台地下水超采漏斗区。灌区自1997年以来连续实施20期续建项目,工程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有效保障了农田的科学有效灌溉,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主要通过节水技术改造和用水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在工程建设方面,进行渠道混凝土防渗和老化工程更新改造;在灌溉管理方面,严格控制渠道流量,田间畦灌实行 “二八改畦”;在基层管理方面,积极推行参与式灌溉管理体制;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完善干渠以上水情监测系统、总干渠闸门控制、业务数据管理等先进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灌区开展节水改造项目以来,共完成投资5.05亿元,防渗渠道376km,改造建筑物1323座,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37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5%,年新增节水能力1500万m3。
2.项目建设管理的做法和经验
2.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部门协作
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标准、按计划完成,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省水利厅批准组建河北省石津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局,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工程处、信息处、财务处、涉外协调处5个职能处室,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安排、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资金筹措、财务管理及审计、征迁清障、竣工验收等工作。5个职能处室在工程建设中通过科学组织、合理分工、精心实施,有效加快了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
2.2 统筹考虑,优化设计,明确投资方向和重点
工程项目投资下达后,建设局工程处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灌区实际,明确投资方向和重点,列出拟建项目内容,交由局务会审议批准。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科学规划,优化设计,力争投资效益最大化。渠道防渗采用施工方便、投资节省的抗冻胀混凝土材料,小型建筑物多采用结构简单的空箱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尽可能改善工程条件。
2.3 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保障工程优质高效
结合灌溉特点和工程建设要求,合理安排工期,严格“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规范建设程序。工程质量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追究机制,施工和监理单位公开招标,成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小组,在施工现场安排专门质检人员,并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签定质量监督合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随机抽检,建立质检档案。
2.4 加强监督,严控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严格资金管理是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有限资金效益最大化,一是通过严把工程规划、设计、预算关,控制工程投资。二是制定按进度拨款,集中拨付的资金管理制度。工程处按进度及质量验收情况填写拨款凭据,财务处对资金的使用严格审查,以投资控制促进度、促质量、促效益。
2.5 加强管护,落实责任,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工程完工至竣工验收前,由承建单位负责维护,项目所在地基层管理处负责试运行管理。竣工验收后,将工程交付管理局,管理局再将各子项工程交由工程所在的基层管理处管理。在管理局的监督指导下,各基层管理处按照《河北省石津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落实管护责任,同时加强基层用水组织与地方水利部门和乡(镇)政府之间的协作,确保工程持续高效地发挥效益。
3.存在问题及建议
3.1 前期工作费用难以落实,建议落实一定额度的前期工作费
项目建设初期,建设单位根据立项要求,要组织开展环评、稳评等前期工作,投入一定的费用,由于灌区自身经费有限,无法及时支付,影响项目的节点工作开展。因此建议落实一定的前期费用或明确费用出处,以保障工程项目实施进度。
3.2 节水技术单一,建议在灌区内适宜地区推行微喷灌工程
灌区节水技术单一同样影响节水改造水平。多年来我灌区的节水措施主要为渠道混凝土防渗衬砌、薄膜防渗。囿于资金能力,灌区在续建配套项目中只能进行骨干渠道防渗,节水标准偏低。因此建议对于支渠以下工程,可适时进行微喷灌推广应用,并积极探索适合灌区特点既经济又行之有效的节水技术。
3.3 建后管护资金尚未落实,建议尽快落实灌区工程维修养护费
石津灌区水费收入仅占供水成本的30%~40%,属准公益性质,骨干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应由国家负担。灌区在2003年水管体制改革时已完成费用测算及上报,但尚未落实。因此建议,按照水管体制改革精神,实行财政预算管理,落实公益性补助,以确保灌区基本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