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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麒麟区森林防火的思考

2015-03-21杨粉花

河北林业科技 2015年1期
关键词:林区街道火灾

杨粉花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林业站,云南 曲靖 655000)

麒麟区位于云南省东部,滇东高原中部,南盘江上游,地处东经 103°10′~104°13′、北纬 25°08′~25°36′之间,东邻富源、罗平,南接陆良,西与马龙县相连,北与沾益县接壤,距省会昆明135km,320、326国道和昆曲、曲陆、曲胜3条高速公路、贵昆铁路交织于此,是曲靖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014年4月,全区共辖东山、茨营、越州3个镇和三宝、沿江、珠街、益宁、南宁、潇湘、廖郭、白石江、文华、建宁、太和11个街道,共有60个村民委员会,83个社区居委会。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61km2,城镇绿化率67.2%。城区海拔1820m,年平均气温15℃,年降雨量561.2mm。全区人口共70余万人,总面积1552.83km2,林业用地面积61067.8hm2,占土地总面积43.7%,人均用地0.087hm2,森林覆盖率达43.5%,现建成35173hm2公益林。

1 森林防火措施

1.1 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责任制管理

区委、政府认真落实关于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坚持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级行政“一把手”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区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做到“防”和“打”并重,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防控能力。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督守值班,亲临现场指挥。同时,区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并实行区级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户、户包山头地块的“五包”责任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镇(街道)年终考核,完善森林防火各项制度,使各级领导安排工作心中有位子,开展工作肩上有担子,工作结果挂住钱袋子,落实责任牵住官帽子,从而使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2 创新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坚持把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作为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积极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

(1)狠抓媒体宣传。每年防火期前后,都要在报纸、电视、电台开辟专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和典型事迹。区防火办还与区气象局联合建立了火险天气预报短信平台,24h不间断向各级防火指挥部领导,有关部门、镇(街道)及林区群众等发布火险预报和防火信息。

(2)突出宣传重点。把关键时期和关键区域的宣传作为重中之重,近年来,先后在重点林区、重点镇(街道)、重要风景区设立永久性宣传标牌80余块,刷写宣传标语2427条。每年春节、清明等重要时节,都要通过巡回宣传、刷写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做到深入一线、进村入户。同时,对一些典型火灾案例公开曝光,以警示和教育群众。

(3)创新宣传形式。近年来,每年都印制防火宣传品小台历1万本、防火小围裙1万条、防火纸杯7万个、防火帽子5000个、户主责任书13万份、录制防火宣传光碟500碟等免费发放到重点农户,给学生上防火课800余课时,插“五彩旗”600余面。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了广大人民群众“热爱自然,关爱森林”的自觉行动,营造了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

1.3 强化预防措施,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功夫下到“防”上,用在管控火源上,健全防火制度。各级政府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编制《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森林火灾处置制度》、《林区火源管理制度》、《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以此规范森林防火行为,将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坚决杜绝盲区和死角。严格执行防火期内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村规民约,提高林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意识。

1.4 强化防火措施,筑牢森林防火工作

(1)强化重点人员管理。对327名痴、呆、聋、哑、精神病人一一登记造册,落实了监护人员和管理责任。

(2)强化重点部位防控。戒严期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把守;在入山路口、寺院、墓地等重点地段增设防火检查站,实行入山实名登记制,严格控制火种入山,增加巡山护林人员、延长巡护时间、加大巡查密度。

(3)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督查。对寥廓山、五台山、朗目山、清峰寺、南湖山等重点林区进行分组重点督察,同时,在交通要道制做防火警示标牌,确保林区森林资源安全。有林的镇(街道),按照1个村(社区)配备1名林管员,1个组配备1名防火护林员,组建了1179名的巡山护林员;将麒麟区的东山、茨营、越州、三宝、沿江、珠街、潇湘等7个镇(街道)列入森林防火重点,由镇(街道)干部进村(社区)每年召开6次以上森林防火会议,落实监护人员的责任。加强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立即责成镇(街道)限期整改。

(4)增加巡护力量。各镇(街道)实行了分片包干负责,切实将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进入防火期全区379名护林人员全部上岗就位,根据每年的形势,适当增加护林人员,加大巡山力度。

1.5 强化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在高火险期实行镇(街道)森林火灾日报告制度,每日16:30前将当天森林火灾巡山人员上岗到位、待命人员等情况汇总报到区森林防火办。一旦发生火情,按照预案要求,逐级上报,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现象。

2 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实现森林火灾“早预报、早发现、早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2.1 要重视防火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日趋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上级对森林防火工作越来越严格的要求,要重新审视森林防火工作,转变森林防火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立足于防,在预防上下足功夫。

2.2 要提升防火意识

提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基础。主要从3个方面来提升全民的防火意识:一是提升全民对森林火灾危害性的认识程度;二是转变森林经营理念,增强林农森林防火工作的参与性和主动性;三是提升森林防火法律、规章以及政策水平。

2.3 要实行村民自治

林区群众是森林防火的主体,各镇、街道、村(社区)要组织各重点林区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护林防火公约,明确村民在森林防火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尤其在林区用火的监控上,森林火灾扑救上以及灾后处置上作明确规定和要求,以此来弥补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盲区,约束林区随意用火行为,增强林区群众森林防火的参与性和主动性,由政府要群众防火逐步转变为林区群众自觉防火,实现森林火灾群防群治。

2.4 要清除“四旁”杂草

在调研中,发现沿山路旁、宅旁、坟茔旁以及田地杂草丛生,由于冬春冰冻,杂草枯死干燥,加之封山育林和禁烧,“四旁”杂草越来越厚,已成为防扑火工作的大隐患。建议各镇、街道采取割除、烧除等方式,每年在春耕生产前组织一次群众性运动,大力清除“四旁”杂草。

2.5 要严管林区火源

管住了林区火源就能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就能掌握防火工作的主动权。各镇、街道、村(社区)要不断完善《镇(村)规民约》和《护林公约》,从严约束林区群众的用火行为;天气稍晴,就要组织镇、街道干部,镇、街道级专业队、村(社区)级护林防火员,深入林区山头地块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用火;在高火险天气和农事、民俗用火高峰期,要派出巡查队从严整治林区违章用火,见烟就查、违章就罚、罚则必痛,对屡禁不止的,由森林公安按纵火犯罪查处;要从严监管好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严防失火。

2.6 要强化队伍建设

麒麟区虽已建立了区、镇(街道)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但是,镇(街道)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力量单薄,基本上只有分管领导和林业站站长具体抓,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是村(社区)、组两级根本没有森林防火组织,处在一盘散沙的状态,也没有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常态性工作来落实,而镇(街道)、村(社区)、组三级又是森林防火工作最基层、最重要、最不可缺少的组织。建议各镇(街道):一是完善村(社区)组网络。各重点林区村要聘齐、聘强专职护林防火员,提高工资待遇,强化管理,真正发挥他们巡山护林作用;二是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半专业扑救队伍建设,并进行培训和演练,真正将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半专业扑救队伍建设成立足于自行防控本辖区火灾的过硬队伍。同时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建设,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为义务扑火队配备必要的通讯和交通工具。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些铁扫把、拖把、风力灭火机等灭火机具,及头盔、手套、迷彩服、手电筒等扑火装备。

2.7 要完善应急机制

区、镇(街道)两级要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提高《预案》可操作性,严明火场调度纪律,维护指挥部的威信,科学有序组织扑火。各镇(街道)、村(社区)在火灾扑救中务必立足于镇(街道)级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和村(社区)级扑火应急分队,切实将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不要全依赖区救灾大队队伍前来支援,平时要做好队伍的应急调度管理,做好各类扑火装备、物资储备工作;在扑火过程中,各镇(街道)村(社区)之间要互相支援,积极联防,各职能部门要服从调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8 要严惩肇事者

各地要把严惩火灾肇事者作为遏制森林火灾的“杀手锏”。一旦发生火灾,森林公安要立即派人赶往火场,调查起火原因,跟踪线索,尽快破案。对查明火灾肇事者的,公、检、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达到立案标准的火灾案件,不仅要从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而且要提起民事诉讼,让肇事者进行造林更新或赔偿火灾损失;不能履行法律责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3 结束语

防止森林火灾责任重于泰山。只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才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才能保护生态环境不受影响,才能保证森林不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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