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筑厚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墙
——沁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调查
2015-03-21李艳艳宋雷生
李艳艳,李 冬,宋雷生
(1.沁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沁阳 454550;2.沁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多措并举筑厚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墙
——沁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调查
李艳艳1,李冬2,宋雷生1
(1.沁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沁阳454550;2.沁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沁阳市畜牧局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以筑牢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筑厚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墙。
1 部门联动、健全机制,筑厚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保障防护墙
1.1加强部门联动
从生产、流通到餐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沁阳市畜牧局联合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统筹协调,既分工明确、分块把守,又密切协作、加强沟通与联动,积极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法行为。
1.2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对监督执法及监测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需求,保障各项工作经费。
建立档案登记制度。制定10余本信息登记档案本,要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对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养殖场对投入品使用及畜禽养殖等各个环节进行完整的信息登记,一旦发现畜产品不安全因素,便可以追踪溯源,分析影响安全的因素,进行关键点的控制。
推行兽药、饲料经营备案和外埠入沁销售肉品备案等制度。凡在沁阳市内进行销售的饲料、兽药及肉品,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到指定科室进行产品备案登记。
完善值班应急机制。严格实行24 h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认真做好紧急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度。以告知和诚信体系建设为主抓手,向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放《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和《主体责任制》等,并全面签订承诺书,确定企业负责人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人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2 严把各关、确保质量,筑厚畜产品质量安全产销环节防护墙
2.1严把动物疫病防治关
开展春季、秋季畜禽集中免疫,以预防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等疫病为重点,全面实施畜禽强制免疫、加挂免疫标识和建立免疫档案,并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强化日常免疫,确保畜禽免疫抗体保持高水平,筑牢畜禽疫病防控屏障。
2.2严把畜禽无害化处理关
深入开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重要性及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制定《沁阳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和《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表填表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实行保险联动,制定《沁阳市育肥猪保险实施方案》,做到“死亡查勘两到场”:保险人员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同时在现场对无害化处理进行全程监督。
2.3严把畜禽出栏屠宰关
实行“网格化”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开展区域责任制,每个工作人员包村包户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养殖情况动态登记;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农业部六条禁令等进行动物出栏检疫和“瘦肉精”抽检;驻沁阳市食品公司检疫员严格执行全程无缝监管,严把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无害化处理关,确保屠宰检疫的各个环节无漏洞,确保上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2.4严把畜禽产品调入关
制定《外埠入沁销售生猪肉品及其他肉产品企业推荐工作规程》,并组织全市肉品经销商、负责人召开外埠入沁销售生猪肉品及其他肉产品企业推荐会议,执行外埠入沁肉品备案制度;严禁非法屠宰及不合格肉品进入市场销售,建立无证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禁入、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5严把畜产品市场销售关
告知超市、冷库及肉品经销商负责人严把进货质量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其监督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重点查看超市、冷库及肉品经销点《动物检疫合格证》、购销记录登记、出入库登记、肉品验讫印章及品质等,筑牢畜产品流向餐桌的最后一道防线。
3 加强培训、大力宣传,筑厚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认知防护墙
3.1召开涉牧投入品安全会议
举办沁阳市饲料兽药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重点对饲料和兽药的真伪辨别要点、合理使用原则、《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内容向全市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使用企业负责人进行详细讲解。要求各负责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各项制度,并作出质量安全承诺。
3.2举办养殖场管理规范培训
就养殖环节中的管理规范对全市规模养殖场(户)负责人进行培训。明确指出环境污染较为严重、技术服务薄弱、管理不规范等目前规模场中存在的问题,就并动物防疫、检疫及无害化处理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培训;对科学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严禁使用或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任何物质,规范建立养殖档案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有效地推行畜禽规模场(户)的规范化管理。
3.3开展畜产品安全宣传活动
借助食品安全宣传月、畜牧业生产资料宣传月及节假日组织工作人员借助媒体、制作版面、现场讲解、录制磁带和印发宣传单等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普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知识;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对发现的不利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事件进行举报,提高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加强监管、强化监测,筑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节防护墙
4.1加强监督管理
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月活动、食用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以全覆盖网络化管理方式对辖区内养殖场、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屠宰场、生鲜乳收购站等监管对象进行全面监管,对各个监管对象进行深入检查和指导。
4.2强化疫情监测
对全市畜禽饲养状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养殖规模,建立防疫台账,制定和完善动物疫情监测方案,准确掌握动物疫病流行态势和规律,增强动物疫病和疫情的监测预警能力;加大兽药、饲料及畜产品兽药残留、禁用物质等的抽检密度,找准薄弱环节和切入点,重点搞好“瘦肉精”、三聚氰胺、抗生素等物质的检测。
4.3加大执法力度
采取日常巡逻和集中行动的方式加大对辖区内养殖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超市、冷库及屠宰场等的执法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发现、媒体反映、群众举报等违法线索追根溯源,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涉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