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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圈风险化解探析

2015-03-20张东玥

张东玥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上海 黄浦 200001)



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圈风险化解探析

张东玥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上海黄浦200001)

摘要:近年来,企业资金链断裂、担保圈风险爆发等事件不时见诸报端。个别企业的风险爆发通过担保圈的传导、放大,威胁到圈内其他优质企业的正常经营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安全,是当前商业银行和监管机构亟需解决的问题。文章简要分析了担保圈风险的形成和特征,阐述了担保圈风险化解的实践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担保圈风险化解的具体建议,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与风险控制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担保圈;担保圈风险;风险化解

所谓担保圈是指多家关联或非关联企业通过互保、联保以获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审批而形成的一个特殊利益体[1]。本来担保圈中的担保关系是合法合规的,但由于其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或有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隐蔽,所以存在着潜在的风险。随着宏观经济放缓和下行周期到来,担保圈风险的暴露可能增强,担保圈内个别企业的经营风险一旦出现,圈内正常企业的流动资金链条将受到影响,风险顺着担保链条蔓延,威胁优质企业和商业银行,造成区域性金融风险。担保圈中的企业互保、联保机制致使圈内个别企业风险爆发后牵涉企业面广,造成区域内经济发展严重障碍。错综复杂的担保链条导致债务死扣和担保漩涡,涉及的企业不愿偿债或无力代偿,最终社会信用受损。

一、担保圈形成原因

(一)宏观背景

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担保圈风险,主要是在“四万亿”投资计划的刺激下,大量投资项目相继启动,企业外部融资需求猛增,而银行信贷规模同时相对收紧,信贷审批条件不断提高,因此融资企业不断通过企业间的互保、联保获取银行信贷进行扩张。

(二)深层原因

除了融资难的客观条件之外,信用缺失、市场缺乏惩罚机制,使得商业交易中的净负债者有利可图,才是担保圈风险形成的深层原因。由于不偿债的机会成本和违约成本较低,企业间倾向于互相拖欠货款、挤占资金,互相随意担保,超额担保,导致多种担保关系向上下游延伸、交叉存在、圈式发展。这样的野蛮融资,致使融资企业和银行业机构风险频发,严重影响经济发展。

二、担保圈的特征

(一)担保关系复杂隐蔽

相较于上世纪末爆发的“三角债”问题,担保圈中的企业担保关系更为复杂,不再仅仅局限于“三角债”中的产业链上下游关系,有股权投资关系、家族企业、企业主私交或仅基于第三方撮合等,担保关系体现为循环互保、交叉担保、链式担保、放射性担保,且担保圈呈现出不断叠加、扩张趋势[2]。担保圈风险不再局限于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其风险源头亦复杂隐蔽,通过担保关系的传导路径呈几何数级放大,企业的违约相关性显著增大。

由于担保圈的存在复杂隐蔽,银行业机构仅仅是借助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内部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很难监测到担保圈的形成和扩张。另外,通过企业间签订互保协议,互保企业倾向于为经营情况不良的对方企业提供银行授信和融资业务的担保,甚至超额担保。

(二)银行业机构不良催化作用

在担保圈风险爆发的问题中,银行业机构通常认为自身对担保圈的形成和扩张不承担主要责任,属于利益受侵害方。然而,不良的银行业信贷文化,是担保圈风险形成和爆发的重要诱因。在实践中,银行业机构的贷前调查、信贷审批过度依赖于保证担保,助推了担保圈的形成和扩张。而在宏观经济下行和借款人偿债能力不佳的情况下,银行业机构又急于抽贷止损,采取退出措施,导致企业资金链突然断裂,危及企业正常经营,甚至引爆整个担保圈。尤其是在一家企业出现资金困难时,数家为其提供融资的银行往往会陷入囚徒困境[3],实践中银行为了避免其他银行先行抽贷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而由自身兜底坏账承受大额损失,往往都会选择尽快抽贷止损,以收回部分信贷资金。其实,如果数家银行都能够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避免过早抽贷,企业则有可能度过资金难关。过早的抽贷行为会造成社会效益的损失,也会引发担保圈内企业信贷风险的传递与蔓延。因此,银行业机构在担保圈风险的形成和爆发中,起到了不良的催化作用。

三、担保圈风险管理的实践

(一)算法模型监测风险全貌

为了化解担保圈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借助算法模型进行担保圈的大规模全面识别,并逐个担保圈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采用穷举法在银行业机构的所有信贷客户中进行查找,将所有互相之间存在担保关系且不与其他企业存在担保关系的信贷客户,识别为一个担保圈[4]。每个担保圈都是封闭且不与其他担保圈交叉的。完成担保圈识别工作之后,可根据担保圈保证融资总余额、企业户数来衡量担保圈的规模,根据保证人对外保证总额、保证人净资产、违约记录、信用等级等指标来衡量实际担保能力,根据企业户数、保证关系对数、互保或联保数量来衡量担保关系复杂程度,从而判断担保圈的风险等级。

针对风险较高的担保圈,应及时找出需要破解的链条和节点,指定牵头经营机构介入,进行妥善的化解处置。对于其他风险较小、风险可控的担保圈,也应辨别出关键风险点,制定风险化解预案,并实时监测担保圈情况的变化趋势。

(二)政府介入推动风险防控

在担保圈风险化解的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在监管部门的助力下承担了重要的协调、处置工作。比如,无锡市政府出资建立一定金额的偿贷周转基金供还贷专用,由政府专户管理,一定程度地控制和化解了担保圈风险。而常州市政府出台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在建工程抵押、“三权抵押”等方面的指导意见,筹建政府背景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提高企业有效抵押品的利用效、创新融资渠道和担保方式。

(三)同业合作联合风险管理

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探索企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即对行业重要性突出、授信规模突出、互保联保情况突出的担保圈风险企业,由一家机构牵头,组织参贷行签订同业合作协议,实行授信总额管理,联合监测、信息共享、协同处置。将对担保圈风险企业的授信纳入企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框架协议,采取存量与增量区别对待的方式,稳定存量授信和担保,避免了银行擅自抽贷、过度压贷导致的企业资金周转问题,对于增量授信采取银团贷款的模式,对新增担保和投资引入同业联合监测,降低风险。

四、担保圈风险化解的建议

(一)信贷审批应回归信贷本质

由于银行业机构和融资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当前银行业机构发放信贷产品主要依靠担保缓释风险[5],信贷业务已趋于“典当化”。

企业需要外源性融资来满足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但是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现状导致股权融资相对不具有普适性。在企业规模范围内,企业希望通过信用担保获取更多的低成本融资。对于偿债能力弱的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意味着资金紧张、经营困难,因此企业必须通过担保获得贷款。抵押品担保受限于抵押品的价值,能获取的贷款资金量一般无法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保证担保是一种常见的增信措施,可以提高银行业机构对借款人预期收益的评价等级。

银行业机构信贷审批对于保证担保的广泛接受,鼓励了企业间互保、联保关系的蔓延。信贷审批应当回归信贷本质,银行业机构要注重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评估,根据企业信誉和还款能力发放贷款,弱化对外部担保的依赖。只有信贷审批回归信贷本质,才能缓解企业间互保、联保关系不断叠加,从根源上化解担保圈风险。

(二)创新融资产品和授信机制

对于已形成的担保圈,可以对圈内企业涉及的融资产品进行置换和改造。对于满足信用贷款条件、风险可控的保证贷款,可以直接改造成信用贷款。对于保证人实际担保能力不足、风险较高的保证贷款,可以增加“股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担保,或者更换保证人。对于已形成的担保圈,关键是要创新担保方式,寻找保证担保的替代品,而不是简单的抽贷破圈。

对于新增的信贷需求,应当减少传统的流动资金保证贷款,开发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保理、贸易融资等风险较低的产品。此外,如果企业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基础,还可以探索尝试用“资金池”的思路,朝基金化方向改进保证模式,以互助模式代替互保、联保。

(三)保证担保融资引入融资性担保公司

对于保证担保融资,应考虑扶植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引入专业担保公司,可以有效减少企业间互保、联保,降低企业的或有债务风险,化解担保圈。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承担融资企业的担保代偿责任,可以有效地化解保证人的或有债务风险,避免担保圈风险爆发引起的区域性金融风险造成的社会损失。

(四)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征信体系

担保圈风险的化解,必须依托于担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完善。首先在实践中,借款人在向保证人提供反担保时,可以将借款人自身作为反担保人,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并无明文禁止,也就导致了互保现象的普遍存在。借款人作为反担保人事实上是一种担保虚化,起不到转移风险的作用。此外,现行担保法律法规对于互保、联保的对数、金额、企业户数都没有限制性规定,导致了担保圈的复杂性不受限制,增加了银行风险识别和监测的难度,降低了保证担保的实际风险缓释能力。因此,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增加对保证担保的限制性规定,防止实际上的担保不足和担保虚化,减少损害公司价值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担保圈风险。

除去法律规制之外,与信贷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必须到位,比如完善社会诚信体系,树立契约精神,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征信系统,加大对逃废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约成本,使信贷风险得到实际的控制。

(五)发展直接融资市场

担保圈风险的化解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简单地更换保证人、增加抵质押担保,更不是单纯靠压缩授信额度、抽贷止损来简单处置,其根源在于企业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目前直接融资市场还不发达,市场上的流动资金不能得到优化配置,应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比如中小企业股权融资、P2P贷款、众筹融资等,帮助企业获得低成本融资,同时优化市场流动资金的投向,以促进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堂保,刘蓉.对担保圈贷款风险管理的探索与思考[J].金融与经济,2012(1):70-73.

[2] 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课题组,陈隆.区域性信用风险的监测与预警研究[J].浙江金融,2013,(4).

[3] 陈少华,陈菡.我国中小企业担保圈风险演化过程分析——基于博弈论研究视角[J].开发研究,2013(2):114-119.

[4] 刘东庆.信贷担保圈的识别与管理[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1(14):48-50.

[5] 刘克波.对银行授信客户互保风险管理的探索与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2(24).

[责任编辑:朱子]

Exploration of Guarantee Circle Risk Elimination of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ZHANGDong-yue

(ChinaPowerFinanceCo.,Ltd.EasternChinaBranch,Shanghai200001,China)

Abstract:Enterprises losing access to liquidity and guarantee circle risk eruption hit the headlines recently. The risks of one individual enterprise are transmitted and amplified through the chains in the guarantee circle, which threatens the operation of other well-managed enterprises in the guarantee circle and the safety of bank assets. It is a hard nut that both the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the CBRC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want to crack urgently. The paper describes the formation and the features in short, states the practices on guarantee circle risk elimination, and gives specific solutions to eliminate the guarantee circle risk,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s for the credit and risk management of 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Key words:guarantee circle; guarantee circle risk; risk elimination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教育科研类项目《基于熵理论的企业协同创新动力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83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06(2015)02- 0040- 04

作者简介:张东玥(1991-),女,安徽合肥人,硕士,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客户经理。

收稿日期:2015- 03-27 2015- 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