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监督 更好地发挥会计监督职能
2015-03-20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加强政府监督 更好地发挥会计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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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既有会计人员运用会计手段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资产的安全性进行监督和控制的含义,也有政府机构和社会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上述会计监督活动进行再监督的含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和社会对会计工作的再监督(外部监督),共同构成会计监督体系。 财政监督部门作为履行会计再监督的法定机构在会计监督体系中地位特殊、作用巨大,必须当好会计监督的主角。
近日媒体披露的丽江市古城区环卫局原领导和财务人员,虚报环卫工人工作天数和人数,冒领环卫津贴和加班工资数十万元的案例,说明了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薄弱,政府监督又不到位的现象客观存在,其教训是多方面的。首先,在整个会计监督体系中单位内部监督形同虚设,领导任用财会人员不是看重其会计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而是“单位财务人员只要人老实可靠,对领导言听计从就可以了”(该局原局长李文伟这样说)。现实中,不少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不愿意建立起财务管理上的制衡机制,财务人员的选任也存在逆淘汰现象,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反而可能受到排挤。如此一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就难以得到保障。
第二,小团体利益的驱动容易使会计人员失职,导致违反财经法纪的窝案发生。上述案例中,李文伟和原班子及财务人员为了小团体利益,巧立名目,虚报环卫工人工作天数和人数,冒领环卫津贴和加班工资,“利益均沾”者达24人之众。利益诱惑之下,财务人员担心坚持原则断人财路引起“公愤”,同时自己也想得到好处。这样的环境之下,单位内控制度在私利面前往往经不起冲击。
第三,当前会计社会监督方面也比较薄弱。就政府部门会计工作而言,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要以政务公开、财务信息透明为条件。实际上,这一条件远未具备。上述案例中,利益直接受损的环卫工也难发现他们本该享受的环卫津贴和加班工资被局长和局机关职工侵吞,社会其它方面就更容易受到蒙蔽。另外,许多政府部门也没有建立注册会计师监督机制。
我国会计监督面临的现实是单位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督相对软弱,补强这两个方面,当然是会计监督绩效的“增长点”。但现有条件下,当务之急是要强化政府监督的作用。必须深刻认识到政府监督不到位会导致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现实,找到政府监督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
从会计监督的长效机制建设来看,有必要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使会计人员摆脱对单位领导的不正常依附关系,让会计人员更多地对会计法律法规负责,独立地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更好地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特别是政府部门,可以实行会计负责人员委派制度;政府监督中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既要各尽其责,又要信息共享,并切实维护制度的执行力,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密切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的联系,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并加强政府部门会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接受和查处会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