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党的第一个精神文明建设决议诞生记
2015-03-19高天鼎
高天鼎
“文化大革命”中,社会沉渣泛起,人文精神失落,世风不振,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深重的灾难。改革开放初期,“文化大革命”虽然结束了,但以封建主义、宗派主义等思想残余为基础的极左余毒依旧存在。中国在终结“阶级斗争为纲”、着重于经济发展的同时,迫切要求清除封建主义的思想残余,进行精神文明建设。
作出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在党内形成共识
1979年春,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李昌首先向时任中央秘书长兼宣传部部长的胡耀邦提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还必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个主张立即获得胡耀邦的热烈赞同。6月,在中宣部召集的一次会议上,胡耀邦提出:我们要建设高度物质、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现代化国家,我们必须有高尚的精神生活。9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的讲话中,正式提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必要条件”。1980年1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还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列为重要议题进行了讨论。邓小平在这次会上指出:“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
此后,“建设精神文明”多次被写入党内的重要文件。《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党的十二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都重申了“建设精神文明”的任务。这一时期,中央还编纂了《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书,于1981年8月由战士出版社出版,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理论来源。
党的十二大特别是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全面展开。这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改革的深入发展对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如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使之同坚持改革开放和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相适应,一直没有很好解决。为了更好地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中央在回顾和讨论几年来精神文明建设成就以及面临问题的基础上,适时地作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1985年9月23日,邓小平在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很早就提出了。中央、地方和军队都做了不少工作,特别是群众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人物,影响很好。不过就全国来看,至今效果还不够理想。主要是全党没有认真重视。……这几年生产是上去了,但是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流毒还没有减少到可能的最低限度,甚至解放后绝迹已久的一些坏事也在复活。我们再不下大的决心迅速改变这种情况,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怎么能全面地发挥出来?我们又怎么能充分有效地教育我们的人民和后代?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光靠物质条件,我们的革命和建设都不可能胜利。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这个真理,有些同志已经不那么清楚了。这样,也就很难重视精神文明的建设。”鉴于此,邓小平还指出:“当前的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着眼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李先念在这次会上的讲话中也指出:“希望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同志,认真重视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精神文明建设,同体制改革和四化建设的实际工作密切结合起来,使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发展和创新。”
9月24日,陈云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作书面讲话,也明确指出:“社会主义事业不可能是单纯的物质文明建设,又不可能是单纯的精神文明建设;也不可能先进行物质文明建设,然后再来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就不可能有好的党风和社会风气,就可能偏离社会主义道路。”
胡耀邦和中央书记处对邓小平、李先念和陈云的意见十分赞同,并且认为: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乃是客观需要。这说明,作出一个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已经在党内高层中取得共识,条件已经成熟。9月25日,即十二届五中全会闭幕后的第二天,胡耀邦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十二届六中全会两项议程,其中一项就是讨论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决议。
确定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
中央书记处会议后,中央成立了起草小组,组员有郑必坚(胡耀邦秘书)、林涧青(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副主任)、龚育之(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王愈明(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室务委员)和郝怀明(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副局级调研员)等5人。此后,起草小组在胡耀邦的亲自主持下,开始了文件的起草工作。这个文件要解决的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问题,确定什么样的指导方针,胡耀邦在多次讲话中都强调要“理论联系实际”。
1985年11月,胡耀邦主持召开第一次小范围会议,就文件起草问题,他说:不是事务性的,是纲领性的,要管一个时期。不是说教,要有虚有实,看得见,摸得着,有措施。太宽不行,太窄不行。要有说服力,带有教科书的性质。12月25日,胡耀邦在办公室召集起草小组成员开会。他说:小平同志说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还需要搞一本社会主义伦理学。1986年1月9日,胡耀邦出席中共中央书记处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中央机关干部大会,他在讲话中说:80年代后五年,总的来说,必须在继续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把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两件大事抓好,抓出个眉目来,使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各方面都能够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此后不久,在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时,胡耀邦再次强调了文件起草工作的方法论问题,并精辟地论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他说:理论工作的根本方向,就是要理论联系实际,同实际密切结合。换句话说,就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中国问题,研究世界问题。理论工作究竟应当为什么服务?应当明确强调为两个文明的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离开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来谈思想工作、理论工作,是不行的。如果我们的思想工作、理论工作只是一种抽象的空谈或者枯燥的说教,而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种种问题不能给予理论上的说明,对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种种问题不能给予科学的解释,对于干部和群众中现实存在的种种认识模糊的问题不能解答,怎么行?事情在发展,历史在前进,马克思主义者过去公认的个别原理只要不符合实际生活的发展,就要冲破。不然的话,马克思主义就会停滞,教条主义就来了。什么叫教条主义?就是脱离实际,拘泥于已经过时的个别原理。为着捍卫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当然要想些办法,但是同时必须认识,马克思主义确要发展,一定要敢于把那些过时了的,同现在实际情况不符合的个别原理冲破。只有这样,才能说服多数,使马克思主义真正掌握最广大的人民群众。endprint
这几次讲话中,胡耀邦不仅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和起草这个文件的科学方法,而且还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了和经济体制改革同等重要的位置,并把这个决议看做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数易其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正式形成
起草小组积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这一原则,很快就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其中提出:“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在经常的大量的日常经济生活中,必须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从物质利益上关心个人劳动成果、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原则”,“把‘铁饭碗、平均主义当做社会主义道德,用以反对改革,都是完全错误的”。
1986年2月29日,起草小组写出第一稿。3月初,胡耀邦主持召开三次小型座谈会讨论后,再次提出“希望能够搞成一个和经济改革决定相比美的文件”。胡耀邦最后还要求起草小组4月中拿出第二稿提交讨论。
第二稿如期完成后,胡耀邦又先后召集三次会议讨论。与会者纷纷对决议的结构提出意见。综合这些意见,起草小组又完成了第三稿。之后,胡耀邦去外地考察。根据胡耀邦的意见,5月中下旬,中央书记处和起草小组又先后召开了三个座谈会,征求对第三稿的意见。
6月9日至月底,胡耀邦出访英国等国家,但一直关注着文件的起草工作。起草小组在胡耀邦出国的这一段时间内一直在赶第四稿。
6月11日,胡耀邦在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发表演讲。在演讲中,他提到了中国正在进行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他说:最近六七年来,一方面,我们实行了对外开放政策,另一方面,大胆探索改革。改革首先在农村开始,现在已全面展开,既涉及经济、科技、教育等体制,也涉及政治方面;既在物质领域进行,也在精神领域展开。这几年来国民经济取得了全面、迅速、稳定的增长,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得到明显改善。这些表明改革和开放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人民对此是满意的。经过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奋斗,把中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我们不可动摇的基本国策。
胡耀邦回国后,又接着去全国各地视察,但仍指导着稿子的修改工作,并在全国各地作了相关讲话。7月20日,胡耀邦出席中共河北省委地、市、县委书记承德学习会并讲话。针对六中全会的议题,胡耀邦说:我们的六中全会将要集中讨论一下精神文明建设。不是讨论精神文明的当前工作,而是讲什么是精神文明,精神文明的几个主要方面是什么,先来一个战略布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文件,两个月后,大体上要经过认真讨论通过的。六中全会的召开就是专门解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这件大事。
7月23日,胡耀邦又到北戴河,同起草小组谈话。他说:现在改革大大回升了。政治体制改革没有研究透,急忙上马不行。经济建设受阻,体制改革攻不动。所以缓冲一下,搞精神文明建设观念形态的东西。这个稿子开窍是开窍,最大的问题恐怕还是说我抓不住。设想由北京市委搞个精神文明计划,近期怎么抓,职业道德、移风易俗、老弱病残等,搞它四五项,求实而不求全。决定一公布,就发表北京的具体部署。
7月25日,综合各方意见之后的第四稿完成,定名为《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并分送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及中顾委、中纪委负责同志审阅。邓小平阅后表示:六中全会的议题不变。文件不能搞那么长,5000字就可以了。要好好把法制问题讲一下,我们国家要成为一个很讲法制的国家,上上下下、共产党员、非共产党员都要好好遵守法纪。
根据邓小平的意见,胡耀邦召集起草小组开会,提出修改方案,结构重新调整,定为8条。8月2日,起草小组改出送审的第二稿,按照邓小平“文件不能搞那么长”的要求,字数从2万字减为近9000字,内容按照胡耀邦的意见分为8个问题。同日上午,胡耀邦将这一稿子送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审阅。当天胡耀邦到邓小平处征求意见时,邓小平正在散步,看到胡耀邦,远远就说:文件不错了,可以印发大家讨论了。8月3日,起草小组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
8月8日,胡耀邦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送审第二稿。胡耀邦在讲话时认为稿子可在修改后提请中央政治局审议。邓力群在会上作长篇发言,详细说明了他的修改意见,并指出来两个重要的问题:一、这个文稿与十二大文件和十二大以来其他文件缺乏连贯性;二、反映这几年来新经验、新问题不够。
经邓小平、李先念等领导同志同意后,8月16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原则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征求意见稿》,并在胡耀邦提议下,中央政治局决定将这一稿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这一稿中未吸纳邓力群的意见,中央准备在征求意见后再集中进行修改。
9月1日,协助胡耀邦处理中央书记处日常工作的习仲勋受到委托,邀请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负责人,无党派人士和民族、宗教人士,以及部分中青年知识分子共200多人举行座谈会,针对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向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征求意见。习仲勋首先介绍了起草这一决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说:“随着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随着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样取得了显著成就,在这方面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也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面对这一形势,进一步强调重视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但是客观的需要,而且有了比过去更好的条件”,因而,“讨论、通过一个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文件,是适时的和必要的”。习仲勋介绍了决议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努力方向,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促进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习仲勋还着重强调了贯穿决议全文的主导思想即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是也只能是:“努力使全国各族人民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起来,坚持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祖国。”与会的不少人士都认真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9月7日,邓力群又把自己关于决议的书面修改意见分送中央政治局常委。在送出书面修改意见时,邓力群还写了一封信。信中说:精神文明决定8月16日的稿子,书记处研究室几个同志和我一道,仔细阅读,认真讨论,多方比较,共同认为比8月3日的稿子改得好多了,同时也觉得,对于十二大、党代会、中央常委讲话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还是体现得不够。我们力求从这方面做些修改、补充。改稿送上供参考。endprint
9月9日,邓小平在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征求意见稿》上批了一句话,说:“在十一页,我删去一处。”删去的这段话是:“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在中国也有约百年的历史,在某种条件下也并非绝对没有卷土重来的可能。这是中央领导同志所再三警告过的。”
9月10日,陈云在邓力群送的书面修改意见稿子上批示:“我同意这个修改后稿子。”同一天,李先念批示说:“启立同志并告耀邦同志:我身体不大好,关于精神文明决议,断断续续看完了。力群同志的修改稿,我也看了,都同意。”
9月13日,就邓力群提出的修改稿,胡耀邦亲自执笔起草一封信,并附上决议起草组的一个说明,于14日联名国务院总理一起向中央政治局常委发出。信中说:“我们两人同意起草小组的这个意见:这次精神文明决议不用十二大报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这是因为:讨论中许多同志对精神文明建设要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理解极不一致。现在看来,“为核心”的说法,确实不怎么确切,执行起来必然会发生很多矛盾。“为了从理论和我们党的历史实践上说明这个问题,我们查了毛泽东同志《新民主主义论》关于文化性质问题的偏向一节中的三段论述。从这三段论述中也可以得到启示:我们今天仍然不能把共产主义思想的宣传作为全体人民的行为规范。”“这次决议只是不用这个提法,这样处理也是慎重的。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在全会后从容讨论,留待十三大去处理。”
9月15日,邓小平作出批示,对胡耀邦两人提出的意见表示完全赞同。李先念也批示:“同意小平意见。”
9月16日上午,邓小平在会见芬兰总理卡莱维·索尔萨谈到精神文明建设时指出:我们的方针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要同步建设。精神文明的内容是什么,需要明确规定。我们是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们常常忽略社会主义。我们是一个人口很多、底子很薄的国家。每一项政策及其实施都涉及千家万户,涉及10亿人口。照顾到这个方面也要照顾到那个方面,照顾到这个地区也要照顾到那个地区,确实不容易。我们对内对外开放政策,不可避免带来一些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影响。所以需要强调精神文明建设。同日,邓小平办公室再次通报,小平同志又看了一遍胡耀邦等两位同志给常委的信,说:“还是照他们两位的意见办。”
9月17日,针对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引起的争论,胡耀邦特地去向邓小平汇报请示。他说:有的人可能挑起争论,旁及其他。邓小平说:不要紧。实在要挑明就挑明,可以采取表决方法解决问题,少数服从多数。打的是我的牌子,总的倾向是要把我们拉向“左”。这个不行。那么一改,会使人感到我们的政策又变了。现行的路线不能动摇,我最近讲过多次,我们的政策还要放。我们要注意,保持我们的政治稳定。“左”的右的干扰都不理他。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该怎么干就怎么干。受到邓小平讲话的鼓舞后,胡耀邦即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传达邓小平的讲话。
9月18日,为了避免决议被往“左”的方面拉,尽早把决议稿定下来,邓小平亲自找来邓力群谈话,指出他在几个问题上长期以来存在的不同意见的严重性,明确告诉邓力群这次对决议草案提意见的方式不好,并建议他第二天开会时的讲话要完全赞成这个稿子。据邓力群后来回忆,谈话时气氛并不紧张,心平气和。他走的时候,邓小平还起来把他送到门口,但“谈话时言辞之尖锐,在我一生中是从来没有过的”。
9月19日,胡耀邦主持稿子修改。对于决议不再沿用“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句话,胡耀邦后来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详细说明了理由。
第一点,共产主义思想的含义在不同的范畴中可以作不同的解释,“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提法容易引起误解;共产主义思想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不适合;要求全国不同的阶层和人群都用共产主义思想对待精神文明,事实上办不到;这个提法对统一祖国更加不利。第二点,决议稿中明确提出:“我们党的最高理想是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所以说,并没有隐瞒和降低我们的最高纲领。第三点,不再沿用十二大的这个提法,合法不合法?由于形势发展和变化,对中央报告中的提法加以修改或不再援引,这种情况在我党的历史上屡见不鲜。第四点,绝大多数同志都没有对这个决议稿不再沿用那句话表示疑义,仅有少数同志主张援引。
9月20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决议稿,一致决定将这个稿子提请六中全会审议。
9月23日,十二届六中全会预备会议召开,议程之一就是分组讨论决议稿。与会大多数人认为,根据这几年全面改革发展的要求,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在此后几天的分组讨论中,不少同志提了一些修改意见。起草小组根据意见,于26日将稿子修改结束。27日,邓小平、陈云、李先念先后批示:“同意”。
9月28日,在十二届六中全会大会即将表决的时候,中顾委常委、曾长期担任中宣部部长的陆定一对决议中“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议删掉。他的建议得到一部分同志的赞同,但邓小平从当时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作了一段语重心长的讲话。他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讲得最多,而且我最坚持。自由化实际上就是要把我们中国现行的政策引导到走资本主义道路。这股思潮的代表人物是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方向上去。我们搞的四个现代化有个名字,就是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实行开放政策,吸收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有益的东西,是作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一个补充。搞自由化,就会破坏我们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搞建设。自由化本身就是资产阶级的,没有什么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的自由化,自由化本身就是对我们现行政策、现行制度的对抗,或者叫反对,或者叫修改。所以我们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提法。管什么这里用过、那里用过,无关重要,现实政治要求我们在决议中写这个。我主张用。反对自由化,不仅这次要讲,还要讲10年20年。endprint
胡耀邦也赞同保留决议中的相关提法。他说:保留,对我们当前的局势有利。至于说将来不要给某些犯错误的人戴帽子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再经过多少年的实践,觉得这个名词不恰当,再可以考虑嘛。是不是这一次保持这两个方面基调,对我们的政治局面有利。
最终,在经过热烈讨论之后,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这是我们党新时期作出的第一个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门决议,这是和邓小平、陈云、李先念、胡耀邦等中央领导的重视是分不开的。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决议》共分8个部分,其主要内容是:(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三)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四)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纪律的教育。(六)普及和提高教育科学文化。(七)马克思主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八)党组织和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决议》指出:全党同志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的高度,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方针是:它必须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决议》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所确立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同过去那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做法划清了界限。《决议》强调,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有力保证。从思想理论上解决了精神文明建设同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是一张“皮”而不是“两张皮”的问题。《决议》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我们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阐明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基本指导方针,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胡耀邦作为中共中央总书记,为《决议》的形成和通过作出了卓越贡献,正如曾庆红同志在纪念胡耀邦诞辰9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他坚持党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注意发挥知识分子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他先后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推动科技、教育、文艺、新闻工作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
责任编辑 马永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