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在高职传媒类专业实践的实现路径
2015-03-19黄辉
黄辉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现代学徒制在高职传媒类专业实践的实现路径
黄辉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现代学徒制是行之有效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但高职传媒类专业如何实践是其难点。文中提出了建立校内外的专业工作室的运行平台,并以企业工作制度与教学管理制度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制度保障,职业教育学习主要以行业项目制来驱动实现工学交替。
现代学徒制;行业项目制;专业工作室
“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以师傅的言传身教为主要形式的职业技能传授形式。目前各国普遍将现代学徒制作为职业教育领域的人才培养模式之一。在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学徒制普遍开展,制度规范,企业参与度高,比如德国500人以上的大企业学徒制参与率高达91%。这些成功的经验都昭示着中国职业教育变革的方向。
教育部2014年发文指出:“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那么作为培养文化创意产业高技能人才的传媒类专业如何实践现代学徒制教育呢?
现代学徒制的基本特征是:“双重”身份、“双元”育人、工学交替、实岗培养。教育部指出其实现路径:“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引导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校企应签订合作协议,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真正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笔者结合长期的传媒类专业教学实践和研究认为,传媒类专业实践现代学徒制有如下路径与方法:
一、校企合作:建立校内外“专业工作室”为主体的运行平台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现代学徒制的核心内容。多方面构建校企合作实践平台是实现现代学徒制的基本路径,也是对传统学徒制和学校教育制度的重新组合。其主要特征是学生和学徒身份相互交替,具体表现为:校企共同负责培养,校企共同制订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专所长,分工合作,从而共同完成对学生(员工)的培养。由于学校和企业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实施现代学徒制,需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突破体制与机制上的瓶颈,使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建立专业的校内外“工作室“为主体的运行平台,是一种旨在重点培养学生非认知性技能——即驱动力和适应性技能的学校,以工作室的形式,把工作实践与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work by learning,learn by working),从而达到最佳学习效果。
以我校传媒系为例,其专业工作室教学成功运行多年,核心运作方式是专业项目实践、师生项目团队与行业实际工作相结合。区别于主流传媒类教育的以课堂为核心的方式,专业工作室的学习内容都是通过社会商业机构实际项目来完成的。每一位学生都会有一位导师和几位老师指导,从而使他们获得充分的学习与行业方向性的指导。教师由项目时间表来指导工作学习日程,使得学生更像是置于商业传播领域的工作环境中,体现了工作与学习相结合的教学原则。
而湖南大众传媒职院传媒类专业则借鉴了美国新闻教育界提出的一种新闻教育新模式,即“附属医院模式“。他们利用教学资源为社区新闻传播服务,并依托湖南广电的强大媒体资源,开展数字与媒介素养教学服务。大众传媒职院改革创新了校园媒体,让新闻院系与社会媒体共建,并开展以知识为基础的课程改革,拓展数字素养课程教学范围,通过聚合全社会资源,设立文理交叉、跨学科、产学研相结合、面向未来创新的专业工作室。
校企合作,共建校内外学习运作平台的趋势愈发强烈。2014年5月,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与新华社签署了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协议,建立了合作机制。高职传媒类专业可以借鉴此种校外合作模式,让其所有的新闻教育项目应该努力与地方新闻媒体联合起来,扩大合作的范围,提高合作的深度。
二、工学交替:以企业工作制度与教学管理制度相交替构建制度保障
“工”与“学”的交替变革了教学组织和管理模式。教育部指导文件指出: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现代学徒制的特点,共同建立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共同加强过程管理。合作企业可专门制定职业学生学徒管理办法;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而学校可根据学徒培养工学交替的特点,实行弹性学制或学分制,创新和完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探索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同时,试点院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实施考核评价,将学徒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如在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就把人才培养目标划分为“学徒制、高级学徒制和高等学徒制”三个层次,而工学交替的工作室与常规教学交替进行,形成了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被当成“现代学徒制”范本的德国,在1969年就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从法律层面严格规定了职业教育是每个职工的终身教育,即培训、就业、再培训、再就业。而实施“双元制”(也称双轨制)是德国职业教育成功的关键,要求职业教育有两个施教主体,即企业和学校,学员一般每周在企业里接受3~4天的实践教育,在职业学校里接受1~2天的理论教育。
我校传媒系的专业工作室把“学徒员工”等级分成了“见习、实习、员工”这三级晋级制度。根据实际项目,把课程体系重构,将课程内容重组,让学生重建学习组织,将教学空间延伸由校内到校外,参与主体多元化。在具体教学管理运行中,要求做到工学衔接合理,实行校企共同参与的“柔性化”的教学管理模式,校企共同实施课程管理、共同评价课程实施效果和评估高技能人才培养绩效,为现代学徒制培养高技能传媒类人才提供管理上的支撑。
其实,现代学徒制要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传媒类专业必须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确定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培养目标,制订专业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和确定课程标准,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及职业成长规律,真正形成融合学生人文素养、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态度和职业素养的培养体系,其中包含通过校内实训、校外实训和顶岗实习递进式的系统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三、项目驱动:以行业工作项目制驱动具体专业教学
来源于行业实际的工作项目是高职人才培养的关键。我校传媒系有许多校内校外的实际项目,常规的“校园新闻”每周一期校内外宣传服务,至今已制作超过一百期。还有各种专题项目,比如“最喜欢的老师”、“最美学生”等体现校园风采、积极向上正能量的新闻专题节目。同样,还有与具体课程紧密结合的竞赛项目,如“大学生广告比赛”及其一些针对社会服务的其他专题制作。
以2014年湖南省大学生运动会的新闻报道为例,传媒系的专业老师带领了3支不同的学生记者报道团队,依托专业工作室——翼启传媒,全面地报道了这届大运会的游泳、田径和篮球三个大项目。通过自愿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挑选并成立学生记者报道团队,合理分成出镜记者、文字记者、采访记者、信息记者、摄像记者等五种类型,共五十余人,包括三个年级的两个不同的专业。整个新闻报道活动全部报道时间为19天,制作了视频专题节目《大运大看台》一共19期,时长300余分钟,取得了组织内外良好的反应,也让学生得到了实际传媒行业锻炼。
四、“双导师制”:以行业导师结合校内教师,推进现代师徒制
现代学徒制培养的是高技能职业人才,传媒专业课程进校外“基地”及“基地”兼职教师承担课程教学应是一种常态的教学安排。所以现代学徒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
其实很多传媒精英人才已经意识到行业一线与学校教学的巨大差异,并主动走入传媒教育课堂,将实际的行业经验传授给在校的学生。比如“东西联大”是白岩松的“新闻私塾”,已经招了三届共三十多个学生。他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4个学校招募的学生聚在一处,每月一课,学制两年,这就是很好的现代师徒制。而早在2001年12月,上海市委宣传部与复旦大学签订协议,共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实行双方人才定期互换岗位制度,让一部分有相当实践经验的从事新闻工作的第一线资深记者、编辑,到新闻学院轮岗,新闻学院的一部分教师到新闻单位轮岗。
而对于实践现代师徒制的传媒类专业就必须打破现有教师编制和用工制度的束缚,探索建立教师流动编制或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对于专任专业教师必须努力提升自身的双师素质,加强行业第一线的专业实践教学能力培养,熟悉专业所对应的主要职业领域的工作过程知识,具备本专业领域内较强的职业实践能力。
五、结语
今天的职业教育有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有大量的学生对学校产生厌倦与抵触,他们看不到所学知识对将来工作的实际作用;二是众多企业抱怨毕业生缺乏正确态度与实战经验,无法适应现实的工作与市场的需求。基于上述普遍存在的矛盾,建立现代“学徒制”可以很好解决此类问题。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核心内容。传媒类专业是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高职传媒类专业与合作传媒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开拓了高职教育的新领域。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而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弟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两者合一,真正实现了校企一体化育人。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EB/OL].新华网,2014-06-22.
[2]白岩松办新闻私塾起名东西联大已招三届[N].南方人物周刊, 2015-05-18.
[3]贺明华.美国新闻教育附属医院模式及其启示[J].编辑之友, 2015,(2).
G710
A
1671-5136(2015)04-0101-03
2015-09-26
黄辉,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讲师、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