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犯罪预防思想与当代大学生犯罪预防
2015-03-21官国权武夷学院思政部武夷山354300
官国权(武夷学院 思政部,武夷山 354300)
朱熹犯罪预防思想与当代大学生犯罪预防
官国权
(武夷学院 思政部,武夷山 354300)
当前大学生犯罪引起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如何采取有效对策预防大学生犯罪成为一个重要课题。作为理学集大成者朱熹,其关于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思想对当前大学生犯罪预防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将朱熹犯罪预防思想融入到当前大学生犯罪预防的理念和机制设计中,探索本土法律资源解决现实问题的新途径。
大学生犯罪;犯罪预防;朱熹
一、当前大学生犯罪及预防概述
近几年来马加爵杀人案、药家鑫杀人案、复旦投毒案等一批影响重大的案件频繁出现在网络或媒体,全国范围内,大学生犯罪案件频繁发生,且大学生犯罪情节的残忍性、轻因性、情绪性和犯罪领域从财产犯罪向人身伤害犯罪趋升,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反思,曾今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为何频频成为各类犯罪行为的“主角”?教育界、司法界、社会及万千的家长,无不关注着这一原不该出现的犯罪主体,同时也深刻的认识到正视现实认真研究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和对策,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刻不容缓。
所谓犯罪预防就是在犯罪实施前就采取防范措施,使人们避免犯罪,从而达到抑制与减少犯罪,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对于犯罪预防的研究,中西方现在主要集中在两个路径。一是以犯罪行为人为中心的罪因论研究,认为犯罪是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若能探寻并消除其犯罪原因,则人们不会实施犯罪,社会归于安全的设想。在犯罪原因论这种思维下设想的犯罪人特征往往与生理与人格缺陷有重大关联。西方的犯罪心理学、犯罪生态学、社会学习理论、失范理论、标签理论、冲突理论等均从这一思路出发;二是环境犯罪学认为犯罪的发生与行为环境即时间、场所等机会密切相关,故主张改善其环境以预防犯罪,此即情境犯罪预防。该理论重视的不是犯罪的原因而是犯罪的机会。相对于那种认为有什么犯罪的原因就有什么犯罪的人而言,犯罪机会论认为人们若缺乏能够实施犯罪的机会,犯罪就不会发生,亦即“没有机会就没有犯罪”如犯罪理性选择理论、破窗理论、社会控制理论等。当我们的视线从西方的“救世良药“回眸到中国传统犯罪预防思想时,我们发现其实中国传统思想家们历来都十分重视犯罪原因及预防研究,朱熹作为南宋那个特殊的社会转型时期“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的理学集大成者,其对于犯罪预防的思想论述,在很大程度上既包括了犯罪原因的论述,同时对于犯罪预防的社会控制和环境的重要影响也有很深刻的阐述,对于当前大学生犯罪预防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二、朱熹犯罪预防思想
要研究熹犯罪预防思想,就必须首先探讨朱熹关于犯罪根源学说。朱熹认为犯罪根源就在于“天理人欲”。朱熹认为所谓“天理”是自然之理,是万物之常理,是事物本来的规律,是社会之秩序,是人的道理、情理。“天地之心,天地之理。理是道理……心固是主宰底意,然所谓主宰者,即是理也,不是心外别有个理,理外别有个心……窃谓天地无心,仁便是天地之心。”i“仁者,天下之公,善之本也。仁者,天下之正理,失正理则无序而不和。”ii可见朱熹认为“天理”在人心中即是人的仁爱之心。人性就是仁爱之心,但人也是动物,所以人也有动物性,就是说人有时候也有兽性。这兽性就是邪恶之心,这也是朱熹要灭的 “人欲”。朱熹曾说:“欲是从奇观发出来底心如水,性如犹水之静,情则水之流,欲则水之波澜。但波澜有好底,有不好底。欲之好底,如我欲仁之类;不好底,则一向奔驰出去,若波涛翻滚。”iii人们一旦有了“人欲”被“物欲昏蔽,利害所蔽”则会产生犯罪意识和行为,致使社会纷乱,世道衰微,因而他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某种程度来讲,朱熹认为人犯罪根源是因为散失了“仁爱”之心,被不正当的物欲、私欲所昏蔽。
作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集大成者,朱熹犯罪思想非常重视人本身的分析,朱熹认为,人之所以犯罪,与个人的“气禀”有重大关系,人“气禀”的薄厚,决定了人的“为恶之心”,但难能可贵的是,朱熹认为人的气禀薄厚既有天生的本性决定,同时与身边环境、家庭教育、社会风气密不可分,朱熹在多次论述中指出德礼废坏、贫富不均、世道衰微、法不善、家教不良等社会环境、家庭教育是导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犯罪预防举措:
(一)教化
朱熹指出:“为学用力之初,正学问思辨而力行之,乃可以变化气质而人于道。”iv后天之道德修养功夫可以变化先天气质之薄厚。因此朱熹提出了完备的教育预防思想,反复强调教化的作用,“不待黜陟刑赏一一加于其身而礼义之风、廉耻之俗已丕变矣”v,“教化之行,挽中人而进于君子之域,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堕于小人之涂”vi,朱熹教化思想主要包括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其他知识教育,其中道德品质教育是教化最重要的内容,道能起到消除犯罪思想根源的作用,指出:“盖三纲五常,天理民彝之大节丽治道之本根也,故圣人之治,为之教以明之,为之刑以弼之”vii,“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viii通过教化,最终实现“存天理灭人欲”的教育目标。
(二)正心诚意,重建纲常
社会核心价值,国家治理秩序的影响是导致犯罪的重要社会因素。朱熹非常重视于德、礼对于规范统治、规范世人行为的重要性。将伦理道德作为人们必须遵循的最高行动准则,并大力推崇国三纲五常对于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作用。朱子曾说:“四海之广,非民至众,人各有意欲行其私,而善为治者,乃能总摄而整齐之,使之循其理,而莫敢不如君心之所欲者,则以失纲纪以持之上也”,统治者一定要高度重视社会核心道德伦理、礼仪规范。
(三)以严为本,以宽济之
“宽以济猛,猛以济宽”的“宽猛相济”说历来成为统治者一项重要政策,在南宋社会现实面前,却显得十分推崇法治。朱熹提出法律要“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明确将宽猛定位为猛本宽济,极力主张恢复肉刑,甚至上章劝皇帝要“深于用法,而果于杀人”。在这一点上,朱熹与其他的思想家有较大的差异。朱熹认为:“虽曰杀人,而仁爱之实已行于其中。”朱熹借鉴历史经验教训,十分重视法律的预防作用,他认为政刑是必要的,“有德礼而无刑政文不得”,“天下事大而不可轻者,无过于兵刑”。他认为法律可以“使天下之人耸然不敢肆意为恶”ix。
(四)“富民”
朱熹继承了前代“仓廪实而不知札义,衣食足而知荣辱”的思想认为贫困饥饿、过分贪求富贵以及未能“各得其分”是引起犯罪的重要原因。他提出“均则不患于贫而和,和则不患于寡而安,安而不相疑忌,而无倾覆之患,不均不和,内变将作”x。
(五)保甲与厚俗
教化与富民措施虽是预犯犯罪的有效措施,但基层组织机构的健全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则是预防犯罪必不可少的措施。为了预防犯罪,朱熹认为要加强基层组织,建立基层保甲制度,“保甲之法,什伍其民使之守护里阊,觉察奸盗,诚古今不易之良法也”。他要求“禁约保伍,互相纠察事件,常切停火防火,常切觉察盗贼,常切禁止斗争,不得贩卖私盐,不得宰杀耕牛,不得赌博物财,不得传习魔教”xi,他甚至还主张在保甲之中实行相互监督的连坐制度,加强保甲管理。
朱熹很看重社会风气的好坏对人的影响,社会风气的改良是预防犯罪的重要社会调控手段。他针对对家庭氛围提出 “教戒子弟,使修其孝弟忠信,人以事其兄,出以事其长上,笃厚亲族,和睦乡邻,有无相邻患难相恤,以成风俗之美”xii,要求“教述古今礼律,以开谕之,又采古丧嫁娶之仪,揭以示之,命父老解说,以训子弟”;其次,朱熹提倡和谐乡邻关系。他说:“盖邻、里、乡、党有相周之义”若“我老老幼幼,他亦老老幼幼,互相推及,天下岂有不治”xiii;再者,朱熹认为乡规民约等强制规范,对于改善社会风气,约束行为具有很重大的意义。
(六)家庭教育
朱熹强调要重视家庭教育的内容及其方式。家教应以礼义孝弟等传统家庭美德为核心,“人能孝弟,则其心和顾,少好犯上,必不好作乱也”xiv。同时,朱熹还特别注童子女教育方式方法。他指出对子女教育必须从小重视,“古者教小子弟自能官能食即有教,以至洒扫应对,皆有所习,某尝思欲做一小学规,人自小教之便有法”xv。而对子女教育又要讲究一定方法,他指出:“古之教国子,其法甚详密,教其才者既足以有立,而不才者得以熏陶渐染,而不失寡过之人,岂若今之骄骇淫奢也哉。”他反对对子女采取粗暴的教育方式,认为“继之以怒,则反伤其子矣”。他提倡“易子而教”、“择里而居”及“防微杜渐”教育,认为“易于而教,所以全父子之恩,而亦不失其为教”xvi,“人心难得,气习易污,习于正则正,习于邪则邪,此故古之圣王教世子者所以必选端方正直道术博文之士与之居处,而又使之逐去邪人,不使见恶行,盖常谨之于微,不待其有过而后规也”xvii。
三、融入朱熹犯罪预防思想,构建大学生犯罪预防机制
(一)加强大学生生命教育
在大学生中间广泛开展生命教育使他们感悟到生命的有限性,从而认真思考自己及他人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尊重生命来之不易,不漠视生命,不随意自残或伤害他人,要有“仁爱”之心,建立正确的“荣辱”观,对生命负责,对行为负责;丰富发展生命的内蕴,升华生命“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的境界和“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价值追求,达到“天理人欲”的和谐统一。目前国内许多高校已经意识到生命教育的重要性,以建立高校红十字会为平台,加强大学生生命教育,提高“仁爱”意识,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从根源上做好犯罪预防工作。
(二)建立关爱特殊学生群体机制
朱熹的“气禀”论与西方的犯罪生物学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处。大学生由于受到先天或后天习性的影响,存个性化差异较大,大学生心理问题、人格缺陷问题已成为高校做好学生思想教育的重大瓶颈。虽然心理问题和人格缺陷问题并不必然导致犯罪人格,但关注、关爱特殊学生群体,对于预防大学生犯罪是具有相当针对性的。当前在校园内主要存在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群体、单亲家庭学生群体、学习困难学生群体、迷恋网络学生群体、情感受挫学生群体、创业学生群体、心理障碍学生群体等特殊学生群体。高校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和咨询;积极构建“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切实解决贫困生的实际困难;对特殊家庭和生理有缺陷的特殊群体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家校联系,多下宿舍,多与同学进行谈心谈话,建立“朋辈导师”制度,构建良好学习氛围的宿舍、班级文化,让他们在和谐的集体中能享受到家的温暖;对学业困难的学生,通过学业预警制度,建立帮扶小组,进行一对一的学业指导和帮扶教育;对情感受挫的群体就要加强对大学生恋爱观的教育和引导,同时要加强对大学生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教育,从而规范恋爱行为。
(三)严宽相济,刑罚与教育相结合
加强校园内的法治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犯罪危害性与严重后果。对那些主观恶性强、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的顽固分子,应严格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刑罚的后果来威慑犯罪大学生再次犯罪,同时也是对其他的大学生的警示和预防。对初犯者,且情节较轻微、有悔改之意的大采用教育为主方式。取得司法机关的联动配合,采用暂缓起诉等符合刑罚个别化理论和实践的方法给他们一次改过白新的机会,让他们在正常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加强学校日常教育管理,对违反课堂、考场纪律等违规违纪同学要严格执行校规,潜移默化地使学生养成敬畏规则的良好习惯。
(四)构建“三全”育人的思想教育预防体系
所谓“三全”育人,就是“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充分调动校园内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三支队伍的育人功能,利用“课外科技活动平台、文化活动平台、社会实践平台”融入朱子理学等优秀传统思想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加大“正能量”宣传教育力度,以“八荣八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义利之辨”等使广大学生明确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据调查大一新生和大四毕业生案发比例高特点,对大一新生开展入学教育、学业规划教育,对毕业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就业创业指导等全过程教育管理。
(五)校园犯罪情景预防
朱熹利用“保甲”制度预防犯罪的想法与当前我国校园警察制度是一致的,即指国家公安机关在学校设置公安机构或者向学校派驻公安机构的制度。近年来由于校园暴力案件频发,校区警察制度显得不可或缺。校区公安机构的成立,一方面能加强校园治安,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同时通过法制宣传、大学生帮教,加强对大学生犯罪预防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另一方面,高校派出所对于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防止学生受财产、人身侵害,有效地构筑起校园安全平台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情景犯罪预防理论对于高校预防犯罪也具有很强的实操意义,在宿舍楼出口、路口多安装摄像头,加强对有毒药品、管制刀具等的管理,不留下校园犯罪的“破窗”环境,不给犯罪者机会。
(六)重视并切实改善家庭教育和家庭联系
如前所述,朱熹特别重视家庭教育对人的成长影响。许多家长认为孩子上了大学,长大了从此可以放任自由了,除了经济上支持外,较少的关心孩子的心理、情感等问题,弱化了对孩子的人格教育。事实证明,对家人、朋友、学校依恋程度越低的学生越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家长应加强与学校、辅导员联系,了解孩子思想和心理动态,主动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家长不应以“适应社会”为理由,过早的灌输给孩子所谓的“社会潜规则”,致使学生过早的染上“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
(七)加强社会正能量的宣传
网络时代,信息爆炸,越来越多的负面新闻出现在了学生的案头,并对学生“入心入脑”,负能量的影响随处可见,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净化网络信息,加强大学生对信息的分辨和识别,铸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环境,对于预防大学生犯罪意义深远。
四、总结
总之,大学生犯罪预防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程,没有灵丹妙药,也没有“救世主”,我们不能寄希望于西方的某种理论或模式,也不能将此重任遥托给“先贤圣哲”,但是中国传统中“人本”思想与当前“以生为本”是一脉相通的,如何从优秀的传统思想中汲取养分来做好“和谐”社会的工作,还是需要我们继续研究和探索。
[1]李伟.犯罪学的基本范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113.
[2]郝宏奎.评英国犯罪预防的理论、政策与实践[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98(1):52.
[3]冯树梁.中国预防犯罪方略[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4.
[4]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黄风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出版社,2005
[5]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
[6]赵文.保护与发展——青少年维权和预防犯罪研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7]吴殿朝.中国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l0.
注释:
i《朱子语类》卷一
ii《近思录》卷一
iii《朱子语类》卷十三
iv《续近思录》
v《朱熹集》卷十七
vi《朱子语类》卷一百零八
vii《朱熹集》卷十四
viii《论语集注》卷二
ix《朱子语类》卷二十三
x《论语集注》卷十六
xi《朱熹集》卷二十
xii《朱子年谱·光宗绍熙元年首颁礼教》
xiii《朱子语类》卷九十八
xiv《论语集注》卷一
xv《朱熹集》卷十二
xvi《孟子集注》卷七
xvii《朱熹集》卷十一
The Crime Prevention Thoughts of Zhuxi and
The Crime Prevention of Colleague Students in Our Times
GUANG Guoquan
(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Teaching,Wuyi University,Wuyishan,Fujian 354300)
The crimes committed by nowadays colleague students have risen extensive concern of the whole society,and how to effectively preventing crimes committed by colleague students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theme.Zhuxi,as a Sience Synthesizer,his thoughts have a strong reference on causes and preventing of crimes by colleague student.This paper attempts to integrate the crime prevention thoughts of Zhuxi into the idea and mechanism design of nowadays crime prevention of colleague students,and explore the new way of solving the real problem on our local law and resources.
crimes committed by colleague students;crime prevention;Zhuxi
官国权(1980-)男,汉族,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朱子理学法律思想、青少年犯罪预防。
D917.6
A
1674_2109(2015)02_0084_05
2014-09-20
福建省高校服务海西建设重点项目(B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