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民粹主义”的群体极化现象与应对策略
2015-03-19□林青
□ 林 青
一、民粹主义及新媒体语境下“民粹主义”的内涵
(一)民粹主义的内涵。民粹主义又称平民主义。原是一种政治哲学语言,它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通过强调诸如平民的统一、全民公决、人民的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纵等。民粹主义的标志性特征就是草根性、非理性和批判性。草根性就是代表底层或中下层的大众。它始终强调下层的、平民的价值和理想;非理性是指民粹主义在本质上具有道德至上主义倾向,认为政治应该体现普通的中下层人民的智慧。由于崇尚道德感召和精神力量,表现出情感超越理性的非理性的一面;批判性的根源来自它的反现代性,并受到社会不服从和底层反抗的传统影响,因此它表现出反体制倾向,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批判工具。
(二)民粹主义与新媒体传播。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和手机3G、4G等高技术时代的来临,我们迎来了媒体的新时代。新媒体时代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是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包括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严格来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媒体。清华大学的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
新媒体技术让全世界成为一个整体,让我们进入了全民可以实时共享和讨论的时代。正是因为新媒体时代的来临,为“民粹主义”提供了更加深厚的舞台,因为民粹主义的标志性特征就是草根的,非理性的。互联网的“草根文化”和“大众狂欢”的模式又成了网络民粹主义产生的温床。网络民粹主义思潮也衍生出自身的新特点:第一,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无体系、无纲领;第二,网络民粹主义比传统的民粹主义表现出更大的影响力;第三,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由于所依托传播工具的优势,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和潜在危险性。
当然在新媒体时代民粹主义也是有一定积极影响的,它的积极影响就是强调平民价值和理想,关注底层和弱势群体,平民有了可以自由表达和呐喊的方式和渠道,同时也有利于对精英群体和政府的监督。但是由于新媒体媒介自身的种种特点和当下极端民粹主义的盛行,我们应该更加重视网络民粹主义的消极影响并加以防范,尤其是基于民粹主义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
二、基于民粹主义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
(一)群体极化现象。群体极化是指在群体中进行决策时,人们往往会比个人决策时更倾向于冒险或保守,向某一个极端偏斜,从而背离最佳决策。群体极化最早是由James Stoner于1961年发现群体讨论时的现象而提出。“如果一开始群体内成员的意见比较保守的话,经过群体的讨论后,决策就会变得更加保守;相反,如果个人意见趋向于冒险的话,那么讨论后的群体决策就会更趋向于冒险,这种现象被称为‘群体极化现象’”。“群体极化”具有双重的意义。从积极的一面来看,它能促进群体意见一致,增强群体内聚力和群体行为。从消极的一面看,它能使错误的判断和决定更趋极端。尤其在当下新媒体环境中形成的群体极化现象,消极影响往往大于积极作用,这是由其本身的特点所约束的。
(二)新媒体环境下基于民粹主义的群体极化典型。现如今,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虽然我国经济气势如虹,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仍然面临许多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大,腐败案增加,干部和群众矛盾激化等等,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再加上新型媒体的低门槛准入性,新媒体的推动效应,民粹主义成为当下网络信息中备受关注的现象,并随着新媒体传播而蔚为大观,引发群体极化现象。广大民众运用各种新媒体途径表达自己的声音和意愿随之强烈,利用博客、微博、QQ、虚拟空间,论坛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网民通过这种形式参与社会活动,出现了一种新的,不同于最初的政治语言特点和话语表现形式。笔者把新媒体环境下的民粹主义群体极化现象的典型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娱乐至上的围观戏谑。民众以网络标志性事件为乐趣,以调侃为态度参与网络事件,内容多以社会层面的中下层为主要新闻对象,绝对的“平民化”娱乐方式,仿佛过去大家伙茶余饭后的谈资小料,如同大家伙酒足饭饱之后聚集于胡同口的娱乐方式一般,形成了娱乐至死的文化景观,如“贾君鹏”、“罗玉凤”事件,“文章事件”、“大衣哥事件”。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这种平民精神也许发挥范围有限,无法做到“一语激起千层浪”顶多是“人民四处奔走相告”,但是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有可能随便的一句话就成了“名言”——“神马都是浮云”、“各种任性”,草根也成了明星,小事也成了点击率上百万的“大事件”,这就是视角平民,草根群体的“民粹主义”精神,这种精神现在愈来愈多地带有娱乐景观。
2.不具有合法性的人肉搜索。人肉搜索是以人工互访和共享搜索为基础的在线调查。人肉搜索能够在短时间内引发大规模自发的人工参与性,促使信息传播渠道有机融合。当然在传播过程和信息产生过程中,大众参与性更强,但是网络信息把关弱化使得信息真假难辨,甚至虚假信息的蔓延难以防控。人肉搜索是提升受众公共话语空间的利器,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人肉搜索本身难以防控的缺陷性使得人肉搜索演化成网络“民粹主义”的“集体游戏”,而丧失了初衷,例如“咸猪手事件”、“女科长骂死保安事件”、“铜须门事件”、“天价头事件”等。
3.网络“民粹主义”暴力与话语垄断。在民粹主义极化的事件中,民众成了不可辜负的对象。在网络重大事件中,民粹主义极化现象内在的诉求指向都十分相同,即渲染对立面的负面形象,甚至为了维护大众“霸权”,往往对不同的声音进行打压,谩骂。以语言暴力来威胁、批判、攻击事件责任方,极易造成“以暴制暴”,形成“多数人的暴政”,最终结果就是形成“一边倒”的局面。如药家鑫事件、杭州飙车案等等。但事实是,大部分网络平民对事件本身的合法性并不在意,而是一窝蜂主观臆断,群体决策更加大胆冒险。
4.以民主为幌子的民粹极端暴动。这类民粹极端行为表现较为隐蔽,往往与狭隘的民族主义和伪民主相伴而生。以国家利益和民族情感作为宣泄情绪的幌子,在实践上有可能发展成民粹主义的癫狂,是一种危险的表现。例如在2014年“十一”期间在香港发生了“占中事件”。香港的所谓民主分子打着“民主”和“自由”旗号,让不谙事理的学生去打头阵和充当挡箭牌,其真实目的是想搞乱香港,而不是什么民主诉求。“占中事件”最初也是在网络上发起的,最后愈演愈烈,成为披着幌子的民粹极端暴动。
三、新媒体环境下民粹主义群体极化现象的新特征
(一)新媒体环境下群体极化现象更激进。有学者研究发现:“在互联网上,一个个体最初可能是带着相对中立的观点看某个问题的,但与别人就此在网络中讨论后,他可能从中间的地段向边缘移动。”由于网络虚拟性、宽泛性和网民的个性化要求,使得网络群体倾向关注与自己观点意见一致的论坛、微博、微信等等。这样就使群体视野原本就狭隘的观点态度信念更加强化,加上自媒体时代的网民交流空间的隐私和虚拟,言论也更加激进大胆,情绪更容易激化膨胀,甚至一发不可收拾。
(二)网络传播的特点增加了民粹主义群体极化事件的控制难度。通过对新媒体时代群体极化现象的分析,其传播方式具有极强的虚拟隐匿性和事态爆发性的特征,就增大了对群体极化事件的控制难度。例如,发生在网络上的群体极化事件的问责难度就很大,而互联网的发展本身就缺乏审查和管制制度,使得互联网充满了无序性。这种无序性导致难以预料事态的发生发展,也就增大了控制的难度。
(三)新媒体时期群体极化事件中民众网上网下互动危害社会。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具有一定的现实性,一方面其发生的起因可能是由于现实的事件所导致,在互联网中有可能一条不起眼的信息或者话题一旦引发网上群体性关注,可能在极短的时间里酿成公共危机。以微博、微信为主流应用的互联网媒体传播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它危害性大、燃点低、爆发性强、波及范围广,使得政府在面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时失去对话的对象,导致有效沟通缺位。香港占中事件就是最有力的典型。原本在网上的示威变成一发不可收拾的现实暴动。
四、新媒体时代对“民粹主义”群体化现象的应对策略
由于新媒体时代的民粹主义群体极化具有的新特点,因此强制力的删除错误、片面、极端的信息来遏制消极现象的出现,已经明显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而是更需要正确疏导,及时对其进行有效的思想教育,及时控制网民情绪的爆发。同时提高新媒体的把关作用,建立网络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搭建有效沟通平台。
(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培养网络意见领袖。新媒体时代下,正确的网络舆论引导要求政府主动出击,积极进行舆论的引导,抢占引导舆论的先机,才能有效地控制负面情况的发生。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坚持尊重网民的人格和民主权利的前提下,创造条件让网民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同时针对不同网民的思想实际,进行思想的疏导,加强对于网民的情绪管理教育。同时可以通过培养网络意见领袖,引导网络舆论走向。
(二)提高新媒介的把关作用。虽然有学者认为,在新媒体传播中,人人皆为发布者,人人皆为把关人,但是由于每个人的意识形态,价值观都不尽相同,所以要加强网络媒介的把关作用,降低网络畸变舆论的影响。主流的、大型的网站要加强对自己的论坛、贴吧等的监管,防止那些煽动性的、不真实的信息的流入,微博管理层要加强对微博中传播信息的把关作用,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网络舆论监管力度,完善网络传播法律法规,规范网络传播秩序。
(三)建立网络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搭建有效沟通平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建立网络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掌握社会敏感事件,积极预测网络极端事件的发生。及时了解网络舆论信息,掌握网络舆论发展动向。坚持把一切可能激化的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新媒体时代的新特点,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对于网民开放的官方平台,及时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实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与网民的有效沟通。也可以建立专业的新闻发言人队伍,在发生网络群体性事件时,就能够代表官方,第一时间在网络社区发布官方信息,对事件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应。
[1]林红.民粹主义——概念、理论与实证[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
[2]韩剑.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J].中国传媒科技,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