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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欺骗了生活

2015-03-21文/陈

文学自由谈 2015年3期
关键词:张楚钢管舞游击队

●文/陈 冲

假如你欺骗了生活

●文/陈冲

敲完这个标题,吸了半小时氧,才觉得大脑缺氧的情况略有改善。这是个太烧脑的题目。上回写《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好歹还有普希金的诗当抓手。作为诗人,普希金绝对够份儿,你可以不服余秀华,但对普希金,用保定话来说,不服不行。抓手这东西太重要了。你看人们为了提高文学批评的地位,就把它定义为“抓手”。当然,它如果要当抓手,就必然会也只会成为确保所有文学作品弘扬主旋律的抓手。如果你不幸只能在一支交响乐队里吹低音号,又总是吹总谱当中最底下那一行的伴奏谱,不能跟首席小提琴一块儿演奏主旋律,那个抓手就会——用上海话来说——辣桑一记刮过去!这句上海话如果翻译成北京土话,略相当于“扇你丫一大耳刮子”。现在人们不好读书更不求甚解,只把“你丫”当作一个骂人话,很少有人去考证“丫”后面省略掉的那三个字。由此可见抓手有多重要。而没有抓手可抓的这个《假如你欺骗了生活》,很可能是个绕来绕去最后把自己绕进去的题目。明知道不好写还要硬写,用当年劳教时政府经常训斥我们的一句话来说,就叫“破罐子破摔”。

索性就破摔到底,拿张楚的一篇小说来开摔。前些时有人批评我,说我写批评文章,从来不拿本省作家说事儿。我听到这话的当时,心里对说这话的人颇是嗤之以鼻:连兔子不吃窝边草的人情世故都不懂,还想出来混,赶紧回家洗洗睡吧。现在想,这也不是什么不可突破的底线,一旦破罐子破摔了,就突破了。且说张楚写了个短篇,发表在2014年第1期《人民文学》上,叫《野象小姐》,霎眼间便赢得一片喝采声,还得了好几个奖。在喝彩者当中,竟然还有两位我一向挺看好的批评家。批评家都是有学问的人,更有甚者,他们还是做学问的人。不能要求批评家什么都懂,前赶后错碰巧不知道钢管舞怎么跳也是有的,可是你花十分钟上个网,这学问就做出来了,不难嘛。然而还是被张楚骗了。张楚写这篇小说时,还是一个小县城的国税局的小职员,说他把既有学问又做学问的批评家们全都给骗了,终是不妥,只能说他欺骗了生活。原来张楚的小说写的都是小地方的小人物,他的小说世界相当单纯,也相当单调,就是环境都比较阴冷。又由于环境的阴冷,他的小说们的体温也都比较低,很少有超过36度2的;直说,就是也有点阴冷。最近,张楚显然想追求某种改变,虽然吹的还是低音号,即还是那种阴冷的小地方小人物,但演奏的谱子却从最下面一格改为最上面一格,于是从同样阴冷的环境里,就长出了不那么阴冷的东西;用批评家的话来说,就是有了“温暖”和“救赎”。这两个词都是专业词语,前一个比较好解释,您直接理解为温度的变化就行:体温从36度2升高到了37度2,但是又没有发烧的感觉,那就是“温暖”了。“救赎”就不好解释了。这么跟您说吧,前一阵我看到一篇文章,说文学的功能就在于它能实现灵魂的救赎。您明白了吗?还没明白?其实我也不怎么明白。我把那篇文章前后文连着看下来,发现按它的逻辑,贪污受贿几千万上亿的贪官们是不需要救赎的,而毕福剑“饭局门”那样的泄密者又是没有办法救赎的,唯独老百姓们急等着文学去救赎。

那么,张楚又是怎样欺骗了批评家——不,怎样欺骗了生活的呢?就是靠钢管舞。在《野象小姐》中,能够从那个阴冷的癌症病房里长出温暖和救赎来,全靠一位绰号叫“野象小姐”的中年女性。她身体健硕、肥胖,体重102.5kg,有“两条肥壮的巨腿”,“水缸般的腰身”,即使套着件蓝色罩衫仍然“紧绷着巨乳”。作为单身母亲,她独自带大一个只能坐在轮椅上的脑瘫男孩,为了让他过上与其他人一样的幸福生活,她吃尽各种苦头,却从未有过任何抱怨。为了贴补家用,她利用工作之便在医院里收集空矿泉水瓶卖给废品站,并因此被医院开除,后来靠一位病人动用了关系才得以恢复工作。作为报答,她请病人去“看演出”,人们这才知道,原来她还在迪厅里跳钢管舞,以得到每晚400元的演出报酬。在迪厅昏暗迷离的灯光下,“她身上裹着件镶嵌着无数金属箔片的黑纱衣,站在那里,仿佛美艳的菲律宾女佣”,她“随着音乐开始扭动她肥硕的臀部”,“绕着明晃晃的钢管风姿绰约地抛媚眼、抖乳房,间或微微抬起她大象般的前腿”。我不知道那些喝采的批评家对菲律宾女佣的“美艳”有多少了解,又或者她们是不是因为“美艳”才受到雇主们的欢迎,但批评家们确实都认为,正是野象小姐跳钢管舞的这个绝妙细节,充分展示了她的另外一面,使这个人物形象得到了升华,从而才制造出这篇小说里的温暖和救赎。

也不是所有的批评家都毫无察觉。王春林——我一向看好的批评家之一,就在评论中写道:“一个体重102.5五公斤的胖女人,居然要跳钢管舞,其难度完全可想而知。”真让我为这位哥们扼腕啊!他只要再往前一小步,把“其难度完全可想而知”,换成“其不可能完全可想而知”,这个骗局就基本破解了。

当然,真正的破解不能只靠“可想而知”,得有依据。像菲律宾女佣是否都很美艳,我就说不好。我唯一一次有机会接触她们,是那年去香港。某个周日,我二弟领我们来到一个广场。很惭愧,没记住广场的称呼,只记得那是一个不小的广场,广场上全是席地而坐的女人,估计能有千余人,几乎把广场坐满了,猛一看很是壮观。二弟告诉我,这些女人都是“菲佣”,每到周日,她们就会到这里来坐着。当地的法律规定,她们每周享有一天假期,雇主必须给她们放假,当然也有对应的细则,就是她们休假时必须离开雇主家。想想也对,如果她们留在雇主家里,却一整天不干活,让雇主们何以自恃?所以每到放假的日子,她们就一大早离开雇主家,又没别的地方可去,只好到这个广场上来席地而坐,一直坐到天黑,假期结束了,她们再回雇主家。于是我再也看不到那“壮观”,心里灌满了阴冷和罪恶感,毫不温暖且无可救赎,自然更想不到去看看她们是不是都很美艳了。

对于钢管舞,我倒是还有一点既有的经验。它来自不太久以前的一次阅读。如前所述,我读书少而不求甚解,且偏好低级趣味。那原是一篇名家名著,却没记住作家和篇名。人家格调本来很高,我却只记住了最低级趣味的一个细节。它讲的是脱衣舞娘的故事,而按它的说法,钢管舞是脱衣舞的一种,是所有“艳舞”中最具挑逗性,但也是最“绅士”的一种。它有一项严格的规定以确保它的“绅士风度”,就是任何观赏钢管舞的绅士,在观赏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不得解开裤子前裆的纽扣,从而派生出一个标尺:钢管舞娘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让那些看她跳舞的绅士们湿着裤裆离开。

但光有这个还不行,因为这是几十年前的事,所以还得做点学问。我做学问的方法很不学术,就是上网。不过我的态度还是很学术的。看到有说法称钢管舞起源于中国的盛世唐朝,虽然觉得不会比说足球起源于中国更靠谱,但还是查了究竟,直到确认那种兴起于唐代的杂技,最多能叫个木杆舞,但表演者还是要爬到木杆上面去表演的,不能只在地上围着木杆转几圈了事。至于到了眼下的中国,各地的钢管舞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兴起,钢管舞回归为一种健身运动,但那目的,好像仍不是减肥或降糖,而是——按网上的一种说法——“健康的性感”。至于迪厅、酒吧等夜店里那种商演性的钢管舞,究竟能和“性感”切割到什么程度,就不用多说了,你懂的。最近文化部通报两起丧礼上跳脱衣舞的黄案,从视频上看,其中一个的演出场地上,就竖着一根钢管。

做完这通学问,我弄明白了几条。钢管舞之所以叫钢管舞,就因它有一根竖着的钢管。这根钢管确实总是“明晃晃”的,而一根明晃晃的钢管肯定也是滑溜溜的。把这样一根钢管竖在这里,肯定不是为了让表演者在地上围着它“绕”几圈,而是要表演者爬上去。当然,她不能用猴儿爬竿那种姿势爬上去,得用优美的舞姿攀援而上,到了上面也不是只用双手死死抓住钢管以免掉下来,而是得时常放开双手,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而这些动作虽然不再必然与性挑逗挂钩,但起码也得有点“健康的性感”,光是“间或微微抬起前腿”肯定是不行的。舞娘要在钢管上放开双手凌空做动作,怎样才不会掉下来?靠“夹”——用双腿或手臂腋下夹住钢管。为了利用皮肤的磨擦力夹住光滑的钢管,她的两条大腿必须裸露着,而上衣起码得是无袖的。所以,如果她竟然“身上裹着件……黑纱衣”,那就只剩下用双手去抓住钢官的可能了,更不要说那纱衣上还“镶嵌着无数金属箔片”。当然,实事求是地说,如果舞娘的体重高达一百多公斤,露不露大腿也就无所谓了,即使再涂上大把的防滑粉,也挂不住的。

有了这样的了解——我实在不好意思把这也称作 “学问”,应该不难做出判断了:对于这位野象小姐,任何一所钢管舞学校接受她当学员的可能性基本为零,任何一家迪厅以每晚四百元的酬金请她表演钢管舞的可能性绝对为零。后面这一点,还可以从观众的角度去求证,不过这里从略,以免涉嫌岐视。

但是,若要以此为由来追究张楚“搞欺骗”,却是不公正的。张楚提供的只是一个小说文本,文本中并没有给出“小说主题”之类的“意义”;诸如“温暖”、“救赎”一类的意义,都是批评家们自己“解读”出来的。现在看来,这只是一种学问准备不足时做出的解读。如果是在有了必要的学问准备之后再去解读,那么读出来的意义自然也就不一样了,大略应该是:从这样一个阴冷的小说世界里,要想生长出“阴冷”以外的东西,比如“温暖”、“救赎”云云,就像让体重102.5kg的野象小姐去表演钢管舞一样,是根本不可能的,是痴人说梦,而且说的不是梦想,甚至也不是梦幻,只是梦魇。

我还有一个更令人窒息的梦魇,就是:《山海经》成精以后会怎样?

《山海经》虽然也称《经》,但“四书五经”里并不包括这一《经》。正常地说,它成不了“经”,也成不了精。所以,如果它一旦成了精,后果有可能很严重。

《山海经》究竟是本什么样的书?据我所知,几千年来众说纷纭,没有达成过基本共识。汉代的司马迁直言他看不懂,说:“余不敢言也”。不说“不能言”,只说“不敢言”,分明透着“不屑言也”的意思。西晋的郭璞则认为它是一部“可信的地理文献”,但又没有举出实例来证明其“可信”,不像后世的有些业余地理学家,直接指认其中的某一段描述的就是非洲的莫桑比克大峡谷。明代的胡应麟最早把它列为“语怪”类,说它是“古今语怪之祖”。这或许是一个得到比较广泛认同的说法。清代的《四库全书》把它列入“小说”类,这可能与当时“小说”尚未精确定义有关;而近代的鲁迅对它评价很低,称之为“巫觋、方士之书”,则可能与当时五四先贤们的大力崇尚科学有关。

我最初知道“山海经”,是上世纪40年代末在上海读初中的时候。刚到上海,拼命学说上海话,发现对于那种几个人在一起“瞎三话四”,上海人有两种叫法,一种叫“吹牛□”,还有一种就叫“讲山海经”,略相当于四川方言里的“摆龙门阵”吧。我认为这非常精准地表达了一般民众对《山海经》的看法,即它是一部怎么胡说都不算“豁边”的书。实际上它提供了一个参照系,或者说标准——既然是在讲山海经,那你随便讲好了,随便讲了什么都不必当真。当然,也不用负责任。

猛然间最近有了新提法。因为新出了一部小说,即贾平凹的《老生》,里面引用了《山海经》的片断,一些弄文学的专家学者,为了把这部小说的价值提高再提高,大胆打破专业界限,将《山海经》鉴定为一部“史前史”。若按常理出牌,《山海经》能不能称为“史”,是否具有“史”的品格和内涵,得由史学家们去研究,现在却由文学批评家们越俎代庖,替史学家们做了主,不出问题才怪了。这是对常识的,也是对人类正常思维能力的一次挑战。什么叫“史前”?就是有史之前。有史之前还能有史吗?不能。如果明天早上出了新闻,说某国宇航局宣布,他们观测到了宇宙大爆炸之前的某种宇宙活动现象,你怎么看?

据我所知,此前倒是也有人从“史前”的角度来看《山海经》,但仅认为其中“含有史前文化的遗存”。具体说,应该就是指那些神话、传说式的人物和故事了。把这种东西也当成“史”看待,表明我们已经进入一个学术大跃进的新阶段,重新拥有“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大跃进精神了。

而这样一来,《山海经》就成精了。对于已经成了精的《山海经》,你不能再按“瞎三话四”去看待了,得当作“史”对待了。这下可就坏了,原来“史”里还有这么多瞎三话四的东西。而且……瞎三话四得“豁边”。

从思维方式的角度看《山海经》,应该说它反映了我国古代先民的想象力的极限。这种想象力表面上显得很是无拘无束,天马行空,但实际上相当地“老实”,即只从已知去想象未知。由于当时人类对自然界的认知还很有限,所以对未知的想象也相当简单。你看它写到的那些怪兽,猛一看好像无奇不有,细看时无非都是把已知动物的各个部件拆开了重新组装而成。一个怪物,可以是“人面”而“蛇身”,甚至不妨长着九颗人脑袋,但是如果有一个动物,长着一颗跟所有已知动物的脑袋都不一样的脑袋,他就没有办法去描述了,所以也想象不出来。另一方面,他又很珍惜那点有限的已知,从来不把已知变成未知。它可以让人脑袋长在马身上、虎身上、蛇身上,也可以让一个动物长着好几个脑袋,但绝对不会把脑袋当脚用,因为人们已经知道脑袋不是任何动物用来行走的器官。即使长着几个脑袋,所有的脑袋都是当脑袋用的,决不会分出四个来当爪子用。

假如你对生活还保持着最起码的敬畏,不敢冒然去欺骗生活,就不会丧失正常人都会有的那点历史感,就该知道公元21世纪与公元前21世纪的区别,就应明白现在是地球人正在试图与外星人建立联系的时代,不再是传说中外星人正在地球上进行科学考察的时代,比如有人就认为《山海经》其实是外星人的作品。归结到我们所要讨论的点上,那就是:现在已经不是还能再产生《山海经》式的“语怪”的时代了,也不是还能再产生“史前史”式的“民间史”的时代了。

与四千年前相比,现在的已知已经扩大了不知多少倍。不错,按阿西莫夫的说法,已知就像海岸线,未知就像海洋,海岸线越长,面对的海洋就越广阔。但数量的增加代替不了质的变化,即现在的未知虽然有增无减,但绝大多数都已是尖端高科技的难题,非普通没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所能理解。能理解这些难题的专业人员一般都不爱好语怪,最多弄弄“科幻小说”,更不会指望读它的人把它当“史”看,而爱好语怪的人都只懂“文化”不懂“科学”,压根儿啃不动这些未知,唯一的出路,就是把已知变成未知。具体说,就是对某种别人都知道或至少很多人已经知道的东西,他自己先假装不知道,然后再在这种假装不知道的“未知”上作法。不过这儿我得给自己留点余地,不排除他真的不知道。事实上,爱好语怪的人,往往正是那种缺少科学常识乃至生活常识的人。《老生》中就有很多这种语怪,可谓比比皆是,我这里举个小例子。白河的大儿子白石当上了县政府的通讯员,个把月后回村看看时,“穿着件列宁服”。这是典型的贾平凹式语怪。既然是“大儿子”,必定是男人,为什么要穿着件女人才穿的列宁服?你说这是搞的哪门子古怪?用这个来影射县政府?还是讽刺翻身得解放把男人变成了娘娘腔?当然,不能完全排除另一种可能性,就是贾平凹真不知道列宁服是一种女人的服装样式,想当然地错以为列宁服就是列宁常穿的那种衣服。果如此,那就不是“假如你欺骗了生活”的范畴,得说是“假如生活欺骗了你”的范畴了。

问题是,一个贾平凹不知道,那么多批评家也都不知道?我们的作家、批评家们连这么普通的一点生活小常识竟然全都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太……太那个了?

以这种从普遍已知中挺身而出的语怪为材料,编造出来的“史前史”式的“民间史”,也都是从已知史实中挺身而出的豁了边的瞎三话四。《老生》中有一大段这样的语怪,讲的是村民们烧金圆券的事。这个段子被放在了土改开始之前,烧完金圆券就开始土改了,显而易见,它是一次预演,演示的是公权对私权的剥夺,是政府对居民私有财产的剥夺。“政府发行了西北农民银行的纸币,金圆券作废了。”这个作废,不是停止流通,限期兑换成指定的新币再用,而是从根本上不再承认它是货币———钱了。一向喜欢哭穷的村民们,原来家中都存着金圆券呢,现在“全叫了苦”,“拿出来一卷的、一沓的、一捆的,哭着在门口烧”。洪家父子是“在院子里烧”,“儿子把钱整沓丢到火堆,他爹嫌整沓烧不透,让一张一张分开烧”。村里最有钱的王财东,“钱多得能砸死人”,他老婆把钱铺在炕上,“铺了一层没铺完”。“王财东没有烧金圆券”,“用油纸包了,装在瓮里,又藏在后屋的地窖里”,过些日子就“取出来一捆一捆摊在院子里晒太阳”。然后用了两页,写他后来怎样“脑子糊起来”,又怎样把钱埋在了北城门外后山根的祖坟上,祖坟进了水,“透过油纸把钱湿了,粘在一起,一揭就烂了”。号称“人民政府”的政府,把“人民”弄得如此民不聊生,读来实在令人惊诧。但是,“民间”真的有过这样的“史”吗?你到“民间”去问一问,“民间”会告诉你,那时候的“民间”根本没人会保存国民党发行的纸币。从抗战胜利到1948年的三年间,法币贬值了上万倍,导致法币崩溃,不得不以金圆券取代,而从1948年8月到1949年7月,不到一年金圆券贬值了100万倍,又被银圆券所取代。什么样的脑残还敢把这种烂纸留在手里?谁都知道得立刻把它换成银元或外币!像这样的“民间史”,只能是、也不能不是从普遍已知的史实中挺身而出的。语怪中所说的那个地方,是什么时候解放的?已知的史实告诉我们:秦岭地区的洋县是1949年12月4日解放的。同样已知的史实还告诉我们,国民党政府已经在1949年7月宣布金圆券停止流通,改用银圆券了。“村民们”包括洪家父子、王财东夫妇等等,为什么不赶紧把手里的金圆券兑换成可以流通的银圆券,非要再保存5个月,非要等到共产党政府再把它们“作废”一次,然后把这笔账记到共产党政府头上?史实还包括,共产党政府早在1948年12月1日就开始发行人民币,以“替代原来种类庞杂、折算不便的各解放区货币”,发行了人民币以后,原各解放区的地方货币即陆续停止发行和流通,哪里还会有“政府发行了西北农民银行的纸币”这种事?

《老生》用了大约五分之一的篇幅,讲述了秦岭游击队从成立到打光的全过程。但参照已知的史实后你会发现,这个过程里的时间是倒流的。李得胜带着枪被从延安派到秦岭来建立游击队,最早得是1938年的事,因为中共中央进驻延安的日期是1937年1月13日。此后游击队苦战多年,损失惨重,一度较少活动,“又过了两年”,共产党的二十五军从湖北进入秦岭,游击队和二十五军接上了头,重新得到发展,最后则是按二十五军的命令,阻击数十倍于己的国民党增援部队,“打了三天三夜”,把自己打光了,只剩下六个幸存者。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已知的史实是:1934年11月,红二十五军从河南出发开始长征,先转战于桐柏山、伏牛山一带,然后从湖北北上进入陕南地区,是1934年12月的事!

这一回,贾平凹很难再用真不知道为自己辩解了,因为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他对秦岭游击队的历史做过认真的实地调查,还说调查的结果是发现当时那些人根本没有什么信仰,实际就是一帮拉杆子的土匪。这个说法倒是有可能泄露了天机。正常人都知道,一支武装的政治属性,并不是由它的大多数成员有没有、有什么政治信仰决定的,“国民革命军”的绝大多数士兵都不信仰三民主义。

让我们回到已知的史实。有一篇题为《秦岭游击队》的文章,作者署名中共宝鸡市委党史研究室,发表在2014年4月23日的《宝鸡日报》上。它告诉我们:“1939年秋,共产党员孙鸿(洋县华阳镇吊坝河人)受原中共鄂豫陕特委书记郑位三的派遣,来到秦岭山中,发动和组织群众,为组建秦岭游击队做准备。秦岭游击队的任务是依托秦岭山区,打击国民党地方武装和乡保政权,开展武装斗争,以呼应关中道上的斗争。”“1942年9月,孙鸿发展了四五十人”。“1943年4月,秦岭游击队在太白山大包梁正式建立,孙鸿任大队长兼政治指导员。”此后,游击队“在眉县、岐山、周至、佛坪、城固、洋县、留坝、褒城等地,寻机打击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国民党地方民团和保甲组织,诛杀恶霸,收缴枪支弹药,不断壮大自身力量”。“1944年6月,秦岭游击队在佛坪县佛爷坪(今属周至县厚畛子乡老县城村)袭击了国民党汉中专署的保安队,解救了上千名修碉堡的民工。”直到最后,“1945年1月14日,游击队袭击了留坝县桑园坝乡公所,活捉了民团团长,缴获步枪2支、八音枪1支、手榴弹20余枚”,导致国民党于同年5月派出正规部队前来进行报复性清剿,游击队奋战两个多月,终因“寡不敌众,加之疲兵屡战,弹尽粮绝,惨遭失败”。

这不就是一支在抗日战争期间专门用来打国民党的武装吗?

现在我们可以猜出贾平凹为什么要把秦岭游击队提前到1935年打光了——那时候抗日战争还没有全面爆发。

骗胆包天啊。

上面是两个成功地欺骗了生活的例子。当然生活也不总是那么容易就被欺骗的,何况在不断地被欺骗之后,生活总该长些见识的,所以我们也经常看到一些不成功的例子。比如近日有报道说,某豫剧院创作的一部大型廉政剧进京公演,因为“吸引了”两千名局处级干部“集中观看”,而“一时火了起来”。据媒体报道,“有局处级干部看完后走出剧场时痛哭流涕”,还有一些官员看完演出后表示该剧“耐人回味,令人警醒”。“官员们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中央国家机关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对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和戒惧,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名节。”按说这样的报道肯定是传播正能量的,可发在网上时,后面的跟帖却是一片嘘声。它为什么没有骗成功?依我分析,就因为它太低估了那个尽人皆知的已知:是个成年人就知道“集中观看”是怎么回事,而当整个剧场里坐的都是“局处级干部”时,剧场自然也就变成了“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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