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与马克思:一个思想史的考察*
2015-03-20汪正龙
汪正龙
(南京大学 文学院,南京 210023)
福柯的学术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这一反叛的年代,受到尼采的影响,特别是受到尼采对理性、知识、主体、进步观念的质疑,以及认为求真意志与权力意志不可分的思想的影响,这是学界所公认的,也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福柯成长和学术思想发生发展的时期,也是马克思主义在法国影响巨大的时期。他在读大学时,“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阿尔都塞便是他的哲学辅导老师。福柯与马克思的关系是一个饶有趣味的话题。西方有学者认为:
福柯的思想中一直活跃着一种马克思主义,这是一种继承下来的隐性遗产,虽然不那么显而易见,但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前言,3
福柯虽然否认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是又自认为“通过有把握的阐述一举解放马克思,以便破除被党派如此长期地封闭、贩运和挥舞着的马克思的教条”[2]513。这样,福柯对于马克思,就呈现出既借鉴吸收,又修正反叛的复杂关系。本文就此予以分析。
一、历史与解释
福柯受马克思关于历史科学构想的影响。马克思曾经说过,“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3]20马克思坚持一种历史主义原则,认为事物就是它的历史过程本身,把一切事物都看作在历史中产生、发展的,因而是暂时的,也必将在历史中消亡。福柯自称历史学家,致力于发现事物为什么、又怎样变成这个样子的。但是他通常被认为是关注“非连续性”的历史学家,即关注历史进程中的裂缝、断片和机能失常,发掘其成因和弥散的空间。在历史中起作用的力量既不遵循目的,也不遵循机械性,它只顺应斗争的偶然性。它既不表现为原初意想的连续形式,也不是某个结论的推导步骤。它总是显现于事件的独特的偶然性。[4]157福柯对于知识、疯狂、监狱、疾病、性等的历史条件的形式分析在某些层面上是接近马克思的。他说:
马克思在分析工人的不幸时是怎么做的?他拒绝通常的解释,那种解释把工人的不幸视为自然而然的掠夺带来的后果。马克思强调说,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根据它的根本法则,它必然要产生不幸……马克思用对生产的分析来代替对掠夺的谴责。这差不多就是我想说的,我们的情况很相似。[5]37-38
马克思对历史现象的解释注重从物质实践来解释观念的形成,所以有人称之为实践解释学。福柯则凸显权力与解释的关系,强调解释的多元性与冲突性以及范式在解释中的作用。这方面他们两人有一些相近之处。在福柯的眼中,马克思、弗洛伊德、尼采对解释学的贡献在于改变了符号的性质,变更了通常可能用来解释符号的方式。
一方面,他们破除了对解释的深度和内在性的迷恋,把符号放置在一个分化的空间。马克思揭示出资产阶级观念中形成的货币、资本、价值等有深度的东西,实际上是平庸。尼采对思想、意识深度的批判,揭示了对真理的内在性的虚假性,重建了被掩盖和隐藏的符号的外在性。而弗洛伊德也在意识与无意识的关系和精神分析医生对病人语言的解码中建构出解释的空间。
另一方面,他们的解释都体现了解释的未完成性。所有解释项都是被解释项。他们在解释中建立的既是澄清关系,也是翻转关系、颠覆关系。马克思“解释的并不是生产关系的历史,而是已经作为一种解释出现的某种关系,尽管它是以自然的面目出现的……对尼采而言,没有一个原初的所指。词语只不过是解释;在词语的整个历史中,在成为符号之前,词语就一直只是在解释;而它们最终能发挥符号的作用,仅仅因为它们基本上只是些解释”[6]104-105。福柯的分析表明,他受到马克思对意识、概念发生的历史条件或社会事件动力因素的分析的启发,但是他对尼采的相对主义更为青睐。
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揭示了物质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精神上也必定占统治地位这一现象。例如,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总是要编织一套意识形态作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式,掩盖或扭曲现实关系,在整个社会生活里完成一种特殊的欺骗或神秘化功能,为既有的社会秩序服务。“占统治地位的将是愈来愈抽象的思想,即愈来愈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事情是这样的,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的地位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说,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3]53-54马克思总是把意识还原为历史,还原为存在,进行解意义化和去蔽。不仅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批判,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也是如此,“马克思的目的始终是 ‘政治经济学批判’,这既意味着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批判,又意味着对它在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说中的理论反映进行批判。”[7]51马克思揭示了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知识-利益-权力无意识的共生关系。在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揭露了标榜科学和客观的国民经济学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性质,因为它不仅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当作一种天然的、永恒不变的既成状态来研究,而且把资本家的利益作为论证的前提,“当它确定工资和资本利润之间的关系时,它把资本家的利益当作最后的根据;也就是说,它把应当加以论证的东西当作前提。”[8]89因此它不过是一门让资本家发财致富的科学。詹姆逊对此评论说:
马克思对他的前人 (斯密、萨伊、李嘉图)的批评,目的不在于他们著作的细节——地租、市场流通和资本积累等等理论——其中大部分他都纳入了自己的体系,而在于那种总的模式,或缺少这一模式。在这一模式中,这些细节得到自己的解释,并被当作某一更大总体的一些部分或者功能来审视。马克思不仅能够揭示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无力推演出一种统一的场理论,使形形色色靠经验观察到的现象可以在里面得到结合,而且实际上还揭示出他们本能地避免这么做。仿佛他们觉察到,后来在 《资本论》里体现的那种经济现实的总体和系统模式所带来的危险的社会和政治后果;为避免这些后果,他们不得不仅只在片断和经验层面上继续他们的研究。[9]155
马克思在这里实际上揭示了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作为知识生成的历史条件和局限性,是知识社会学的先驱,也是福柯“知识考古学”研究方法论上的一个来源。同样,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法律和国家学说的解释也是如此。他说,国家、法律等正是由于分工导致的意识抽象,“因为国家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获得了政治形式。由此便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法律是以意志为基础的,而且是以脱离其现实基础的意志即自由意志为基础的。”[3]70-71“在这些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个人……还必须给予他们自己的、由这些特定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为了维护这些条件,它们作为统治者,与其他的个人相对立,而同时却主张这些条件对所有的人都有效。由他们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这种意志的表现,就是法律。”[3]378对于这些,福柯无疑也有同感。他认为:
知识在其表征中一开始就暗含了某种政治上的顺从。在历史课上,你被要求去熟知某些事件而忽视其他事件,因而这些事件就形成了知识的内容和信条。[10]119
福柯甚至举了马克思本人的例子,“自19世纪开始,工人阶级的物质状况得到了细致的研究,这项工作归功于马克思卷帙浩繁的著作,它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19世纪工人阶级的政治、经济联合行为,通过持续不断的斗争保存和发展自身。但是这种知识从来未被允许进入官方知识的体系而发挥作用。”[10]119-120当然,马克思是从资产阶级认识社会问题的结构性视野或局限的角度来看待国民经济学的意识形态性的。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则转向了经过阿尔都塞改造过的马克思,即重视对话语实践的分析。而按照“权力-知识”的话语实践理论,每一种实践都包含着真理标准的制定与辨析真理、谬误的过程,意识形态是使权力话语及理论话语成为可理解的话语的方式,它与科学知识都是代表权力的话语实践方式。
可见,如果我们把马克思、福柯二人都视为对历史现象进行解释的解释学家的话,那么福柯所创立的权力解释学无疑也受到马克思的影响,所以有学者说,“马克思远比尼采、福柯等哲学家更早地意识到权力与理解、解释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11]410
二、权力的分析
福柯与马克思都关注资本主义现代类型的统治问题。马克思从关系和技术的角度研究资本主义的权力运作给福柯留下深刻的印象。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考察了监禁方式的变化。在关于“全景敞视主义”的分析中,他明确肯定了马克思 《资本论》第1卷第13章对生产机构、劳动分工和规训技术制定三者关系的分析。[12]247
人们早就注意到,《规训与惩罚》分明受到马克思 《资本论》对企业这样的理性组织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而具有的暴虐性的分析的启示,从“惩罚”的角度去研究实际上是国家机器的监狱、学校、军营、医院和制造业等这些机构的奴役性,却没有把这一奴役性仅仅归于资产阶级。“首先,施加于肉体的权力不应被看作是一种所有权,而应被视为一种战略、计谋、策略、技术、运作……它不是统治阶级获得的或保持的‘特权’,而是其战略位置的综合效应——是由被统治者的位置所展示的、有时还加以扩大的一种效应。其次,这种权力在实施时,不仅成为强加给 ‘无权者’的义务或禁锢;它在干预他们时也通过他们得到传播……最后,它们不是单义的;它们确定了无数的冲撞点、不稳定中心,每一点都有可能发生冲突、斗争,甚至发生暂时的权力关系的颠倒。”[12]28-29
人员集聚的管理方法和资本的积累是相辅相成的。正如巴立巴尔所说的,“在 《规训与惩罚》中,他 (按:指福柯)吸收马克思在 《资本论》中关于生产中劳动力的划分方法,来说明惩戒手段是如何通过抵消工人的对抗性来增加工人的身体效用的。概括说来,就是惩戒手段如何统一了劳动力积累和资本积累这两个过程的。因此,‘惩戒’和 ‘微观权力’同时代表了经济剥削和司法-政治阶级统治的另一面,并使它看似一个统一体”。[13]456-457实际上,在权力问题研究上对马克思的借鉴,连福柯本人也是承认了的。他说,“从马克思出发,我喜欢讨论的不是关于阶级的社会学问题,而是关于斗争的战略方法。我对马克思的兴趣集中在这里,我喜欢从这里出发提出我的问题。”[14]260
然而,福柯与马克思的关系是复杂的。福柯与马克思的对话关系有时是反向的,“福柯的研究策略的核心目标是超越历史唯物主义的各种表现,其中包括几种马克思主义的变体。那些理论都将权力与社会生产问题放在上层建筑的层面加以考虑,从而将它们同生产的低级、实在层面相剥离。因此,福柯试图带着社会再生产问题,以及所谓 ‘上层建筑’的一切组成部分回归到基础物质结构中,试图不仅以经济术语,同时以文化的、物质的、主体性的术语来界定这一领域。”[15]33-34比如,在马克思那里,权力被置于经济活动中,与利益相联系,并把国家视为资产阶级的工具,权力是被国家、阶级所拥有并具有压迫性。马克思在谈到资产阶级国家以虚幻的“普遍”利益的形式对特殊的利益进行约束时说,“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由于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发地形成的,因此这种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权力。关于这种权力的起源和发展趋向,他们一点也不了解;因而他们就不再能驾驭这种力量,相反地,这种力量现在却经历着一系列独特的、不仅不以人们的意志和行动为转移的,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3]38-39马克思称上述现象为“异化”,并认为只有消除私有制才能消除此类异化。
福柯对权力控制和压迫性的理解与马克思有关,但他的注意力不是聚焦于经济权力、物质权力、国家权力的宏观角度,而是探讨权力的微观物理学和运行策略,并探讨权力在知识、疯狂、监狱、疾病等领域的同质性作用机理。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些变化,福柯早期的 《词与物》和 《知识考古学》更为重视否定性的权力,强调压制、禁止和排斥,到了中期的 《规训与惩罚》更为重视权力的生产性,权力生产了现实,产生了对对象的统治。福柯不赞同马克思以物质或经济作用为基础的权力观,“马克思主义关于权力的普遍概念……可以称其为 ‘经济功能性’。‘经济功能性’是在这样的范围内,即权力的主要职能是既维持生产关系,又再生产阶级的统治,后两者是由生产力占有的固有形态和发展赋予其可能性的。在这种情形下,政治权力在经济中找到了其历史性的原因。”[14]13他批评注重阶级和经济的权力研究是“更一般性的研究,主要是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关心资产阶级对我们社会的统治……在这些一般性的命题之下,实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5]29
在福柯那里,权力是生产性的,权力无所不在,并不专属于统治阶级。科学也通过大学制度、实验室、教科书这类抑制性设施施行权力。权力是一个网络,它通过个人运行,但不归个人所有。个人总是既服从权力又运用权力,所以要研究权力的策略、网络、机制及其赖以实施的手段,以及实施后的效应。正因为在福柯眼中,权力主要是一种力量关系,一种压迫机制,一种战斗或对抗,因而无产阶级反抗资产阶级的压迫,也只是为了自己获取权力,并没有其他的道义上的正当性。所以理查德·沃林批评说:
对马克思来说,无产阶级的立场之所以说是正义的,是因为它是建立在一个正义主张的基础之上的。因为同其对手资产阶级相比,它体现了一种更加伟大的历史普遍性的主张……对福柯来说,因为所有的正义主张都仅仅是权力的结果,因而它们只为粉饰主要权力的利益服务,所以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关于合法性或权利的标准,它对各种竞争性利益起着调节作用。[16]269-270
巴立巴尔也说,“马克思认为实践是典型的外部生产,在自身以外产生作用,所以也产生了主观化的效果 (在 ‘生产资料’范围内的冲突),而福柯认为权力是首先作用于身体本身的生产实践,初始目的是促使个性化或主观化 (可以说成是 ‘为自身的实践’或 ‘自身的实践’),其结果是产生了带有客观性质的影响,或是知识(savoir)。其原因在于,福柯以生活的可塑性来论证他的权力关系逻辑,而马克思主义关于矛盾的逻辑 (此逻辑使权力关系内在化)不能与其结构内部的固有性分开来考虑。”[13]458-459
但是,福柯权力的微观物理学考察无法解决各种分散的权力如何获得统一的形式及其反过来作用于微观权力的社会霸权问题。后期的福柯意识到自己的局限,走向了对治理问题的研究,把权力的微观研究推及到宏观结构和国家的层面,考察知识形式、权力策略和主体形成样态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而探讨自我管理的技术和统治的技术之间的互动关系,因而国家本身就成了一门治理技术。这时候他仍然借助了马克思从关系和技术的角度对权力的分析。但是,当福柯说国家治理不仅是政治问题,好的治理应当是经济治理,是根据经济的范式来执行权力的艺术时,他的主张似乎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又一脉相通。
结语:说不尽的福柯与马克思
虽然福柯与马克思都从事着颠覆西方思想传统的工作,存在观念与方法上的诸多联系,但却是生活于两个不同时代的人物。这不仅表现在福柯所选择的论题如疾病、监狱等等属于西方传统学术史不看重的边缘问题和卑微现象,马克思则聚焦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他所关注的剥削、压迫与解放等等都属于社会政治经济领域的宏大问题,还在于福柯在他的一系列研究中所表露出来的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而马克思则坚持人类正义与历史进步的观念。福柯对笛卡尔以来的主体性观念发起了质疑,而在他看来,马克思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属于这个传统。这些可能是二人分歧的根源与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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