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受众的角度谈《普法栏目剧》的改进策略
2015-03-20梁华群
梁华群,音 坤
从受众的角度谈《普法栏目剧》的改进策略
梁华群,音 坤
《普法栏目剧》以形态生活化、内容平民化、演员群众化、语言地方化、情节真实化为其主要特征。从受众角度进一步改进《普法栏目剧》的策略,包括社会群众受众观下的改进策略;市场主体受众观下的改进策略,如“专业“演员,精心制作、精细策划,商业运作;权利主体受众观下的改进策略,包括搜集素材,加强创新、增加互动,强化品牌等。
受众观;普法栏目剧;改进策略
1994年9月16日,重庆电视台率先推出新型电视栏目《雾都夜话》。它的经典开场白是:“这不是电视剧,这是真人真事,是我们地地道道的重庆人,自己演自己的故事。”[1]这档方言栏目剧,播出的内容均为重庆电视台自制的短剧,时长约40分钟,每次播出一集或者半集。开播以来就以“从观众中来,到观众中去”为宗旨,长期面向公众征集素材,大多取自真实事件,涉及家庭、婚恋、伦理等各个方面。演员一般由业余演员担任,选自当地市民,鲜有专业人士出演。《雾都夜话》开启了中国电视的新型节目形态,随后在大江南北掀起了一股电视栏目剧的新浪潮,直至今日,电视栏目剧仍像一颗璀璨的明珠闪耀在电视银屏。
对于电视栏目剧的定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雾都夜话》栏目制片人马及人解释说,电视栏目剧不是电视栏目和电视剧的简单相加,也不完全是以栏目的形式播出的情景剧或电视剧,而是一个有自己的特色和内涵的节目形态,“就是相对固定的时间、固定的长度,以栏目的形式加以发布的电视短剧。”[2]形态生活化、内容平民化、演员群众化、语言地方化(不排除普通话)、情节真实化是其主要特征。
一、《普法栏目剧》的现状
2011年4月18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改版后全新亮相。在此次频道改版后,CCTV-12重点打造了这档以普法知识为核心内容,同时展示公、检、法、司工作中突出成绩的节目——《普法栏目剧》。“看普法故事,品百味人生”是其节目定位。在和全国普法办等部门充分合作的前提下,《普法栏目剧》广泛搜集素材,以事说法,以一个个鲜活、亲切、真实的故事,让受众既能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又能够品读百味人生。开播以来受到了有关部门和广大观众的喜爱与好评。
作为央视法制频道的主打栏目,与一般的栏目剧相比,自有其独特性。首先,栏目剧的播放时间固定、时长固定,并且紧紧围绕社会上新近发生的种种奇闻轶事,紧随时代步伐,注重剧本的新颖、生动、鲜活,具有良好的时效性和现实指导意义。方便快节奏生活的人们花较短的时间了解一个完整的故事,符合现代人生活的特征。其次,使用业余演员。业余演员不仅成本低,而且面孔翻新。面孔新会带来真实感,从而使受众更容易接受。再次,《普法栏目剧》通常选择以家庭、婚姻、伦理、道德为主,这样的选材贴近受众生活,使受众在观看的过程中产生共鸣,从而提高栏目收视率。最后,该节目往往采用系列性的故事,来呈现复杂的法制问题案例,并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如“万家灯火”系列,“回家”系列,“我主青春”系列等。
除了栏目剧自身的优点吸引受众以外,栏目剧的制作团队还注重和观众之间的交流,根据受众的要求加以改进和调整,以满足受众需求。正因如此《普法栏目剧》自开播以来,既生动普法、弘扬正气,又教化群众、震慑犯罪,保持了极高的收视率,在观众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受众观下的《普法栏目剧》改进策略
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表明《普法栏目剧》一直保持着较高的收视率,但是在繁华背后,普法栏目剧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如法律知识点过于简单雷同,不同的故事讲述同一个法律知识。且故事演绎的手法为人诟病,节目粗制滥造,有明显的拼接痕迹,故事过分离奇,脱离现实生活,其过分煽情叙事手法也会让观众看待事件时情绪化,让观众对故事中人物的法律关系进行道德审判,这无利于法律理性思维的培养,而使民众对不符合公众普遍认同的法律形成一种抵触心理,这对于普法工作无疑是大忌。最后,题材较单一,多表现婚恋故事,不够丰富。只有正视这些问题,寻找最佳解决方案,《普法栏目剧》才能良性发展。
(一)社会群体受众观下的改进策略
传播学研究表明,受众的群体背景或社会背景是决定他们对事物的态度和行为的重要因素。受众并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分属于不同的社会集团或群体,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受众对大众媒体的接触虽然是个人的活动,但这种活动通常受到他的群体归属关系、群体利益以及群体规范的制约。受众在接触大众传播的信息时并不是不加选择的,而对与此对立或冲突的内容有一种回避的倾向。
受众在大众传媒面前并不完全被动,而具有某种能动性,大众传媒并没有随心所欲地支配和左右受众的力量。
生活中,人们难免遇到各种矛盾、纠纷,而这些问题很可能会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这些问题单单靠调节、教育是不够的,最重要的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尤其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全面开展法制建设,逐渐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党的十五大更是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普法从此成了中国的一件大事。受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大大提高,普法的意识也逐渐增强。
经过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国逐步形成了一群热心法律、关心法制的受众群体。因此选取该群体关心的典型事件、典型案例就成为了普法栏目剧的选材重点。典型案例通常是受众常见的生活法制事件,它更能引起受众的共鸣和共识。栏目剧可以通过形象生动的案例,将枯燥的法律知识深入人心,教人们如何应对生活中的不如意。它通过生动具体的故事,再现真实场景,揭示人们内心的丑态,以此来教会人们处理和协调人际关系,弘扬真善美,揭露假恶丑,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市场主体受众观下的改进策略
把受众看做信息产品的消费者和大众传媒的市场,也是一种很普遍的受众观。英国传播学者丹尼斯·麦奎尔认为从市场的角度考虑问题,受众可以定义为特定的媒介或讯息所指向的、具有特定的社会经济侧面像的,潜在的消费者的集合体。把受众看做消费者,就要求《普法栏目剧》从下面两个角度进行改进。
1.“专业”演员,精细制作。从受众的心理而言,新面孔更容易带来新鲜感,新鲜感就更易击溃受众的心理防卫,进而产生收视率。随着大众传媒的快速发展,本着低成本的利益驱使,电视台喜欢使用业余演员来演绎《普法栏目剧》,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势必导致节目制作良莠不齐、乏善可陈。长期以往,栏目剧也终将会陨落。周涌教授说:“粗糙可以是特征,但是绝对不是引以为傲的东西,你可以刻意去追求生活的真实感,刻意的追求和达不到是两回事,观众不会永远满足于这些”,“我们在保持草根性,保持生活质感的同时,一定要做到专业性的描述和专业性的传达。”[3]
演员时换时新的问题就是要求制作团队要协调好演员的专业性和栏目剧的时效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导演可以选择艺术类院校表演系的在校学生,他们有专业知识,但是缺乏很好的锻炼,启用这些人既可以减少人员成本,又可以给未毕业的学生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积累经验的舞台。此外,导演可以随时启用新的演员,保持面孔的新鲜感,而不必担忧他们是否专业的问题,这样既可以给受众新鲜的视觉体验,也不会因为演员的不专业而延长片子的拍摄时间。
解决片子制作粗糙的问题,首先是要更新拍摄设备,提高片子整体的视觉效果。其次要招募一批有经验、有能力的从业人员,为制作出高质量片子奠定坚实的基础。再次就是提高筛选标准,从剧本的选择、演员的遴选以及栏目剧的拍摄编辑一定要有一套完整的筛选标准,不要只顾速度而忽略质量。最后,就是选择专业的演员,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整个片子的质量,也可以为拍摄节省大量的时间,为后面的编辑工作提供充足的时间保证。
2.精细策划,商业运作。现代电视是一种商业运转的电视。任何电视节目在获得高收视率的同时,也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那么,无论是电视剧、栏目剧还是零碎的广告都成为一种文化商品,必须进入到市场的轨道。栏目剧要想长足发展,也必须市场化运作。电影、电视剧等影视作品是一种不产生其他附加费用,可以循环创利的单源多用的商品,同样与之相类似的栏目剧也应该自觉地纳入到商品循环的过程中,创造更多的财富。首先,可以将播映权销售给手机电视和其他大型网站。栏目剧的特征是短小精悍,内容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部分又是以喜剧效果为主,特别适合手机电视用户消磨碎片时间。除此以外,数目庞大的网民也是电视商品的主要消费者,《普法栏目剧》不仅要在官方网站上播出,也要和其他大型网站多加合作,这不仅可以增加栏目剧的消费群,也可以拓展栏目剧的宣传面。浙江卫视的《因为爱》和新浪女性频道合作。新浪网同步更新每期节目,并在首页大力宣传。对于受众来说,在其浏览时装网页的同时,还可以看到最新的电视栏目剧;而对于浙江卫视而言,它不仅宣传了自己,也合并了部分新浪的消费群。
(三)权利主体受众观下的改进策略
权利主体的受众观起源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思想。受众有利用传播媒介阐述主张、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和文化活动的权利,这项权利也赋予了传媒应该向受众开放的义务和责任。该理论认为,受众是构成社会的基本成员,也是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公众。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并享有广泛的传播权、知晓权和媒介接近权。
1.搜集素材,加强创新。受众的知晓权告诉我们,社会成员有获得有关自身所处的环境及其变化的信息、保障社会生活所需的各种有用信息的权利。法制作为关系每一个体生存的重要制度,成为受众关注的热门话题。需要主创人员广泛的搜集素材,创新节目形式。
栏目剧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创新,只有不断的寻找新的题材和表现形式,不断地给受众带来新鲜感,才能保持栏目的高收视率。要解决题材的同质化问题,除了栏目剧制作团队的不断创新之外,各电视台之间还要加强合作,即公司承制节目,这种方式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社会力量,但是题材撞车的问题仍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电视台节目中心应该事先将拍摄的选题在网上进行通报,防止题材撞车。还可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解决素材问题,比如可以开展“全民写剧本”活动,或者与天涯等网站合作,寻找好剧本。“此外,电视台可以定时召开节目创作研讨会,交流收集各承制公司的意见,解决运行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因为这种利用社会资源的方式虽然活跃了创作队伍,丰富了节目题材,但也可能出现鱼目混珠的现象,因此电视台栏目组应该严格把关节目选题,审查节目内容,以真正做到节目的高量优质。”[4]
《普法栏目剧》重在普法,次在剧情,寓教于乐,制作团队在编制剧本的过程中要注重剧情的说理性,适当增加主持人解说时间,让受众能真正从中学到法律知识,以此来指导自己的生活实践。
2.增加互动,强化品牌。受众的传播权是构成社会的每个成员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社会成员是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的主体,他们有权将自己的经验、体会、思想、观点和认识通过言论、创作、著述等活动表现出来,并有权通过一切合法手段和渠道加以传播。这其中自然包括利用大众媒体进行传播的权利,当然,媒体也有向受众开放的义务和责任。
《普法栏目剧》作为一档定位为“看普法故事,品百味人生”的生活化节目形态,它需要突出受众的所思所感,增加互动渠道,强化品牌效应。打造自身品牌是栏目剧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栏目剧以讲故事来摆道理,突出情节性、故事性、说理性,构设了主持人、短剧、法律条文等多样元素,通过对这些元素的灵活运用,不仅使得栏目剧的表现手法日益丰富,也有助于电视台确立自己的品牌。栏目剧不应该拘泥于“主持人”+“短剧”的形式,可以结合谈话类节目,反转类节目多做创新。其次,应该增加传播渠道。除了在电视媒体播出外,还可以借助网络、平面媒体等做大宣传,也可以和3G、CMMB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合作,让观众边走边看,还可以利用现在流行的微博与观众进行实时交流,让观众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观众的口味经常改进,抓好观众的心。
除此以外,还可以细分题材,做出自己的品牌特色。目前,很多电视台已经将栏目剧的内容和题材进行细分,有单独表现老百姓经济问题的,如四川电视台的《经济麻辣烫》,有专 门反映情感婚姻的,如湖南娱乐频道的《欲望都市》等。但《普法栏目剧》还是把所有题材混在一起,没有进行专门的规划。其实,题材的划分有助于栏目剧品牌的创建,制作人可以透彻了解并准确把握某一类题材,将这一类题材做精、做细、做好,做出品牌,这样才有利于《普法栏目剧》的长足发展。
[1]王明明.重庆言子:方言剧里的江湖老大[EB/OL].重庆日报.http://sdxbepaper.cqnews.net/sdxb/html/2009-10/02/content_1002747.htm2009-10-02.
[2]马及人.国际情景剧研讨会发言[Z].上海,2004.
[3]张静.探求草根运作与专业描述的融合——国内电视栏目剧发展初探[J].新闻实践.2008(8):47.
[4]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59.
[5]汤蔚淑.电视栏目剧的现状分析及其优化策略[L].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8(5):20.
G222.3;J952
A
1673-1794(2015)06-0082-03
梁华群,滁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硕士,研究方向:城市形象,电视媒体影像;音坤,滁州学院团委(安徽 滁州239000)。
滁州学院校级科研立项(2012sk002B)
2015-07-01
责任编辑: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