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文学史》编纂特征探析
2015-03-21杨一男
杨一男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北京100081)
2012 年10 月,满族文学的研究成果——《满族文学史》由辽宁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共分四卷,总计五十五章四十余万字一千七百一十三页,介绍并品评自满族肃慎时期至清代晚期的重要民间文学作品与书面文学作品,所涉及到的满族作家近二百名之多。
《满族文学史》从属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丛书》,是“七五”期间国家重点项目的子课题成果。它的出版标志着中国满族研究领域拥有了首部族别文学通史专著。由于入史文人数量大,编选史料丰富多样,专著对未来满族文学相关学术问题的进一步讨论具有相当珍贵的文献参考价值。
毋庸置疑,每类“文学史”的成书都离不开编者辛勤地编篡、排定工作。因为《满族文学史》特定的科研属性,其编纂行为亦具有许多值得注意之处。探析本套专著的编纂特征有助于人们了解特定时代背景下,族别文学史个案的建构方式并明确国家意志与编写技艺双层面在成书进程中的影响。由此揭示的缺陷也对相关文学史书籍的再撰写提供指导策略。
一、《满族文学史》的“史前史”
《满族文学史》的编写与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史上四次国家级会议密不可分。即分别在1960、1961、1979、1984 年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史座谈会”[1]。会议最早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联合发起,后期又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部密切配合,以提出、规划、落实各少数民族编写族别文学史的任务。总体而言,四次座谈会的文学史编写精神可归结为:编写必须体现民族团结,热爱人民群众,热爱社会主义新中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恪守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修史的方法论;实事求是地编写专著,服务于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四次会议中,1979 年的“第三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史座谈会”最为重要,因为该会议明确将《满族文学史》的编写任务分配到辽宁省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编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参考资料》。政府机关保障、权威科研机构的统筹,令“少数民族文学史座谈会”具有全面的国家行为性,而其会议精神也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成为每一位文学史研究工作者理应恪守的准则。
“第三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史座谈会”的任务分配很快得到辽宁省政府及省级科研机构响应。作为《满族文学史》主编之一的邓伟先生,在追忆这段历史时写道:“辽宁省作为满族发祥地和满族人民主要集居地,承担了编写《满族文学史》的重要任务。此项任务在辽宁省委宣传部、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文化厅和省社会科学院的领导下,由辽宁大学中文系(文学院)具体负责。”[2]1979 年10 月,在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阿英嘎的主持下,《满族文学史》编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宣布编委会正式成立,其中心任务在于负责指导并协调这项工作(文学史编写)的顺利完成。两个月后,编委会又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并邀请东北三省相关专家学者参加《满族文学概况》学术讨论会,这次会议的内容主要是明晰文学史编写的素材对象,对相关学术问题交流经验。《满族文学史》第三次编委会会议于1980 年10 月召开,会议内容首先在于进一部调整编写方案,其次是为同年年底举办的“1980 年满族文学史学术年会”的顺利进行做好准备。《满族文学史》第四次编委会会议最为关键,因为这次会议通过改选的形式基本确定了编委会成员名单,正式成立了《满族文学史》编委会办公室,并决定出版内部学术刊物《满族文学研究》(不定期刊),该刊物主编人是邓伟,副主编是赵志辉,也是后来直接进行《满族文学史》编纂的两位重要主编者。之后在1982 年7 月和1983 年9 月,《满族文学史》编委会又分别举办和召开了“第二次满族文学史学术年会”与第五次编委会会议,会议仍然由阿英嘎副主任主持,力图研究与解决编写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对日后具体工作进行规划。
值得注意的是,第四次《满族文学史》编委会会议所起草的重要文件《中国满族文学史编辑委员会宗旨、成员名单及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在开篇写道:“这项工作(文学史编写)依照党的民族政策和加强民族团结的精神,尊重历史事实,发掘整理文学遗产,为发扬各民族共同创作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服务。”[3]这一表明委员会编纂核心宗旨的说明与三次“少数民族文学史座谈会”的指导意见保持高度一致性:如热爱党和国家,热爱人民群众,拥护民族团结政策的决心均已表露无遗,“尊重历史事实”也表明编委会实事求是的学术立场。因为“事实求是”既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计划”虽未提到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但其语义已明显喻示完全秉承“少数民族文学史座谈会”的有关精神著书立说。
另一方面,作为集体性编纂组织的《满族文学史》编委会,在成员构成上也显示了国家行为的影响。以1982 年编委会为例,编委会的常务委员共计35 人,他们来自这样十五个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民委、省出版局、省民研会、省文化局、省群众艺术馆、省社科联、省作协、沈阳市文联、丹东市委宣传部、沈阳故宫博物馆、辽宁人民艺术剧院、东北工学院、辽宁大学、省社会科学院。文学史编写工作是由辽宁大学直接负责的,其成员为十三人,约占总人数的37 %。剩下63 %的成员大部分属于行政岗人员,也有兼职学者或者文艺人士的,但专业领域同文学史业务没有过多关联。再看编委会领导名单:文菲(主任,省委宣传部)、阿英嘎(第一副主任,省民委)、石光(副主任,省社会科学院)、林岩(副主任,省委宣传部)、方冰(省作协)、胥树人(副主任,省社科联)、战力光(副主任,省文化局)、张震泽(副主任,辽宁大学)、孟庆文(副主任、辽宁大学)、朱眉叔(副主任、辽宁大学)。同委员比例相似,辽宁大学学术工作者占领导人员名单的30 %,剩下的70 %属于行政岗,主任和第一副主任职务皆由政府干部担任。这样的人员安排,意在监督学术工作者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文学史编写。同时,在国家行为支持下,编委会亦充分动用集体行为,统一整合各行政资源,以保障编写工作顺利进行。
除行政资源外,满族文学史编委会又通过主办两次学术年会和办理内部期刊,也为文学史的编写工作提供充足的学术资源。根据邓伟先生的记录,两次学术年会在全国范围内召集著名的文学史(满族史)专家出席,总共收集到一百余篇论文。学术年会的相当一部分篇目后来收录于《满族文学研究》,这些论文探讨的主题集中在顾太清研究、奕绘研究、女真文人研究、女真散曲研究、《红楼梦》研究、文康《儿女英雄传》研究、《满文老档》研究,“子弟书”研究,纳兰性德研究,汪笑侬研究等。论文或为《满族文学史》相关章节编写提供背景知识,或帮助解答编纂工作者面临的疑难问题,或针对文学现象提供评判方法。学术论文的收集无疑对拓展编纂者分析问题的广度,增加思考问题的深度独具积极意义。
二、《满族文学史》文本编篡
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不断反思与总结。同样,人类文化的结晶——文学,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人类文明的各个时间段,展现出多样的光彩。对于满族文学,探究其发展轨迹,列举艺术成果,无疑又是对特定民族共同体文化层面的深度解读,是了解该民族的一扇重要窗口。四卷本《满族文学史》的成功出版,一方面源于满民族本身深厚的文化内涵,另一方面同专著的编纂形式密不可分。分期、文类、评价是每部文学史成书必须考虑的问题。《满族文学史》亦不例外。
1.分期
文学史始终处于动态的进程模式中,对分期断代的处理是叙述史实的关键。为此,《满族文学史》编者以绝对时间为横坐标,以1635 年清初“满洲”族名改称的时间点为纵坐标。将清代之前出现的文学统称为“满族先世文学”,清代以后的文学称为“清代满族文学”。分成“清代前期满族文学”“清代中期满族文学”和“清代晚期满族文学”。这种时间划分同传统唯物主义的清史划分基本吻合,如前期具体指:自1583 年努尔哈赤崛起,1644 年满族入主中原,顺治于北京称帝,直至康熙、雍正先后掌权,即1583 到1735 年,共150年,可视作满族社会发展的上升阶段。“清代满族中期”是乾隆元年(1736)至鸦片战争(1840),也就是清代由胜转衰时期。晚期则具体指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时期(1840—1919),同中国近代史的传统划分相一致。清代满族社会的三个时期,分别对应《满族文学史》二卷、三卷、四卷,每卷内容介绍某一时期所产生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作品。
与“清代满族文学”相比,“满族先世文学”的分期则略显复杂。总体来说,编者采用了“历史族称+时段”、“政权+时段”与“朝代+时段”三种更迭标准。如肃慎时期,对应远古“满族先世文学”;渤海时期,对应中古“满族先世文学”;而金、元时期,对应近古“满族先世文学”。造成前两个分期“非常规”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编写时相关的历史资料不足,只能粗略地梳理出满族现实文学发生与发展的大概。由于“满族先世文学”的成果在数量上远逊于“清代满族文学”,“满族先世文学”全部内容在第一卷中介绍。
宏观而言,《满族文学史》的分期方法为“朝代法”,即站在中国历史各朝代的视域下审视满民族共同体的文学文化景观。编者应用该方法的成因在于:首先,清、金两个朝代为满族先人所建立,代表这一民族对中国历史的贡献,同级性的分期既能明确满民族统治的具体时段,也能在与其它朝代的平行对比中,体现满族共同体及其文化形态的发展变化;其次,朝代分期是中国历史最主流的时间排列模式,受国家意志的影响,已经被各族人民广泛接受,认可它对培养爱国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颇为有益;再次,由于金、清两个朝代可视作满族(满族先世)统领中国(中原)的最辉煌一页,显然会激发满族后裔们的认同感和荣耀感。作为国家意志的表征符号,时代分期显然服务于全书拥护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的核心宗旨。
2.文类
“文学史料是文学史研究的基本对象和依据。史料的主体是历代文学作品及历代作家的创作思想和创作活动,亦即文学史文本、人本和思本”[4]。对于文本性史料,《满族文学史》收录了作家文学和民间文学两部分内容。虽然两种文学大类都有包含,但入史文类则完全偏重于作家文学,约占收录作品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事实上,民间文学仅局限在《肃慎时期的文学》(第一卷第一章)与《创业时期的满族文学》(第二卷第一章)两章中,涉及神话、传说、歌谣等体裁。余下五十三个章次则全部入选作家作品。造成这种比例的客观原因在于目前保存的资料中满族作家用汉文创作的书面文学本身就占该族文学总量的较大部分;而主观原因主要是编委会计划在《满族文学史》外再编专书《满族民间文学史》以详述民间文学发展情况。因此《满族文学史》也可称作“满族作家文学史”。
由于满族作家汉文创作的普遍性以及满族文学体裁的多样性,编者遴选工作的一条重要准则就是重视满族文学与汉族文学的密切关系的文献。譬如凡含有儒、释、道哲学思想,对汉人文艺思想借鉴等具有文化交流倾向的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甚至文论,均会纳入叙史范围内。汉文创作作品以拥有满族文化特色为最佳编选对象。不过,对于相当一部分满族文化特征不很突出,甚至在形式风格上同汉族作家作品难以分辨的作品,也在遴选范围内,因为它们可视为特定时代下满汉文化深度交流的代表。
3.评价
同文类标准相对应,评价标准亦是《满族文学史》编写的关键环节。前文已经提到,专著的书写立场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基本立足点的。这不仅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分期中体现。亦在作者和作品评判两方面有所显露。
譬如运用阶级分析法,依据地位身份的不同,将清代满族诗人分成三大类:宗室诗人、满洲士人诗人、汉姓八旗诗人。由于宗室文人属于王公贵族后裔,社会地位较高,编者在介绍其中一部分诗人时,常常会对其脱离劳动人民的诗篇颇有微词,而对那些关心农民疾苦,重视农事的文人,又明显流露出赞许的语气。如介绍弘昼、书諴等人时,曾专门指出他们:不同于其他宗室诗人之处在于肯亲自参加劳动。受朝廷排挤的宗室子弟明显是编者关注的“热门”人物,像岳端、敦诚、奕绘等,不但收录大量鞭挞封建社会黑暗的作品,而且结合史实,阐明作家们仕途波折的社会成因,并借以达到批判昏庸统治阶层的目的。宗室阶层如此,士人阶层更甚。几乎介绍到的每一位满洲士人诗人都会重点分析其思想特征,人道主义色彩浓重的作品,往往会被放在篇章最显眼的位子。譬如在第三卷谈到士人诗人英和时,编者设有专门一节阐述“英和诗歌的思想内容”,总共提到其八点主题思想:忧国悯民、纪游写景、咏物诸诗、燕居闲适、书画题诗、哭师悼亡、应制之作。直接具有社会批判意义的“忧国忧民”诗歌位居该部分篇章首位,其它七点思想内容未直接道出社会批判意味,但编者遴选并评价的作品实例却隐含有作者对清中期社会风气的不满。反映“燕居闲适”主题的《守真诗》《芟竹》,表现“友朋赠答”主题的《宿马兰公寓》,体现“书画主题”的《徐星伯匹马吴山图》等。或暗暗提醒自己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务须洁身自好,或怒视人才被扼杀,甚至对历来不受重视的应制诗,《满族文学史》编者都能解读出诗人期望除旧革新,反对墨守成规的进步主张,进而指出这是英和思想中极为可贵的一面。
对于作品思想性的重视程度,甚至在评论作品艺术特色的专章也时有谈及。仍以英和的评价为例。编者指出诗人作品“形式风格多种多样”后,将英和前后诗风变化的实质原因归结为官场现实造成诗人价值观的转变。对解读艺术特征的作品,也补充强调其思想内涵。如评论《石狮子谣》时,说道:“(作品)对尸位素餐的当权者们迸发出了金刚怒目式的愤慨,淋漓酣畅地对那些徒有威严外表,而实无内在之物的官僚们予以辛辣的揭露与讽刺,激愤之情溢于言表。”[5]
这些含有现实主义批判内容的诗歌或许最初只是一种个人化消极性情的流露。但所情系的对象(曲折的人生或非理想化的社会),却被迫有意识地与《满族文学史》依循的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产生了结合点。编者特意使结合点夸大,将作品抒发的情思置于社会与个人、现实与理想对立的义场内,塑造社会发展语境下一种“古不如今”的表征意义。“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文学史编写者站在社会主义强国的当代背景下关注、强调古代诗人对当时环境的不满,实际上是借古今对比,膨胀并宣扬作为现代中国公民的优越感。这样,其评价系统便令文学史增加了一层思想教育意义,即从作品文本中提炼那些符合有益于当代社会发展的价值观念:如博爱与关怀,追求平等、公正、和睦等。这些价值观念隐喻在文学史篇章中,起着潜在教育公众的作用。同《满族文学史》的编写宗旨密切结合,以服务于当代社会。
三、问题与反思
四卷本《满族文学史》作为迄今为止最全记载文献史料,深刻叙述满民族文学发展脉络的大型学术著作,是对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观的践行,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大量满族作家作品被主流文学史疏忽的缺失,进一步展现多民族文学遗产内容的丰富性。
但也应该看到,由于著作编写核心计划本身含有改革开放初期较浓重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对史料的评判准则也务须同《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丛书》所贯彻的国家标准保持一致。致使因过分关注入史作品的社会思想性(以政治评判为基础),而削弱了文艺成果本身的审美意味。同时,被视为族别文学史特色属性的民族性,亦在社会思想评判的强烈影响下,形成部分失语的状态。弘扬民族文化、珍视并尊重满族共同体的社会历史地位,本是《满族文学史》编写的应有之义,但在成书后,民族性阐释却让位于政治语境下的社会思想评判。不但深度有待加强,而且作为“点缀”的倾向尤为明显。
再从编纂技术角度看,《满族文学史》的目录也有需斟酌之处。主要是五十五个章次并未按严谨的同级标准划分,显得有些冗杂。譬如第一卷第三章是“渤海族裔文学”,随后第四章是“渤海族裔第一文人王庭筠”,无论从称谓还是具体内容,第四章理应作为第三章的一个小节出现。两个章次并非对等关系。类似问题在后三卷亦时有出现。此外,《满族文学史》那种“作家介绍+作品思想特征+作品艺术特征”的节次布局,基本沿用主流文学史史料编纂的老套路,换成任一一种文学史皆可施行,并不能完全体现族别文学史的新颖特色。
此外,专著第一卷总序明确谈到“现代与当代满族文学”也是满族文学史发展不可忽略的一个阶段。但实际出版的四卷本《满族文学史》却将时间下限定格于1919 年“五四”运动,未包括现当代满族文学史的内容。实际上,直到今天,满族文学成就依然夺目。《老舍全集》的再版,《满族文学》期刊的创立以及《民族文学》杂志每年涌现出的大量满族作家,都证明着现当代满族文学的丰富与繁荣。因此如修订或撰写新的满族文学史,现当代满足文学亦需有充分的涉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族别文学通史的完整度。
[1]邓敏文.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5:14 -18.
[2]赵志辉,马清福,邓伟. 满族文学史:第四卷[M]. 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12:494.
[3]满族文学史编辑委员会.中国满族文学史编辑委员会宗旨、成员名单及工作计划[J]. 满族文学研究,1982(1):111.
[4]赵志辉,马清福,邓伟. 满族文学史:第三卷[M]. 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12:258.
[5]董乃斌.文学史学原理研究[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