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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投融资对民族山区城镇化的影响及对策

2015-03-20李海涛

贵州民族研究 2015年9期
关键词:投融资山区城镇化

李海涛

(四川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成都 610065)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电力越来越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强大动力之一,小而言之,人们的衣、食、住、行等许多方面都离不开电力资源;大而言之,一个国家的发展更与电力有着非常强的依赖关系,即国家的发展有赖于电力提供持久的动力,间接地依靠电力创造一个又一个的新的增长点。电力资源也与城镇化之间存在着相互的作用和影响——发展区域电力资源是将区域能源送出,把资金引进来的有效途径;反之,区域的发展状况又对辖区内电力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区域发展,则辖区内的电力发展,反之亦然。在现阶段,城镇化水平是标志区域发展的指标之一。衡量一个区域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形势和人口规模等。[1]对于民族山区来说,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影响其城镇化的最主要因素。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电力资源又是影响民族山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此,本文从民族山区电网的投融资入手,研究电网的投融资对民族山区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一、民族山区电网的投融资现状及问题

我国广大民族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电力工业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电力工业发展态势良好,发展速度也是空前的。但是,国家因在行业利益方面存在照顾交通运输部门的利益而向其倾斜资金的问题,使得民族地区与内地发达地区的差距出现继续拉大的局面,而其中对于交通运输行业的资金倾斜已严重影响了民族山区电网的投资和融资。

首先,民族山区的金融资源少,很难满足电网发展的资金需求。民族山区的金融来源稀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大多民族山区深处内陆,发展经济的环境恶劣,资本市场发展受到限制,加上金融资源稀缺,直接制约了这些区域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国家的扶持资金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域差异,即东部发达地区获得的隐形扶持相对较多,相比之下,民族山区却很少能够获得这种扶持。在资金来源短缺的条件下,民族山区的电网投融资严重受阻。

其次,支持电网的政策缺失,电网投融资金缺乏明显的政策导向。电力工业是一个非常需要外在牵引力发挥作用的产业,也需要诸如信贷等外在力量的大力支持。而民族山区支持电力的政策确实主要与地方的金融体制有关。许多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自主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很难自主开发出切合区域或地方实际的信贷品种,国有大型银行又因权限问题而不能自主开发信贷品种,从而极大地限制了民族山区电网的金融支持力度。另外,地方性或基层的金融机构即使提供信贷品种,但大部分提供的是长期贷款或短期流动性贷款,贷款的对象多为中小企业,而对诸如电力工业之类的中大型企业很少提供长期的投资和专项贷款。这些金融方面的政策、制度限制了民族山区电网的投融资。

再次,民族山区的电力发展受区域经济的影响。电网在金融支持过程中存在较为突出的诚信问题,因影响金融机构的盈利而出现投融资不足。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度普遍偏低,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这一点在民族山区则表现为辖区内的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信用可得性非常微弱。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市场容量越来越大,导致企业与金融机构获取的信息存在不对称的情况,部分企业提供给银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比较低。如少数企业编造虚假的商品交易信息、虚报财务账目。这些企业通过虚假企业信息来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承兑或套取汇现。一旦这些企业的虚假信息被发现,他们的发展资金就会大大被缩减甚至被冻结,严重影响其长远的发展。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的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信贷合同每年约有40亿份,但真正能够执行到位的几乎不足2/3,而在经济环境差的民族山区执行的比例还不到1/5。[2]由于不断出现类似这样的诚信问题,金融机构对民族山区的投资越来越谨慎,影响了辖区内电网的投融资。

第四,民族山区的金融组织结构单一,很难满足电网发展的多元需求。目前,就整体而言,民族地区除了极少部分的国有保险公司和一些证券公司外,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是比较少的。而且原有金融机构的设置及其业务发展也存在区域性的不对称现象。如民族地区的金融机构除了一些原有的国有银行,如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非国有银行外,其他全国或区域性的股份制银行,如交通、光大、民生、招商、发展等银行在当地的分支机构数量及业务发展不对称。这种金融组织机构体系不但限制了民族地区金融市场的作用发挥,尤其对民族山区来说,严重限制了电网的发展,很难满足电网发展的多元需求。

二、民族山区电网投融资与城镇化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就会有投资,有供应就能带来融资,这一结论同样适用于电网的投融资。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电力供需总体上是基本平衡的,但对民族地区尤其是民族山区而言,存在比较严重的供需不平衡现象。[3]这种不平衡直接导致区域性电网投资和融资的不足。而民族山区的电网投融资又与城镇化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

(一)电网投融资的不足影响了城镇化步伐的加快

直接服务于“三农”,承担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公共事业、普遍服务等已经是农村电网的义务,这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电网发展的实践所证明的事实。尤其是在当前,电网建设更是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农民得以融入城市的基本前提。所以说,加强小城镇区域的电网建设,因地制宜地实施配网项目,使其为家庭农场发展服务,有利于推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和专业化。根据当前我国广大农村的发展现状,资金和技术是有效提高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的两大基本因素,而资金又是农村电网技术不断得以提高的坚强支撑。可见,电网近距离服务于城镇化。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电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已经由原来的无源网转化为现在的有源网,潮流也由原来的单向变为现在的多向。但是,这些变化均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坚强的基础和后盾。受投融资限制而发展起来的电网在广大民族山区直接影响了区域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因为电网是促进民族山区经济增长的间接基础,利用电能可以改变民族山区的经济发展方式,而且电网的覆盖程度直接影响到民族山区小城镇人口的规模,即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的许多建设项目离不开电能。现代化农业经济更需要充分利用环保型的电能作为主要能源,小城镇电网的发展程度与小城镇人口规模也存在一定的正相关。

(二)城镇化对电网投融资的作用

一方面,民族山区城镇的内需不足,影响其电网的投融资。我国的城镇化发展的属于内需型发展类型,即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区域的内需水平会不断提高。从这个层面来看,我国的城镇化是一种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和有效策略之一。城镇化扩大内需的具体过程是这样的,即大批农民会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逐渐涌入城市或小城镇,而且随着在城市或小城镇其农民身份的转变(由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以及就业方式的转变(由原来的农业就业方式转变为非农就业方式),收入会不断提高,需求也会不断提高。这样发展的结果就是生活在城市或小城镇的农民所拥有的资金除满足自己的生活所需外,会逐渐出现闲置的部分,且他们对这部分闲置资金具有迫切的增值需求。对于民族山区的电网发展而言,农民的这部分闲置资金是其投融资的重要来源。但是,许多民族山区的城镇内需严重不足,即其城镇居民较少拥有闲置资金,影响了区域内电网的投融资。

另一方面,民族山区城镇人口的规模比较小,影响其电网的投融资。如果农村人口大量聚集到城镇,就会因发展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房地产等行业和产业而带来大量的投资性需求。这样的投资需求除主要依赖于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外,还需要吸纳民间剩余资本,从而推动民间剩余资本的合理流动,进一步活跃区域金融市场,发展区域金融业。[4]但是,倘若某一区域的城镇人口规模过大,就有可能使区域内的大量可用资金被吸纳到其城镇人口的内需方面,而使得其电网的投融资大大缩减。如果某一区域的城镇人口规模过小,也不利用对外来资金的吸纳,这其中也包括其电网的投融资金。

三、扩大电网的投融资,促进民族山区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开发多元化的电网融资渠道,使电网成为民族山区城镇化的坚强发展后盾

1.从政策上支持和激活民间资本,营造全民投资电网的良好氛围。一是构建全民创业服务体系。民族山区创业服务体系建构的主动权在于各级地方政府,政府可以通过规划——政策引导——启发创业意识——打造创业服务平台的思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服务体系,激活全民的创业热情和能量。二是建立从国家到地方的多层次的投资引导基金。政府要利用资金的引导形成“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民间投资市场化运作方式,使民间创业资本形成循环机制。同时,要发展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使其成为商业性或互助性的资金担保机构,共同从根本上解决民族山区电网融资难的问题。三是构筑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三方联合,完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和档案,努力为民族山区电网的投融资打造一体化的良好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2.搭建民族山区财政政策支持的电网投融资平台。一方面,规范并加大对民族山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各级财政要平衡民族地区和中东部发达地区之间的财政扶持差距,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向民族山区倾斜资金等的途径加大对民族山区电网的投资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对民族山区电力资源开发的支持力度。民族山区的各级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政策措施支持辖区内的电力工业发展。一是优先鼓励发展电网范围内的电力工业,并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补贴或税收优惠。二是优先鼓励向电网项目工程贷款,并从财政上政给予一定的贴息。

3.通过招商引资途径为民族山区的电网建设引进外资。第一,可以学习和借鉴英、法等国的成功经验,采取“胡萝卜+大棒”[5]的办法,通过设置相对较高的沿海发达地区市场准入标准,限制其发展对资源、能源的消耗。同时,鼓励外资和沿海等发达地区的企业向民族山区的电网投资。第二,通过多种途径促进民族山区的投资工作。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流程促进这些区域的投资,一是帮助民族山区编制电网投资促进规划;二是培训投资促进方面的人才;三是完善并加强投资促进电力方面的设施建设;四是包装、宣传并向外推介民族山区的电网投资项目。第三,充分利用民族山区的电力优势,通过鼓励沿海的发达企业和外商投资借助BOT、TOT等项目融资方式加大对民族山区电网项目的融资。

4.从金融政策上有差别性对民族山区的电网提供政策支持。首先,相对放宽民族山区的金融市场准入,允许并鼓励中东部的各种商业银行进入民族山区营业。加快民族山区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展,使其成为民族山区电网投融资的有力支撑。开放民间投资渠道,允许民营商业银行及各类信贷机构进入民族山区的金融市场,为该区域的电网提供投融资。其次,在民族山区实施利于区域电网发展的、有差别的金融政策,并适当有差别地给予民族山区金融调控权。要实现这种有差别的金融政策,需要国家的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农业银行等银行优先规定有利于民族山区电网发展的贷款政策和贷款比例(包括优惠比例),支持和促进电网的投融资。最后,在电网的投融资方式要有一定的创新。具体创新途径有:积极发展民族山区电网债券市场,并给予资金上的大力支持;设立民族山区电力工业投资基金,并通过募集等手段从金融市场为该基金筹措发展资金;汇集民间资金信托机制,并从金融政策上给予支持,使之成为民族山区筹集电网发展资金的有效工具。

(二)不断提升城镇化水平,促进电网的投融资

城镇化是保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6]从前文可以看出,较低的民族山区城镇化水平不利于电网的投融资。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山区的城镇化建设要注重电力等基础性产业的发展,可以通过意向性地扩大对基础性产业的需求来加快基础性产业的发展。当前的民族山区城镇化被称为新型城镇化,是以信息化和工业化为前提的。而民族山区的信息化和工业化离不开电力之类的能源工业作为支撑。民族山区电网的不断扩大可以满足其信息化和工业化发展的需要,这样就能够在民族山区的各产业间建立产、能的良性循环,彼此相互协调发展,有效提升城镇化水平。但实际运作中总会有部分产业的发展处于相对的劣势地位,前文论述的电网的发展就是这方面的例证。而要做好各产业间的相互协调发展也并非易事,会涉及到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城市和农村的关系以及人口规模和区域性的就业等一系列的关系和问题,既涉及制度和机制方面的支持和协调问题,又涉及到资金和技术方面的问题。另外,前文提及的人口规模过低也能够影响到电网的投融资。

[1]游 涛.浅谈西部民族地区城镇化[J].贵州民族研究,2008,(1).

[2]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3]周宇騉.西南民族地区城镇化与金融支持[J].贵州民族研究,2013,(5).

[4]张炯玮.改善融资环境 推进城镇化进程[J].中国金融家,2010,(9).

[5]王秀芳.改善西部地区投融资环境的政策取向[J].金融经济,2010,(12).

[6]张 曦,陈赤平.浅议西部民族地区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J].贵州民族研究,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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