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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方修辞理论视角看《紫颜色》会话原则的“蔑视”

2015-03-19曲晓梅

昌吉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艾伯特索菲亚继父

曲晓梅

(1.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2;2.昌吉学院外语系 新疆 昌吉 831100)

Grice在《逻辑与会话》一文中指出四种不遵守合作原则的方式时,使用了违反(violate)、退出(opt out)、蔑视(flout)和利用(exploit)四个动词。他认为说话人这种不遵守准则的蔑视方式可能是公然的、不加掩饰的行为。这种蔑视至少遵守一项准则,并没有因为意见不一致而违反另一原则;既没有选择退出,也没有误导人的意思。听话人会考虑说话人是如何将自己实际所说的话和遵守合作原则的前提协调起来。Grice认为这是一种导致典型会话含义产生的情境。当会话含义通过这种方式被推导出时,合作原则就被利用了。Grice在随后的例子中提到了涉及利用合作原则的情况,也就是说,通过类似修辞格的东西而蔑视一个准则来获得会话含义。但是Grice并没有解释这种典型导致会话含义的情境产生的原因。不少语言学家认为这是由于不礼貌的缘故。Verschuere认为,礼貌理论假定和谐是普遍规范,不礼貌不一定与违背社会规范有关,而可能是一种斗争的策略和手段。[1]因此,我们可以将通过蔑视合作原则而推导出会话含义的过程看做是一种特殊的修辞策略。

Grice的理论侧重说话人之间的会话关系,却忽视了接受会话含义的听者。作为解读会话含义的听者为了协调说话人的话和会话原则的遵守,即为了解读说话人的修辞策略,可以借助“修辞情景”论来完成会话含义的推导。美国当代修辞学家Lloyd F.Bitzer认为,任何修辞行为都是对一个先已存在的“修辞情景”做出的恰当反应。根据他的定义,“修辞情境”由三个要素构成:缺失(exigence)、受众(audience)和修辞局限(rhetoric constraints)。“缺失”是指当前存在的一种迫切需要、一种亟待填补的缺憾或一个马上必须解决的问题,而且只有通过修辞手段才能填补或解决这一问题。“受众”是指那些在决定和行动上被制约的听众,也就是受话语影响的人。“修辞局限”是作为修辞情境成分的人物、事件、目标和关系组成的一套限制。这些成分有力量对所需要用来修正紧急情况的决策和行为起限制的作用。也就是说,能够影响说话者并可以被用来影响受众的制约因素。[2]美国黑人女作家艾丽斯·沃克的小说《紫颜色》是一部有关黑人女性自我解放的小说。小说的相当篇幅是由人物之间的对话组成。说话人通过不同的修辞手段蔑视合作原则的四准则来达到自己的修辞目的。

一、蔑视量的准则

Grice在《逻辑与会话》中指出,说话人可以通过类似修辞格的东西蔑视会话原则从而获得会话含义。他认为反复(rhetoric repetition)作为一种修辞格是蔑视量的第一准则的一种手段。但是在后来的违反量的第二准则的讨论中没有谈到任何修辞手段。事实上,通过给出比需要更多的信息来蔑视量的原则可以通过反问句,用典等修辞手段来实现。在小说《紫颜色》中,有多处通过反问句的修辞手段实现量的第二准则的蔑视来获得会话含义。反问句不仅明确地表示肯定或是否定的态度,还加强了说话人肯定或否定所说意思的语气。女主人公西丽14岁被继父强暴之后,被继父嫁给一个中年丧妻的男人艾伯特。艾伯特像对待奴隶一样对待西丽。艾伯特的妹妹一天来到艾伯特家,看到西丽的衣服实在不像样,就请求哥哥给西丽买衣服,下面是凯特和艾伯特的对话:

“Buy Celiesome clothes.She say to Mr____.

Sheneed clothes?heast.”[3]

在这个短会话中,凯特希望得到艾伯特的同意给西丽买些衣服,艾伯特自从娶回西丽以来,就没有正眼看过西丽,像牛马一样使唤西丽。正如西丽继父所说的,“你对她可以很随便,她决不会向你要吃要穿的。”[4]西丽也的确未向艾伯特要过吃穿。面对妹妹凯特请求的迫切需要,艾伯特一方面碍于兄妹的情面不好直接拒绝凯特,另一方面,他不愿意在妹妹面前表露出他对西丽的专制态度,所以他采取反问句的形式,“她还需要衣服吗?”不仅给了凯特的请求以否定的答复,还说明了答复的理由:不是他不愿给西丽买衣服,是西丽不需要衣服,所以不用买。艾伯特用这种反问的修辞手段给予凯特比她所需要的更多的信息量,违反会话原则的量的准则,来达到他想要的会话效果和修辞目的。

黑人牧师塞缪尔的妻子科琳去布店买布。布店的店员是一个白人。在店员的催促下,科琳买了五码布。接下来是店员和科琳之间的对话:

“Hesay.You need thread?

She say,Nawsuh.

He say,You can’t sew thout thread.He pick up a spool and hold it against the cloth.That look like it bout theright color.Don’t you think.

She say,Yessuh.”[5]

白人店员问科琳是否需要线时,科琳以否定回答结束了卖家和买家之间的对话。按理说,商品交易是以顾客的需求为动机来完成的。白人店员已经没有继续和科琳进行对话的必要了,但是他打算将线卖给这位黑人妇女,并且他有十分的把握,因为小说的社会背景决定了听话人科琳必须接受白人店员的建议。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南方依然是美国黑人遭受种族歧视较为严重的地区。小说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艾伯特的儿媳妇动手打了白人市长夫人,付出了12年监禁苦役的代价。所以这样的社会环境成为影响听话人科琳的制约因素。他虽然没有说,请买这些线,但是他之后的话语超量表达了科琳必须买线的信息。首先他说了一句双重否定句来强调线的重要性,接下来,为了使科琳迅速地作出肯定的答复,店员不仅使用了反问句,而且将句式进行颠倒,把反问疑问词放在句尾,加大了语言的力度和气势,提供给听话人超量的信息。

二、蔑视质的准则

质量准则要求会话的双方说真实的,具有真实依据的话。所以,“如果听话人知道说话人说了假话,但还可以将对话进行下去的话,很明显是听话人利用自己的语用知识,了解到说话人的含义,使得话语在交际功能上得以连贯。”[6]Grice在《逻辑与会话》中在讨论蔑视质的第一准则时,谈到了运用反语、暗喻、低调陈述和夸张等修辞格可以作为蔑视质原则的修辞手段。

隐喻是运用两个事物的相似之处进行比较,其特点是本体和喻体之间不用比喻词“像”来连接。在使用时,我们所说的话字面上的荒谬,连我们也不怀疑。[7]在《紫颜色》中,人物之间的对话中有隐喻、低调陈述和夸张的表达作为说话人对听话人所采取的修辞策略。下面隐喻的例子,是艾伯特和他的父亲之间的对话:

“Well,say Mr.___and turn full face on his daddy,All Shug Avery children got the same daddy.Ivouch for that.

Old Mr.____clear his throat.Well,this my house.This my land.Your boy Harpo in one of my houses,on my land.Weeds come up on my land,I chop’emup.Trash blow over it Iburn it.”[8]

艾伯特的情人莎格由于生病流落街头,艾伯特将莎格接到家中照顾。当艾伯特的父亲得知这个消息时,他来到艾伯特家中警告艾伯特不要收留莎格。在此之前,由于父亲的反对,艾伯特未能和莎格结婚。父亲的理由是莎格的出身不是一个正统体面家庭,因为在艾伯特父亲的眼里,“连她爸爸是谁都没人知道。”[9]莎格的经济条件也配不上艾伯特,因为她的母亲穷困潦倒,“她妈妈到今天还拿白人的脏衣服来洗。”[10]莎格本人更是不堪,因为“她的孩子各有各的爸爸。实在太轻薄,太乱了。”[11]事实上,当地人对莎格的偏见和谣言造成了艾伯特父亲对莎格的否定态度。莎格是当地有名的歌手,但是当她落魄的时候,镇上没有人愿意收留她,连她的牧师也在用“荡妇、轻佻的女子、娼妇、妓女”来指责她。在艾伯特坚持莎格的清白,不肯对父亲让步时,艾伯特的父亲决定利用家长的权威打败儿子,让他无言可对。他首先提出了他要采用的喻体的存在环境。他儿子包括他孙子所享用的房子和土地都属于他的财产。在这样的语境下他运用“Weeds”(野草)和“Trash”(垃圾)这样在他的地盘上存在的东西暗喻道德败坏、作风轻浮的莎格,违反了质量原则的第一准则“不要说虚假的话”。他要以这样的修辞手段向艾伯特表明,他要像拔掉野草和清理掉垃圾那样对待莎格,从而给艾伯特施加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低调陈述是一种较弱的反语形式,是降低陈述断言力度的一种修辞。低调陈述的否定标记并非是为了否定某个观点,而只是为了淡化语义,暗示字面义与言下义之间的差异。[12]因此,低调陈述字面意思与言外意思的不一致导致了说话人对话语质量原则的违反。而低调陈述是语言使用过程中表达说话人情感并引导听话人顺应其交际意图的重要手段。[13]下面是《紫颜色》一处低调陈述的例子:

“Naw I think I feel better if I kill him,I say.I feelssickish.Numb,now.

Naw,you won’t.Nobody feel better for killing nothing.They feel something isall.”[14]

上述是《紫颜色》中的女主人公西丽和莎格之间的对话。当西丽得知艾伯特多年来一直截留她唯一的亲人耐蒂妹妹——她唯一能活下去的精神支柱的来信时,西丽像着了魔一样想杀了艾伯特。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她情同姐妹的朋友莎格。西丽对艾伯特的恨使她“恶心反胃”,“浑身麻木”,感觉很糟糕。她迫切需要的是杀了艾伯特就能让她好受些。为了阻止西丽杀人,防止悲剧发生,莎格给出的理由是“They feel something is all”这一弱化语义的低调陈述,用“something”和“is all”淡化了杀人获得的复仇的快感。莎格根据语境用低调陈述否定了西丽杀人的充分理由,弱化了杀人的感受,故意违反质量准则,以达到保护西丽的目的。

夸张是一种言过其实的修辞手段。陈望道认为,说话上张皇夸大过于客观的事实处,名叫夸张辞,并认为在使用夸张时,“重在主观情意的畅发,不重在客观事实的记录。”[15]因此,夸张使话语失去真实性,是违反质量原则的一种修辞手段。在《紫颜色》中,当西丽经历内心的成长,获得足够的勇气反抗丈夫艾伯特,决意离家出走时,和艾伯特有了下面一番对话:

“You heard me,I say.Any more letters from Nettiecome?

If they did,he say,Iwouldn’t give’em to you.You two of a kind,he say,A man try to be nice to you,you fly in hisface.

Icurse,Isay.

What that mean?He say.

I say,Until you do right by me,everything you touch will crumble.”[16]

这段对话有两处夸张的用法。第一处是艾伯特给出拒绝交出耐蒂的信的理由:“男人对你们好一点,你们就蹬鼻子上脸。”艾伯特在此之前已经和西丽有了第一次正面交锋,并以失败而告终。艾伯特的男性权威遭到挑战。当他看西丽准备离家出走时,已经发表了一番贬低西丽的话语。西丽对此不予理会,而是向他问询关于耐蒂的来信的事。艾伯特找到了反击西丽的机会:他将西丽和耐蒂一起作为攻击的对象,用“蹬鼻子上脸”这样的夸张修辞来指责西丽和耐蒂忘恩负义的行为。艾伯特将骚扰耐蒂视为好意,耐蒂反抗逃跑是忘恩负义,他娶西丽当老婆,把西丽当牛马一样使唤是好意,把西丽离家出走视为不识抬举的行为。实际上艾伯特的这一夸张不仅在语义上夸大了事实,在语境上歪曲了事实的真相。面对艾伯特黑白颠倒的说法,西丽用夸张的说法诅咒艾伯特:“你要是待我不好,你碰过的每样东西都马上粉身碎骨。”咒语作为极端的夸张手法将西丽对艾伯特的憎恨表达到了极致。西丽和艾伯特在对话中分别使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段达到了斗争的目的。

三、蔑视关系准则

对发话人用“风马牛不相及”这种文不对题的言语进行回应的方式是蔑视话语关系原则的一种手段。它虽然不是具体的哪种修辞格,表面上是会话原则关系准则的违反,但实际上是“会话中的更高层次的技巧和策略”。[17]这种手段需要通过语境和说话人的主观因素来获得会话含义。如在小说《紫颜色》中,艾伯特的儿子哈波和哈波女友索菲亚的父亲之间的对话:

“Why I’m not good enough?Harpo ast Mr.___.

Mr.___say,Your mammy.

Harposay,What wrong with my mammy?

Mr.___say,Somebody kill her.”[18]

哈波来到索菲亚的家里,希望得到她父亲对他俩婚事的同意。索菲亚的父亲认为哈波配不上索菲亚,但是又找不出合适的理由拒绝。哈波感到很不解,当索菲亚父亲准备赶走哈波时,哈波忍不住问拒绝的理由:“我有什么不好的?”这时索菲亚的父亲故意违反了关系原则:“都怪你妈妈。”关系原则要求他说出哈波的问题,但是他说是哈波的母亲不好,他的言外之意是,他拒绝哈波是因为他的母亲有问题。既然母亲不好,儿子也好不到哪去。哈波紧接着问:“我妈妈有什么问题?”索菲亚的父亲再一次故意违反了关系原则:“有人杀了她。”关系原则要求他说出哈波母亲的问题或缺点,但是他却说了哈波的母亲被情人谋杀的事实。他的言外之意是哈波的母亲不会无缘无故被人谋杀,在男权思想的支配下,索菲亚的父亲认为一定是哈波的母亲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才会导致被人杀害的结果。索菲亚的父亲通过说“风马牛不相及”的话语来故意违反关系原则,来向哈波传递他对哈波和索菲亚婚事不同意的态度。

四、蔑视方式准则(双关,迂回)

故意违反方式原则的第二准则:“避免产生歧义”的修辞有使语句产生双重意义的双关修辞或Grice所说的歧义修辞;故意违反方式原则的第三准则:“要简洁”的修辞有使用过多的词表达一个意思,使语义折绕,啰嗦的迂回修辞。下面是《紫颜色》中西丽和母亲之间的对话有关双关的例子:

“Finally sheast Whereit is?

Isay God took it.”[19]

西丽14岁遭到继父的强暴生下了两个孩子。当西丽的母亲问西丽第二个孩子在哪里时,为了不让大脑本来就有些神志不清的母亲再受刺激,西丽撒了一个谎:上帝拿走的。先不考虑西丽说话的真实性(善意的谎言也是一种语用策略),就西丽说的这句话本身来说,具有双重含义:第一,孩子死了。在西方基督教国家,上帝带走某人的意思是这个人去世了;第二,我不知道孩子去哪了。在英语中,有这样的表达,当某人表达自己不知道的意思时,可以说:“God knows。”同样,“God took it”也可以表达说话人不知道是谁拿走了的意思。在小说的语境下,这句话只可能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孩子死了。因为西丽紧接着叙述道:“是他拿走的。他趁我睡觉的时候抱走的。抱到外边树林里杀了。”[20]所以西丽用这句双关语句故意违反了方式原则,达到了迷惑母亲,让母亲无法判断真相的目的。

西丽的丈夫起初看上了西丽的妹妹耐蒂,想娶耐蒂为妻,但是西丽的继父不同意他的请求。下面是艾伯特和西丽继父之间的对话:

“Mr.___say,Well Sir,I sure hope you done changeyour mind.

Hesaw,Naw,Can’t say Iis.

Mr.___say,Well,you know,my poor little onessurecould useamother.”[21]

艾伯特再次请求西丽继父同意他和耐蒂结婚,在看到西丽继父的拒绝态度很坚决,没有商量的余地时,艾伯特采用了迂回的说话方式再次请求西丽的继父:“呃,你知道,我的可怜的小家伙们实在需要个母亲。”艾伯特第一次请求西丽继父时是直接说明来意的,但是却被继父断然拒绝了。为了缓冲这种被拒绝的尴尬,艾伯特没有说,我想娶耐蒂。而是通过他的孩子需要母亲这种迂回的表达违反方式原则来博得西丽继父的同情,同意他娶耐蒂。艾伯特这种迂回的表达方式既是艾伯特当时语境的一种修辞策略,也为后文中西丽继父借着母亲的话题,说了一堆西丽最符合做母亲的要求的言辞,打算把西丽嫁给艾伯特的情节埋下了伏笔。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小说《紫颜色》中的说话人根据不同修辞情景或语境采取相应的修辞手段或言语交际策略。修辞者以合作原则及其准则作为修辞产生的出发点,通过利用或偏离合作原则的准则,达到其修辞的目的。而听话人要推出说话人的人会话含义,就必须从修辞需求,修辞受众和修辞条件来三个层面分析这些修辞手段所使用的语境,找出使用这些修辞手段的原因,来获得说话者的会话含义。

[1]Verschueren,Jef.Whose discipline?Some critical reflections on linguistic pragmatics[J].Journal Pragmatics,1999,(31):874-877.

[2]Bitzer,L.F.The Rhetorical Situation[J].Philosophy and Rhetoric.1968,(1):1-14.

[3][5][8][14][16][18][19][21]Walker,Alice.The Color Purple[M].New York:Pocket Books,1985:21,15,57,151,213,30,3,8.

[4][9][10][11][20]艾丽斯·沃克.《紫颜色》[M].陶洁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8:7,44,44,44,4.

[6]韦小敏.违反合作原则的会话含义[J].现代语文(语言研究版),2007,(1):86-87.

[7]李昕辉.谈违反合作原则所产生的修辞效果[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5,(4):96.

[12]Giora,R.On Negation and Irony[J].Discourse Processes.1995,(19):239-264.

[13]Leggitt,J.S.&R.W.Gibbs,Jr..Emotional reactionsto verbal irony[J].Discourse Processes.2000,(29/1):1-24.

[15]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128.

[17]刘霞.论会话中的不合作现象的含意化——“风马牛不相及”[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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