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法学专业学生技能水平的措施
2015-03-20黄笑鹤
黄笑鹤
(株洲广播电视大学,湖南 株洲 412000)
提升法学专业学生技能水平的措施
黄笑鹤
(株洲广播电视大学,湖南 株洲 412000)
法学专业按照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求,开设十四门专业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方向或专业选修课程。每个学校可能侧重点不同,但大同小异。这些课程帮助法学专业的学生掌握必要的法学知识,拿到学位证书。但专业技能实践环节还有很多欠缺,需要及时制定策略改变这种现象。
法学;专业技能;教育;问题
截至20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30年来增长105.67倍;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30年增长200多倍。如此大量扩招自然供大于需,找不到工作在情理之中。
调查上海2008届本科各专业大类毕业生中,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的毕业半年后就业率最高,均为94%;法学最低,为88%。可以看出,法学专业的就业情况不容乐观,形势十分严峻。很明显,法学专业生已经过剩,其就业率与其他专业相比较低。要想在人才市场上脱颖而出,成功就业,就要提升能力,增加核心竞争力。
目前,很多法学专业的师资力量明显不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教师是自己搞研究,缺乏实践经验,更不可能教给学生真正实用的知识。社会是复杂的,仅拥有大量的专业知识,很难在竞争中找到立足之地。整个教育体系与社会需求不匹配,毕业生普遍难以就业,法学教育要做出改变,完成教学目标,对学生负责。传统价值观认为,学生成绩好就行,这种观念深入人心,忽视专业技能这一环节。专业技能的学习可以让学生提前接触实际工作,了解自身不足,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做好充足准备。简而言之,法学专业就业率低的原因就是培养和需求不接榫,法学人才培养的手段和目标不匹配,其核心就是专业技能培养方面欠缺。法学教育需要做出改变,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
一、改变传统教育模式,增加实践环节的比重
现在,多数高校理论课教学非常出色,给与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良好环境,但很少有实践环节,学生对专业技能的运用很生疏,很难将书本上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虽然不少高校都有实践环节,但因学时过少,让学生使用专业技能的机会短缺。教育部应该调整学时安排,让学校有充分的时间安排学生进行毕业学习、社会实践、模拟法庭、审判观摩、法律诊所、全真案例分析、对抗性辩论等活动。高校教育的目的与其他教育目的不同,不是为升学或拿证,而是让学生获得专业技能,走上工作岗位。在各个科目各个学期设立实践周或实践月。另外,教师也要有实践经验,来更好地传授学生专业技能。学校应从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聘请兼职教师,让这些专业人士,帮助学生更好地实践摸索,掌握专业技能。高校长期与专业法律机构保持合作关系,请专业人士来校指导,派学生定期去实践观摩,积累总结经验。
2013年5月10日,满洲里市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办公室副主任王巍说:中国政法大学开设检察论坛,并聘任孙海检察长为客座教授。学校将人才培养作为首要目标,成立“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三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而法律职业共同体对今后法律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1]因此,中国政法大学与满洲里市检察院的合作顺应历史潮流,希望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条件和优势,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真正达到双方共赢。中国政法大学作为国内知名的法学教育大学,其实力毋庸置疑。中国政法重视学生实践,走在法学教育的前端,教育眼光长远,值得其他高校效仿和学习。从办公室主任王巍的话中可以看出,法学教育中实践必不可少,这是顺应历史潮流之举。作为国内法学教育的领头羊,中国政法大学已为当下法学教育指明出路——注重专业技能的实践。
二、学生主动实践,学习专业技能
学生要深刻理解专业技能学习的意义,主动去学习并应用专业技能。学习需要自主性,不能一味跟着老师走,被动地接受课堂上教师传授的课本知识。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多与社会接触,了解自己专业的行业现状,走到一线,亲自实践,将理论知识转化为专业技能。大学课表与义务教育和高中不同,很多专业有大量的自主安排时间。在完成平时的学习任务后,要充分利用好课余时间,去做一些社会实践。[2]法学专业的学生在课后去律师事务所进行案例分析,到附近的法院观摩审判,组织学生一起为需要的人提供法律问题咨询等等。想尽一切办法,了解自己以后极有可能会从事的行业,在实践中习得宝贵的经验。这些技能在课堂上可能一时不会显现出来,但以后应聘工作时会转化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后,也能给工作带来极大的帮助,省下很多摸索的时间。花费大量的空余时间进行专业实践,即使取得的效果不理想,也能积累一定的人脉资源,学会在社会上与人相处的技巧,间接地为毕业后的就业铺路,在起跑线上快人一步。著名当代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原名陶文浚,1912年,他另取“陶知行”为名,次年将之用作笔名;1917年留美归国后,他正式改名为“知行”;1927年,他又想改名为“行知”;1934年7月16日,他发表《行知行》,终于公开宣布将名字由“知行”改为“行知”。实践出真知,陶行知先生,以改名明志,告诉人们实践的重要性。[3]“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冬夜读书示子聿》。古贤陆游在千年之前,已认识到书本知识的局限性,理论知识必须与实践结合。法学专业生多参与实践,学习专业技能,完全正确且非常必要。学生从课堂走向真实案例,自己动手,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提高就业竞争力。
三、建立专业技能的测评体系
教育部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专业技能测评体系,督促高校落实专业技能教学,学生进行专业实践。不能使学位证书不只与专业理论成绩挂钩,而要把专业技能加到毕业生的考核中。传统的考试模式使得理论成绩受到重视,如果模仿这种方式,对毕业生的专业技能进行考核,就等于强制性地要求学生掌握专业技能。配套的测评系统,是对学生专业技能学习最好的督促。这不仅是在学生毕业时把好专业技能掌握的关口,也在整个法学学习过程中,给法学院学生一定的压力,强迫他们重视专业技能的学习,为将来的考核做准备,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做准备。建立专业技能测评体系需要从社会需要出发,跟随社会需求的变化而作出相应调整,让教学真正和社会接轨,且测评系统要全面而又轻重分明。就像传统考试一样,每个知识点都有可能考到,但又有重点考察内容,确保学生全面掌握专业技能,又对重点技能透彻掌握,并熟练应用。落实好专业技能的测评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在思想上重视专业技能测评,认真负责地对每一位学生进行考核评估,指出他们的不足之处。测评的结果要客观准确,等级分明,真实反映被测试者的专业技能水平。这样一套系统所给出的数据,将会给用人单位提供一份可靠的参考资料。法学专业偏文,传统的考试体系下,记忆力好、勤奋学习的学生,即使实践经验不足,专业技能不过关,也能获得高分,模糊招聘者的视线。通过专业技能测评系统的开发利用,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提高招聘的公平性,给招聘方更多的信心和把握,间接提高法学专业的就业率,形成良性循环,帮助法学专业逐步走出困境。
四、开设专门的专业技能培训课
技能培训在职教机构很普遍,但在法学本科教学中却是凤毛麟角。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活在理论的世界里,让人呆板,不知变通,遇到问题时一味照搬照抄,事情自然不能圆满解决。应向职业学校学习,在法学教育中,注重专业实践,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有专门的课程开设,能使所有学生都学习专业技能,让缺乏实践积极性的学生也参与进来。每一位技能培训的教师,必须是从事法学工作的专业人士,且有大量的实践经验,懂得如何引导学生学习好专业技能。学校要舍得投入足够的财力人力,组织设立专门的管理、工作部门,给予其同其他传统教学部门一样的地位。[4]优秀的教师团队,科学的管理和教学,可以让法学专业技能培训课长久有效地开展下去,服务法学专业的莘莘学子。
以上四点只是一些粗略的观点,并不能完全解决法学专业技能的教学问题。眼下法学专业人才过剩,就业情况不容乐观。传统的教育体制已经和时代产生脱节,急需调整,做出改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法学教育就业率低的问题,还需从教育入手,无论是本科还是职教机构,都要重视学生的专业技能。应用型人才才是现代所最需要的,不会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人只能被淘汰。在这个信息化时代,有大量的手段保存文字理论,但处理实际问题时,机器却无法胜任。这时候,拥有娴熟专业技能的人就会体现出他的价值。
五、结语
绝大多数高校的法学专业把培养专业知识雄厚,实践能力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法律应用型人才作为教学目标。然而,实际教学却往往更加侧重书本教学,学生单一地接受理论,忽略专业技能的重要性。理论与实践脱节,空有“满腹经纶”,不能大展拳脚。这是高校法学教育的悲哀,值得深思。找出问题的关键,想办法将理论教学与专业技能教学良好地结合起来,培养出真正适合现代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1]王蕴慧.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管理模式新探[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6,(1):61.
[2]贵立义.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4,(6):85.
[3]徐星明.法学教育应向精英化方向发展[N].检查日报,2007-01-05.
[4]胡良荣.试论法学本科教育目标定位与专业实习模式创新[J].江苏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2,(94):78.
【责任编辑:周 丹】
D90-4
A
1673-7725(2015)08-0183-03
2015-06-05
黄笑鹤(1981-),女,湖南醴陵人,讲师,主要从事经济法、劳动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